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两个铁锨,真的开始挖了!
估计那两个挖宝的是专业人士,不一会儿就在平地起个了小土堆,大概挖了一米左右,比自己快多了,显然刚才那个拿棍子的测量财宝的确切方位,眼看着财宝就要被拿走,我的心里格外着急,浑身别扭,不由站了起来,去还是不去呢?我压抑着心中的渴望,努力盘算:他们有刀剑,与那些土狗不同,自己过去,就意味着要牺牲,可如果不过去,大笔财富就没了,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被他们挖走了!生命还是财富?说不定自己能战胜他们?
看着眼前的头盔,看着头盔里的金币,我咬牙,忍!
现在冲出去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万一他们有防备,又打不过他们,那就亏大了,即使逃跑也不能往头盔这里跑,那样就把头盔便宜给他们了,只能向其他地方跑,即使成功逃掉,回来的时候还不知道头盔被谁拿走了呢,不能远离头盔,一定要迅速果断地消灭他们!最好等他们回来,都聚拢到一起的时候,找个方便的地方突袭,用虎跷撞他们,把他们全撞死!
真不忍心看他们的举动,我重新趴在坡地,看着盯着眼前的头盔,忽然灵机一动,对了,我有反刍的功能,要是把这些金币全吃下去,也就把它们都带走了,打完了那些可恶的家伙,我就吐,把这些金币再吐出来不就行了?
不行,金币进了肚子会被消化的,听说有一种自杀的死法叫吞金而亡,哪有这么干的!我苦恼地摇了摇头,可是长久下去也不是个事呀,如果以后我有了钱就只能拿头盔装?打架的时候头盔藏到哪里?再说头盔才多大呀,装不下什么,杜林所说的肚里乾坤是怎么回事?要不,吃一个试试?即使反刍不出来也没关系,我的嘴这么大,金币这么小,仅相当于普通人的一颗绿豆,应该不会死吧!
我朝头盔张了嘴,伸出了舌头,在头盔里舔了一下。
头盔里有水,是刚才浸泡在泉水时带来的,没舔住金币,只舔了一口水,还是比较解渴的,又有些犹豫了,可如果不解决头盔的携带问题,我就不能自由行走,自由打架,自由获取财宝,这个险还是值得冒的!嗓子不小,噎不死!我张开大嘴,碰了一下头盔,将它翻到嘴边,好几枚金币掉进嘴里,传来一股金属特有的味道。
这些金币不是纯金的!
这是我的第一个反应,虽然我没尝过黄金的味道,但嘴里的感觉使我断定金币中含有其他金属,有股铁锈般的腥气,传说金子是比较软的,可嘴里的金币却很硬,估计搀加的金属是铁。以前在电视里见过有人用压咬的方式辨别金条的成色,用耳听的方式辨别银圆的真假,现在自己也这样了,可惜我的双手变成了前蹄,不然就可以拿起金币吹气听声了。
我的舌头亲切地抚摩着嘴里的金币,拨弄着,翻动着,牙齿也在轻轻咬着,人可以用手把玩,我可以用舌头。只是金币太小了,也很硬,仿佛稍微大些的沙子,还是片状的。一个,两个,三,四个,四个?刚才还是五个呢!
糟了!找不到了,真的吃下去了!
第二卷。 成人记 第九章。 少废话
(更新时间:2006…6…3 4:05:00 本章字数:2893)
紧张,使我习惯性咽了口唾沫,没想到把其他的金币也咽下去了!
金币与唾沫混杂在一起,还呛了我一口,我咳嗽着,不会被呛死吧!不会被噎死吧!这两个意识刚从脑中闪过,就发觉那些金币相对我的喉咙还是很小的,仿佛沙子一样小,刮着嗓子下去了。
还好还好,没被噎死,身上都潮了,小风吹得不错,凉快。
不好不好,消化不良,肠道堵塞,会被便秘憋死的!
我愣了片刻,随即开始拼命反刍,呕吐。
虽然刚才睡了一觉,可肚子里的青草远没有消化完,还有不少,都成碎沫了,吐了半天才出来一个金币,另外那几个明显已经在胃里安营扎寨,没办法,听天由命了。
许久,我决定放弃,权当是增加点微量元素吧!
在头盔的近处看财宝罩子很困难,只能察觉周围稍微有些发灰,可能身在其中的缘故,不如将头盔埋起来,到远处看看,试验一下那种光罩是不是真的昭示藏宝,埋在地下的财宝。
说干就干,我站起来往上跳,四肢合拢向下砸,果然弄出了四个浅坑,比先前那种死命挖掘容易多了,把头盔倒扣在地上,放在其中一个坑里,蹭土埋起来,坑浅,无法盖住头盔,在远处看了看,还真的是,头盔那里出现了一个明亮的新罩子!
这么个破头盔不值得我以生命冒险,再说当初之所以保留头盔,只是因为头盔能装载金币,头盔和那件衣服一样,属于无用的垃圾,为了垃圾失去性命?睿智如我者是绝不会干这种事的,可这么丢弃实在可惜,再说头盔里还有不少金币呢,跑回来,下巴蹭地,把头盔弄出来,把旁边的土拨在金币上,虽然坑浅土少,但也属于埋了,远远见那边几个人果真挖出了什么东西,还都凑到了一起,似乎在看刚挖出来的东西,心中暗念:再见了,我的战利品。一脚踢飞已经没用的头盔,头也不回地窜进草丛,朝他们悄悄跑了过去。
现在我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轻松多了,肚子里的金币嘛,最多以后拉屎的时候再找,既然已经帮我挖出了东西,还凑到了一起,他们的死期自然也就确定下来了。
阿选,金城探宝协会核心成员,心中有些犹豫,现在已经深入风城范围,东西也挖不少了,早就完成任务了,该回去了,那种在敌占区干坏事的刺激早已没了。
金城与风城向来不和,这次首领叫自己到风城挖宝,纯粹是让自己来送死,幸亏这次雇佣兵选得好,实力强大,否则早死了,风城的藏宝还真多,只经过二十几天的挖掘就全面超额完成任务,该走了,早就该回去了。这里太靠近风城,刚才都碰到看守藏宝的风城犀牛了。看着眼前兴奋的伙伴,阿选不由自主地想起刚才碰到的那只奇怪的犀牛。
那只犀牛竟然愿意帮助金城的人,是不是以前从金城出来的呢?虽然刚才犀牛否认与金城的关系,但看到那个犀牛的第一眼就觉得他与众不同,是什么地方不同呢?是那种奇怪的态度?还是眼神?亦或是体形?
阿选晃了晃头,却没有将犀牛晃出去,继续在想。
犀牛的眼神里没有敌视,态度和蔼,虽然稍有些诡异,似乎对自己这些人有什么想法,但完全不是风城或其他城的作法。金城,他们眼中的异类,只要不是金城的,任何生物看到我们都会流露出藐视或敌对的眼神,他没有,是不是刚从金城投奔到风城的?为了避免名声遭损隐瞒身份?嗯,估计是这样,回去查查,看谁最近消失了,总觉得这个犀牛跟自己认识,咳,金城的人基本上都相互认识,这个人是谁呢?
雇佣兵首领郑三根走上前来,道:“阿选,东西不错,有什么不对劲吗?”
见郑三根拿着刚挖掘出的东西展示给自己看,阿选知道刚才自己走神了,急忙看了一眼。
是个上半身的盔甲,虽然不是什么极品,但也不错,笑道:“确实不错,三根,你觉得刚才那只犀牛象谁?我总觉得这个人跟咱们认识,否则不会如此轻易放过咱们。”
郑三根闻言点头,道:“是的,刚才我以为被风城巡逻发现了,结果什么事也没有,可能真是从咱们金城出来的兄弟。”停顿片刻继续道:“请原谅我仍以兄弟称呼他,可是您也看见了,刚才他的态度确实很奇妙,完全不象是堕落者。”
阿选点头道:“对,这句话说的好,完全不象堕落者,你说,是不是咱们金城派到这边的细作?”
郑三根道:“也不象,说不清楚,我只当过两世细作,没什么经验。”
阿选想了想,道:“依我看,这次的冒险到此为止,这里离风城太近,万一有什么变故就不好了,获得的东西足以完成任务,这就回去吧!”
郑三根点头应是,转身招集其他雇佣兵道:“集合了,列队,别笑了,兄弟们,咱们回金城,大家要注意,回去的时候一定小心些,要比来的时候更小心,免得功亏……”
犀牛,刚才那只和蔼的犀牛,猛的从大家身后的草丛中跃起,冲出,撞来!身影在郑三根吃惊的眼中迅疾变大,噼里啪啦嗖,大家瞬间飞了出去,郑三根飞到空中,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是身子向后飞,眼睛还能看到那只犀牛,而其他人是背后遭撞。
身上的疼痛、喷飞的鲜血,提醒并震撼着所有人的最后意识:“敌袭!”
早就跑到他们附近了,为了减少身体摩擦草丛发出的轻微声响,避免提前被他们察觉,我趴在草丛里,一边偷听他们说话,一边以匍匐前进的方式慢慢接近,耐心等待他们更加聚拢的那一刻,尽可能增大第一次撞击的威力,避免与他们打交手战,突袭。
那些人居然猜测自己的来历,还说什么堕落者,真是好笑,一群笨蛋。
我屏住呼吸,终于等到他们凑到一起的时候了,还列队?我抬起头,三二二阵型,最前面有三个人,中间及后面各有两个,我正好在队列的背后,没被发现,这也叫列队?列队不就是排队吗?一个队还分了三层,怎么他们是这样列队的?不管了,谁叫他们聚拢列队的,老天爷给了机会,我信心百倍,慢慢站起来,轻轻活动了一下,运起虎跷,用足全身力气,闭上眼睛,拼命撞去!
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高兴了,一下子就把他们全撞飞了!我的前上方全是飞人,只有一个人没被撞飞,不过也没多少抵抗能力了,棍子都掉到地上了,屁股也坐在地上了,脸色苍白,眼神茫然畏惧,显然被吓坏了,是先前曾与我攀谈的那个能看到财宝光罩的人。
我很兴奋,很得意,但多年身为上仙主人的矜持使我微笑道:“怎么,不认识了?刚才咱们还说过话呢。”随即凑到他的耳朵边大声吼叫道:“拿了我的东西,都给我交回来!吃了我的东西,都给我吐出来!”
仿佛打了激素,这个小子利索地爬了起来,声音颤抖道:“你是白丹!白大哥!”
白丹?我只知道白牡丹,是个女的,英雄事迹早就忘记了。不过我刚才偷听了他们的话,知道眼前这个人的名字,阿选,而且现在这个笨蛋明显还认错人了,我的心里十分兴奋,看起来又可以冒充别人了,又有替罪羊了,也已经具备了所有冒充的条件,当下摇头晃脑道:“非也,非也,我不认识你,阿选,哦不,现在嘛,不管你们是谁,把你们的钱财全交出来。打劫!”
阿选有些激动,双手扒在我的肩膀道:“白大哥!终于找到你了!你知道……”
我才不愿意听他的废话呢,既然已经使他确定我是那个白丹,那就该公事公办了,我轻轻一抖肩膀,本想把他推远一点,让出攻击距离,干掉他,不想他象纸人一样轻,轻易被甩扔到一旁,我不屑地看着他,这么脆弱,还想跟我攀亲戚?
“趴下!少废话!”
第二卷。 成人记 第十章。 包围圈
(更新时间:2006…6…4 9:33:00 本章字数:4404)
太累了!发现自己已经不适应写作了,以后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睡香觉,喝大酒,吃大肉,交美女,就是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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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飞走的那些人没全死光,有四个人还活着,都穿着盔甲,站起来的时候,不约而同抽出了宝剑,却也都没敢直接过来,一直在那里喘息着朝这边挪,似乎在蓄力凑距离,没人玩失踪绕到我背后偷袭,现在我的眼睛是全方向的,眼光笼罩几乎整个周围,只有正后方是看不见的死角,我稍微侧身移动了一下,后面没人。
阿选挣扎着爬起来,道:“白大哥,我知道,您这么做肯定事出有因,可这次兄弟出来是做探宝协会的任务……”
谁管你有没有原因,谁管你做不做任务,不就是想套交情,让我给你留点嘛,要不是我没有手、拿不走,凭什么给这个面子?我没好气地打断道:“闭嘴!滚你的蛋!你们几个都过来,我只要钱,不要货,如果不过来,财物全都要,你们的命也要!还不快过来?把钱给我!把那些躺下的家伙也给我拽过来,不许剩下,全给我!”
他们不是用嘴吐的,是从腰包里拿的,每个人的腰间都有个皮制小包,有的人还有背囊,其中的兵器还可以,什么样式都有,大多有铁锈,不锋利,防具的表面也大多有锈,如果好好拾掇一下,可能会弄出几个好的,可惜我没办法用。
那些死去的人没反应,虽然他们的钱包及背囊已经全被打开了,里面没什么东西了。活着的人没敢有极端反应,很听话地把所有的东西摆在地上。
一共二十几把兵器,十几个头盔,几个半身铠和盾牌,三个全身甲,一百三十多枚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