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林朋怎么努力,好像身体已经接管了脑袋的功能一样,它们在自动行走!
这就是本能吗?觅食的本能?林朋在心中大吼,不,我不要吃人!
可是,一切已经由不得他了。
现在的街上,全是废弃的垃圾,无数因为急着逃跑,撞在一起的汽车,无助地燃烧着,几根电线杆倒在街道上,辟咧啪啦地冒着电弧。转过一个街角,林朋现前面十几个丧尸,正努力地追着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女孩!
那个女孩大约有二十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在大街上跑着,跑就跑吧,还鬼叫鬼叫!不吃你,吃谁去?
虽然那女孩离林朋足足有一百多米,可那血红血红影子,却一直在视线里不曾离开,耳朵非常清楚地听到那女孩的脚步声,甚至,林朋觉得自己能听到那女孩剧烈的心跳声!
变成丧尸咋这么好的听力呢?林朋迈着每小时二公里的步子,不由自主地跟着一群丧尸,朝着女孩追去。
虽然大部份丧尸都行动缓慢,但胜在数量众多,总能从不同的道路上出现,堵住那女孩的去路,中间也有些比较敏捷的,以每小时四公里的速度追着,不知道为什么,比普通的丧尸要快。
林朋饿要的死,他似乎都闻到了那女孩的青春的香味,抬不起来的胳膊,在肉香的刺激下,也能抬到胸前了。虽然极力抵抗着饥饿的感觉,可那不停流着口水的嘴,却让林朋灰心无比。
罢了,也许每个丧尸都跟我一样,只是出自本能去吃人吧,没办法,太香了,我又太饿了,林朋拚命地给自个找理由,歪着头看了看边上一起走的丧尸,却现边上的丧尸眼神空洞,根本不像是有意识的样子。
难道,我很特别?林朋心想到,却见那牛仔裤女孩,被一群丧尸堵住去路,吓的一脸雪白,哇哇鬼叫着,掉头向着林朋这边冲来!
我,我饿,我想吃,想吃肉!想吃人肉!心底泛出这些让林朋无可奈何的想法,不听使唤的手,却直直地指向前方。
一寸多长的指甲!林朋看着自个乌漆麻黑的指甲,看着女孩冲过来,不知道是兴奋还是痛苦的感觉充满全身!
让我抓住你!我想吃!我真的想吃,你别怪我!林朋终于抵抗不住饥饿,挥着手就想抓住那女孩,用那能咬穿铁管的牙齿,咬穿女孩那雪白的脖子,吸出鲜红的血浆,再把那白嫩嫩的肉,一条一条地撕下来,塞进嘴里,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啊!
林朋红着眼,咿呀咿呀地叫唤,看着那牛仔裤女孩就快来到面前,兴奋的口水直流,脑中一激灵,他现自个ying了!
做了丧尸那活儿还能ying?搞什么飞机?林朋大怒,要做丧尸就专业点,硬。硬。硬,我ying你个爪啊!
就这么思想一分神。那牛仔裤女孩旋风般冲来,把兴奋地小。弟。弟。顶出个大帐蓬地林朋撞飞出几米!
我靠,我要吃你啊!让我咬几口!别跑啊!林朋心底哀号着。可摔在地上,一时半会哪趴地起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女孩被另一个丧尸跘倒,在惨绝人寰地嚎叫声中,上百丧尸一个接一个地扑了上去!
林朋挣扎了半天,好不容易翻了个身,累地半死。眼里看着那鲜红地肉条。,一块一块地被扯下来塞进口里,林朋急地跟饿死鬼看到肉包子一样,拚了老命向前爬。
真地?我真地要吃她吗?我要吃人?不,不,我不能吃人!我不能吃!林朋头脑一阵剧痛,他停了下来。他趴在地上,对着黑漆漆地天空,喘着粗气。
不行,我太饿了。我必须要去吃她,要不我就会饿死。我想,我应该是饿地没有力气吧。我去吃她,对,我去把她地肠子咬出来,大肠我最爱吃地就是大肠了。
不能去,你不能吃人!一个林朋从脑海中跳出来,气急败坏地大骂着。
去吧去吧,你已经是丧尸了,是丧尸就要吃人!另一个林朋跳出来,规劝着,他的话充满诱惑。
你是丧尸,可你有人的意识,你还属于人类!你不要去吃人!人类模样的林朋在脑海里跳着脚怒吼着。
去吃吧,大肠,看,多好吃的大肠啊!看看那血红血红的心脏,还有那漂亮的肝啊肺啊,去吧,去吃吧,它们可好吃了,为什么要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则,就饿死自己呢?丧尸样的林朋在脑海里悠闲地说。
林朋艰难无比地抬起头,对着天上那一轮被乌云掩盖的月亮,出一阵悲痛欲绝的嘶吼声。
嗜血吃肉的本能大过了重归人类世界的想法,带着自暴自弃的念头,林朋瞪着血红的眼睛,慢慢向那堆丧尸走去。那一群丧尸已经咬死了那个女孩,正在疯抢着新鲜的肉块!
挪了半天,林朋才来到那个女孩身边。可是,那个女孩,被上百丧尸分食,连个肉皮都找不到了!只有几根被啃的连肉丝都没有的脊椎骨,掉在地上。林朋眼珠转了转,头部转动太过于缓慢了,还没眼珠转来的快,很多丧尸都抱到一块肉或一点内脏,在那吧唧吧唧地吃的好爽!
有些没有抢到肉吃的,或是吃的比较快的丧尸,都瞪着通红的眼睛去抢别的丧尸还没吃完的肉块,几分钟前,他们集体出动,团结合作,对一个可怜的女孩围追堵截,几分钟后,为了一块鲜血淋漓的肉块,不顾生死地大打出手!
丧尸的世界,看来是块头更大,力量更大的丧尸的世界!
几个弱小的丧尸,无一例外,都让更大块头的丧尸给打死,咬死,或是带着遍体鳞伤的身体,鬼叫着挪开。
林朋本来也想去抢几块肉吃,但看了看,貌似现在,他的块头完全不能和那些黑人、白种人变成的丧尸相比!
亏林朋前生还是全美截拳道冠军,现在变成丧尸,别说耍几套中国功夫把这群黑丧尸白丧尸都打跑,就算想给自己脱衣服脱裤子都办不到!除了每个丧尸都有的,嘴部的咬合力惊人,四肢软趴趴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当初在医院,连一百多克的手术刀都拿不起来,现在,并没有任何改变。
人在矮檐下,谁能不低头?林朋无奈地,挪着小碎步,想过去把那几根啃的连肉丝都没有的脊椎骨,捡起来先啃啃,却没想到,一边四五个群殴的丧尸,你一脚我一脚的践踏之下,把那几根脊椎骨,踩的稀烂!
怒发冲冠!可看着抬不起来的胳膊,林朋只能对着那一轮被乌云掩盖的月亮,再次出一阵悲痛欲绝的嘶吼声。
不行,不能跟着这些丧尸,跟着他们,连个肉渣子都吃不上!林朋寻思着,暗暗盘算以后该怎么办。
先,当然是活下去,吃饱肚子!林朋不是那种有胆子自杀的人,要不,早在检查站,他就该上去自动吃花生米了,他不想死,他宁愿痛苦地挣扎,毫不犹豫地去吃人!虽然到现在一口都没咬上,但林朋已经不敢想像,他要是对面人类的话,还会不会去迟疑和困惑。
妈的,老子一定扑上去咬个痛快!还管什么人类丧尸?老子好饿!这才是林朋的真实想法。
而现在,跟着大部队的丧尸走,虽然群体作战,靠着人多,可以用缓慢的步子追到跑的飞快的人类,但也要面对,走了半天忙活半天,连个肉丝都看不到的事实。与其这样,不如单独作战,就算机会小点,也总比看着肉吃不着好些。
先回医院,打开那些急救包,喝点血,恢复些力气,才好去抓人吃!林朋想着,与其它丧尸相反,向着医院走去。
医院里。
“真他妈好喝!”一包包血浆被林朋用那能咬穿钢管的牙齿咬开,鲜红的血液流出,慢慢地流进林朋的喉咙,流进那因为饥饿而抽搐的胃部。
冷冷的血浆,让林朋打着舒服的冷战,喘着粗气坐下,那每分钟高达二百多下的心跳声,好像也减慢了一点点。
二十来包血浆,被吃进了肚里,林朋抱着滚圆的肚子,满意地躺着。
手指稍稍有点能动了,但还是拿不起手术刀,但明显力气有些长进,林朋躺在地上,细细思索。
由于丧尸的食量很大,又行动缓慢,所以要咬死一个活蹦乱跳,能叫会跑的人,也不是特别容易。所以造成小部份个子较大,天生力气较大的丧尸能多分到些食物,而瘦小体弱的,只能分些残羹冷滓,吃些边角废料,因而强愈强,弱愈弱。
林朋这几天已经现好几个,明显不是普通丧尸地大个子丧尸,他们地身体庞大,力量能举起一把木头椅子。
第293章 终于吃肉了
别看只是把椅子。林朋连手术刀都拿不起来呢。脚步也和成年男子散步时差不多快,看来是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而没吃东西地丧尸,就和之前地林朋一样,连个三岁地小孩都打不过!
这医院地血库,一直都没有丧尸前来搔扰,主要是因为血浆都被完完整整地包在塑料包里,没有气味泄漏而出,而低智商地丧尸,根本就想不到这里还有不用拚命跑,就能喝到地血!
那么,哪里还有丧尸不知道,却不用花什么力气,便能吃到地肉呢?想到吃肉,林朋觉得自己又饿了,看来血还是灌不饱啊!
拼命想了想,灵机一动,为何不去大型地超市看看?他们那边应该有些白条肉,被包在盒子里!应该不会被丧尸找到吧!
仿佛看到那白花花,肥油油地肉,林朋不知道哪来地力气,撑着墙站起来,便想赶紧去超市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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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家大型地连锁超市。数千平方米地面积,各类商品稀稀拉拉地呆在货架上。当然,一地都是乱七八糟地物品,这都是人类撤离时,哄抢造成地。
林朋被脚下不明物体一滑,狼狈不堪地脸部着地,差点昏死过去,当心里怒吼的他翻过身,转过头来,却血红的眼睛,眼前一亮!
那不就是块肉吗?血红血红的精肉,雪白雪白的肥肉,足足有二斤多重!林朋兴奋的扑过去,就这么躺在地上,也不撕开包装,张着血盆大口便吃了起来。
嗯,没味道,如同嚼蜡!林朋皱着眉头,不过心里非常清楚,再怎么没味道,也要吃下去,只有吃下去,才有力气,才能。。。。。。吃人!?
一口气咽下那块生肉,林朋靠在收银台边,慢慢地站起来,向超市的生食区走去。
一路上那些什么烤鲜牛肉,牛肉粒,牛肉酱,面包、饼干、水果林朋都想办法尝了尝,可一到嘴里就吐个不停,看来不能靠这些熟食了,还得吃生的!老子现在成原始人了,林朋心里一边骂着,一边无可奈何地走到生食区。
这家超市已经被洗劫了过了,看来着急逃走的人类,还是会想到以后的吃饭问题,由于这座几千平米的大超市,也看不到几块肉。
突然,林朋现还有十几斤的白条猪肉,就这么充满诱惑地躺在案板上,上面一群苍蝇飞舞!
看来是这肉早已变质,所以那些疯抢一切的人,才没有把它带走吧。
不吃也不行啊,如果可以流泪,林朋一定流上一桶眼泪,如果可以说话,林朋一定抱着那块变质的肉,说上二个小时的话。
吃,吃,吃!!!林朋红着眼,一口一口地把那十几斤的变质肉,全吃进肚子里,舒服地躺在地上,睡着了。
不知多久,林朋慢慢醒来,无意识地动了动,却现自己的力气大了不少!
原来不能弯曲的手指,明显可以弯起来了,而且,手腕也可以转动,头部也不会只能歪着靠在肩膀上了!林朋欣喜无比,虽然这简单的动作,就算五六个月大的孩子都能做到,但是,足可以,让摔一跤都爬不起的林朋感到好受多了。
慢慢地爬起来,感觉着四肢的力量,林朋恨不得可以仰天长啸!
走起路来,不再是那么一步三摇晃了,林朋试着快步走了起来,当然,毫无例外,过于兴奋的林朋很快便控制不了平衡,摔倒在地,带倒了一大排货架。
几个听到声响的丧尸,慢慢走了进来,看到地上挣扎着,半天才坐起来的林朋,失望地转过头,流着口水走了。
终于没有饥饿感了,林朋张牙舞爪地冲出了超市,里面已经找不到什么肉了,虽然林朋不饿,但他知道,在趁着自己还有力气,尽快地,去咬死一切带肉的生物,包括,曾经是他们其中一员的物体---人!
这座城市已经荒芜一片,无数人被抛弃在这里,当林朋那天离开检查站时,不久便有大批丧尸来袭,聚集着几十万人的广场,顿时成了修罗地狱,受惊的人们冲击防护栏,撞开防护墙,跑出去一片人。而检查处m国陆军开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准人群进行无差别射击,换句很有名的话,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