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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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前期-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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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去的爷爷奶奶!虽然人还是那些人,脸还是那些脸,但是他们的表情却是我不熟悉的。 
  他们像是看不见我,毫无顾忌地抵过来。他们离我越来越近,这样一挤,不就把我挤成大柿饼了吗?而且是带骨头的,肯定不好看!怎么办?怎么办? 
  屏幕赫然黑了,映照出了我的脸,令我赞叹的是,我的眼珠竟然能像猫头鹰眼一样,机智地左右摆动,我说道: 
  “一个只有开头的结局不是一个好结局,要继续吗?点回车键。” 
  我把手移到那个弯曲状的回车键,重重地摁了下去。 
  2001年7月23日一稿 
  2002年1月20日二稿          
《》 Ⅳ … 后记(2) 
《》 Ⅳ … 后记(2)  后记 
  我知道,无论你是交际花,还是小红小翠,在后记里都要摇身变成良家妇女,在端出一桌大餐之后,老老实实地在后厨涮锅洗碗。 
  这本小说不仅消磨了我仅剩的意志力,同时激发我身体内部隐藏着的自卑感,让我饱尝了人生的风霜,但很遗憾的,并没有瘦下一圈,倒是脸上长出了好几条皱纹哩! 
  我这本小说写得很快,只用了40天,那一个多月过的……嘿!现在想想,真是禽兽不如:每天4点钟起来,趁着开电脑的那段时间,将脑袋歪放在椅背上假寐一会儿。不料这“假寐”并不假,一睡就起不来了,索性在椅背上“晕倒”起来,等到自己逐渐苏醒的时候,才正式开始写东东。 
  东西也不是那么好写的,还要依状态而定,状态好的时候,手指头在键盘上跳跃,低着头朝着键盘,而眼睛却直愣愣地盯着电脑屏幕,虽然没有镜子,但我能感到自己笑得一定很狰狞,尽管将“受贿”打成“收回”,将“屏幕”打成“品目”,但我绝不把它修改过来,以免破坏我高昂的创作激|情。 
  状态不好的时候,那叫一个郁闷。我深感奇怪的是,每次我状态不好的时候,眼睛总是不慎变小,我总是把眼睛揉了又揉,搓了又搓,终于写了一句话,看来看去,却总觉着不那么顺眼,没幽默起来,于是就“劈劈啪啪”地全部删掉,然后哭丧着脸,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说: 
  “我遇到写作障碍啦!” 
  说完之后,强忍着胸口的闷,继续“劈劈啪啪”地写,再“劈劈啪啪”地删。想想吧,一个苦瓜脸的少女坐在电脑屏幕前,“为赋新书强幽默”,唯一的希望就是明天的状态能够好起来。 
  可怜我写完之后,立刻元气大伤,过了一个月的消停日子,每天晕晕糊糊地吃完饭后,伴随着散步的老人和随地大小便的狗去上学,至于我的这本小说,却是连碰都不碰,只不过在睡觉之前,仪式似地向自己承诺: 

()
  “明天我要3点钟起来改小说。” 
  改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对接电话尤为害怕。因为每个人只要一听见我的声音,就说: 
  “最近又有什么大作呀?叫什么题目呀?写到多少万字了?准备写多少万字?还差多少万字?” 
  我说:“在写第三本小说呢;写到9万8了;准备写10万字;还差2千字。”这样的话不知说了多少遍,自己都感觉到有点不要脸了。 
  改文章的过程是漫长的,我只记得9万8这个数字像一个难缠的小鬼,紧紧地缠着我。我有很多次写到十万字,不过删一删,又变成9万8了。 
  一个月过去了,所谓的“改文章”不过是加个标点,去掉个“的”之类的小打小闹。直到我发现这个故事的漏洞已经难以用谎话来填补了,才下定决心:推翻整个故事!为此,我还写了份决心书:“我蒋某人自x月x日,至x月x日,每天一定要4点半起床,把长篇小说改完,否则生儿子没有那个什么眼!” 
  我生平最讨厌改文章,但这回实在难以忍受补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于是重新构思了一个故事,它讲述了电脑游戏中的两个来客,被一种幼稚的幻想所蒙蔽,并妄想通过我来消灭同班同学。按照教科书上面所说,这部小说应该算是童话,或者科幻小说的,但在这部小说里既没有王子公主,神魔鬼怪,也没有钻进“时光穿梭机”打外星人,我更愿意把它归类为半现实小说(这个词不是我发明的),所以买这本书等于“买一送一”。了解了小孩不经过删改的真实生活,奉送一个新鲜的,可以在里面加水灌肉的好故事。 
  这是我的转型之作。它标志着我进化成了更高级的生物——从一个经常以骂人来幽默的臭狗头,进化成了一个会讲故事,会抖包袱的臭狗头啦! 
  考虑到大多数读者不想了解作者怎样对着电脑发呆,所以我决定用剩下字数来向各位文学男女青年,道出我的经验之谈: 
  首先、故事的主线一定要简单。我本人就是一名受害者。我先前那个废弃的傻故事就吃亏在这里,那时候我正疯看《名侦探柯南》,并从中受到启示:故事越复杂越好,要把笨读者弄迷糊,让聪明的读者体会到做侦探的快感,我成天想的是:这个人物看上去很美,其实是最坏的;这个情节不能把真相说透,要若隐若现,说一点藏一点;这个东西看上去是被这个人拿了,其实是被那个人偷了。没想到最后,我在读者迷糊之前,自己就先晕倒了。 
  其次:在写小说之前,一定要把故事梁子想好,这一点我最有说头。在写这部小说之前,我心里一点故事梁子都没有,只管闷头往前写那些我所熟悉的生活,一篇一个故事,几万字写完,被说成“连缀的散文”之后,我给自己的小说定下了目标:一个有大段细节描写的,真正的好莱坞式的小说。我把头皮抓了一天,终于想出来一个故事,再把事先写好的小故事,一个一个地塞进故事梁子里,还要在这些小故事里,设置“陷阱”“包袱”。为此,我不知道删了多少“用不上”的文章。这就是字数一直徘徊在9万8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的原因。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这样写小说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我,对这部小说,大大地满意。它出版了以后,谁要是再骂我是“只会搞笑的文化童工”,我可要把这本小说扔到他脸上,说:“有本事你也写一本一样好的来!要是写不出来,就罚抄十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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