《白银圣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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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圣歌- 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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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嘹亮的号角声,震彻天空。当四十万白树林大军大声吼着,“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这样的口号前进的同时,整个白树林军团的战斗士气高达500点。

    要想得到就要付出,对于白树林士兵而言,战争让其付出了相应的体力、勇气,甚至是生命。而在付出的时候,却得到了为西境昌盛,为了效忠尽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这是一种无上的光荣,和高尚的品格。

    这种自我认同的自豪感,让每个白树林士兵的眼中都变得嗜血。特别是当西境七色麋鹿的旗帜,比北境战熊旗帜要多五六倍。

    ……………………

    “……克莱斯顿逝去的英雄,就像擎天的冰封战熊。”

    “……脚踏着世界的大地,从冰狼的爪下拯救迷途的羔羊。”

    “……战熊正在出击,北境之人如兄弟般团结友爱。”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直到所有的艰难险阻都成为过去。”

    “……包围克莱斯顿的敌人真的很无聊。”

    “……战熊的旗帜,必将插上将军的头颅!”

    不知是从那个角落里开始,整个第四军团的上空都在飘荡着这首十月之颂————遥远而又古老的克莱斯顿北境战歌。

    许多年老的士兵、或者是贵族,每当耳边传来这首古老的战歌,忧伤的泪水它又洒出来。

    曾几何时,

    “不动如山、坚如磐石!!!”

    古老的战场只一声吼,便让敌人心惊胆战!

    北境的战熊战士全都是英雄,手握着武器还从没惧怕过谁,在杀戮的战场上,从不给敌人留下任何机会。

    可惜、在白树林大军的攻势下,北境的彻底败落,曾经战无不胜的战熊军团,如今大部分都变成了一堆堆白骨,不复存在。

    这首战歌的效果,唤醒了许多迷失的灵魂。悲凉的氛围,让大部分人怀着必死的决心,使得己方战斗士气达到500点,与数倍于自己的白树林军团相持平。

    只是在余音消散的几秒钟之后,两千鹰人战士的领先队伍里,突然传出一通更嘹亮的帝国战歌,盖过所有的声势,在黑沼泽回荡、咆哮。

    “十丈的城墙洁白如霜。瑰丽的殿堂是我心之所向!”

    “山岳在摇晃,大地在震动,凛冽的寒风刺戳着战士的脊梁!”

    “剑刃的延伸,是一条死神的舌尖,用心品尝敌人的鲜血,将失败者的灵魂从身体中剥离!”

    “王者的怒火不可挡,在前进的路上,我会把所有的敌人轰杀至渣,之后还会深切的鞠躬感谢你,恭喜成为世间最强大帝国的炮灰!”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将大地的权柄掌握在手中,从不缺乏杀戮的勇气,我们的旗帜在身后的风雪中怒吼飘扬!”

    “我,一个征服者,一个战士……脚踏着累累的白骨,————我来!我见!我征服!”

    帝国战歌完毕。

    天翼皇家卫队队长,突然举起手中的长矛,振臂高呼!浓烈的战斗士气,喷薄四射的勇气,几乎让所有的人傻眼!“鹰人,人生最快乐和最光荣的事情,就是能够在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中死去。密密麻麻的蝼蚁,只不过是一群贪生怕死的小丑。”

    “向大帝致敬!向帝国致敬!”

    己方战斗士气持续上升,500点、600点、700点,900点!

    正如索隆眼里所看到的那样,两千天翼战士的存在,让一支‘悲伤’的军团,得到了荣耀的升华,战斗士气从500一路飙升到快要爆表的境地。

    两千天翼战士站在数万人阵列的最前方!他们举矛、他们高呼!他们向着即将到来的血战致敬!豪迈的勇气足以刺激一个平时只会种地的农夫,顷刻间变成一个两眼充血的疯子。

    鹰人在战斗中铸成烈士的人格。

    在大战之后,发黄的书卷中,全境帝国必将重新撰写自己的战争历史。

    鹰人的勇气,必将让世人不愿嗅到这些浓烈的气息,谁也不愿逼近自己真实内心,因为这是一群会屠戮他们的战士。

    在这片浩大的战场上,如果鹰人个体仅是双方数十万士兵呼吸中一粒尘埃。

    那么即将升空的空中方阵,才是这宏大气象中蠢蠢欲动的嗜血魔王!

    鲜血是战争的尘埃,书写帝国历史的,其实并不是那些哲人,而是战士手上带血的剑。

    ————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狂热,来源于英勇的人。并在他们的激发下,传递给每一个北境士兵。

    垒积的器官感触到的是战场的疯狂,滴着的血泪是一具具有着钢铁意志的血肉之躯。

    天翼战士作为最精锐的存在,技能堕天一击,可以支援战场上的任何一点。这将是一个强大而又震撼的圣城技能。

    变身飞龙,和两千巨鹰升空,正是为了震慑白树林的五千空中骑士团,和激励己方的士气。

    毕竟在大军未决出胜负之前,空中战力,可以影响到战场天枰的倾斜。

    一圈圈盘旋,到最后爬上靠空,快要冲破云层,凭借强大的目力,索隆依然能够把下方战场上的一切收入眼里。

    终于,西境白树林军团,在飞龙的四层眼帘里,开始有了动作。

    “开战——————进攻北境最后一座孤城,粉碎北境人最后的挣扎!白树林士兵们,杀死敌人,我们就可以带着荣耀回家。在白树林……有你们的妻子和恋人在等待着重聚。”

    伴随着喧天的号角声,白树林军团排好了方阵,基本上每个方阵队伍里,都有一名白树林贵族将领。

    他们呐喊着,军令声此起彼伏,士兵的呼喊声则是在震天响动。

    很快,一支令箭飞入云霄,一万人的长矛兵,从白树林军团脱颖而出,如奔腾的兽群,躲避弓箭手的箭雨,试图穿插整个黑沼泽。

    战争带来屠杀和死亡,清晨发起的一场恶战。

    这一切、从黑沼泽开始吞噬第一个生者的身躯开始。

    “预备!”

    伴随着喝声,数千名弓弩射手,默默地拉弦放箭,带着腾腾杀气,与身后的步兵一样,他们已然下定决心,生死与共。

    “这些矛兵大多都是由奴隶组成的炮灰军团,白树林军团并不在乎他们的生死,所以这只是一次试探性的攻击。我们要节省箭镞,停止放箭!”

    随着索隆的呼声,五百名北境空骑兵,果断驾着长有飞翼的独角兽,踏地而起。

    坚实的铠甲、5米长的仲裁骑枪,可以让他们不必落地,就可以在半空中来回冲刺。圣骑之仲裁,别致的名称。矛与剑的混合物。顶端是简单的十字剑刃,下面有5…10公分长的铁制护托,以免枪尖折掉或被砍断。

    独角兽,通体雪白。看起来像是一匹长有白色独角和白色羽翼的骏马。

    在平地上一个轻快有力的起跑,马蹄子在鹅卵石路上溅点火星,踏上天空的一刹那,就像是刮起了一阵风。

    当圣骑之仲裁,裁决掉第一个西境士兵,黑沼泽湿地里的水洼立刻被浸成了红褐色,鲜血无法凝固。同时,独角兽嘶鸣的刹那,沼泽上空的阴霾无法散开。

    看似平淡无奇的沼泽湿地,在北境人的眼里,常常被视为能将人吸入无底洞的怪物。所以,与来自空中的威胁相比,真正的危险来自一万名长矛兵的脚下。

    五百空骑要做的,只需要骚扰和袭击让长矛兵,就能够让他们队形大乱,脚下一不小心,就被沼泽给吞噬。

    随着不断有人被空骑一枪挑飞,或者是突然大叫着陷进湿泥里,一万长矛兵,他们从最初的狂热慢慢感到迷茫和困惑,同时也遭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因为要想冲过这片遍地陷阱的黑沼泽,那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们会死在这里!

    …………

    …………

    不到一个小时,黑沼泽就吞噬了一万条鲜活的生命。

    相比沼泽对面震天的振奋呼喊声,白树林军团这一边,此时的寂静显得无比狰狞。是的,一切都消失了,所有进入黑沼泽的一切旌旗,一切长矛、一切血肉。

    虽然贵族将军们不止一次请求空骑兵前去支援,但无一例额外,都被白树林军团的指挥官全部给否决了。

    用他无关痛痒的话来说,“哦,今天就先到这吧。可怜的一万个士兵,在不久前,他们还是农夫。……没想到在空骑的驱赶下,就这样像羊群一样葬身‘熊口’了,这真是一场刺激的好戏。不过他们的死告诉我们,这片黑沼泽,比想象的还要可怕。所以,不能说这些农夫的死,没有价值。你说呢?我的副指挥官?哦,还有我的将军们!”

    在黑沼泽的另一边,迎风招展的七色麋鹿旗帜之下。

    四十万白树林军团的新任指挥官,竟然是一个侏儒,身高只有正常人的一半都不到。

    盯着飞龙不见了踪影,和巨鹰的盘旋。他的眼神里满是担忧,“看来我的老公爵父亲有一点比我要聪明,那就是集结了一支五千人的空骑军团,否则我们的四十万大军,一定会被那些神话故事里的的生物蹂、、、躏。”

    撸起袖子,看起看见侏儒有两只多毛的手臂、下巴长着一些稀松的胡髭。

    拉近视角,究竟该怎样形容这张脸呢,“失调、崎岖、平庸、粗鄙、忧郁、消沉,亦或者是一张普通的大众脸?”

    相信我,在那副矮小敦实的身材的衬托下,大概所有的人看也不会认真看,就会为他贴上丑陋的标签。

    这个侏儒叫尤兰德·迪默·埃弗里斯。

    “能想象吗?就是眼前这个侏儒,他竟然把一万个士兵的生命当作是看戏。就是眼前这个侏儒,他竟然是堂堂的西境大公爵的小儿子,哦、老天真是瞎了眼。卑劣的侏儒,恶心、残忍、好色、贪婪……但不可否认,他有着一颗公认的聪明的脑袋瓜。”

    不单单是在诸多哑口无言的白树林将军,就连四十万白树林军团的副指挥官考登,在他的心里就是这样认为。

    “迪默,你让一万个士兵就这样毫无意义的死去,而你毫不在乎地喝着酒,无所谓地宣布今天结束!?”

    这个侏儒叫尤兰德·迪默·埃弗里斯。但是考登毫不客气地称呼他的本名迪默,而不是像其他人一样尊称他为尤兰德大人,是因为考登的姓氏,也是埃弗里斯。

    作为西境大公爵的弟弟,和这个侏儒王子的叔叔。考登有监督的职责!
………………………………

第108章 震荡

    “北境人已经陷入绝境,这个我们大家都知道,但是我的叔叔,我要告诉你,这片黑沼泽吞掉四十万人一点都不拥挤。如果你想为一万个士兵报仇,那么请让你的五万亲卫兵上战场吧。虽然我才是正指挥官,但是我一定不会拦着你。”

    矮小的侏儒,大口吞下酒袋里的最后一口烈酒,然后直接扔掉。无所谓地伸伸手,转身离开了原地。

    考登知道自己的侄子接下来要去干嘛,因为在整个军营里,只有他随军带了一个帐篷的女人。

    很难想像,考登竟然没有发怒,任由侏儒肆意妄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这个矮子虽然恶心丑陋,但他终究是自己的侄子,是西境帝国公爵的小王子。

    还有便是,这个矮子虽然贪图享乐,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正事。这一点,考登早就印证了无数次。

    “不用担心,我的叔叔,我已经派了三万雇佣兵,去抓俘虏。等到明天日出的时候,我们会用北境的大活人,来打前锋,去填满沼泽地里那些看不见的黑窟窿。”

    侏儒的背影很快尊进了他的粉色帐篷,但是这道声音,却传入考登的耳朵。

    在侏儒轻描淡写的口气里,完全不像是有可怕的血腥。在考登的认知里,也许,这便是埃弗里斯公爵家族血统的继承。

    战争满足了一些人好斗的本能,同时还满足了人对掠夺,破坏、以及残酷的纪律和****力的欲望。

    对于侏儒来说,战争给了他一次机会。

    至于这是个什么样机会,压在侏儒迪默心里,有着许多不堪的记忆。他想,如果自己不是埃弗里斯公爵家族里的一员,恐怕早就会被扔进马戏团充当小丑,实际上,即使是身为埃弗里斯家族成员,迪默的童年也是凄惨的。

    对于迪默来说,他必须向自己的父亲西境大公爵卡希恩西境公爵证明,自己虽然是一个侏儒,却是公爵家族必须倚重的重要人物。他也许不会成为西境大公爵最为之骄傲的儿子,却会成为埃弗里斯这个姓氏里最出色的家族成员。

    “可以开始了。昨天有一万名士兵死在了战场上,今天应该有十万个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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