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男子一楞下脱口而出,不过随即醒悟过来,马上住嘴。
“呵呵,官方攻略集上可是说明白了。”我笑道。“GM和技术人员不得对玩家施加任何影响,而你刚才居然能够答应我突然提出的要求,那你至少也该是经理一级的人物才对。”
“呵呵。”男子也笑了起来。“你很聪明,既然你猜出来了,我也就不隐瞒。没错,我是龙腾公司分管这方面的经理。”
“大人物啊。”我故意装做很惊讶。“想不到我一个小小的玩家就可以见到传说中的BOSS了。”
“你真会开玩笑。玩家就是我们的上帝,我只希望所有的人都玩得愉快。”
“哦,说起玩游戏,我都要忘了。你赶紧把我送回去吧,进游戏这么长时间,我连1级都没升呢。”
“好。希望你以后发现什么问题也一定向GM举报,我们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一定!”
又是一阵白光,我出现在新手村中心。想想自己刚才获得的奖励,似乎挂的这几次也值得了。不过话说回来,游戏里还是级别重要,先升级要紧。嘿嘿,史莱姆们,这次你们可逃不脱了吧。
正文 第7章
经过这一番折腾,再看村子外边,史莱姆已经不再是玩家们的第一选择,有几个都已经叫嚣着向更高级点儿的原野兔杀去,而史莱姆群也已经被玩家们消灭得没多少了。
看看自己的生命值,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满值,大概是刚才给我赔偿的时候顺便改的吧。这样也好,我可以更加毫无顾及地去蹂躏史莱姆了。
“史莱姆死亡,你获得了5点经验值。”
“你的经验值达到要求,人物等级上升为1。”
果然,和刚开始一样,我两圈就干掉一个,连续四拳下去,我终于升到了1级。忍不住把自己的状态表调出来看看。
人物:暗影 等级:平民1级 0/100
力量:21 体质:1 敏捷:21 智力:7 魅力:隐藏 幸运:隐藏
生命值:21/21 精神力:27/27
声望:0
善恶值:0
社会奉献度:1000
称号:平民
平民的时候,生命值和精神力都是在上一级的基础上加上和玩家体质与智力相对应的点数。所以我的生命值也只涨了一点,和0级的时候可以说没有任何区别。刚进游戏的玩家,声望和善恶值都是0是肯定的。可是这个社会贡献度是什么东西?以前玩游戏的时候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打开它的说明仔细看了一遍我才明白,原来这个社会贡献度是视玩家对游戏所做的贡献来定。具体做什么事情会涨,那要看系统对你的行为的判定。当然,如果你的行为被系统判定为对游戏有害,那么还会降,甚至会成为负值。
至于它有什么用,说明只简单得提到了几点。比如说社会贡献度是100点,那么玩家在系统商店里进行交易都会受到1%的优惠,而如果为…100,则会被强制性地多收1%的费用。另外这个数值还对玩家死亡时爆装备有影响,社会贡献度越高,则死亡后爆装备的可能性就越低。当然,这是指玩家的善恶值都一样的情况下。毕竟对这个影响最大的还是善恶值。
总之,这个社会贡献度是越高越好,对你绝对有好处就是了。
可是……我这1000点是从哪里来的?想来想去,我只能把原因归于刚才的事情。发现BUG应该算是对游戏有益的事情,不过一下子就给了1000点,可还真是大方啊。这样就代表我去买卖东西都可以受到10%的优惠了。要是我的社会贡献度达到1万……哈哈,是不是就可以不花钱了呢?
“喂,兄弟,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呢?怎么不努力升级?”一个粗豪的声音把我从幻想中拉了出来。
我定神一看,却是一个异常高大的男子,只看他的外形,我就已经肯定他是要做骑士的。他比我要厉害得多,手上已经有了一柄长剑,而且身上居然还套了一件软皮甲,这可是新手村的装备店里最贵的装备了。
“啊,没什么,想事情入神了。”
“呵呵,什么事情能让你在怪物堆中都想入神啊?”他也只是随口问问,看看我的装束后接着道:“看你的等级似乎很低,要不要我带你一段时间?”
“啊,不用了。”我连忙拒绝。“我现在才1级,跟着你也只是混经验而已。”再怎么说,这点儿自尊心我还是有的。
骑士笑了笑也不再坚持,扬扬手就独自向远处的树林走去。
我看和他的背影满是羡慕,树林里最低级的怪物也是7级的猴子,他现在居然就能进去挑战了。不行,我也要抓紧了,不能落后得太多。
“史莱姆死亡,你获得了5点经验值。”
“史莱姆死亡,你获得了5点经验值。”
“史莱姆死亡,你获得了5点经验值。”
……
不断的系统提示让我渐渐麻木起来,只知道不断得出拳,出拳,再出拳。说来也奇怪,我现在连一次攻击失误都没有,和刚开始的情况可说是天壤之别,看来这就是幸运经过调整的缘故了。而且同时打史莱姆这种最低级的怪,居然还爆出了几十个铜币,另外还有几件破烂布衣。
很快,我就升到了3级。这个时候再打史莱姆可就对我来说不太合算了。正好我的体力也已经差不多了,干脆就回村休整一下。
把那些破烂布衣扔给裁缝店,另外获得了十几个铜币。这样我的身家总共就有67个铜币,不管怎么说,总算摆脱了赤贫。
跑去买点食品来补充体力,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只补充10点体力的包子居然都要卖5个铜币,更可恶的是新手村除了包子还什么都不卖。靠,这个龙腾公司,明摆着宰人嘛。不过骂归骂,包子还是得买。唯一的好消息是我因为社会贡献度够高,买了4个包子就省了2个铜币。
买下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居然是白菜馅。
“真是的,怎么说也得用肉包啊。”我一边诅咒着龙腾公司一边考虑自己该以后该怎么练级。现在再打史莱姆那肯定是事倍功半,而比史莱姆稍高级的原野兔现在正是抢手货,再加上它们本来就不像史莱姆那样遍地都是,所以我很难抢到。可是要是直接越过原野兔而去挑战5级的梅花鹿的话,因为梅花鹿的攻击力要比史莱姆高得多,并且它的敏捷也不低。凭我现在的23点生命值,如果不能一下就杀了它的话,恐怕就得立即跑路。唉,头疼,这个该死的一点体质,让我现在居然找不到合适的怪打。
“出BOSS了,大家快来。”
村外突然一阵喧闹,然后就有无数的人都向一个方向奔去。
咦?BOSS?那一定要去看看。
凭借着我超高的敏捷,反而要比很多人先到。远远地就看见一个泛着金光的大号史莱姆被一群人围着,无数只的拳头都在向它身上招呼。
金色史莱姆!
我脑中立即回想起攻略集上的介绍。15级BOSS,史莱姆的王者,拥有酸液喷射这项所有低于15级的怪物中唯一的远程攻击方式。
身为BOSS,它当然要比同级的怪物攻防都高上一大截,所以周围这些玩家对它的攻击基本上和挠痒痒无异。不过想了想,我还是冲了上去。
《天下》中一个打怪所获得的经验值判定并不是按照谁打的最后一下来算的,而是最后怪物死的时候,中途谁打的血多,那就算是谁打死的怪。这样是为了防止有些玩家看见别人打了半天,然后就冲上去抢最后一下,另外打怪所爆的装备自然就由这个人有优先的捡取权。如果是刚好出现连个人打的血值一样多,那么最后两个人就平分,而且同样拥有优先捡取权。三人、四人等则依次类推。
还有一点,我现在是3级,即使是挂了也不会掉经验值,而且我身上也没什么东西可爆,所以说现在基本上是光棍一条,不怕挂。
对于我们这些新手来说,金色史莱姆实在是太强大了,只见它轻轻一拱,一个玩家就变成白光消失,再射出一片酸液,又是几个玩家步上后尘。然而即使是这样,众新手还是毫无畏惧之色,一个个拼命地向前冲,生怕自己打不到一样。看来,明白那些道理的玩家可不止我一个。
好不容易,我才凭借自己的高速度抢进了一个玩家被史莱姆干掉后的空挡,二话不说,一拳砸去。
“你击中金色史莱姆,造成4点伤害。”
果然厉害,我升到3级可都有26点的原始攻击力了,居然只对它造成4点伤害,这样下去等它被干掉的时候也不知道我能不能获得判定。不过抽空看了周围一眼,我放下心来,因为周围挤满了人,能够冲到里层的都是敏捷高的人。而我相信,敏捷高的恐怕没几个力量和我一样高,那他们的攻击力自然不可能有我高了。只要我能够保证自己多坚持会儿,那最后的判定一定是我的。
于是我一边猛劲地砸着,一边在心里祈祷:“史莱姆老大,你可千万不要看中我,周围那么多人,你选谁都好,就是不要选我好了。等你挂后,我一定多送几个史莱小弟去地下陪你。”
也不知道是我的祈祷起了效果,还是霉运已经在前面用完了,居然直到金色史莱姆挂掉,它都没有攻击过我。
“金色史莱姆死亡,你获得了320点经验值。”
“作为全游戏第三个杀死BOSS的玩家,奖励100点声望。”
“你的经验值达到要求,人物等级上升1。”
320点经验,可怜的BOSS,居然只给我分到了这么点,让我只升了一级。
但是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眼就看到史莱姆死亡的同时爆出了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二话不说,抢先把那个东西收入戒指,然后刚捡起几个看起来比较顺眼的东西,就突然眼前一黑。
“你被风神剑士恶意PK,3分钟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你被风神剑士击中,失去32点生命值。”
“你的生命值为0,你已经死亡。”
正文 第8章
从复活点出来,我顾不得看自己的状态,先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储物戒指。还好,那个金光闪闪的东西还好好的躺在里面,看模样是一张弓。
把它取了出来,可惜,还是未鉴定状态,看不出属性如何。但是不管怎么样,既然是BOSS掉的,而且光卖像就已如此不俗,那肯定就是好东西。
可惜,现在我的等级还差得多,肯定装备不了,而且即使要鉴定,也要到城市里才行。没办法,恋恋不舍地把它放进戒指,再一看时间,居然已经到了现实中的早晨6点,我于是就下线了。
在游戏仓里玩游戏其实也可以当作休息,所以我不用担心以后晚上玩游戏白天会打瞌睡。但是为了提前适应以后上班的作息时间,我就保持到每天早晨6点下线。
出了游戏仓,先去梳洗一遍,然后敲敲余絮亭的房间门,却没什么动静。看来职业玩家毕竟和我们不一样,估计她今天会像先前所说的那样在游戏里待上一整天了。
换上一身轻便的运动服,然后换好跑鞋,我快步跑了出去。这是我来这里后养成的习惯,在城市的生活,如果不坚持运动的话,人的身体会很差。再说这样我还可以借机熟悉下附近的环境。
早晨6点的时候,商店的大门已经一一打开,卖早点的铺子里也开始响起爽朗的叫卖声,热气腾腾的早点时刻引诱着我去饱餐一顿。马上就快6月了,也就快进入了夏季,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蹦出,把微热的阳光撒满了整个城市。
看着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我禁不住长吸一口气,空气好清新。经过科学家和环保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努力,人类终于在12年前克服了环境污染的问题,所以再也不会出现半个世纪前那种在城市里大清早的吸口气就会有满嘴灰尘的感觉。
慢慢地加快脚步,身上的每一寸肌肉都开始活动起来,我只觉得精力十分充沛,似乎永远用不完一样。这种感觉,和在家里那种时刻都在压抑中的感觉实在是有天壤之别,哈哈,这次离家的决定是正确的。
再跑了一会儿,路上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早起做晨运的人也渐渐的多了。我惊异地发现大街上正在做晨运的居然都是老年人,除了我就连一个年轻人都没有。嘿,该不会现在都在《天下》中沉迷吧。
“小伙子,你好啊,现在像你这样能够起这么早运动的年轻人可不多了。”几个老年人从另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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