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的贴身仙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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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的贴身仙帝- 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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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现在楚歌寸步难行,唯有等待蓝神说的虚无缥缈的什么机缘,这也是无奈之举,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存活下来,不然何谈以后?
  “好,我去王家,多谢这位兄台了,不知道兄台的姓名是什么?”楚歌有些感谢他。
  那人摆了摆手:“我叫程之程,叫我老程就行了,不知道你叫什么啊?”
  “楚歌,四面楚歌的楚歌。”楚歌笑道。
  “原来是楚兄。”程之程哈哈一笑:“时候不早了,估计再过一会儿王家就停止招收奴仆了,快去吧,恭候楚兄佳音!”
  楚歌道谢后匆匆按照程之程指的路到了王家大院门口,宽敞高大的红门楼让楚歌眼皮狠狠抽了抽,这怎么感觉就像是大庙一样,古风韵味浓厚,楚歌站在门楼前,有一种穿越回了古代的奇妙感觉。
  “好奇特的感觉……”楚歌喃喃一句,接着向里面走去,两只硕大的石狮子立在两旁,中间是一个红色的门洞,可以看到里面是一个超大的院子。
  楚歌直直向前走了五分钟,似乎还没有到达王家的大门前,楚歌感叹一声,这王家还真是气派!
  终于看到了王家大门的牌匾,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王府’!
  楚歌喘了一口气,敲了敲门,沉厚的红木门发出厚重的声音,刚刚敲了没有两下,就有三个小厮开了大门,为首的小厮见到楚歌,问道:“你是何人,为何敲我王家大门?”
  楚歌笑道:“这位小哥,我是来应聘打杂的。”
  “应聘?什么东西?哦……你是来做打杂的吧?今天最后一个名额,算你运气好,进来吧,我带你去找管家,看看你能不能通过。”小厮点了点头,带着楚歌进入了王家大院,院中四通八达,就像是一个小镇一样。
  不夸张的说,王家大院就和故宫一样大小、繁华,而且王家在这血色城也等于皇帝一般的地位,修仙者啊……那可是传说中的人物!
  楚歌观赏着身边的花园、长廊、小桥、流水,心中暗叹,这些设施比造化仙庭的虽然差了不少,但是这些材料都是凡人帝国能搞到的最高级,偶尔还有下品灵铁铸造的奢侈品摆放其中,奢华无比。
  “你叫什么名字啊?”在楚歌前面走的小厮觉得路途有些无聊,与楚歌开始随意聊天。
  “我叫楚歌,不知道兄台叫什么?”楚歌道。
  小厮道:“我叫贾楠,叫我贾哥就行了,我来这里做看门的也有三四年了,这里待遇不错,就是规矩太多,切记,多做事,少说话,不然惹得王家一个不高兴,那可就是掉脑袋的大事啊!”
  贾楠提醒道。
  楚歌点了点头,对贾楠说道:“多谢,贾哥,话说这王家怎么这么大啊,我们都走了十分钟了吧?”
  “不然你以为呢,王家这么大,一定不要走错地方,不然扣工钱不说,还要挨打。”贾楠有些无奈,王府规矩森严,一个不慎非打即骂,要不是这里工钱很多的话,早就跳槽了。
  贾楠指着前面的门说道:“小楚,你看,那个门里面就是报到杂役的地方了,任管家就在里面,任管家可是出了名的暴躁,千万要小心。”
  建安提醒了一句楚歌后,便匆匆离开了。
  楚歌望着圆门洞,苦笑两下,只希望可以早日脱离这种苦海,难道千辛万苦穿越来所谓的修仙界,就是为了在王家打杂?
  楚歌进入圆门洞中,看到一个历眉老头对九人指指点点,看到楚歌后挥了挥手,沉声问道:“你是新报名的杂役?”
  “是的。”楚歌道。
  “好,跟他们站成一排。”任管家等到楚歌站到其中后,说道:“你们是新的一批杂役,希望你们可以好好干活、踏实做事。”
  “像我,我年轻的时候就是你们这样的杂役,到后来,就因为我勤勤恳恳的工作,这才得到了赏识,升为了管家,希望你们可以努力一点。”任管家扫了一遍眼前十人:“先报一下你们的名字吧。”
  “我叫朱元凯。”
  “我叫祝同光。”
  “我叫翟正志。”
  “我叫……”
  “……”
  前面九人都报了一遍名字后,楚歌道:“我叫楚歌。”
  
  第二百七十二章 翟正志的心思
  
  任管家点了点头:“好,你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去管理大小姐的庭院与马厩的管理,大小姐的庭院要打扫,那些马也要按时喂。大小姐可是那位进入大门派的天才的侄女,你们记得要恭敬!”
  任管家指了指前三人与楚歌,指派楚歌四人打扫庭院与喂马的工作,任管家心中有些感叹,曾几何时,他也是这样的新人,每天累死累活,终于熬到了管家之位,现在光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交差,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
  “其他人给我去打扫后花园,这些任务虽然不多,但是希望你们可以好好做到。”任管家在楚歌等十人面前踱步两圈,又说道:“至于薪水是按半年算的,每半年发一次工资,统一七月一日与一月一日发工资。”
  任管家道:“再过三个月就是一月一日了,你们也别偷着乐,你们的工资按三个月结算,这里是王家,相信你们听过王家出现过修仙者了吧?虽然家主没有灵根无法修炼,但是大小姐现在已经是上仙了,至于具体什么境界,我还是不太清楚的,总之……你们一定要好好干活!尤其是你们四个,惹火了大小姐,大小姐可是会发出火球烧死你们的!”
  “那……任管家,不知道我们的薪水与工作时间怎么算?”祝同光问道。
  任管家瞥了一眼祝同光,道:“半年发五两银子,包吃包住,工作时间是上午六点到晚上七点结束,若是有需要,还要多工作,知道吗?”
  “是。”祝同光挺了挺腰板。
  楚歌翻了个白眼,他总觉得自己似乎乱入了什么地方,怪怪的,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楚歌感觉就像做梦一样,二十天前他在地球军训,五天前他杀人如麻,两天前他见到了企鹅,刚刚又见到了小龙女,最后现在竟然成了人家家的杂役?!
  楚歌嘴角勾起一个弧度,轻笑了起来,他想起来,楚峰曾经说过,不管是多么艰苦、多么困难,都要笑对人生,高兴是一天,生气也是一天。心情开朗是一生,不开朗也是一生,要学会享受人生,享受活着!
  虽然每次楚峰说完这些话,楚歌总要顶一句:得了吧,生活就像是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去试着享受,哈哈……
  蓝神咬了一口玄黄果:“小子,本神现在没有修为,只能动用神识扫描一下这周围,你好歹也比普通凡人多了一个陪你聊天的老帅哥,而且还能探测危险。”
  楚歌在思想中用非常无语的口气说道:“老帅哥在哪,我看不到,我只知道,你的作用现在只能是雷达。”
  “雷达?雷达是谁?”蓝神挠了挠头:“本神就是老帅哥!想当年……”
  “曰你仙人板板,消停点儿,我现在没有修为,好像记忆力也有点下降,没法一心二用,你这么一吵吵,我有些忘记这个管家的话了。”楚歌道。
  蓝神听到楚歌这么说,便不说话了。
  “行了,去吧,记得安分一些,每天吃饭在那边那个食堂吃,过了时间不给补发,现在你们四个赶紧去跟大小姐报个到,让大小姐知道你们要打扫,不然被赶出去了,我可不管。还有你们六个,跟我去后花园,后花园很大,我给你们分一下区域,跟我走吧。”任管家说完后,便带着六人走出了这个堆放杂物的小院子。
  楚歌挠了挠头,对三人友好的笑了笑:“你们好,我叫楚歌,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希望你们多多关照。”
  朱元凯点了点头,伸出了手:“你好,我叫朱元凯。”
  “祝同光。”
  “翟正志。”
  楚歌四人友好的握了一圈手,相视一笑,祝同光道:“我们去传说中的大小姐的庭院中吧,真不知道这大小姐长什么样子。”
  楚歌笑了笑:“总之一定不会丑就对了。”
  此刻,楚歌在意念中对蓝神惊讶的说道:“蓝神,我似乎还可以看出他们的面相!这么说……算命也可以?”
  蓝神撇撇嘴:“当然,袁天机那算命骗子经常化作算命的神棍在凡人国家里面算命,完全不用修为啊,你自然还看得出。”
  “乾蓝天象真真是一本神书啊……比你这个探测雷达强多了!”楚歌啧啧叹道,要是有了这一技之长,那他在血涯帝国的生存几率便大得多。
  不过反过来说,楚歌更加郁闷了,既然可以算命,那怎么没有去忽悠人呢,白白浪费了这大好的时机啊……
  楚歌看到朱元凯的面相普通,为人憨厚老实,祝同光的面相还可以,做人还可以,就是有些爱说话,嘴皮子最喜欢嘚啵嘚啵乱说。
  而翟正志就有些奇怪了,他的面相似乎显示他别有用心,露脊鼻,鼻子瘦削,鼻梁骨显露,山根很小。容貌庸俗,眼泛异彩。鼻为土星,肥厚为美,否则土壤不肥,万物不生,不是吉相。长有露脊鼻的人注定不会有大作为,喜欢不劳而获。
  算命这种事请,楚歌自然很相信,不然为什么华夏国的领导人都是牛鼻子呢,这样厚重老实的好面相,才是能做大官的相貌,但是国外自然有他的一套体系,总的来说,华夏国的文化,只适用于华夏国。
  楚歌再仔细一看,翟正志竟然真的别有用心,没有看错的可能,楚歌对翟正志起了几分警惕之心。
  而翟正志当然别有用心,他可是从别的城市大老远跑来王家当杂役,又贿赂了任管家,将他派到王家大小姐的庭院内工作,寻找机会俘获王家大小姐的芳心。
  自然,翟正志这么做当然有他的理由,他听说王家大小姐最讨那去了大门派的人的欢心,而可以创造灵根的丹药也不是没有,只是很稀少而已,打听到这些,翟正志闻风赶来王家,他对他的相貌很有信心,抱着决心来与王家大小姐偶遇。
  翟正志在心中已经开始幻想,王家大小姐对他一见钟情,在他的电眼下被征服,接着他与王家大小姐那啥那啥,再那啥,之后翟正志吃了可以有灵根的丹药,再然后,他不仅抱得美人归,又有了无穷的寿命……
  
  第二百七十三章 王大小姐
  
  楚歌看着翟正志的面相,将他的大致想法尽收眼底,自觉有些倒胃口,暗暗翻了个白眼,真没想到还有这种人。
  楚歌四人走到了雅致无比的宽阔庭院内,被一个姿色与身材不错的小姑娘拦了下来:“你们是谁啊?”
  翟正志眼睛一亮,心中暗道,这就是王家的大小姐的贴身侍女了吧?
  “我们是来打扫大小姐庭院的杂役,我叫翟正志,不知道姑娘叫什么名字?”翟正志露出一个颇有风度的笑容。
  小姑娘打量了一下四人,四人都是较为年轻的二十岁上下左右,其中由楚歌最为俊俏,只不过那褴褛的衣服显得楚歌有些掉价,这衣服虽然好看,但就是中间一个大洞,似乎有些漏风,浑身尘土,就像是乞丐一样。
  所以粗略一看,翟正志白净又有风度,虽然不太适合杂役这个职业,但是看起来才是最养眼的,尤其是那双电眼,简直迷死人,真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小姑娘顿时脸上有些发烫,耳根处微红:“你可以叫我趣儿。”
  “趣儿姑娘,翟正志这厢有礼了……”翟正志身子微弓,亲切的淡笑说道。
  趣儿看着翟正志的电眼,有些着迷,她心中暗暗想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个人就有些心跳加速,难道真的是一见钟情吗?
  “你们,你们真的是来打扫庭院的杂役吗?”趣儿有些不相信,翟正志长得这么风度翩翩,竟然只是一个讨生活的杂役?!
  楚歌见翟正志这么喜欢献殷勤,那他也就懒得说话了,反正翟正志的面相已经很好的表示了翟正志这次注定无功而返,楚歌就等着看大戏呢!
  翟正志道:“是的,趣儿姑娘,鄙人自幼父母双亡,儿时凿壁偷光彻夜读书,宿昔不梳,一苦十年寒窗,终于可进京赶考,到头来……唉……”
  说到这里,翟正志故意停顿了一下,故作无奈的叹道:“可惜,就因为我没钱贿赂那考官,考官怀恨之下,竟将上榜的我刷了下去,这世道……”
  接着,翟正志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事已至此,也无需再叹,我现在只得来这大院中打杂讨生活,唉……”
  趣儿此刻双眼有些发红,心中无比为翟正志叹息,非常不满的说道:“那考官怎么可以这样,这样的贪官真是应该五马分尸!”
  “唉,算了趣儿,也别这么说,这就是社会。”翟正志很成熟的摇了摇头,更加彰显出他的魅力。
  楚歌咧了咧嘴,让自己努力不笑出来,在意念中对蓝神笑着道:“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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