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收集整理与吸血鬼有关的这些资料。
……
温德外里虽是没有表现出来,可实际上却也因为程曦的提醒而愈发谨慎了几分。沉重的压力也由不得他不去慎重,这时就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计划复盘了一遍,想要检查有没有遗漏的盲点。
“你在想什么呢。”
突然间,右手却被一只温润的小手给捉住了。扭头看去,却是贞德在关切的望着他。温德不由的笑了,人也在刹那间觉得轻松了许多,“没什么,就是在想如果战事一直顺利的话,也许我们白天就能够把这些家伙给收拾了。”
“这样的可能确实很大的。”贞德也跟着笑了笑,“而且就算晚点也没什么。”她凝视着温德的双眼,认真的保证道:“只要有我在,它们根本就构不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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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昨天的,晚上还有一更。
抱歉,抱歉。
第五十二章正餐前的开胃甜点(下)
“去,这还真是中看不中用啊!”
看着手下族人将敌人仓促里构成的防线再次冲地七零八落,大部分的怪物都被放倒在地,只有少数一部分怪物得以逃跑。一直找不到机会试验自己新的左臂的蓬蓬,很有些悻悻然,朝地上吐了口口水,如此抱怨道。
跟它部族一同行动的邦加族族长葛志闻声笑了起来,“这样不是很好吗?多亏了它们提不起战意,我们才能够更可能多的干掉它们。在入夜之前,尽量的缩减它们的人数。”
“可是,它们这样胡乱逃窜,难得才能聚集在一起也很麻烦啊——话说,你觉得它们像不像老鼠?”
蓬蓬正问,忽然看到那少数逃脱的敌人大多都钻进到了街道两旁的楼宇里面,顿时对后面追赶着它们的族人大喊命令道:“都停下来,不要盲目追击!”
与野猪人一同行动的邦加人也马上收到了类似的命令,但它们的族人,其实还没有完全的反应过来,“怎么?你发现了什么?”和蓬蓬有些不太一样,对于这样的追击葛志是很乐在其中的,这时突然被叫停,难免显的有些不快。
“也没什么。”蓬蓬冲它笑笑,意味深长的问道:“你觉不觉的,这附近的房屋显的略多了一些?”
蓬蓬与葛志如今所在的地点,应该是某个面积颇广的住宅小区附近。反正六七层的楼宇随处可见,稍远一些的地方,还有几栋数十层高的大厦屹立在那里。
葛志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不由得有些纳闷的问道:“很多吗?类似这种环境在这个城市里其实并不少见。”
“确实不少见。”蓬蓬点点头,却又道,“可问题是,依照我们如今的进程,明明已经快要逼近到那个部族的腹心区域了啊——既然这样,这些大楼为什么还会存在?”
野猪人说的看似有些莫名其妙,可葛志却是马上反应了过来。
对于生活在里世界的这些恶魔来说,它们每一个都是有能力影响、改变周围环境的。比如说琪露以学院的草皮操场为核心,把那一带改造成为了妖精的花园;又如温德今天早上才去过的娜迦部族的地点——如果不是事先知道那里是个泳池,否则的话温德是决计看不出哪怕泥泞沼泽的真正前身的。
视恶魔种族的不同,这种改变环境的能力也有大有小。加上心性的问题,并不是每一个恶魔部族都有把自己据点彻底改头换面的兴趣。但是,一点点改变都不去做的恶魔部族,却也从来没有过。
——就连蓬蓬与绒绒“同居”的那个派出所,外表虽是看不出来,可实际上里面的改动也是相当大的。后院那个扩建的果园都可以不提,但是楼宇内部也是别有洞天。一些改动或者密道,即利于野猪人防守,又还能方便嚣高飞高走的转移。
想来这个吸血鬼部族也不该例外。
可就像蓬蓬所提到的那样,为什么它们这一路走来,都没有看到过被吸血鬼改造、影响的环境呢?
要知道,依照最初得到的情报去看,它们距离吸血鬼部族的腹心已经不远了啊。而一个部族的核心区域,又总是神圣不容的他人轻易冒犯的。
葛志回过了味来,“你的意思是……?”
“相比于空旷的外面,那些大厦里面更难被阳光直射吧?”蓬蓬咧着嘴难看的笑着,“如果我像它们那样害怕阳光,眼下一定会恨得不跟只耗子似的找个洞窜进去的!”
这话刚一说完,蓬蓬又愣住了,拼命的眨着自己的小眼睛。邦加族长也是一副恍然的模样,皱着头想了想,接着就试探的重重剁了一下地面,“比如这样?”
“很有可能!”蓬蓬兴奋的点了点头,“不过要试试才能够肯定!”
“可如果你猜得没有错的话……”葛志凝望着不远处的那些楼宇,有些不甘心的道:“那里的敌人,就不是我们两个可以应付的了的。”
……
忽然间的灵机一动,意识到了它们追赶来到的这个小区,实际上并不像外面那么平凡,其实另有玄机。
蓬蓬与葛志自不是不敢让自己的族人轻易进去试探。它们一边遣人把这消息通知给了其他的部族以及温德,同时又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抓紧时间又做了一些试验。
那试验的办法真的相当的简单,就是找到一些新的、溃散的、不成气候的敌人,与它们交战并驱赶一阵子。
但这方面又真的相当的有效果。
一般而言,像这种没有后面的楼宇,大多都可以视为绝地。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没有哪个理智还健全的恶魔,会想跟无头苍蝇那样一头扎进去。
这样反应根本就不正常!
可偏偏被蓬蓬它们驱赶的敌人,大多都做了如此的选择。甚至在明明有其它路线可逃的前提里……也是同样如此!
……
“看来我们猜的没有错呢!”
等到蓬蓬与葛志真的完全肯定了这点的时候,移动最迅速的半人马部族以及就在附近的枪兵部族已经接到通知先后赶了过来。虽然说还有更多的同伴没有感到,可光是这里加起来足有二百余只的恶魔总数,就足以让蓬蓬它们觉得,是时候做一次试探了。
蓬蓬、葛志、沙卡以及枪兵队长林肯,四人简单的商议了一下。
因为猜测中,这些楼宇下面有地下通道的可能性最大。所以进入试探的工作,就由野猪人与邦加族承担了。它们前者拥有着可以在昏暗环境中视物的能力,后者的听力、嗅觉都相当优秀,所以就算视力收到阻碍,它们的行动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没有带火把或者其它照明的工具,在陌生的环境里使用那么醒目的玩意儿,无疑是将自己设成了靶子仍由他人攻击。
就这点而言,蓬蓬它们对这次试探的准备工作还是相当谨慎与充足的。
等到半人马与枪兵移动开来,拉开阵型做足了以防万一的准备。蓬蓬就葛志就带来着挑选出来的族人,谨慎的向着目标逼近了。
那是一栋精心挑选过的七层住宅楼,蓬蓬之前有专门注意过,这里涌入逃逸恶魔的数量是最少的。虽然说,如果这些楼宇地下真有通道,伏兵的存在,这样的选择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可放在蓬蓬它们的角度去看,遇见的敌人能少一些,总不会是件坏事吧?
楼里相当的安静,侵入的野猪人与邦加族也都帮持着一种相对安静的方式去移动。这对身穿着全身铠甲的野猪人来说是有些困难的,所以大部分的搜查工作,都由装备相对轻便的邦加人去负责。
“它们没有往楼上移动。那些跑进来的怪物,留下的气味至多到三层就消失了!”
等到葛志没话多长时间确定了这点,蓬蓬已然在一次偶然里,有了重大的防线。
在一层三户的客厅里,慌乱脚印痕迹的突然消失,让本是负责戒备的野猪人很容易就找到了三个通往地下的密门的所在。这让葛志稍觉得有些郁闷,“你的运气还真好!”
蓬蓬则是笑的很开心,“接下来我们就下去看看吧。”
这点是进入之前就确定的事情,没有什么疑问。但在行动前,还有些别的工作得去做。比如说决定从哪个门进入后将另外两个门彻底封死,又再找找看有没有其他进出入口之类的事情。
如果蓬蓬它们进入后,被吸血鬼打别的通道自后面饶过来,前后包了饺子……那样的事情可就不怎么好玩了。
……
一番忙碌过后,蓬蓬拉开密门带着族人率先的冲入进了地下通路中。
恩,怎么说呢……这个通路跟蓬蓬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无论是宽敞程度还是光亮程度都是如此,这里宽怎么也有二十余米了,并排走个三四十人,问题都不是很大。而在通路两旁的墙壁上,又挂满了如火把、魔法灯或者灯泡之类的玩意,只怕这里的照映的宛如白昼。
——这点其实是蓬蓬它们想左了。
虽然说吸血鬼本身拥有着能在黑暗中视物的能力,可它所支配的血奴以及更低级的奴役,可大多都是没有夜视能力的。所以,如果没有这些照明工具的话,那些家伙又怎么能够行走在伸手五指的环境当中呢?
当然,这点猜测错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相比之下,倒是另外一个问题有些严重呢……
在距离自密道下来的野猪人它们不到百米的地方,一群恶魔密密麻麻的拥挤在那里。人数不仅多的惊人,足有二百余只。而为首的那个妖艳的女子,更是让蓬蓬一看之下就心生警惕。
(它们都挤在那里干什么?如果只是为了解决追着逃兵进入通道的我们,阵仗也未必有些太夸张了吧?还是说,它们想要伏击我们?可是……眼下明明还是白天啊!)
蓬蓬仓促里想不出答案,对面那个女吸血鬼已然从吃惊中恢复了过来,手向前一指,命令道:“别让它们回去!给我杀死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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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正餐前的开胃甜点(完)
蓬蓬一锤将扑来的那只地狱犬狠狠的砸进了地里,不待将单手榔头重新抬起,另一只怪物已经从另一侧扑了过来。那是只棕色皮肤的兽人,面目不但狰狞,手中还高举着一把泛着寒光的大刀。
它大吼着,把大刀兜头盖脸的向着蓬蓬头顶劈了过去,可不等那把大刀正式落下,就已经被蓬蓬抢先击中了面颊。正是那只金属的义肢,论起坚固程度来它甚至比寻常的钢铁还要坚硬数分。兽人不仅被当场击飞了出去,被蓬蓬左拳击中的脸颊上,还有黑烟与灼伤的痕迹旋即浮现了出来。
作为被吸血鬼转换的血奴,阳光与银制品都能对它们造成极大的杀伤。而构成蓬蓬义肢的主要材料秘银,在这方面,效果还要强烈许多。
那兽人仅仅是被野猪人一拳砸中了脸颊,可灼伤与黑烟的痕迹却又顺着脸颊一路蔓延,很快就把它的头颅都烧光殆尽!
这样的场面却也没有吓住其它的血奴,它们依然口中发出狂热的叫嚷,前仆后继的向着蓬蓬等野猪人冲了过来!
“情况有些糟糕啊……”
蓬蓬有些头疼。通道里预先埋伏的敌人数量多的有些超出想象,如果光是这样也还好说,这地下通道虽然宽敞,但一次涌来三四十个敌人也就是极限了。在这样的环境中,血奴的数量优势还是无法完全发挥出来的。
可偏偏这些血奴除了人数众多之外,还一个赛一个的狂热。它们身为吸血鬼的仆役,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为了主人的荣耀而奋斗,为此生死都能置之度外。以不要命的架势冲过来,就让蓬蓬处理起来有些棘手了。
——野猪人与对面大部分的血奴,实力都在伯仲之间。可以说在彼此实力相差无几的时候,态度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切。就像那句俗语“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那样,斗志与觉悟的不同,便直接导致了野猪人很难挡住血奴的不断冲击。
能够坚持到现在,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野猪人的装备。全身铠甲,大盾以及被少女专门祝福过的单手斧、单手锤,不仅远比血奴们的装备精良,而且还能比一般武器给血奴带来更大的杀伤。
另外一个原因同样不可忽视。
在对面那个女吸血鬼大叫着:“把它们都给我留下,把它们统统干掉!”的时候,蓬蓬非常果断的用一记火箭飞拳,把那个妖艳的怪物轰飞了出去。不然的话,不提吸血鬼给血奴带来的实力加成,单是一个中阶低段恶魔的存在,就足以让蓬蓬大感头疼,喝上一壶的了。
所以等到那个变得灰头土脸,半边脸蛋都成了一片焦黑的女吸血鬼再次出现在阵前,蓬蓬就心知这里再也防御不下去了。
它大吼了一声,秘银义肢上忽然有红色的铭文一一闪烁,“火舌图腾”的力量被激活了。野猪人带领着族人反冲上去,用跳跃着火焰的武器将瘁不及防的血奴们一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