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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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亚当- 第2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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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摇摇头:“他们都是无辜的人,我想吸血,可是我不想吸他们。”

“还挑食?”敖顺冷笑了一声,不过片刻之后他看亚当似乎真没打算吸这两个女人血的样子,叹了口气,说:“行,我的祖宗。你想怎么样都随你。那你告诉我,怎么样的人不算无辜。”

“强盗。”亚当想起蜥蜴城堡里面的那些人,如果四海升平,没有第一城市的血浆也没有羽佳的造血机,那自己是不是就不用吸血了呢?

这亚当没想过,也没想去想。滥杀无辜?记忆中杀的人太多了,在雅典战场死伤的,有多少不是无故的——那可是整个城市都毁了啊!

亚当这么做,说到底也不过是让自己的手不去沾不想沾的血罢了。伪善也罢,真善也罢,随他去。

“强盗?”敖顺眉头都皱了起来:“那我是不是该装成凡人去走夜路,看看能不能诱几个强盗出来呢?”

亚当没有说话,闭眼睛,他依旧沉默着。

“行,你说怎么都行。”敖顺转身就想走。

“等等。”亚当忽地睁开眼睛。

“还有什么要求吗?难不成强盗也分类?”

“把她们两个送回去。”

顿时,敖顺竖起了大拇指:“我服了。”

说完,他衣袖一卷,连同地躺着的两个女人一同消失了。

敖顺走后,亚当依旧躺着,仰望着:“看来,我很适合演戏。”

千里之外,一阵白烟忽地出现,凝聚出了三个人形——敖顺一手提着两个昏迷的女人。

随手将两个女人都丢到地,敖顺伸出手指点了点,女人的心口当即被开了个槽,血涌如注,一滴鲜血溅到了敖顺的衣角。

几乎没有痛楚,呼吸渐渐地停止,这两个女人就这么在睡梦中死去了。

“送她们回去?我哪记得她们的家在哪里?不如就送回老家算了。”敖顺狰狞地笑了笑,却又忽然止住,眺望远方。

青山绿水,人烟渺渺。

“强盗?去哪里找强盗呢?真倒霉!怎么有这样的血族!不过我可以换个方式想,强盗的衣着大概是怎么样呢?首先,要大胡子最好,看起来要魁梧一些,要凶神恶煞……”

当敖顺提着两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出现在亚当的面前时,亚当瞄到了敖顺衣角的血,也注意到了两个男人身几乎没有什么伤痕。

他什么也没说,接受了敖顺送来的“食物”。

接下来的几天,敖顺总能给亚当捉到“强盗”。面对这些所谓的“强盗”,亚当也不再说什么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种情况下稍微任性一下便好,过头了,就是糊涂了。

得到血液的补充,亚当的伤势好得很快,唯一的遗憾就是精血依旧空空如也。一年的时限,是如何都跳不过的。

也曾想过干脆吸了敖顺,一条白龙,那可是大补。

不过以两人现在的实力差距,恐怕就算亚当能咬敖顺的脖子,也没有机会吸光血,反倒是葬送了自己。

半个月之后,亚当已经活动自如了。

“接下来,要去哪里?”亚当问。

“去哪里?”敖顺皱起眉头:“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有这里好吗?在敖顺看来,最为理想的就是老老实实呆在这个洞穴里,等到一年之后亚当的实力恢复,到时候再做打算。

不过他自己也明白这不太可能,在他眼中,亚当是个失忆的人。如果是原来的亚当可能还会耐着性子老实地呆着,失忆的亚当,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呆着一个不见天日的洞穴里度过一年呢?

不过也没事,只要别回北冰洋就行了。在凡间行走就算出了点什么事,以敖顺的实力要摆平还是轻而易举的。

“我想出去走走。”亚当说。

“出去走走?也行,我陪你去。”不就是当一年的保姆嘛,敖顺想。

走出洞穴,亚当抬头仰望天空。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也照在他的身。

感觉,连对阳光厌恶的感觉都没有了。月石残片果然是有利于血族抵御阳光。

“我想去城镇,最近的城镇在哪里?”亚当问。

“城镇?去有人的地方可不太好。”敖顺下打量了一番亚当。

现在的亚当依旧穿着在行宫里换的一身蓝色带有白色条纹的宽松病服,领口处的纽扣有着第一城市的徽章。虽然经过几日的折腾看起来已经残破不堪,但最起码还是能看出是西方风格的东西。

这样的衣着出现在东方的城镇能不立即引来官府的盘问才有鬼呢。

官府就连着安京,安京就连着三圣地,三圣地后面就是女娲和撒旦,这险最好还是不要冒。

但想了想,敖顺也不打算阻拦,毕竟他现在的基本方针是和失忆的亚当打好关系。

“你到河边去,我去给你找点合适的衣服过来,洗洗换才好到城镇里去。”敖顺指着不远处的一条河说。

“行。”

与敖顺分别,亚当一跃跳下了山。

稳稳地落到山脚下,亚当缓缓活动了下筋骨,阵阵噼啪的声响从体内传来,就好像扭动的钢筋。

抬头仰望,发现敖顺正悬浮在天空中注视着自己。

看到亚当抬头,敖顺转身离去。

又再活动了下胫骨,亚当发现自己的身体比之前的强韧度要高出许多倍。

原本就已经强大无比,现在这状态恐怕就算没有精血遇修为不是非常高的修士也没什么关系了。这让亚当的心稍稍安定了不少。

次吞噬月石残片之后,亚当已经知道自己就算失去全部的精血,单纯的体力和身体的强韧度并不会降低。这次力量又强大了不少,就算没有敖顺保护在东方行走,只要不暴露身份应该也是没关系的。

看着远处的河流,亚当移动脚步以极快的速度冲刺,一阵沙尘扬起,瞬间便到了河边,沿途还撞歪了几棵树。

奔跑让亚当心情畅快,他脱下衣物跳入河内,雀跃地游泳。

完全摆脱了对阳光的恐惧和厌恶,他感觉自己似乎又回到了成为血族之前的光阴。

“哟呵”他猛地将水洒向天空,由于没有控制好力道,树林里竟好像下了一场短暂的雨。

“要是日子能一直这样多好啊。”亚当想。

离开西方的那些权力纠纷,离开沉重的命运,他感觉自己的身心从未有过的舒畅。

好好地游了一会泳,亚当将自己的衣物也到水里清洗——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注意过个人卫生了,似乎自从复活之后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洗干净了,他将湿漉漉的衣服和鞋子穿到了身,然后迎着风奔跑,让风将它吹干。

不一会,他又在河里打了两条鱼,从树掰下树枝钻木取火。感觉就好像回到了从前。

没多久,鱼便烤好了,散发着浓浓的香味。

亚当将它们凑近自己的鼻子,闻着流口水,却不吃。

他不能吃,血族吃除了血之外的大多数东西都会拉肚子……

“要以族人的鲜血为食。”这是血族诞生诅咒的其中一段,两千年了,至今依旧存在。

“小伙子,你不是本地人?”一个老头子摇摇晃晃地从树林里走了出来,他的一只眼睛有一条看起来已经久远的伤疤,穿着一身褴褛的衣物,背着长弓,手还提着一只兔子。

“我刚巧也肚子饿了,要不我用我一半的兔肉换你烤好的鱼?”

第三章:西方来人了

亚当眯眼看着老头子,转头注视着眼前的篝火。…

热脸贴了冷屁股,那老头子还提着兔子,只好站在那里傻笑。

两个人似乎微微僵了一下。

亚当微微笑了笑,直接将一条烤好的鱼丢了过去,被老人家稳稳接住。

“呵呵,多谢你,小伙子。”那老头子一下子又恢复了原来的热络,提着兔子走了过来。

“老人家,你是猎户?”

“是啊。”老头子点了点头,坐到亚当旁边。

“住在附近吗?”

老头子摇了摇头将捆起来的兔子放到亚当身边:“距离这里有两天的路程。”

“到这么远打猎?”

“不入深山,便没有好的猎物。可惜走这么远也只是打了只兔子。”老头子呵了两口气,开始吃起了鱼。

“哦?”亚当说话的时候眼睛瞟到了远处的丛林里,一双眼睛正在远远地注视着他们,不过亚当却假装看不见:“老人家想打什么猎物呢?”

“如果能打到一只狐狸就好了,我想给我那孙子做件狐皮袄。对了,小伙子,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呢?”老头子丝毫没有发觉还有人在场,一边吃着鱼,一边和亚当热络地聊起了天。

树林里站着的,是敖顺,此时他手拿着几件东方风格的衣服,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似乎想跨前一步,却又怕扫了亚当的兴致,正在思索着应该怎么应对。

亚当也不管他了,只是自顾自地聊天:“生活怎么样啊?”

“生活?”

“赋税会不会太高呢?”

“赋税?我们猎户的赋税……怎么说呢?那是定额,遇了丰年也还不错,遇了歉年,那就只好举家搬迁了,哈哈哈哈。”老头子拿出一个葫芦,摇动了一下发出咚咚的声响,似乎里面装的是酒。

拔开酒盖,老头子将葫芦递到亚当的身前,笑眯眯地说道:“小伙子,来一口。”

亚当看着葫芦楞了一下,犹豫着该不该伸手去拿。酒,他也是不能喝的,血族喝了酒一样会拉肚子。

“老人家,不如喝我这酒。”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传来,从树林里走出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手也提着个葫芦。

红红的火光照耀下,他悄悄朝亚当使了个眼色——这是敖顺变的。

“你这酒?”老人家楞了一下,当即有点不服气的样子:“小伙子,你这酒是酒,我的就不是了?这可是我亲手酿制的!藏了十年的好酒啊!你那酒能比得过?”

“那不是这么说,你先闻闻。”敖顺一把将手中的葫芦塞了过去。

老头子将信将疑地接过葫芦,拔开来闻了闻,顿时脸红了大半。盖盖子,将敖顺的酒又塞了回去:“行,喝你的就喝你的。”

看来两壶酒的差别很大,大到老头子羞于拿出手了。

提着葫芦,敖顺坐到亚当旁边,将葫芦一把摆到亚当面前。

“这个,没事。”他小声说。

亚当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这酒应该是他用幻术变出来的。东方的幻术,不仅仅是视觉,就连嗅觉触觉也可以难辨真伪。

相比西方的神力都被运用于战斗,东方似乎更倾向于生活。不过论起生活来,却是谁也比不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第一城市。

亚当笑了笑,拿起葫芦闻了闻,却又转身拿了老头子的葫芦一阵痛饮。

敖顺微微怔了一下,而那老头子则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好酒量!”

“我还是喜欢这酒。”亚当抹了一把唇边的残余液体说。

“我则是喜欢你这个人!”老头子竖起拇指喊道:“我的酒不好,你这人好!不过,小伙子,你的鱼块焦了。”

“这个给他吃。”亚当随手将鱼递给了敖顺。

宣宣嚷嚷,直到深夜三人才躺在篝火边睡去。

当老头子发出呼噜声的时候,敖顺缓缓坐了起来,一道银光从他的指尖飞射而出,没入老头子的后脑。

“你干什么?”亚当连忙睁开眼睛问。亚当杀人如麻,比起敖顺却是小巫见大巫。亚当起码还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敖顺则干脆是视人如蝼蚁。

“我让他睡得好一点。”敖顺说。

依旧能听到老头子打呼的声音,亚当才稍稍放下心来,知道敖顺确实只是让他沉睡,避免听到两人的谈话罢了。

“你的衣服我给你找来了。”敖顺将一个包裹丢到亚当面前:“换它,明天就可以进城镇里面去走走了。不过,可别表现得太过异于常人。”

“知道了。”亚当捂着肚子站了起来,走向树林的方向。

“何苦呢?”敖顺冷冷地笑了笑,看了一眼卧倒在地熟睡的老头子,自己也躺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拜别了老头子,两人走出一段路之后敖顺便施法放出了两柄飞剑。

“御剑?”亚当惊奇地问。

“平时不用这招,今天要带你。”说着,他一跃跳了飞剑。

不多时,两人便结伴到了所谓的城镇。

说是城镇,其实还不如说是村庄,只是稍微大一点的村庄罢了。

亚当远远地看炊烟袅袅,以及迎风飘扬的一杆大旗,面写着一个“秦”字。

不说话,亚当直接走进了村庄,敖顺紧随其后。

小小的村庄倒也五脏俱全,起码算不繁华的集市是有了,只是三三两两的看起来冷冷清清,而且卖的都是常备的货品。例如猪肉、青菜等等。像样的店铺也没几间,整个村庄看起来也就百十来户人家。

应该是没碰赶集的日子。

看到两个陌生人,大家都投来好奇的目光。很快来了两个兵卒盘查。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可有文惵?”拿着长枪的兵卒冷冷地问。

亚当正想说话,敖顺一下子窜到了前面:“两位军爷,我们是路过的商人,这个……还请行个方便。”

说着,他便将一个小银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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