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跟其他地方比这里的军事工业还是很发达的。塞里斯伯爵凭借着自己手中强大的军队和庞大的舰队,并且敢于提供安全保障和金币的借贷,使得这里变成了一个商业的天堂。几乎不管哪里的特产,都会出现在这里,而这里的特产,也会出现在整个世界的各个角落。他为了拓展商业,甚至拆除了不少的防御设施,“怕什么,海面上有我们的舰队,陆地上有我们的军队。我倒想看看谁敢来捣乱,看看有谁那么不怕死!”这是伯爵的原话。事实上,在伯爵率领着军队将这附近的海盗土匪一扫而空,将两条海峡染成血河之后,就没有人敢质疑这句话,质疑伯爵在孤岛上的权威了。塞里斯伯爵终于成为了整个孤岛的统治者。不过,现在伯爵大人可能正在为了一个老对手而烦恼。
“老对手!?老子根本没见过他好不,老子杀他老子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呢。”这是我心里的原话,当然没有说出来,说出来那就太惊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回到了塞浦海里斯城。回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召集所有的人开会,当然,顺便让人拖上了杜内尔公爵那个疲懒的家伙。
“有谁能给我先介绍一下情况啊。”将自己僵硬的屁股挪到同样僵硬的座位上之后,首先向下面在座的人问道,“就先说说那个家伙找到了没有啊。”
“回报大人,我们依旧没有那个狼人的踪迹。”作为代我掌管领地事物的科伦斯,自然是首当其冲,要回答我的问题。
“那军队呢,你们召集了多少。”说实话,也没指望这些人能够找到那个芬格之子。当初那个芬格之子要不是在战场上意外地被我一枝流矢正面射中,估计也抓不住他的尾巴。这种生物,太狡猾了。包围圈都得放在几公里之外,不然还是只有被发现的分。
“我们临时召集了10个旗队会骑马的人组成了巡逻队,另外就是让说有的神官待命。各个军团和兵团也在辖区内进行寻找。”这次答话的德里亚,这次去王城没让他跟着,就把他扔在这里干起来打杂的活,看上去效果还不错。
“骑兵们不用这么多,3个或者5个旗队就够了,再多我们这里也施展不开。多去召集几个火枪手旗队,或者干脆临时训练也好。对付那东西,火枪比骑士枪好使。”
“遵命,大人,我这就去。”德里亚躬身一礼,就准备出去执行命令了。
“等一下,等这次会议结束以后你再去。”急忙的叫住了要离开的德里亚,难得这家伙的脑子好像有点开窍了,怎么能让他走呢?勇士我麾下的应够多了但是将军可没有几个,有一个那就培养一个呗。说完,我就把头转向了一个意外出现在这里的人,杜内尔公爵。“我说,你不在自己的海尔克城堡享福,跑这里来干嘛啊?”
“我为什么要会自己的城堡啊。”杜内尔公爵看上去倒像是被我吓了一跳,“这里安全啊。”
“好吧,很实在的理由,那你就带着这里好了。”看了看着没脸没皮的公爵一眼,再次将头转向了德里亚,“通知个正规军团和兵团,专心管好自己的辖区就是了,不用派出队伍在附近进行巡查了。那些骑兵旗队就围着孤岛打转,配合着舰队封锁整个孤岛,没有经过严查的任何人不得出岛。至于那些火枪旗队,越多越好,主要搜索孤岛中部的山区,那家伙喜欢钻山洞。见鬼的,低级的狼人会游泳,越是高级的越是不喜欢谁,到现在就没听说有哪代芬格之子会游泳的。”在吩咐完德里亚之后,重新将头转向科伦斯,“我们需要更加强大的舰队,现在我们只管辖着2支舰队,太少了。尽快建造或者购买,至少要4支舰队。其中至少要配有1艘一级战舰。(战舰分为6级,一级最强,六级最弱。战船就更弱了,不具备远洋的能力。)明白了么?”
“可是大人,这样的话我们每年的收益就透支了,过不了几年我们的财政就要赤字了。”掌管着整个领地的管理权,那也就表示了同样掌管着财政权。担心军费冲击财政,这几乎是每一个财政官的本能了。
“放心,过几天我会将一批金币存入城主府的账户了,用那笔钱进行舰队的扩建和初期的维护是没问题的,你放心好了。”
“那样的话,没问题。请大人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搭建起新的2支舰队的。”得到保证之后的科伦斯一脸满足的退下了,旁边的杜内尔公爵可是一脸的羡慕。2支舰队的建造费和维护费啊,那是多大的一笔钱的,可以换不计其数的美酒、美食、美人和美景了。杜内尔公爵一想都是这些,不过不计较这些,再次嘱咐道。“船好造,海员可不好招募。虽说我不介意装备等人,但是我也不喜欢装备在那里腐烂。”
“是的,大人,我会尽快处理好这一切的。”
“那就好。”再次看了一眼在座的诸位,在心里又盘算了一下,感觉没什么差的事了,就准备吩咐散会,“既然如此,那就……”天不遂人愿,话还没说完总是最容易被打断的。
“等一下!”话音未落,一个衣着华丽头发花白的老人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塞里斯伯爵,请等一下,老仆还有话要说。”
集中注意力看了一下,嗯,是熟人。查克那家伙身边的侍从长亚格玛,以前常见。不过这个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查克那家伙即使想要来我这里玩什么微服私访飞的游戏,他的速度也不可能比我这几日的快马加鞭来得要快的。不懂就要问,才能做一个好领主。“亚格玛,你怎么在这里啊?”
“啊。”原本正在努力向这里狂奔的亚格玛,一听我这活就像是中了石化一样瞬间停止了原地,但是却保持了跑步的动作。“我,我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伯爵你不知道吗!”像是受到了什么打击,他带着一股怨气向我发问。
“我为什么会知道,要是知道我还会问。”我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好脾气的人不会成为一个好领主,只会成为一个好农夫。
“伊芙尔公主殿下任然呆在这里,我作为公主殿下这次出巡的侍从长,当然也会出现在这里了!”亚格玛一时间怒发冲冠,大声地吼道。说实话,亚格玛的年级毕竟大了,虽说是在吼,但是实在没有什么威慑性。相反的是,他的话让我下了一跳。
“公主还在这里!”公主还在这里,在我的脑海里自动地转换成了另一句话,麻烦还在这里。
问:这个麻烦可以处理掉么?
答:不能。
问: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答:找个合适的理由赶快跑!
不过就在我准备逃离这里的时候,亚格玛的问话又到了:“塞里斯伯爵大人,公主殿下到底怎么安排啊。”
逃跑显然是来不及的,也不能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于是,只能摆出一副不怎么高兴的脸问亚格玛:“我说,我想知道伊芙尔公主为什么还会呆在塞浦海里斯城。她不是应该已经回王都去了么。”
“现在外面有一个强的离谱的狼人在城外虎视眈眈,怎么有可能安全的离开这里呢。”
“那个狼人应该是找我报仇的,跟公主关系不大,你们放心好了。我会调集足够的卫队和高手来保护公主的。”神啊,只要能够让这个公主离开孤岛,除了我以外,她要啥给啥。在无比严肃的内心中,默默地许了一个愿。
“公主受到了惊吓,现在只想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呆着。我相信伯爵大人能够保证绝对的安全。以后公主殿下的安危就拜托伯爵大人了。”说完,那家伙朝我一躬身,一行礼,以一种老年人不可能有的速度离开了这里,速度快到我刚刚反应过来可是却来不及吐出一个字。
“我XXX……”骂人的不是好人,这我知道。但有时候不骂伤肝伤肺,比如说这个时候。不过既然这个麻烦已经甩不掉了,那就只能找更多的人来跟我一起背了。“杜内尔,你是公爵,爵位比公主还要高一级,就交给你去照顾公主了。其他人,都给我为了抓住那个家伙而努力!我要在7天内看到那家伙的人头!”
“是!大人!”
(国王的子女,未成年时拥有侯爵头衔,成年以后拥有公爵的头衔。国王的兄弟拥有王爵的头衔,兄弟的子女爵位各低一档。)
'(第二十七章 故人之子)'
快乐的事总是只有一件,而悲剧总是接连而至。这就是所谓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现在的塞里斯伯爵,也就是我,正在经历着这种生活。
按照计划而出现的公主,躲掉不难,只要有一个好理由就好了。突然出现的芬格之子,问题也不大。虽说造成了不小的破坏,但是只要有准备,只要找到他,杀死他并不是一个大问题,又不是第一次杀了。“该死的,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合体呢,这不是找不自在吗。”这是我心里真实的想法,公主来没问题,分割至死也无伤大雅,问题两个在一起出现是什么节奏?想要玩死我的节奏么?其实,在现在这种情况下,真的没有哪个还有一个好心情。因为公主和狼人,我心情不好。因为我,我的下属和狼人心情不好。因为狼人,公主的心情不好。真是一个无限悲剧的循环,或者干脆就是一群人在比谁更悲剧。
而在此时的深山中,确实有个小洞,确实有个狼人,确实是白色的。从岩壁上的道道划痕来看,这个狼人的心情确实不好。“这是什么运气,好不容易召集起的族人就被发现杀光了。好不容易逃脱一点那个该死的家伙就回来的。接下去咋办啊。”白色的狼人,也就是芬格之子,闷闷不乐的呆在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洞穴之中。随着上次近300名族人的战死,整个孤岛,或者说整个大陆上的狼人更加少了。狼人本来就只有两支,一支是生活在伊戈尔联盟里的沙漠狼人,一支是生活在迪瓦联盟的高山狼人。沙漠狼人跟高山狼人几乎就是两个品种,沙漠狼人像是兽人中的一支,狼头兽人。而高山狼人更像是一种接近神话的生物,只是都叫做狼人而已。沙漠狼人在上次大战之中在精灵弓箭的覆盖下损失惨重,狼人们的首领也在战争中阵亡了。至于高山狼人,死的更是彻底,在我指挥的战争下,高山狼人不断地死在骑士枪和枪弹之下,其中的首领,上一代的“芬格之子”科维科斯,更是直接死在了我的剑下,剩下的高山狼人们也只能想尽办法逃过追杀,躲进了身上老林里。这次高山狼人们又损失了300个族人,可以说是伤经动骨了,而接下来肯定又是一阵不断地追杀,估计不绝种也差不多的。“那个该死的刽子手回来了,父亲在上,希望保佑我能够杀死他,为你报仇,哪怕以我的生命为代价。”芬格之子按照祖礼向天祷告之后,走出了这个藏身的洞穴。而仍旧呆在塞浦海里斯城里运筹帷幄的我对这一切毫无所知,只是这喷嚏打得越发的勤快了。
“我说,我们要搜索到什么时候啊。”一个手持火枪的火枪兵对着和自己一组的同伴抱怨道。
“当然是打死那只狼为止了。”同伴的表情倒不是很在意,他们都是生活在附近的居民,平时都会在山上讨生活,这点路根本累不到他们。他知道他这个同伴只是闲的无聊,想找点事做而已。
“你说我们开一枪会怎么样。”那个无聊的士兵还是不死心。
“那么整个大队乃至整个旗的军官和士兵们都会赶过来。你要是不想被抽上几十鞭子还是老实点不要让你的枪走火了。”
“难道他们还能区分主动开火和枪支走火吗,这还有什么区别。”
“我们不行,不过我认为他们可以。”他的同伴很严肃地对他说:“那些军官都是玩枪玩了十几二十年的人了,想要瞒过他们,我看难。而且如果一旦发现你在欺骗他们,估计你就可以脱下你的这身衣服了。”
“好吧,我知道了,我老老实实的走就是了。”说完,他也只能无奈地扛起了自己的火枪,继续搜索去了。
现在的孤岛,整个就像一个大军营。除了原本就驻扎在这里的6个军团和7个兵团,外加上一堆的亲卫和卫戍兵,预计超过50000人的常备军意外,现在又临时招募了5个轻骑兵旗队和12个火枪手旗队,外加6个雇佣而来的帝国的重装剑士旗队,这就又增加了近7000名士兵,这还不算一些小村子自发组织的自卫队。总之,现在整个孤岛就像是一个木桶一样,之所以不是铁通是因为这些人的战斗力还不行,如果都换成那些百战精锐,早就是铁桶了。不过即使如此,已经让那个芬格之子很头疼了,7000人啊,怎么冲出去啊。他不怕那些剑和枪之类的东西,也不是很怕那些魔法,唯独对火枪有点担心。他的皮虽然厚,但是也没有厚到这个地步,而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