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笑!”利冰兰红著脸,“啐”了一口道。
我笑得更大声了。
“不准笑!”
……
接著利冰兰幽幽地说道:“你不知道人家当时有多担心,担心你会一怒而去,从此不才理我……答应我,以後不要再这样唬人家好吗?冰兰再没有承受夫君怒气的任何勇气了!”
我点了点头,轻轻说了声:“好!”
这样,短短的一条林间小道,我们竟走了一个多时辰。但再长的路终有走尽的时候,分离的时候总会来临,虽然叫人伤感,却也无奈。我们终於走到了林荫小道的出口。
“时候不早了,我要走了,夫君一切珍重呀!”在路的尽头,利冰兰紧紧握住我的手,脸上满是凄然与不舍,“夫君再答应冰兰一件事吧,如果……如果我无法活著与你重逢,你就忘记冰兰吧!一如我们从未认识过。”
“不!”我一把将利冰兰拥入怀内,异常严肃而专注地说道,“我只会答应你一件事:有那一天我一定会永远把你留在身边的!在此,我向你发誓:到时世间再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你我分开!如果帝国阻止,我会彻底颠覆帝国,就算把圣伦大陆从地面揭起也在所不惜!如果天地阻止,我会毁天灭地!如果众神阻止,我会连众神也毁灭!”
说完,捧起利冰兰的脸,在娇豔欲滴的红唇上深深地吻了一口,才慢慢放开利冰兰的娇躯。
“我利冰兰也再次向夫君保证:利冰兰此生只属夫君,无怨无悔。如违此誓,有如此树!”说著,利冰兰抽出“麒麟”向身旁的一棵树砍去,碗口粗的大树应声而倒。
“一切珍重!”说完,我转身洒开大步向林外走去,再没回头看一眼。
身後传来幽幽、长长的一句:“再见!”
“一定会再见的!”我心底默默地说道,眼前一片迷蒙,泪水终於忍不住倾泄而出,肆意飘洒在大地上……
第八章、易帜
第八章、易帜
圣伦历1889年12月14日近午时分,从帝国赶来接替“银缨”骑士团的王族嫡系部队“皇虎”军团与艾提芮亚四公主的皇家卫队会合後,在艾提芮亚公主的带领下开始从北城门浩浩荡荡地开进海内斯城。
父亲率领著城内大小官员、富商豪门与全城居民一起在通向北城门的宽阔大道上跪地迎接法拉蒂斯大军的进驻,一边嘶声力竭地高呼:“帝国万岁!”
却不知在人们的这些呐喊声中有多少分是出於真心的了。
我跟在父亲身後,夹在人群中打量这支骑在马背上、身穿黄金战甲、精神抖擞、意气风发的部队──这就是号称帝国四大军团之首、与利冰兰的“银缨”骑士团分别被称为虎之帝国的“帝国之虎翅”与“帝国之虎牙”、更被帝国皇帝南湛布琦二世誉为“帝国之骄傲”的“皇虎”军团吗?
看著这片金光澄澄的光涛,突然好怀念“银缨”骑士团那片亮丽的银光呀!冰兰,你现在应该是急赶在通往西北的道路上吧?一切还好吗?
艾提芮亚公主的坐骑来到父亲和我的跟前,她娇声道:“林凯.贝沙图郡守,亚历山大,起来吧!”
“谢殿下!”父亲说道。
“你我现在已经共伺一国之主,同为帝国之重臣,无须多礼!”
我随著被艾提芮亚挽著手的父亲长身而起,紧跟著父亲意气风发的步伐向已改为法拉蒂斯郡衙的海内斯城主官邸走去。
身後的“皇虎”军团仍绵绵不绝地进城,长长的队伍似乎了无止境。其实以十五大军开进海内斯城,政治上意义远高於军事上的意义,从军事上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动用十五大军的“皇虎”军团还是十万军队的“银缨”骑士团攻占一座原本已主动弃守的海内斯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只不过战争之神似乎特别眷顾利冰兰,一个简单的任务最终演变成一场激烈的战争罢了。
但也不能说海内斯完全没有战略价值,只是以目前南大陆的格局和形势而言尚未能充分凸现出来,对帝国来说,现在海内斯经济上的价值要大得多,其累积的巨大财富可以成为帝国源源不绝的丰厚财源。如今法拉蒂斯帝国挟以浩大的声势进驻海内斯,一方面是为了向海内斯的臣民宣示帝国的强大和皇帝的声威,另一方面是为了紧紧咬住这块已经到口的肥肉,却也由此可以看出法拉蒂斯帝国王室好大喜功、讲排场爱装点门面的风气。
正午,随代表自由都市海内斯的蓝白相间条纹旗徐徐落下,法拉蒂斯帝国的“双翅虎”大旗高高飘扬在海内斯的城头上,在烈日的照射下分外耀眼,从而宣告了海内斯作为自由城邦的历史正式寿终正寝。
下午,在海内斯最大的王尔宫酒店,以艾提芮亚公主的名义召开由“皇龙”军团的高级将领、海内斯官员和各大商贾、名门参加的大型祝捷宴会,父亲和我自然也在应邀之列。
丰盛的食物酒水、衣香鬃影的人群、繁复的礼节、高雅的音乐、华丽讲究的服饰、空洞的调笑、言不由衷的赞美……构成皇室宴会的特有氛围,但这些却让我不胜其烦。宴会上,父亲与艾提芮亚公主翩翩起舞,在优雅的舞曲中,两人一支接一支地跳著,似乎兴趣不断。在两人融洽与默契中,凡是神经不是太粗条的人都意会到某种喜事将要来临了。
作为新任郡守的儿子又兼有成为皇室成员希望的我,自然也倍受各方关注,名门淑女青睐的目光不时瞟到我身上,而此时的我已失去了以往猎豔的心情,而且这些庸姿俗粉也实在让我兴趣缺缺。所以我只是站在室内阴暗角落里,冷冷地注视著这一切。勉强呆到晚上,实在无法再忍受下去了,便借口说不舒服,向父亲告别,从酒店出来。
走在夜幕降临的街上,阵阵的夜风吹过,我深深地呼吸了一下,胸中因宴会局促闭塞的空气而引起的不适感才稍稍散去。
我回头看了在夜空中灯火璀灿的王尔宫酒店一眼,知道这个冗长的宴会将要通宵达旦了。藉著艾提芮亚公主的手,法拉蒂斯帝国王室的靡烂和浮夸风气已被带进了海内斯,强烈地吹袭著这座过去以实惠主义风格著称的商业城市。
“凡代克、桑文、史洛,怎麽你们一个个象预选约好似的,都要离开海内斯呢?”我坐在庭院的围墙上,怏怏不乐地对身边的朋友说道。
“我也不想离开呀!”桑文叹了口气道,“亚历,我以前没告诉过你,我的家族曾经是法拉蒂斯帝国的贵族,但在祖父那一代的宫廷政变中,我们家族因参与支持四王子与当时还是二王子的南湛布琦一世争夺帝国皇位的派系而被放逐,并且子孙永世不得踏入帝境。现在海内斯已经成为帝国的一部分,我们不得不离开了。”
“那你有什麽打算?”被传闻的身世从桑文口中得到证实,我知道他的离开已成必然,也无法才说什麽挽留的客套话了。
“我将随父母南下到贝卡.谢留里斯塔联盟东部的戈第洛克斯公国,那里有我母亲的远房亲戚,而且那里有闻名大陆的谢留里斯塔剑士学院,学院历史上曾出过三位剑圣、数十位大剑师、近千位剑师,其他著名的剑手更是不胜枚举,而该学院院长就是拥有‘剑圣’称号的阿斯彭。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进入学院认真学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阿斯彭那样的剑圣级人物。”桑文说道。
我点了点头说道:“阿文,你很有大志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心中突然有种想法:阿斯彭这位传说中的剑圣与利冰兰比较,不知谁的剑术更高明呢?不过马上抛开这个念头,因为这是没办法求证的猜想。剑圣这一级别的人,身份超然而尊崇,与大多数大魔导师一样,都是一些怪物,为人古怪,性格难以捉摸,又不合俗流,一般不会介入世俗纷争,除非遇上特殊事件,如天灾人祸或自己的国家濒临灭亡时才会施以援手,平时大多避世隐居。比较积极的如阿斯彭等,就会在学院中任教、授徒。反倒是天骑士身份的人较多在军队中任职,比如当今圣伦大陆的五位天骑士中就有四位在不同国家的军中任职。所以,我先前的假设是没有意义的,但如果有机会求证的话,我也不会希望去求证的,因为传说中剑圣的实力是很可怕的,几乎是无敌的代名词了,我可不希望自己深爱的利冰兰遇上如此可怕的敌人。
我把目光转向凡代克和史洛,说道:“你们呢?该不会又是帝国某失势贵族的儿子吧?”
史洛从墙上跳了下来,拍了拍屁股,吐掉了咬在嘴里的草梗,说道:“我父亲认为海内斯不会太平了,而且帝国入主後,营商环境势变得没以前自由,所以父亲联络了在西部大陆达达城经商的叔父,计划将这里的家业逐步转移到达达城,我是家族第一批撤离海内斯的人。不过我想,到了达达城先安顿一段时间,之後我会到圣城宙斯去谋一份神职。”
达达城是西部大陆第一商城,被称为“繁华之都”,面积延绵数百里,是海内斯的三倍,人口近三百万,是海内斯的四倍;而圣城宙斯则是南大陆最大的宗教──众神教教廷所在地,名符其实是一座宗教之城。
圣伦南部大陆上近四分之三的人都是信仰众神教的,所以宙斯城自自然然地被人们奉为圣城。据闻宙斯的主教们一个个都会使用强大的光系魔法,其教廷军团人数虽仅五万,但每个士兵均具大剑士以上的实力。因此,宙斯城实质上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在众神教如此强大实力下,其他宗教尚有生存空间,原因是历代教宗都奉行“多教并存”的政策。这些是我看《大陆地理志》时了解到的。
“史洛,你也志向远大呀,不过……听说宙斯城女教徒个个都很漂亮呀!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我说道。
“知我者,亚历也!”史洛完全没有被戳穿心意的觉悟,反而高兴地说道,“所以,宙斯才能被称为圣城呀,靠近美女的地方就是靠近神的地方呀!”
我和史洛不由一起拍著对方的臂膀大笑。
而桑文和凡代克则用看两个怪物的目光看著我们。正因这共同的嗜好,我和史洛在後世都被冠以“好色”之名而齐名於世,只不过分别是,我被称为一个还算有品的色狼,而史洛则被称为一个完全没品的、饥不择食的色魔。
“至於我,是要到法拉蒂斯帝国皇都普鲁斯特的奥思都魔法学院继续进行为期三年的深造,希望能够学习到高深的魔法,和他们两个不一样,三年後我还是会回来的。”凡代克最後说道。
奥思都魔法学院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创办时间比法拉蒂斯帝国的立国时间还要早七百年,是一所用一千年前百灵战争中人类最伟大的魔法师奥思都.赫斯托利勒的名字命名的魔法学院,拥有众多优秀的魔法老师,培养出无数闻名遐迩的杰出魔法师,当世最强大的大魔导师中十有其四曾在那里受过教育。
“想不到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个都要离开我,从此各散东西了,”我叹了口气说道,“这就是人生吧,总是难免分离。好吧,告诉我什麽时候走,到时我去送你们。”
“我明天就要走了!”
“我三天後离开!”
“我一个星期後离开!”
桑文、凡代克、史洛依次说道。
在一个星期内,我先後送走了三位一起成长的好朋友,在这之前,我心爱的女子亦不得不匆匆地离我而去──在我十六岁的人生日历上,圣历伦的1889年12月仿佛是用“分离”两个字写成的。
史洛在离开之前告诉我一个消息:我的未婚妻喀丽莎从法拉蒂斯回来了。
史洛是大盐商的儿子,而喀丽莎是茶叶富商培孚蒙.凡多蒂亚的女儿,两家同为商业大贾,平时必有往来,因此史洛很容易就能打听到有关她方面的消息。
史洛说,传闻喀丽莎在法拉蒂斯布坎南皇家学院就读时结识了帝国六王子詹姆斯.法拉蒂斯,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现正“恋奸情热”,所以喀丽莎回来了也不告诉我。
我不是妒忌心重的人,不会因一段传闻就耿耿於怀,未经证实的事情我从不会主观臆断,更不会随便给予定性,因此我决定主动去找喀丽莎了解清楚。
第二天一早,我便来到喀丽莎家,在凡多蒂亚家的管家引领下,穿过长长的庭径,进入富丽豪华的大厅,看见一个有著蜜色长发、穿著粉色连衣裙的美少女倚坐在大厅的皮沙发上,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