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是没有方向,总归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小马整日借酒浇愁,往返烟花柳巷。
但是去烟花柳巷是要花许多的银子的,小马已经不再做行骗的勾当了,捉襟见肘。
王五郎找到了他,那个有着十几个夫人的王五郎,让他去做军师。
小马所有的花销,靖海帮全包了。
小马怀疑王五郎是不是男女通吃,其实看上的是他的容貌。
因为王五郎,对小马的称呼是“小马夫人”。
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说是表示对小马的信任。
这种信任,小马觉得,最好不要。
王五郎什么心思,小马不敢揣测,但是小马知道,王五郎的功夫可是十分厉害。
无论是外面还是里面的功夫,各自意义之上的
王五郎虽然没干什么,但是“小马夫人”名号,却随着这悠悠众口,传播开来。
小马对这个称号从反对,最后到顺从,其实只用了半天。
因为小马觉得,“夫人”称号,再适合不过。
世间那个男子能称得上“夫人”,这世间,就只有小马一人。
王惜花,那个王五郎的儿子,第一次见到小马的时候,称呼小马“漂亮姐姐”。
然而知道小马是个男子之后,却一阵作呕。
王惜花是个妖孽,这一点,小马从见到王惜花的时候就知道了。
王五郎给儿子起了“惜花”的名字,但是王惜花却极度讨厌小马。
因为小马不是女子。
王惜花讨厌男子,尤其比他聪明的男子。
小马就是聪明的男子,而且长了一张女子的脸。
这就是小马被王惜花讨厌的根本原因,而之后的厌恶,却是从这件事上衍生出来的。
小马原本的靠山是王五郎,亏了王五郎的照应,无论他花了多少银两去找姑娘,王五郎全部照单全收。
但是王惜花懂事之后,小马的日子,就一天不如一天。
从照单全收,到隔月全收,再到一年只许有一个月的特权。
最后,饷银按照月,根本不足以应付每天的花销。
当然,小马就算不去找,也有大把的姑娘倒贴。
但是小马不愿意去找良家的姑娘,他不愿害了人家。
远离纷争,是最好的方法。
酒友衡越常说:男人之间,喝酒的时候最痛快,因为喝酒的时候,没那么勾心斗角。
虽然衡越平日就是个不痛快的人,当然和王五郎那样的常常待在一起,难免会受到影响。
钟离加了进来,三个人一起拼酒。
“三个人喝酒,岂不是那殿试之中的头元的三人?”
正是,于是三人拼酒,衡越酒力最好,于是就是“恒状元”,就是“总是状元”的意思。
钟离酒力次之,于是就是“总榜眼”,就是“总是榜眼”。
小马,酒力最差,于是探花的位置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小马探花”就此诞生。
第277章 随笔:配角的另外一种写法
临近子时的时候,王惜花终于一路逃跑,最后到达了盐郡。
小马一直在门口守着,自然等到的是狼狈不堪的靖海帮的少爷。
他的判断是对的,王惜花触了霉头,而且是倒了大霉。
看样子,差点把命都搭了进去。
而且一起前去的靖海帮弟子,竟然没有一个人回来的。
死的自然是回不来的,勉强活下来的,估计也不敢再回来。
临阵脱逃,在王惜花这里,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王惜花怕死,但是他不准别人也害怕。
小马早就让人备好了一桌酒菜,只等王惜花狼狈的回来,这庆功酒,变成了遭难酒。
“少帮主,为何会变成这般模样?”
小马没有嘲讽的意思,但是看到王惜花的时候,如果不问一句,也会多生事端。
毕竟王惜花不好惹,不问也不是,问了也不是。
倒不如装作关心,问上一句,不是更好?
“可恶的唐门,竟然使用毒药暗器!”王惜花从来不会承认自己错了,“这一次是对方使了卑鄙的手段,才让我们损失惨重!”
小马笑而不语,偷袭还有光明正大一说,真打了起来,任何手段都是可以理解的。
道义什么的,只对活人有用,如果因为道义死了,那么道义就变成了笑话。
王惜花现在就是一个笑话。
但是小马不能笑。
还必须表现出悲伤的神色,道:“着实可恶,先是杀我帮堂主,又是毒药暗器防不胜防,此仇必须要报!”
王惜花表示认同,这是他唯一认同小马的几次,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
“等我爹带人来,我要再去会会他们!”王惜花咬牙切齿。
小马知道,这件事肯定是阻止不了的,“打就打吧,反正迟早是要打的,早点分个高低,早点得出结果!”
这样小马就可以休息,不过他不知道,这个休息,是暂时的,还是永远的。
但已经没有关系,这不是他战场,也不是他归宿,但是,现在,他要为这场战斗,拼尽心力。
刀架在他的脖子之上,王五郎的刀,从来都是下手无情。
靖海帮的消息,当天夜里,就从盐郡传回了江南余杭,靖海帮的总部。
王五郎当即表示,怒不可遏,这个大仇,肯定是要报的。
靖海帮的信鸽,传回了这个消息,但是没了下文。
没了下文的意思是,王五郎不蠢,虽然有个冲动的儿子,但是王五郎不冲动。
能够做到江南盐帮之,自然是有些手腕。
所以,一个字“等”。
等到人马集结完毕,大军开赴龙城,就荡平其他两个帮派。
这就是王五郎的计划。
但是这个计划,当然不能跟王惜花讲,他的儿子,个性他自然最清楚。
他最放心的是小马,小马不会让王惜花乱来。
最不放心的,也是小马,王惜花不会听小马的。
既然已经遭了大难,多半王惜花会收敛一些,不会再去触霉头。
这一点,王五郎相信。
王惜花看到飞鸽传书的时候,先是高兴,然后却变成了咬牙切齿。
“等,等到什么时候!”
然后愤怒的把书信撕毁。
小马却遭了秧。
“你,是不是幸灾乐祸!”
,但是王惜花却把气头全部洒在了他的身上。
“没有,我在想,下次,该如何应对唐门!”
小马避重就轻,这没有来由的思考,能够转移王惜花的话语。
王惜花把人全部带走,然后死的一个不剩。
名将无兵,神人不行。
小马诓王惜花,王惜花认了。
王惜花确实讨厌小马,但是这硕大的营地之中,现在他能指挥的,就只有小马和几个弟子。
换句话说,王惜花现在得仰仗小马来保护他。
这,某种意义之上,算是一种耻辱。
王惜花还是认了。
小马暂时得救了,但是王惜花不会放过他。
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少帮主,这几日暂且安息,不要出营地!”
于是这个盐郡,变成了一个笼子,暂时将王惜花给关住。
王惜花还是认了。
小马舒了一口气,但是又叹了一口气。
军师难做,当一个小毛孩子的看护更难做。
当一个十分擅长阴人的毛孩子,更是难上加难。
“总之,等帮主带人前来,我们再做定夺!”
营地空空,任何一个帮派前来,都是如入无人之境。
事已至此,小马要唱一出那三国的空城计。
截住那些意图将这前哨连根拔起的人。
人可以走,但是据点不能丢。
王惜花没了人,但是王惜花有钱。
有大把的钱,把靖海帮的名号,往江都任何一个钱庄一摆,都能借出大笔的银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一点到了哪里都是通用的。
雇佣不来悍匪,雇佣几十上百个老百姓,在盐郡做起无名的生意,充充场面,总是极好的。
小马这才了解王惜花来到营地的好处。
就算夹带私货,去攒一些见姑娘的银两,也是非常好的。
而且王惜花还不能表示反对。
王惜花被关在营地之中,整日只能看着门外不是做生意的“生意人”叹气。
小马却离得远远的,免得触霉头。
“小毛孩子毕竟是小毛孩子,这一点确实不假!”
小马自己则一人进到江都城内,他没有忘了自己的承诺。
一诺千金,他要帮飞火昭雪。
帮敌人昭雪冤屈这种事情,恐怕只有小马会去做。
但是小马愿意这样做。
他本是就是个互相矛盾的人,偶尔表现出更加矛盾的一面,也未必不是正常的。
只是小马永远都不会料到,他会遇到一个人。
这个人小马似曾相识。
但是却不认识。
关于小马几十年的一场幻梦,其实那么清晰而自然,魂绕梦牵。
“假如小马没有遇到孟雨,小马还是不是叫做小马?”
小马不能回答,因为小马已经见到,已经经历,但是可能会找到答案。
小马身着素装,斗笠拂面,男女不知。
江都城内,人声依旧鼎沸,但是关于小马的故事,也许会在这里迎来新的篇章。
第278章 卫衍回归 剑术导师(二更)
崔巍找到了飞火。
这让飞火十分意外,因为他没有去找崔巍。
崔巍说:“那个唐门的门主找上门来,但是什么也没说,让我把你的剑带给你!”
飞火自然认得,那是他的剑。
名为断钢。
飞火并不知道,唐北一为何要这样做。
不过这样一来,唐北一的意图也很明显了。
让飞火在事情平息之前,不要回杨子县。
这样对于飞火来说,正好。
“还需要我帮什么忙吗,你那个叫小马的朋友,似乎非常的关注你?”
飞火明白崔巍的意思,意思是让飞火,自行定夺。
毕竟小马最终会成为敌人,这是在明显不过的事实。
就算是天机刺客,也有迈步过去的坎。
“杀情”就算这样的一种。
崔巍已经见过许多的杀戮,见证过许多的杀戮,当然也见过。
夙夜毫不留情的将曾在一起的酒友斩杀。
人头滚滚,道义不在。
这是刺客的命运,也是江湖的命运。
只是不知道,像飞火这样的刺客少年,究竟有多大的决心做这件事。
“多谢!”
飞火只有这样简单的感谢,并没有过多的话语。
“对了,夙夜回来江都了!”
这个消息对飞火来说,不算是好消息。
因为这是在夙夜的地盘上面,多半会因为被朝廷追的满地跑的事情,而被夙夜嘲笑。
不过嘲笑的话,飞火已经习惯了。
但也不是坏消息。
因为命使之间,虽然有着竞争关系,却没有说,不可以有私交。
无双和夙夜的私交就算不错,所以即使是飞火继承了无双的位置,夙夜和别的命使比起来,还算要客气一些。
飞火临时的居所,是江都城北郊的一座破庙。
破庙原本供的是佛,但是这拜金的都市,却对拜佛,不是非常的热衷。
从汉代白马请佛,到前代的玄奘取经,可以说,佛教已经成了中原大地的一种信仰。
和那个本土的道教相对,还有在那读书之人之中传颂,被尊为圣典的儒教。
扬州之人,在这个时代,信奉的是神。
财神。
即使隔着江都城不是很远,但还是破败了。
这样居所,对一个无依无靠的流浪者来说,是最好的居所之一。
佛不能光辉照耀众人,但是破庙的片瓦却可以为几人遮风挡雨。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佛祖的庇佑。
飞火感到庆幸,这样的地方,对他来说在合适不过。
他拿出了断钢剑。
虽然在愤恨之下,领悟了两招蹩脚的剑法,但是并不能让他用这把剑作为主力武器。
剑术毕竟博大精深,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学会的。
除了自己的天赋,还必须要有名师。
但是无双没有教过飞火剑术,飞火也没有学过剑术。
卫衍来的很快,他的脚程在十三个命使之中,算是可以排在前几位的人物。
而且卫衍为人很奇怪,从来都是用双脚赶路,他的脚力,甚至可以比得上八百里加急的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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