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骑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第九骑士-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大脑,他的头止不住的开始胀痛起来,达到了他难于忍受的地步,他两眼一黑,栽倒在凯特的怀里。

    又是梦,但愿长眠不醒的梦…。

    繁华的罗奈歌城,他是臭名昭著的京都八恶,欺男霸女,强取豪夺,无恶不作。

    森严的伯爵府里,老伯爵修斯特尔亲自替他挑选了五百个精锐的家族护卫骑士,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对于一个贵族,在战场上最大的成就不是你杀死了多少个敌人,而是在战争结束后你能活着回来。”

    血腥的战场上,他始终谨记老伯爵的教诲,每次出战都跟凯特约束着自己的部下,进攻时躲在最后,收兵回营时跑在最前,就在昨天,临收兵时突然从后方杀出了敌方血玫瑰的骑兵,他刚命令部下向西南快速脱离战场,他的后腰上就挨了一刀,那是…自己人下的手…

    ……

    原来,我们都是一号人,都是被人背后捅了黑刀子,所以,才穿越到了这具身体里吗?

    他的意识已经完全苏醒,他在庆幸,庆幸自己又获得了一次生命的同时,也在庆幸,这具身体也是个坏蛋,对他而言,做好人实在是太遥远太难了。

    “格里菲利。斯德曼?”这个姓氏听起来不错,可以逢凶化吉的意思,斯德曼…死的慢,这简直就是死不了吗?要不本已断气的躯体怎么会活过来?

    处在自我陶醉中的他,哦不,现在是格里菲利了,完全忽略了眼前一直关注他的凯特,仰头哈哈大笑了起来。

    “格里,你怎么了,好点没有,记起我是谁了吗?”凯特一直守候在格里菲利的身边,此刻一脸的担忧。

    “嗨,凯特,我有那么容易死吗?我没事了。”格里费力拍了拍凯特的肩膀,清瘦苍白的脸上洋溢着凯特熟悉的笑容,他起身扭头四顾——这是一个简易的行军帐篷。

    “真的没事了,刚才急死了,太好了格里。”凯特激动的把格里菲利抱在怀里,一股刺鼻的汗臭味熏的格里菲利又差点晕过去了。

    “咳。。咳,我说凯特,我们现在在哪儿,没有打仗么?我们的部下呢?”格里菲利艰难的把好友推开,赶紧问起了正事。

    “我们现在已经跟沧澜军团还有紫荆花军团汇合在一处,稍事后,我们将跟随着他们向正南方挺进。”凯特说着,摊开了行军地图,将他们现在所在的位子指给格里菲利看。

    “向正南方挺进?开什么玩笑!”格里菲利对自己所在骑兵团的战斗力是心知肚明,凭什么两大主力军团要带上他们这群累赘。

    “好像是昨天的我们的损失超乎了统帅部的意料,他们怕回去后不好交代,现在是刻意的保护我们吧。”凯特小心的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交代?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乌尔萨那个疯子会怕贵族老爷们的刁难,我告诉你,那些贵族间的潜规则对他来说都是狗屁,就是王子在这里,他也敢让他顶在前面去送死。”记忆融合的好处,让格里菲利轻易的把握住了这个微妙的疑惑。

    凯特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仿若换了一个人似的的格里菲利,他记忆中格里菲利,虽不是胆小之辈,但绝对跟犹豫不决划上了等号。

    “你是说,他们刻意的让我们去送死?”凯特无法接受这个猜测。

    “沧澜和紫荆花都是机动性很强的骑兵,跟他们相比,我们骑兵团的战马就是小毛驴,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一定会先向南方挺进一段距离与敌方接触后,装着溃败迂回到我们的两侧,等我们吸引到敌方的主力后,再合而围之。”格里菲利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这种策略,在前世熟读了《孙子兵法》在格里菲利眼里只是一个小把戏。

    “你出去看看,这里出了我们骑兵团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军团在。”格里菲利吩咐一句后,凯特就出了帐篷。凯特早已熟悉了被格里菲利呼来唤去,事实上凯特比他还大两岁,但是谁让格里菲利的鬼点子多呢。

    片刻后,凯特一脸大汗的跑了回来,“在我们的两翼,还驻扎着第九第十两个兵团,加上我们差不多五万人,还有…”凯特摸了把脸上的冷汗,有点而不敢往下说了。

    “五万人,差不多相当于整个沧澜军团的总人数了,还有什么,你快点说。”格里菲利急得从床上站了起来。

    “帅旗,乌尔萨的帅旗留在了我们军中…。”

    “等等!”凯特尚未说完,就被格里菲利打断,他使劲揉了揉发晕的额头才说,“我错了,他们不是想要一举围歼敌方主力血玫瑰骑兵团,而是用得一招田忌赛马,想要用我们三个骑兵团拖住血玫瑰,而后他们腾出手来收拾敌方的黑蝙蝠、白蔷薇这些次一等的军团,最大力度的消灭敌方的有生力量…。”

    什么田忌赛马,什么有生力量,格里菲利的一席话说得凯特云里雾里,不过大概的意思凯特倒是懂了,现在的问题是,凯特不明白,为什么格里菲利失踪一夜归来后,就变成一个老谋深算的军事天才了,难道被神魔附体了?

    “出去看看。”格里菲利说完跳下行军床带头走向了帐篷外面,刚刚获得了新生的他,可不愿意当炮灰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了,现在情况很明显,在这里多耽搁一段时间,离死亡就更进一步。




                  第三章 冲锋在后 逃跑在前



    帐篷外,长枪林立,铁盾成墙,一个个骑士伫立在战马上岿然不动,神情肃穆,绽放出淡淡的萧杀之气。

    只看的格里菲利热血沸腾,在心里想道,这种场面的群架,打起来肯定刺激。不管是前世作为一个混混大哥,还是今生作为一个带领了2000人骑兵纵队的将领,对他来说,这都是在打群架,无非是场面大点小点的区别。

    “对了,我们现在合在一起还有多少部下。”格里菲利跃上一个家族护卫牵来的战马,和卡特并骑向前。

    “我们这几天损失很小,两个纵队合在一起有3500人。”凯特如是答道。

    格里菲利忍不住的心疼起来,战争开始后他们一直吊在最后浑水摸鱼,如果不是昨晚那场莫名其妙的遭遇战,他们的部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在这类大型战役中,个人的实力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众多的部下,才是将领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美尼德帝国的军队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直接冠名的军团,如沧澜军团、紫荆花骑士团,这种军团一般战斗力很强,属于帝国主力军团。

    还有一种是以数字为代号的军团,这类军团一般都是在战争发生后临时组建的,兵力来源主要是贵族的私兵,招收的平民新兵,以及囚犯。这种兵团一般满员才两万人,与主力军团的五万人相去甚远。

    但是不管那类军团,都划分为十个纵队,凯特和格里菲利的骑兵纵队,各有2000个骑兵,昨日一役就去了八分之一,如何让格里菲利不心疼。

    “该死的高飒,要是让我碰到了。。”格里菲利跟在凯特身边,在嘴里诅咒着血玫瑰军团的军团长,有着屠夫之名的高飒,见旁边的凯特望了回来,眼神颇具玩味,连忙改口道:“现在我们确实不是他的对手,嗯…碰到了还是赶紧跑吧。”

    高飒,在奥苏帝国他是不败的传说,是军中的战神,是所有军人心目中的精神领袖。在出征前美尼德帝国皇帝就许下重诺:如果那位勇士能杀死高飒,将被封为帝国第九骑士。并有这样的传闻:皇帝陛下曾私下里向一些大臣表示,如果割下高飒头颅的是一位贵族骑士,他将豪不吝啬的把自己最心爱的柯菲妮公主嫁给他。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传闻,在帝国主力兵团出征后,为了能够迎娶柯菲妮公主,后方的贵族们纷纷把家族的子弟送上了战场,这才有了这么多的杂牌骑兵团。

    一想起有着罗奈歌的月亮美誉的索菲亚,格里菲利就忍不住的血脉贲张,恨不得立刻把高飒千刀万剐。当然,这是格里菲利身体里的本性,而非发自灵魂的渴望。

    “红颜祸水!”承载着另一具灵魂的格里菲利,再不奢望去靠近那些万众瞩目的女人。

    至于帝国第九骑士,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够摘取这个称谓确实是莫大的荣耀。格里菲利运起了斗气,代表中介中级战士的青灰色光茫瞬间将他整具身体包裹,看着这刚刚能够外放的浅薄斗气,格里菲利忍不住的自嘲道:“第九骑士,离我太过遥远,还是先考虑保命吧!”

    见凯特又望了过来,眼神好笑,格里菲利知道自己又在丢人现眼,赶紧停止了斗气的运转。

    第九、第十、第十二,都是配备了战马的杂牌骑兵团,五万多人挤在一起往那儿一站,鲜衣亮马,旗帜招展,一看之下倒也很有一股唬人的气势,只是实力参差不齐,纪律散漫的更不消说,如果说非要从他们身上找寻一点战士的样子,那就是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有一股历经杀戮过后的狰狞。

    “妈的,一群纸老虎。”格里菲利暗骂了一句后,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因为我们骑兵团现在人数最少,被他们夹在了中间,金森那个蠢货,都不知道抗辩一句。”凯特说着望向了东方。

    格里菲利顺着凯特的目光看去,但见数百的军旗中,一面巨大的黑底星辰旗格外惹眼,旗帜下一个身穿白银甲的将领,虽只是惊鸿一瞥后就被其他的人影挡住了视线,却也足够格里菲利看出她的性别了。

    “怎么会是一个女人?她谁呀?”格里菲利惊讶道。

    “南疆统帅乌尔萨的独女康朵,”凯特说着又往那里看了几眼,显然也是只听其名未见其面。

    康朵,芳龄二十,一个本该娇生惯养,享受万千恩宠的元帅独女,偏偏不爱红装爱武装,据说十七岁就跨进了高阶战士的门槛,现在更是传闻已经达到了高阶战士的顶峰。。。。当凯特说出康朵的名字后,一连串的信息瞬间在格里菲利的脑海中浮起,这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可以这么说,以前的格里菲利对于京都的名门之女大多了如指掌,可见他是多么的饥色。

    只是乌尔萨常年携女征战于沙场,对于康朵,格里菲利如同凯特一样,也是没见过面的。

    “如果不是康朵带着帅旗亲自坐镇,你以为打着逃跑心思的就我们俩个?”凯特这倒是说的实话,贪生怕死是贵族的通病,上战场只是做做样子,谁愿意去跟敌方主力拼命?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乌尔萨个狗娘养的,算你狠。”格里菲利骂了一句后,对凯特说,“等会我们尽量拖在后面。。。”

    话没说完,帅旗下传出了起征的号角,嘹亮、浑厚、悠远。一声声号角此起彼伏连成一片,鼓舞着战士们止不住的策马前行,一开始还是小跑,拉开距离后就是万马奔腾,蹄声如雷,仿佛天地为之撼动。

    道拉斯平原上,一团乌云急速散开后,变成一条条平行的黑线,像一道道滚涌的波涛,奔腾向前,无可抵挡。

    此情此景,沉溺在声势中的战士们不由得豪情万丈,热血飞扬,那还记得他们是杂牌军,那还记得。。。逃跑。

    此刻刚好策马站在阵列前的格里菲利别说逃跑,就是想要减速拖后,也会被后方的战马撞到,他此刻只能哀叹一声,道一句人在沙场身不由己啊!

    行不多时,但见前方人影憧憧,喊杀震天,正是先行的沧澜军团的骑兵与血玫瑰接上了火,正在格里菲利暗自为沧澜没有让他们独自面对血玫瑰而庆幸的时候,前面的沧澜军团旗子一摇,正在厮杀的沧澜骑兵忽然向两边散开,迅速脱离战场,将第九、第十、第十二骑兵团组成的联军,整个暴露在血玫瑰的正面。

    血玫瑰毕竟是享誉大陆的军团,他的骑兵尾随着沧澜的骑兵追向两翼,后面重装步兵挺身向前,转眼间凭借手中的拒马枪和铁盾,摆成了一个坚固的钢铁堡垒。

    长达五米的拒马枪从盾牌上伸出,斜指向天,乌黑锋利的枪尖,在炙热的阳光下,散发着森森寒意。

    面对突袭后依旧岿然不动的血玫瑰,联军的骑兵们这个时候终于想起了自己是徒有声势杂牌军,他们开胆寒了,胆怯了,他们胯下的战马很是知心贴意,顺从主人的心情开始减速。

    前面的骑兵减速了,后面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就撞在了前方的人马上,战斗还没开始,联军就已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格里菲利现在更是有苦说不出,退无可退,出了前方,到处都是骑兵,想往两边冲连马头都拨不动,这时心里不由暗自后悔,出发的时候万不该跑到前方来瞅热闹。

    “避开正面,从他们的两翼杀进去!”眼看就要与对方的重步兵相撞了,这时一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