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雨端来一盆水,凌霄指挥她把水放在床头,挨着连城宇的头,又叫沈琳拿出手机计时。
他说:“天雨,沈琳,我用入梦大法帮你们进入连城宇的梦境,里面会出现和这盆水相同的一盆水,这盆水不能移动,但是不管在哪个梦境中,它都不会离连城宇太远,记住,三十分钟内,把连城宇带到这盆水前,让他对着水说出解梦。”
天雨和沈琳顿时觉得有了一丝希望,凌霄又说:“入梦大法对一个梦境只能使用一次,你们一定要记住我刚才说的话,如果三十分钟内不能让他醒过来,你们就会空手而归。”
时间紧迫,据凌霄的指挥,让沈琳和连天雨分别在连城宇的两边躺下,想用催眠术使二人沉睡,紧接着使用入梦大法,把沈琳和连天雨的意识唤出,注入连城宇的梦境中,而使用如梦大法的同时,凌霄自己也无法动弹。
沈琳和天雨睡着之后,瞬间进入了连城宇的梦境中,出现在她们眼前的就是困扰着连城宇的梦境。
她们到了一座山的山脚下,仔细看周围,天空,环境,对于她们两个人来说,好像似曾相识,连城宇就在半山腰,她们顺着山路爬上去之后,看向山下,才知道是在岁寒市,房子建筑,马路公路,河流,学校,都还是曾经那样,美好的样子,路上的行人也都很平静,忙碌或者快乐地生活着,一下子就吸引了她们的眼睛。
“天雨,我们不能被迷惑,这是你哥哥的梦境。”
“是,沈琳姐,我们快走吧。”
她们继续上山,终于来到连城宇的身旁,他正跪在地上,面前是一块木头刻的碑,上面写着天雨爸爸妈妈的名字,他正对着墓碑痛哭。
他说:“爸,妈,我回来了,我已经把远灵魔君杀死了,为你们报仇了。”
“你们看,岁寒市,也恢复了以前的样子。”
“还有,天雨,她现在也很好,你们就放心吧,我会永远照顾好妹妹的。”
“我会给她找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让她快快乐乐嫁出去。”
没有见父母最后一面的天雨,哪里经得住这种考验,顾不上沈琳的提醒,立刻跑过去扑通跪下,跟着哥哥痛哭起来,心里有千言万语想对父母说。
“爸妈,我好想你们。”
。。。。。。
沈琳知道天雨也陷入梦魇中,尽管看着他们兄妹二人使她也变得难过,连城宇梦中这个恢复原样的岁寒市也是她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她的头脑清醒着,正要去叫醒他们时,连城宇的梦境发生了跳转,直接进入了另一个小世界,一转眼就是天黑,四周环境诡异,阴风阵阵,漫天飘着纸钱,连城宇穿着白衣在不远处,像没有灵魂的躯壳在行走。
跳到另一个梦境之后,连天雨则从刚才的梦境中脱困,一脸疑惑地看着四周环境,感到害怕,同沈琳拥在一起,慢慢向前面的连城宇走过去。
连城宇大喊:“侯通天,你在哪儿?对不起,是我害死了你,我来给你偿命了。”
“侯通天,对不起。”
他大喊几声之后,侯通天果然出现。
侯通天的上身和下身是被汽车碾压过去分裂成了两半,出现在他们三人眼前的侯通天,同样是身体分成了两半,脸上还沾着抹不去的血迹,眼睛睁地很大,一副过来索命的样子,立刻用双手掐住了连城宇的脖子。
第102章 再见了童年
人死了之后会不会记得生前的恩怨?不得而知,梦境中的一切都是连城宇自己的幻觉,他满满的自责拟造了一个死去之后的侯通天前来索命,这个侯通天的样子,就是一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样子,是凄惨,也是怨恨。
沈琳和连天雨对视一秒,立即冲上前去,尽管面对血肉模糊的的臆想鬼体,也分外勇敢,拼尽力气将他们分开。
“天雨,小琳,你们走开,我是来给他偿命的。”
“哥,你醒醒吧,这不是真的。”
“不,这是真的,是我害死了他,我应该要偿命,不然我对不起侯方。”
“这是假的,是你自己的梦。”
“不对,不是,这是真的。”
沈琳对了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连城宇的意识一点都没有动摇,一直沉浸在自责中,他把天雨推开,跪在地上,这时那边的侯通天又冲过来,对他拳打脚踢。
慌乱中,沈琳哆嗦着说:“跳梦,对,赶快让他进入下一个梦境。”
连天雨细思片刻,如果要让连城宇不自责,那就一命偿一命,此时侯通天正要给连城宇致命一击,连天雨闯入两人中间,受下了侯通天的一掌。
在连天雨死的那一刻,连城宇心中对侯通天的所有自责都转移到天雨身上,环抱天雨的尸首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妹妹,你为什么那么傻?该死的人是我。”
这一刻,阴暗的迷雾统统散去,跳入连城宇的下一个梦境,还是在岁寒市,那个宁静的乡下小镇,连城宇依然抱着天雨的尸首,坐在儿时一起玩耍的草地上,沈琳发现自己就站在不远处,那片草地上还有几个小孩在玩耍,奇怪的是她手上拿着一袋冰棍儿,她小时候双眼看不见,只知道经常和这两兄妹一起吃一种冰冰凉凉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
“妹妹,我们回家了,你看,这里一点都没变。”
“小琳去买冰棍了,你最喜欢吃了。”
连城宇刚说完,沈琳终于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于是拿着冰棍儿过去,坐在他身边。
这也是沈琳梦里常有的画面,她希望有一天,能够再一次和连城宇一起,坐在这片草地上,可以听他说,今天的天空依旧是蓝色,有十五片云,飘在头顶,太阳都被云遮住大半,没有风,只有落叶。
就差那么一点儿,沈琳就被引入梦中,是她的良知告诉她,这个男人并不爱她,就像此时此刻,两个人坐在一起,而连城宇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开心,有的只是绝望和痛苦。
他说:“小琳,把冰棍给天雨,她说想吃呢。”
沈琳拆开一支,说道:“你有没有想过,让天雨活过来。”
“你胡说什么?天雨没死,她没死。”
连城宇突然的怒吼,骂出了沈琳的眼泪,吓得她缩在一旁不敢出声,默默看着他把冰棍递送到连天雨的嘴边,可是天雨已经没办法张开嘴巴了。
沈琳退后坐在地上,双手抱膝盖,害怕连城宇再骂她,不知所措,这时无意看到自己的手表,时间已经过去20分钟,只剩下不到10分钟的时间,如果不能把连城宇带到那盆水前,他就没办法醒过来了。
可是连城宇已经听不进她说的话,这时候,沈琳觉得后背上让人戳了几下,回过头,身后站着一个眼熟的小女孩儿,她天真无邪的笑脸上挂着可爱的笑容,问候她一声。
她说:“姐姐,你为什么哭啊?你都那么大人了,怎么还哭啊?”
沈琳回答说道:“姐姐遇到伤心的事情,所以哭了。”
小女孩又说:“姐姐你别哭,我哥哥买冰棍儿去了,一会儿他就回来,我们分给你吃,你不要哭了好吗?”
刚说完,小女孩的身后就出现了一个小男孩,他牵着一个看不见的另一个小女孩走过来,沈琳这下可以确定,眼前这个就是小时候的天雨,后面的是连城宇和她自己,才想到,既然是连城宇的梦境,一切都是小时候的样子,那么有他们三个人存在也不奇怪,趁连城宇还没有发现他们之前,她悄悄把他们三个叫到身边。
“你们帮姐姐一个忙,姐姐就不哭了,好吗?”
“好呀姐姐,你说。”
小连城宇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这般自信的连城宇了。
沈琳带着三个‘小朋友’很快找到了那盆水,告诉他们要把连城宇带到水的面前,对着水说出解梦,三个小朋友欣然答应,立刻小天雨第一个跑过去,小连城宇却又想走快点,又照顾着看不见的小沈琳,牵着她走,心里着急却走地不快。
当小连天雨站在连城宇眼前的时候,连城宇整个人呆滞住了。
“天雨?”
“诶?大哥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我当然知道,我是你哥哥啊。”
“不对,你的哥哥在那儿呢,你怎么会是我哥哥呢?”
连城宇回了个头,看到小时候的自己正牵着小沈琳过来,仍是一副很不理解的样子。
小连城宇过来以后,对连城宇说道:“大哥哥,你这么大人了怎么哭鼻子?是不是男子汉呀?”
“你居然敢说我?”连城宇惊讶小时候的自己居然教训起了长大以后的自己
“有什么不敢?你这么大了还哭鼻子,我就是瞧不起你。”
“小鬼,你这么拽,你家里人知道吗?”
“我叫连城宇,不是什么小鬼,我对好人不拽,对坏人才拽,你哭鼻子肯定是做错事了。”
我叫连城宇,这句底气十足的自我介绍,他不知道有多久没用过了,原来小时候的自己,拽地无可救药呢,长大以后都忘记了自己对好人不拽,对坏人才拽的人生格言了。
小连天雨没忘记大姐姐交代的事,死拉硬拽把连城宇带到了那盆水前,告诉他说,只要对着那盆水说出解梦,手上抱着的大姐姐就会醒过来了。
将信将疑的连城宇把脸凑到水盆上方,那三个小朋友也笑着凑热闹,把头伸过来,这时,沈琳也过来,六张脸对着那盆水。
梦之所以叫梦,是因为它始终会有醒来的一天,不管你是想离开,还是想留下,都不属于梦中的小世界。
第103章 豪情聚义
能和童年的自己再次相遇,哪怕是在梦里,也是一大开心事。
人生在世难免会行错路,识错人,说错话,表错情,无不会后悔曾经的某一个桥段,如果是今天这般模样,一定会更加完美,也曾想要提醒过去的自己,踏出这一步之前,再仔细想一想,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而连城宇没有任何事需要童年的自己做改变,反而觉得小时候的自己,更加正义,更加勇敢,也更加温暖。
喊出解梦的那一刻,就只是一瞬间,梦境中的四周泛出白光,亮地看不到周围的环境,只能看见那三个小朋友的笑脸,他们对着长大后的自己招手说再见。
连城宇和童年的自己对视一秒,那个小子告诉他,是男子汉就不要哭鼻子,好好地去保护身边的人。
“我记住了。”
他终于醒过来了,回到他的宿舍小屋,连天雨和沈琳也醒来,确认他们安全之后,凌霄才收功,不过入梦大法耗费了太多的真气,他已经累的没有力气说话,口干舌燥,天雨给大家都倒了杯水,再安静地坐下。
连城宇虽然身在梦中,不过对外界的事情都很清楚,也知道是连天雨和沈琳进入他的梦境,救他脱困的。
“凌霄,谢谢你了。”
“说什么呐,你是我小弟嘛。”
“我什么时候成你小弟了?”
“我是香草高校的老大,整个学校的学生,都是我小弟。”
“哈哈,行,你说是酒是吧。”
说罢,连城宇看看旁边这两个为她赴死和拼命的女人,满头大汗地坐在旁边,不忍心里生疼,握住她们二人的手,三个人在梦里的一切他们都记得,这无言中又吐露了千言万语,仅仅一个对视,就能让彼此心安。
凌霄显得有些尴尬,插了一句:“大家都饿了吧,我们去吃夜宵吧,叫上千裳他们,我请客。”
连城宇一听,哪能啊:“不行,你救了我,应该我请你的。”
“你住这么个破房子,你请得起我吗?”
“这点儿钱我还是有的,放心,走吧别说了。”
一打趣,四个人都乐开心了,相伴而行离开宿舍,叫上季千裳和柳辉等人,一起去吃夜宵。
既然是连城宇请客,当然去不了高档的地儿,只能将就着吃路边摊。
但谁人说那路边摊的滋味就比不上豪门酒店,大鱼大肉呢?关键是要看谁陪你吃这顿饭。
除了天雨和沈琳,其他都是富二代,只有柳辉和连城宇在地摊上吃过一顿,其他人平时都不涉足这种小摊,但是没人嫌弃,反而觉得大家一起坐在路边摊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透过楼房之间看看星辰,听听邻桌聊聊是非,是一件人生乐事,兴奋不已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聊起天儿等着上菜。
连城宇拿着俩筷子说道:“你们知道吗?这大排档有三大宝,是哪三大宝?”
“不知道。”众人
“肉串儿热狗怼啤酒啊。”
“什么串儿?”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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