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得太简单了,这蛊毒并不只一种,你说的那种本命元神蛊只是其中的一种,但还有一些蛊并不是如此,付先生曾谈到一些苗疆蛊毒之事,可惜他却不在这里。”林峰依然忧心忡忡地道。
“那,那我们先把她们救出来,再送到‘回春谷’不就成了!”孙爱人道。
“话是如此说,可是萨蛮绝不是个好惹的主儿,寇方圆也是个厉害的角色,在杜娟和杜夫人未能恢复战斗力时,很难逃过他们的追杀!”林峰也不看好地道。
“那怎么办,我们也不能等到十六啊!”孙爱人急切地道。
“咕咕……”林峰肚子中一阵鸣响。
“大哥,你饿了?”皓月奇问道。
林峰眉头一皱道:“不是,我感觉到肚子里有些不对,我先出去一下。”说完,推开窗子若春燕一般投入晨雾之中,惟留下孙爱人和冯过客不解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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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回来时,神色间变得有些难看,但面容却红润异常,似有些喜色。
“怎么了,大哥?”皓月急不可待地问道。
林峰淡淡地道:“我昨晚中蛊毒了,不过却没事。”
“啊!”不仅皓月,连冯过客和孙爱人也都大为惊骇不已。
“怎么会这样?”孙爱人不敢相信地道。
“是萨蛮的大女儿梦娜亚娃下的,这女人看来也很精。”林峰神色依然很平静地道。
“梦娜亚娃,她很坏吗?”皓月不解地问道,一脸关切之色。
“副总管,你真的没事?”冯过客有些不敢相信地道。
“我没事,刚才就是因为那些蛊虫在肚子中作怪,不过却被我毒死了。”林峰傲然一笑道。
“被你毒死了?”冯过客不明所以地道。
林峰扫视了众人一眼,笑道:“我身体特异,体内早蕴万邪之王的邪气,已是万邪不能侵,再厉害的毒都会化解,所以连毒尊都会惧我,这小小的蛊虫一进入我体内,便被体内的魔气所侵,又吸食了我体内的分泌物和血,自然便被毒杀,我刚才把它们已全部排出体外,没有半只活蛊。”
“啊——看来萨蛮有难了!”冯过客先一惊,后又喜道。
“我早就应该想到,付春雷曾对我的鲜血作过试验,对任何毒药和毒物都有克制作用,这叫以毒解毒,杜娟她们有救了!”林峰喜道。
“那太好了!”皓月欢喜无比地跳起来拍手道。
“那今日我就来大补一场,准备到时候放血吧,让萨蛮烧得屁滚尿流,连云寨人仰马翻,哈哈,那样才够意思。”林峰笑道。
“太好了,我今日就去准备些物品,晚上去放些烟花,庆祝一番,让萨蛮惊得个目瞪口呆,那才叫有意思!”孙爱人笑道。
“皓月,你去叫店家为我准备早膳,冯老师你去为寇方圆送大礼,孙老师爱怎么就怎么,不过多准备一些劲弩和劲箭,同时多备三匹好马,我现在必须休息休息,说不准中午去找寇政这小子的麻烦,见见我的大小姐也说不定呢。”林峰笑道。
皓月抬头望望外面的天色,道:“店家应该起来了。”
“还是我去叫吧,皓月你先休息休息,或是练练功什么的。”冯过客说道,便转身推门而出。
林峰望了孙爱人一眼,不再说话,拉着皓月的小手,双双盘膝坐于软榻之上,林峰以双掌抵住皓月之掌心,双足相抵,于是便开始摧动体内的功力,在两人体内流转起来。
皓月很自然地使自己进入忘我的状态,以自己的功力引导着林峰流过来的真气在体内各经脉中游走。
这是林峰从“天妖教”总坛出来之时悟出的练功速进之法,那是因水势而起的感悟,那五日在藏书洞中,每天都要静静消化那些东西,也便顺便将与梦非子相斗时所悟的东西整理和归纳一下,便创出了一种前无古人的练功速效之法。
这种练功之法对功力高深的人效果也并不大,但若是一个功力高深的人与一个功力浅的人合练,则会使功力浅的人功力进展数倍甚至十倍。
这种练功之法,是林峰特意为皓月所创,对其本身与独练并无多大分别,甚至比独练效果还逊上一筹,这种功法其要旨便在于一个“活”字和一个“动”字。
以自己的功力去激活对方体内的功力,引发对方体内所蕴的潜力,然后由对方一心一意去引导自己的功力在他体内作单线循环,又从脚底涌回自己的体内,而在自己的体内也作单线运动,使两个人构成一个循环整体,林峰以内劲循入皓月体内时,便使对方的经脉扩宽,对任何潜在的力量和外来的劲气吸纳转化的速度也增加了数倍以上,从而达到使皓月的一次运功效果胜过自己独自运功数倍以上。
林峰和皓月所修习的为同一种练功之法,又以阴阳相互运行,自然使运行之速加快,比之一个人独运的速度并不慢一些,因为林峰同时是输出两道真气,在任脉和督脉之交岔之处,便行分开,钻入七经八脉,冲击任督二脉,达到最佳的效果。
这一个多月来,林峰都坚持以这种方式和皓月练功,所以皓月这一个多月来,其实可算别人一年多的功力,加之又勤学苦练,林峰教导方法好,几乎可算得上别人两年时间的苦修,因此,林峰有信心,在一年半载之内,让皓月也登上高手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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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城几乎快要闹翻天了,首先是传来“连云寨”死去了几十名弟子和三名勇士,而凶手只不过两个人,且全都跑了,最后最轰动的是“猎鹰堡”的一场大火,几乎把那雄伟的猎鹰堡烧掉一半,为救火死去了一二十人,包括在火中烧死的,初步估计,可能有人纵火,寇方圆整个人都快气爆了肺,他那个小姨太露着屁股向他哭泣,却被他狠狠地给了一个耳光,那睡袍后面被火烧化,所以半边屁股便露在外面了。
他的小姨太过于惊慌,自然不知道屁股见了风,可寇方圆却看到了,他是看到两名弟子在吞口水,然后才发现那小姨太屁股露了馅,这才狠狠地给了一个巴掌,可那小姨太不知情,还以为寇方圆把气发在她头上,于是耸着一双大乳大声哭起来,发起泼来,什么都骂,寇方圆无可奈何,于是那两名吞口水的弟子便遭殃了,没有见到今早的太阳,因为他们见到了寇方圆小姨太的屁股,之后寇方圆用手掌重重地在那小姨太的屁股上打了一下,那小姨太这才知道屁股露了馅,着急不已地捂着屁股钻进了大少奶奶的房中。
寇方圆眼睁睁地望着这把无情的大火把猎鹰堡的一半家业这样吞没,这一气呀,竟吐出了一口血,当然这可又急坏了许多人。
寇政便是其中一个,但他很有决断能力,也很有大将风度,指挥着众人救火有条不紊,终于使这一场大火灭于无形,但其损失却不知道有多大,还有那些挣断缰绳的马,受了惊,连人都踩,被马棚中冲出的马儿踩伤的人也不在少数,还有的马肉烤得很香,可是没有人有闲情去吃。
当寇方圆收到一块大匾之时,那残垣碎瓦堆中还在冒着热烟,情景很是凄凉。
寇方圆一读那匾上的三十二个大字,呕血三口,拍碎了一张红木桌子,又损失了三十多两银子,不亦悲哉。
寇政的脸色很冷,因为他想到了一个人,那便是林峰,昨日,连云寨早已派人到猎鹰堡中讲了一些情况,当然萨蛮不会说林峰的武功会比他好,也不会说林峰功夫怎么高,而是说林峰箭法好,马也好,见萨蛮追出来便吓得跑了。
寇方圆当然相信了,若不是这样说,他还不相信呢,因为他知道林峰正是杜家庄的一个下人,一个下人能有多厉害?杜家庄的弟子他也见过,武功顶多算是一流高手而已,又怎能与萨蛮相斗而不逃走呢?一个下人更不可能比萨蛮更狠,也便未曾在意,可是此刻却想起了这个人,但为时已晚。
寇政面色阴沉地下令道:“给我在城中搜,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格杀勿论!”因林峰既然已经知道杜娟在连云寨中,自然对猎鹰堡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了,因此,他必须死,他记得林峰的样子,不过有些模糊,但萨蛮却记得很清楚,苗女刺绣的功夫很有一手,对于画下一个人的像,当然不会有问题,于是,林峰的画像已经有几十幅贴在街上,还有五百两银子的赏钱。
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钱,有势力便是老子,便是王法,全城的人几乎全都出动了,可是却没有林峰的消息。
有人来汇报说,昨天有人看见了林峰,在长渡客栈,长渡客栈的老板也说,昨天的确在这里,还把当时的情况讲了一下,带着寇政等人到林峰曾定下的三间房子中看了看,可是空空如也,昨日已走了。
这时候的林峰并不远,只在隔壁,这是冯过客已以另一个面目所租下的房间,只要了两间,林峰和皓月一间,他和孙爱人一间,并不需要住很长时间,只得将就将就。
林峰此刻是个粗犷而剽悍的大汉,一脸络腮胡子别有一番风味,皓月也变了模样,貂皮大衣当然没有了。
寇政并没有留意林峰,因为像这样的江湖汉子并不少见,带着女儿的也不少。
林峰却留意了他,知道寇政是高手,但似乎并不会比君情高明,比起杜娟和杜威似乎也有差距,林峰自信可以在十五招之内将他杀死,但却没有这个必要,至少暂时没有这个必要。
寇政走了,林峰并没有在客栈中继续呆下去的必要,已与猎鹰堡公开对上了,他从来不怕人,而且喜欢与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过不去,所以他要去办一件事情。
去猎鹰堡,他要去看看那让人怜爱的杜家大小姐杜凤仙。
林峰当然见过她,那已是两年前的事,不过他对杜家的三个女儿都有很深的好感,所以他并没有难为寇政,但他已作好了杀寇政的打算,那是当见到杜凤仙之后才能决定的事。
林峰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那是冯过客,总得有人衬衬台子才好,不过林峰在昨日决定去连云寨之时,便以飞鸽传书“天妖教”在汉源附近的高手,有雅安的,也有乐山的,以最快的速度调集人马赶至汉源,在今天下午大概便可以赶到,但林峰并没有必要等,也不想等,他还必须翻过大雪山。
猎鹰堡的上空还有余烟在升起,一股浓浓的焦味,老远便传入林峰的鼻子,林峰暗暗发笑,暗忖:这乃是你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
“你是林峰?”一个猎鹰堡的弟子认出了林峰,惊呼道。
霎时有十几人围了过来,像是看一只被困的猎物一般看着林峰。
林峰冷冷一笑道:“我要见你们堡主,也是来见我们家大小姐,快去给我通报。”
那十几名弟子一愕,被林峰的气势逼住了凶焰,但瞬即又毫不为所动地回敬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想见我们堡主和大少奶奶,你去死吧。”
有一个人暴吼,使得所有人都动起了刀子,这十几个人似乎都挺凶,刀子似乎使得还不错,而且配合也挺有规律,狠劲十足,但他们找错了对象。
他们不该找林峰来练刀,找谁都好,可是找林峰便不好,因为那样他们的结局很不妙,因为林峰是一个狂人,也是一个凶人,更是一个魔鬼,不过林峰不屑出手。
出手的是冯过客,若每一个人都要林峰出手,那也太不够意思了,所以冯过客代替了林峰,对付这些人,冯过客还是绰绰有余。
他的旱烟袋出了手,他知道林峰的脾气,最恨这些势利人,狐假虎威,所以一出手便有人死去。
死得不是太难看,只是额头上多了一个洞,刚好可以塞进烟袋的洞,那些人手指骨也碎了,是被旱烟袋敲碎的。
冯过客出手很奇妙,在瞬间,击出二十多个动作,没有一个人能反应过来,因为太快了,快得当十个人死了之后,才有惨叫声传入众人的耳朵,而第一个死去的人额头才开始喷血,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还有几个人是林峰杀的,林峰出手有些温柔,至少比冯过客的看起来要温柔,他没有兵器,这些人还不配,不过他全身无不是兵器,包括他的手,杀死五个人的手,是那般莹润洁白,修长,像是一件很好的艺术品。
林峰没注意他的手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这个样子,大概是在离开杜家庄后,他的手便开始在变化,越变越有魅力,也越变越让人害怕,因为这一双手从变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沾满鲜血,似乎这一双手是用鲜血浸泡而成的。当然,不是这个原因,不过,林峰并不想追究什么原因,变成什么,始终都是手,无论是劈柴的手,捡粪的手,杀人的手,捞钱的手和化装的手,全都是手,是手就行。
此刻林峰的手是杀人的手,林峰很欣赏眼下的杰作,这五个人死去了,死得有些不明不白。
这是五个人的感觉,他们当然不会告诉别人他们死得不明白,其实,他们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来,便已死去,告诉人们死得不明不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