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宣的爷爷的爷爷开始,就很少有人骑马了,但黄宣还是点头应了个“是。”。然后作势要走道:“穆罕默德先生,我们现在是不是开始第二轮比赛了?”
“哦,当然。”谢笑着离开赤兔两步。终于忍不住道:“黄先生是否有兴趣出售这匹马呢?”
达利马场和库尔摩尔马场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马场,他们依靠经营马匹。每年可以赚到数亿美元甚至更多地利润,而带来利润最多的,就是配种了。
黄宣自然也知道这些赛马界最浅显的知识,他拍拍赤兔地大脸,道:“由于家族的一些传统,家族子弟地第一匹马。都是骟马……”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谢却一下子愣住了。马匹是不是被阉割,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的。例如体型变大,但他的心情太激动了,却没有注意这些,这让他稍微有些尴尬,不过很快,他的脸上就满是遗憾了。
“太可惜了。”谢是用阿拉伯语说的。迪拜通行英语,上层人士使用英语很频繁——虽然总是带着阿拉伯腔——酋长先生这样说的时候,说明他真地很失望。
只要这匹马能够再拿下两个冠军——现在看来是极容易地——再将之退役,专心以其为种马,培养新地耐力马进行比赛,仅仅是配种费就能赚到手软,谢郝有过花费6000万美金。本无归,但却证明了他地财力和胆量。
黄宣其实也很失望,赤兔可能没有子嗣,这是很令人憾然的一件事,但他却不能表现出来。
谢郝又用英语道:“虽然只是中圈51秒,但比起C尺赛来讲,也许更难得,真的是一匹好马。”谢说着摸了摸赤兔。
“呃,的确。”黄宣有些不知说什么才好。
“看来,华人家族的确已经崛起了。”谢郝马上又笑容满面了,他想说的也许是培育纯种马的困难,但最后只是将右手放在胸前,行了一礼,道:“祝你好运。”
黄宣学着施了一礼,转身就向马厩的方向走去,而伯吉斯已经牵着“俄俄尖叫”回到了那里,双方都需要等待一个小时,方能真正开始比赛。
就在这时,洛林却道:“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可能是位旅行者的后裔。”
黄宣顿了一下,脚步不停的向前面走去,脸上不动声色的道:“那是什么东西,你怎么知道?”
“旅行者的后裔。”洛林重复了一遍道:“他的祖辈可能在一次旅行中失事了,不得已滞留在此,并娶妻生子,有时候为了寄托某种情感,旅行者们会将一些特殊的标记留给自己的后裔,大多数时候,还会有一些宝藏。”
听到“宝藏”这个词,黄宣马上来了兴趣,他追问道:“什么宝藏?谢郝知道吗?”
“总是些在这里用不了,但在位面旅行中可能颇具价值的东西。”洛林说着道:“谢郝有一个旅行者的胎记在手腕上,那应当是他的祖辈留下来的,我刚才用能量扫描了,应该是一副藏宝图。”
“在哪里的藏宝图?”
“以色列。”洛林答了一句,又道:“谢郝应当不知道自己是旅行者后裔的身份,对他的先祖而言,如果有愿意帮忙的旅行者,可以选择性的带走他的子嗣,回到自己的位面,宝藏就作为报酬,若是不愿意帮忙,也很少会恶行相加的,而对于他的子孙而言,哪怕旅行者们只是随手帮个小忙,也够其子嗣受用不尽了。这是位面间的通用法则。”
“那他的先祖是什么时候来的这个位面,你怎么会不知道?”
“那时候能量不足。”洛林毫无羞愧的道:“就算是时空荒漠区。也总是会有旅行者来地。”
“也就是还有可能被人拿走了?”
洛林否定道:“看到藏宝图的旅行者,一般会抹去那个胎记地。那是放在基因外缘的,而且每一代的旅行者后裔,只会有一个人遗传到这个胎记。”
黄宣偷眼看向谢郝,见他与几个美国政客交谈正欢,摇头问道:“我记得他是迪拜酋长?迪拜有多少个酋长。”
“一个。”洛林早就搜索过资料,将能量屏放在黄宣面前,道:“迪拜酋长国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员,谢郝是迪拜酋长。并且是阿联酋的副总统兼总理。”
黄宣再看谢郝旁边的纽约州政客,突然明白美国人的骄傲在哪里了。
……
伯吉斯在帮“俄亥俄尖叫”放松,这匹棕色的大马看起来并没有沮丧地样子。也许它还不明白什么是沮丧,但冠军先生显然不很高兴。看见黄宣也只是打了个招呼。
黄宣轻轻的点点头,就走去飞电的那一边。两岁地马驹尚没
它的巅峰期,在纯种马比赛中,3马通常是最常见:最强的,因为马匹3就到达了成熟期。可以进行配种。此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马主总是希望赛马在3时就获得好成绩。然后就能够坐享其利了。
飞电的体型要比赤兔小的多,但也比旁边的纯血马大上两圈不止。它地肩高与黄宣个头相当,如果骑上去地话,身材瘦小地伯吉斯只能搭到黄宣的胸口。
黄宣小心地整理了马鞍,这是典韦教给他的,若是马鞍下有小石子或其他的东西,人坐上去之后,马会很不舒服,这个时候的操纵性极差,甚至可能将主人从马鞍上颠下来。
而中国军队习惯使用骟马的原因正是公马性烈。其实使用骟马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蒙古人养马也习惯在马匹一二岁时早去势,这种马骁勇健壮,只是汉人本身不养马,更没有如蒙古人般将好马留作种马的习惯,将军们的急功近利让半个中亚的马群整体退化,至今也无法恢复。
伯吉斯窥了黄宣一眼,不屑之情溢于言表,赛马之道,3骑师,6分马力,要说1000公尺比赛,一匹2口的重型马能胜过日蚀短途马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的。
以他的知识而言,这的确是不可能的。
洛林给出的胜率只有7,,会骑马而已。
不过,小黄同学当然不会让他的1亿美金打了水漂,虽然大度的输掉1亿美金很有气魄,但也容易被人视作智力低下的代表,所以他一边梳理着飞电的鬃毛,一边就对洛林道:“帮飞电来点反重力,一点点加上去,可别被别人发现了。”
“没问题。”洛林实际上是个喜欢作弊的家伙。
黄宣同样喜欢作弊,他心里没有一点愧疚的看了伯吉斯一眼,又道:“如果马速过快,我不会从马上掉下来吧。”
“我可以为你加上一些磁力吸附,不会有问题的。”美金就是能源,如果洛林再聪明一些的话,他也会有思维定势的。
催促的梆子声响了起来,黄宣将收拾干净的马鞍重新披挂在飞电身上,这是个技术活,好在有工作人员帮手,才不至于丢丑。
再次骑上马的时候,一身骑士服的黄宣也很有些“黄马王子”的样子,他缓缓的向起跑线驶去,一个穿着红色工作服的年轻人跑了过来,大声对黄宣道:“黄先生,马会最后统计,闪电与俄亥俄尖叫的赔率是赔1。5,现在外围一共有6000美金下注。
看起来,赤兔的胜利对赔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不过黄宣更关心飞电的名字——能把它翻成“闪电”的人,也真是省心。
在场的人稍稍增多了一些,大都是原本不喜欢赛马的家属。赛马原本只是聚会的一个借口而已,而有妻子或者儿女作伴,往往会让聚会气氛显的亲切一些,所以很多人会将时间放在冷餐会上,而不是赛马场上。
不过,美国人是喜欢数据的。就像是ESPN转播赛马,也总是整出些某某记录的噱头。若非如此,一次只要1分钟地冲刺,很难引起电视观众们的兴趣。
漆成灰色地栅栏挡在起跑线前,黄宣探头看去,很容易就发现又跳又叫的嘉拉迪亚,她的提包也不知丢去了哪里,淡黄色的坎肩被拿在手里当作小旗挥舞着,远远的看去。有如起舞的孔雀。
伯吉斯的脸色很不好,作为一名平地骑师锦标赛的获胜者,仅仅是参加这样小型地赛马比赛本身就是很掉份的事情。何况他还在骑着“俄俄尖叫”的时候输了,那可是日蚀马王!然而。第二场地加赛对他而言,也只能算作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若非鲍勃以力相迫,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
一场3000公尺地比赛是很疲劳的,~|对于马匹而言。
黄宣高昂着头,俯视着周围的参赛者。飞电是一匹小公马。比起赤兔的骄傲。它有着更强的烈性,即便是在栏杆中。它也会下意识的驱赶其他地马匹,在马厩中,它就是1匹马占着5匹马地位置
发令员缓缓地将手上的彩旗举起,号角声再次吹响。
黄宣将脚用力蹬在马镫上,臀部微微抬起,试过两次之后,方才坐定在马鞍上,他轻轻地揉揉飞电的鬃毛,趴在它耳边道:“咱们可是要拿第一的。”
场边的彩旗开始舞动,在太阳的阴影下拉出长长的一串,观众席最高点的音响发出两声杂音,就听上一场的解说员,来自ESPN的米特用颇具激情的声音道:“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即将欣赏到的将是一场世纪大对决,来自中国的重型马黄色闪电与‘日蚀短途马王’俄亥俄尖叫,俄俄尖叫是一匹棕色的纯血马,其父亲是1995日蚀奖马王、年长马王‘雪茄’,‘雪茄’有8一级锦标赛的桂冠,包括久负盛名的育马者杯,职业生涯999。98美金,噢,真是个吉利的数字。俄亥俄尖叫的母亲同样有名,它是来自爱尔兰的纯种传种母马,为库尔摩尔马场所有,身价3500万美金。”
米特停了一下,继续道:“我知道大家最为关注的还是来自中国的重型马闪电,不过目前,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资料。这是一匹混血马,没有参加过任何一级锦标赛,也没有血统记录。今年两岁,呵呵,多么年轻的马驹啊,它还不适合参加这样剧烈的比赛,也许它与大多数的赛马都不同吧。
“2小时之前,同样是来自中国的重型马粉红兔战胜了俄俄尖叫,不过,是在俄亥俄尖叫并不擅长的3000尺赛中,现在,面对另一匹重型马,站在熟悉的1000公尺赛场上。俄尖叫的表现。”
最后一声号角响了起来。旌旗猎猎,黄宣夹紧了马腹,手掌小心的在缰绳上打了个转,如果是正规骑师,完全是不必如此做的,可惜黄宣只是个业余选手。
米特知道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很少甚至没有看过赛马,因此很有针对性的解说道:“1000公尺赛讲究的是爆)+马中最引人入胜的比赛,目前的世界记录是54秒,‘俄亥俄公尺赛中的最好成绩是58秒62,如果它马闪电将很难取胜。”
发令官高举旗帜,三名副手也将彩旗举了起来。
伯吉斯将腰深深的弯了下去,并不断的作着提臀的动作,比起上一场比赛,他显然用心许多。
突然间,发令官将旗帜重重的挥了下去,就像是斩刀一般。
栅栏轰然打开。
无须黄宣下令,飞电就像是箭矢一般的冲了出去。
35的重力消减,外带5的摩擦力加成,让飞电在第一个100位上只落后了半个马位。
这已经是优秀纯血马的标准了。
原本手撑在栏杆上欣赏的谢郝吃惊的抢过从人的望远镜,看着飞驰中的飞电,讶然道:“那匹马有多重?”
“580斤。”从人迅速看了一眼手上的PDA。
“Breezing。”谢郝赞美着道。Breezing是微风拂过,意指轻而易举地事,而在赛马界,通常是指拍卖前的展示。看起来,穆罕默德先生又对这匹马起了兴趣。
加上了反重力之后。黄宣地重量几近于无,加上一点点摩擦力加成。一骑当前,就如风驰电掣一般,仅仅200的距离,飞电和俄俄尖叫就将所有的马落在了5身位之后。
纯血马较小的身体有利于快速发力,其加速度也是各种马种中最快的,这一点在日蚀短途马王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黄宣完全依靠着“磁性吸附”固定着身体,将缰绳尽量的放松,飞电仿佛就是为赛场而生一般。驰骋中带着无限地兴奋。
如果是跑1000公尺的话,性能不良:在日蚀赛中。几乎每匹马都能跑进60秒大关,在这种高速运动下。黄宣觉得呼吸都困难了起来。
黑色的大框眼镜被颠簸地有些倾斜,黄宣顾不得去扶它一下,只是尽量伏低身体,减少风阻,在第一个百码线穿过之后,他就不必向前看了。
因为伯吉斯就在他的右侧。
“俄亥俄尖叫”领先“飞电”半个马头。但它的位置有些偏。如果飞电强行超过的话。黄宣就可能碰到伯吉斯的马镫和皮靴,在高速运动中。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然而,1000公尺的距离转瞬即逝,~=住了去路地飞电也愤怒了起来,甚至想要去咬俄亥俄尖叫,好在它地头被笼头罩了起来,即便如此,速度也降了下来。
虽然只有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