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就是把爱憎和情节以及线索,都隐藏在细节中,在生动的一丝不苟的描写中。而且能做到收放自如,当止时即戛然而止。
看到这里,他感到,和金瓶梅一样,尽管是在写男男女女的感情的,但说到底还是写:钱。写经济,方见笔者的功力见识。而且,也唯有这样写,才是真实的,不自欺欺人的。
看到这里,他才感到这本书的好处。前八十回,都是这么精彩的。后四十回,就明显差太多了。因为换人写了。
如果说前八十回是个丰姿绰约的女郎,那后四十回只象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妇。
那是因为,仅凭猜测续写,血肉全无。即便是有血肉,也已经改变了血统,非曹公之血矣。所以,后四十回可以不看。
看完这一回,有好大一会,他都有点伤感。这是他好久没有的感觉了。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变得理智到了无情的程度。可是,在内心深处,他知道他还是一个偏于感性的人。
他多想和一个人聊聊,可是看她一天都没在,可是昨天她找他聊时他已睡着了,尽管QQ在那挂着,人是不在的。
他就想难道她生气了吗,还是忙其它什么事去了?他只是做什么事好象都要想到她。
难道这就是爱吗?只是这种爱有点太荒唐。他不敢相信。说不上来什么原因。
也许,这才是他伤感的根源。
天真(第七十章)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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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本书,他早说过,没有写的激情了,只不过是为了让它完整,所以,给自己规定每天都要写一篇,写来写去就成了日记,这让他很感到丧气。
可是,最近因为看红楼的缘故,他感到他的一切正在发生奇妙的变化,这对于他这个试图以文字立身的人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就好象是练功,当每天克服困难练习举石滚,当你能很轻松地举起一个石滚时,也就可以轻松地把一个人举在手上。这种好处,是他当初所没有想见的。
以往,志可谓大矣,然而才则是疏松的。如此一来,即可把那疏松的部分填平。
这种快意,真强似当个总统。
总统是别人选的,而且总有一天还会把你选下去。可是才学就不同,学会了,就永远是你的。甚至在你死后,它依然会放射光芒。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也是文学的意义。
每当这时,他就想起一个人,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就是她把他引到这片领地,给了他光明,温暖,信心和力量。
但他常常也只能把她放在心中,就象灯塔一样,照耀着自己。
人生的美好,大概也是分很多等级的,象他,就感到已经步入了很高的等级,所以就有无限风光在险峰之感。又象一个网友曾经说的,在学术上有一个高度,不管你是哪个专业的,当你达到了那个高度,就一定能和同一高度的人隔山相望,甚至遥相呼应。但是,这些又是为尚未达此高度的人所无法企及的。
牛顿很谦虚地说,他没什么,只不过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其实哪个成功的人不是如此呢?必须借助别人的智慧和力量才能达到圆满。
有一种爱情,甚至是高于书中所写的,他庆幸他已在深味这种美好的滋味。那是超越了一切的,让人清醒的,如有神助,可以让人再生,可以让生命放射更多光芒的,这才是爱的真正意义。爱不是索取,而是无私的给予和奉献,是完全彻底地放下自私拥抱光明,是真正地信赖一个人,甘心做她的信使,并以和她能互相激励和促进为乐。
这一天,天上飘着毛毛细雨,他就在这样的氛围里,进了货,买了食物,了却了一桩心事。
红楼这天看的也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说的虽是一件很俗的家事,但也写尽了家族内的纷争的根源。直逼人性的灵魂深处,却又用一种恰切的语气写来,密处细如毛发,疏处一笔带过,亦真亦幻,亦幻亦真,看似写实,实则曲笔,看似胡说,实则写实。真是千古妙文。
以前看时,从不大关心宝黛情事,认为不过是大家熟知的那些,今则见不然,这也是曹公自云最引以为自豪的事:写出了情事之真。虽然写了很多对很多人的爱情,但是光彩无有高过宝黛者。此之谓宿世情缘,奈何只是还债,二人竟没能做成夫妻,甚至连亲嘴也没有过,和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比,和现在社会刚见面就能上床的男女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了。可叹后者竟也有人打着爱情的幌子,真是不懂何为爱情也。
还有一些事,要是在以前,他是非要好好写写,以那些为主写一篇的,但是现在,他只觉得提也不用提。
到今天他才感到,他真正从流水账式的写作中跳住来,进入了一个神秘又多彩的天地。这个天地是那么辽阔,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
这时,他也才感到,生命可以让你失去一切,同时也会让你得到更多,这就是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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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阵子,他生活上的事写得少了,这样一来,别人就无从知道他真实的情况。真实的情况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说的,和想的和做的都是不同的,这一点是做官的秘诀,也是为人处世的秘诀。据说邓小平就精通于此,三上三下才修炼到此种境界,着实不易。马人想他当初是何等的天真,就好似一个赤膊上阵只知排头砍去的莽张飞。可是张飞的下场不过是被他手下的人暗杀了罢了。
言归正传,话说这一日看了两回,乃是: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这两回本是黛玉正传,可是实写处笔墨并不多,就好比大学食堂里的炒菜,不管是土豆炒肉还是肉丝豆芽,都是只有土豆和豆芽而没有几片肉的。
大量的笔墨写了一个叫小红的丫环,还写了冯紫英,薛蟠,宝钗,宝玉,贾芸,凤姐,探春,晴雯和许多的一闪而过的小人物。
据说红楼梦最奇的地方就是写了几百个人物,而且个个都栩栩如生。那么,从这两回,即能看见。
又此书的文字,最为灵活,七拐八拐,指东打西,出神入化,关键是,竟能连成一个整体,很和谐,很完美,象是拉家常,说着玩的,里面又藏龙卧虎。拿他自己写的和这一比,就能看出高下了。
他写的,要么是互不相连的一个个的小故事,要么就是纯粹的说理,纯粹的记录某一天或某件事。总之,有点首尾不能相顾,而是没什么全局观念,也怪不得老男人和断桥两位网友都认为他写的文学性尚待加强。
不管怎么说,那时的他,还是可堪造就的,虽然很朴拙,但也很诚实,只不过是诚实得过了头,一览无余,反让人觉得味道不足。但是,有了这个基础,稍加提炼,升华,调整秩序,即可等大雅之堂。
看来作书和做人有共通之理。历来的统治者,都是教化人民要如何的安份,如何的知足,如何的对人忠实,总之,能象一匹马或一条狗是最好的,这样就可以任由他驾驭,可他自己,却做了老虎或猴子。
一个人不管是做文还是做人,要真正成功,就要老奸巨滑,心狠手辣,当然这只是形象的说法,是为了说明,做事要有智谋,有魄力。要自己牵着事物走,而不是被外物牵着鼻子走。
看到这两回里的黛玉,他很自然的想到一个人,他感到很不安,很愧疚,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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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社会,人与人有什么真正的不同吗?有是有的,可他觉得,差别不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上帝的公平。在上帝眼里,生,或死,都是转瞬即逝,都不过是个玩笑罢了。既然这样,贫穷,或富有,也就只是个形式,而实质顶多是,一个人他该往哪儿走,他的内心是不是快乐的安详的。
有一阵子了,他从不再说身边的事了。不再说他的生存状态,也不说他对人和事的爱憎,他觉得这样很好。但是,这样是否意味着他真的四大皆空,物我两忘了呢?也不是的,他和你们每个人一样,要操心自己的生计,过着平凡又平淡的日子。他很少有什么妄心,他确实比较平和。
红楼这天看的是第二十八和二十九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享福人福深还祷福痴情女情重愈斟情
这两回有点意思。他记得他在小时候看这部书时,看到这一回颇为惊讶。一个老婆子一个薛蟠,说出了所谓的脏字。这也是在这本书里出现的仅有的一次。此之谓写实,也可谓大俗,然大俗亦是大雅。中国被称为文明古国,文明亦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就是对性的隐晦和含蓄。有很多人以为只有外国才是在这方面发达和开放的,因为改革开放后的黄片子都是先从外国引进的,好象外国人先天就比中国人会来事似的。其实大谬不然。在宋朝和明朝中国在这方面就发达得和现在的西方没什么两样了。这一点在红楼的老师金瓶梅那里可以得到证明。是历史,淘汰掉了那些不是糟粕的糟粕,所以才有了这本公认的文学巨著。
后一回,大段地讲述了宝黛之间的口角和心理活动。可以看作是宝黛爱情的正传。
这些内容,他竟然几乎没有丝毫的印象。看来他当初看时,压根就没曾注意,也根本没有看懂。现在看来,真是成年人写少年事啊,分析得够透彻。
之所以说这本书常看常新,是因为书中处处藏着手段和学问。恐怕也只有随着知识,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才能逐渐明白有些字句的含义。所以说,虽然这是本主要写小孩子的书,却不是小孩子能看的。
比如这一回中贾母看戏的一节,说她看了三出戏,分别是《白蛇传》,《满床笏》和《南柯梦》。为何非要看这三出?是因为这三出戏恰好也是象征着贾府的兴衰——由盛到衰。
还有昨日看的,有个丫头名叫坠儿,这个名字暗含着说:人,其实就是大自然的一块赘肉---累赘--当然,这话是批书的人说的,但他当时看了就是一楞,心想可不是嘛,大自然造人干吗啊?没有人不吃的动物,没有人不干的坏事,没有人破坏和消耗不了的资源--人类虚伪,伪善,自私,象豪猪和刺猬一样互相引诱和提防着,念念不忘的是自己的那个人--所谓的另一半,是自己的儿孙,是那点卑下的可怜的情感---人实在比动物差多了。这个世界假如没有人类,无疑会更美好。
想一想上帝的本意可不是这,可是现代人已经引起了上帝的愤怒,所以,当惩罚降临到人的头上时,后悔也就晚了。
还有以上提到的贾芸的舅舅叫卜世仁,谐音恰好是“不是人”。贾芸在困难的时候去他家,他连一顿饭也不舍得给这个外甥吃,更别提借钱了,还是一个素无什么来往的一个泼皮叫倪二的慷慨地借了他不少银子。
看到这里,马人就想,曹雪芹真是把这世道看得入木三分啊,即便是在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又何尝少呢?
马人在这天看到最后的时候,从看到那最后一出戏的名字起,心头就陡地掠过一阵伤感,看到宝玉和黛玉,以及宝玉的丫环袭人,黛玉的丫环紫鹃四个人在一起哭时,这种感觉就更是深深地爬上了他的心。
他觉得直到这时,才和曹公的那颗忧伤的心交汇到一起。
是的,与其说是写爱情,不如说是他借助爱情来写他在现实中的无奈。那种无奈,那种既深沉热烈又苍凉虚无的感受,真的是既伟大又复杂。
他记得那时看的此书序言的第一句就是:红楼梦是中国文学中最伟大最复杂的作品,曹雪芹是最伟大最复杂的作家。
这种定评,他现在想可能一部分来自毛泽东。毛说这本书他看了六遍。他总是教育身边的人找来看。就象他对鲁迅的评价一样:向着敌人冲锋陷阵最伟大,最正确,最先进,空前的民族英雄。
曹雪芹,鲁迅,毛泽东,就是中华民族的筋骨,无论到何年何月,只要这个民族还在,这个民族的精神就必需要这几个人来支撑。他们都很渊博,他们都是相通的,他们真正做到了真,坚持了真。
鲜花还须绿叶衬,那些小丑们就是绿叶。现世的丑类可谓多矣。
所以,才衬托得一个人,是那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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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是他长期以来想看没得看的,按照时尚的说法,就是缘分未到。
在他的青春时代,那时他最多十六七岁,受老丁上大学时的母校--中国科技大学的前身的少年班的影响,在初三时休学,用几个月的时间自学完了高中三年的课程,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