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砸吧一下嘴,继续回味了一下,咸香过后还有一阵回甜的味道简直是太棒了。
“再去弄一碗吧?”老王觉得不过瘾,还想再多吃一点儿,不就是一份花生米嘛,再来一份不就好了?
“想得美,这花生米本来是不单卖的,我都是靠着刷脸才弄来了这么一点儿,你要知道这店里的菜品每天只能点一样。”
隆马丢了个白眼给他,虽然油酥花生米很不起眼,但是想在这里再吃到一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老王没来过,想得太简单了。
老王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这样的营销方式自己也见过了不少,说是只能点一份,其实就是个心里战术,对于一些味道不好的餐厅来说,起到的基本上是反效果。
碗里的吃完了,但是盘子里还有啊!
老王百无聊赖地夹起一块鸡肉丢进嘴里,什么时候自己这个王大老板吃个午饭都这么寒酸了,桌上就两份菜,外加一碗抄手。
这一碗抄手还只有六个……
每次请自己吃饭的人,谁不是订上一个上好的包房,外带一桌的山珍海味,再加……
等等,这味道!
入口之后首先感受到的是一股稍稍有一点点儿刺激的煳辣香味。
紧接着轻轻一咬,鸡肉爽滑弹牙,又还带了一丝醇厚的香味和一股清甜的荔枝香味。
各种味道组合在一起,咸、辣、香、酸、甜等等综合在一起,口腔的味蕾瞬间被引爆了。
卧槽,这么好吃?
老王发誓自己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宫保鸡丁,自从自己发迹之后,每次吃饭基本上都是一些比较豪横的大菜,哪里还有机会吃到这种比较家常的菜式!
可是就算如此,自己当年还是吃过不少这道菜,可是在印象中,这道菜从未有过如此好吃的味道。
现在想想,跟自己吃过的那些大菜相比,这道菜绝对比它们要好吃很多。
这里是四川,所以选用的辣椒还是很辣的,煳辣味是很重的,不像北方地区或者是国宴上面,使用的辣椒都是不太辣的。
所以老王在连续吃了两块鸡丁之后,马上开始就着米饭吃了起来。
米饭一入口,便彻底将老王给征服了……
这到底是什么神仙米饭啊,怎么会这么好吃啊?
这米饭中散发出来的清香味道,一直充斥在自己的口腔和鼻腔里,清新宜人,让人顿感清爽。
而且米饭粒粒分明,不像电饭锅做出来的那样黏在一起,口感上就缺失了很多。
特别是宫保鸡丁中的汤汁,多弄一点儿在米饭上面,那酸甜香辣的汁水,更是下饭的神器,让人胃口大开,一吃起来就欲罢不能。
很快,老王的一碗米饭就被他给扒光了……
对了,自己还有抄手!
唏哩呼噜,六个抄手也被他马上给干掉了,那吃相简直是让人无法直视,就像是饿了很久的人,没吃过饭一样。
老王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形象,也不惦记着记者这事儿了……
抄手的美味让老王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这尼玛哪里是家街边小店啊,比星级大酒店都还要高级好不好?
“对了,这米饭还能再来一碗吗?”
老王有些弱弱的问道……
第三百一十四章:太抠门了
米饭是可以的,这个不在每天一份的限制里面,有些人的食量比较大,一碗米饭肯定是不够的,所以楚云风对此没有限制。
58元一碗的米饭目前是除了凉拌猪皮以外,算是店里最便宜的了。
这米饭的好吃让很多吵着要节食减肥的女生们都趋之若鹜,平时吃饭最多半碗,到了楚云风这里都要吃完一碗。
之前只有一道将军过桥可以就着米饭吃,但是那道菜比较清淡,就着米饭吃起来不太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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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今天出的两道新菜瞬间刷爆了米饭的点击率,这一点倒是让楚云风没有料到。
老王就更不用说了,平时吃饭都光喝酒去了,米饭已经是很久没有正经的好好吃过了,今天碰到了这么对胃口的,立刻自己去再点了两碗回来。
这两人吃饭也是很有意思,桌上明明有两盘菜,可是两人却专门盯着一道菜吃,那盘鱼香肉丝静静地躺在那里,有点孤单寂寞冷的感觉。
鱼香肉丝很想怒吼一声,难道我就不香吗?
隆马很郁闷,本来吃菜应该是换着换着吃才对嘛?
你见过有谁在外面吃饭,光盯着一道菜死磕的?
但是这个节奏是老王带起来的,隆马是无奈地进行绝地反击而已。
没看到自己再不动筷子,盘中里的鸡块和花生米都快要被他一个人给吃完了吗?
一筷子能夹起两块鸡肉,中间还能带起一两粒花生米,这老王用筷子的技术有些神乎其神啊!
而且他夹起来还不是放在碗里,而是直接塞进嘴里,嚼吧嚼吧地马上配上两口米饭,吃起来贼快贼快的,让隆马很是有些跟不上节奏。
玛的,真是牛嚼牡丹!
很快,这盘宫保鸡丁马上见底了,最后连盘中剩下的几段葱也被老王弄进了碗里,甚至连汤汁也一起拌进了饭中……
没了!
一盘宫保鸡丁不到1分钟就被两人给消灭了……
这还算上了老王去取米饭的时间……
老王吃完了两碗米饭,隆马吃了一碗……
这一盘吃完之后,老王立刻将目光盯向了剩下的那一盘鱼香肉丝。
自己手上还有一碗米饭,于是便立刻开动了起来,而隆马的碗里已经是空空如也。
在看到老王那狼一样的目光,吓得隆马立刻跑去再弄了一碗米饭回来。
隆马害怕自己要是动作慢了一点的话,搞不好回来之后连点儿汤汁都捞不到了。
宫保鸡丁的味道简直是无可挑剔,那么剩下的这盘鱼香肉丝想来味道也不会差到哪里。
老王第一时间夹起一小撮,动作稳、快、狠、准!
这一小撮里面不仅有肉,而且还有玉兰片和黑木耳,现在可以知道老王的“筷子神功”有多厉害了,一盘菜中的精髓全都被他一筷子给烩了。
入口便传来一股浓厚的鱼香味道,差点让老王产生了自己是在吃鱼的错觉。
肉丝爽滑鲜嫩,玉兰片清脆,木耳脆爽,综合下来的口感简直是无与伦比。
好吃,太好吃了!
尼玛的,看来自己还真的是小看了这家小店,这样的味道简直是堪比那些精致的私房菜馆。
不,这味道就是他们也做不出来,至少自己就没有在那些高档的食府和菜馆里尝到。
食材的味道非常鲜美,菜式的味道非常正宗,这做的才是正宗的川菜嘛,才能符合这菜的名头。
虽然楚云风用了一道鸡豆花让自己女儿恢复了起来,但是自己也没有深刻地认识到他的厨艺。
只以为他不过是擅长那一道菜罢了,其余的菜式也不过是平平无奇而已。
自己之前可是早就打听清楚了,店里也就是一些小吃而已,什么抄手,炒饭之类的菜式。
就这样的一些菜式能够做得有多好吃呢?
抄手?
蛋炒饭?
蛋包饭?
这些小吃和休闲类的菜式能够登上大雅之堂吗?
要是自己请人去吃饭,告诉他们是去吃这样的东西,如果是关系一般的人,估计心里会有很不好的想法的。
就算换做是关系好的,可能心里也会颇有微词,难道是看不起我?带我去吃这样简陋的菜式?
正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自己的认识不足,要不是隆马带着自己前来,要不是今天出了新菜,恐怕自己会错失享受如此美味的机会。
隆马刚才可是告诉自己了,自己之前的那通话可是被人家楚老板给听到了,要不是照顾隆马的面子,估计自己还带着女儿四处求医呢。
这花费大量的精力不说,简直就是浪费时间,而且还拖累女儿的病情。
这样看来,自己之前给楚老板准备的谢礼还是太轻了一点儿。
来的路上听隆马在说,这楚老板准备开宴席了,现在正在找地方。
这做的普通的菜式都这么好吃,那要是做宴席,上大菜,那味道岂不是绝美啊?
而且听老隆说这宴席想要预定还得去一个什么小破站去抽奖,据说很难抽中,抽不到的只好去买,要是抢购的人多的话,那还不一定能够买得到。
不行,自己一定要尝尝这宴席的味道,至于地方嘛?
嘿嘿!
也不想想自己是做什么的,看来这谢礼得变一下了,得给楚老板升级一下,这样一来,以后这宴席说不定自己还能捞到。
老王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心情大好之下,扒饭的速度也更加快了起来。
这让隆马更加郁闷了,本来想说两句让他吃慢一点儿的,但是自己说话的空隙岂不是让他能多夹一筷子吗?
所以隆马只好闭嘴不言,继续开始抢菜大战。
在鱼香肉丝还剩下一半的时候,楚云风端着两杯酒走了过来,轻轻地放在了两人的面前。
“这是新调出来的酒,两位尝尝。”楚云风说完便转身离去了,厨房里还忙着呢。
酒?
老王准备下筷子的手凝滞了一下,那酒杯中的颜色已经让他的眼睛无法移开了。
金色?
这是什么酒,好香啊!
这玻璃杯怎么这么小?
也就比自己手指大了这么一点儿,这才能装多少酒啊?
这楚老板也太抠门了吧,自己都准备给他一个天大的谢礼了,他怎么能够这么吝啬?
这么一小杯酒,这是打发叫花子吗?
第三百一十五章:跟我们走一趟吧
隆马看到这杯酒,二话不说,端起来就一饮而尽,然后闭眼回味了起来。
这酒早上自己就尝过了,所以立刻将早饭草草吃完之后,直接奔赴了佳德酒厂,扫了一后备箱的货才回来。
可惜的是金风玉露只买到了1瓶,其余的三种酒倒是买到了不少,但是味道跟金风玉露比起来,差距还是很大的。
别看只买到这么一小瓶,这还是看到楚云风的面子上才从汪老板那匀到的,其余的人想买都买不到。
至于那最顶级的金玉满堂,楚老板说了只有在宴席上才能喝得到,一想想光是金风玉露就已经这么好喝了,那顶级的金玉满堂究竟会是个什么神仙味道呢?
看着隆马那一脸享受的样子,老王有些迷糊了,这酒有这么好喝吗?
不过这颜色看起来倒是挺不错的,刚开始自己还以为是黄酒,可是扑面而来的酒香告诉自己这是白酒。
白酒的颜色这么黄?
我去,这是陈酿啊!
老王还是识货的,赶紧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慢慢的递到了嘴边闻了起来。
香,太香了,这味道闻起来比较淡雅,一点儿冲鼻的味道都没有,什么时候白酒这么香了?
这一杯虽然就这么一点点儿,但是老王现在已经不敢再轻视它了,轻轻地举杯,嘬了一小口……
虽然是一小口,但是杯中的酒已经空了,可见这一杯真的是很少。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隆马享受过后,美美地睁开了眼睛,看到老王嘬得滋啊~,滋啊的,声音也太响了一点儿吧?
“好喝,太好喝了,这酒哪里有卖,怎么之前都没喝过啊?
按理说不应该啊,这样的好酒我怎么会没尝过?一会儿去买个几十箱回家慢慢喝……”
入口醇香,滴滴浓厚,回味无穷,这是老王的第一感受,然后便无语了,这样的美酒自己怎么会一点儿收藏都没有呢?
“好啊,买到了分我几箱,哦,不,分我一箱就够了,怎么样,我不贪心吧?”
隆马这话带着一丝揶揄的成分,老王这么精明的人怎么会听不出来呢?
“什么情况?这酒买不到?不至于吧?”
老王听出了隆马的弦外之音,这是在揶揄谁呢?还有我王大老板买不到的东西?
“这酒是楚老板自己调制的,现在喝的这个是10年陈酿,我早上去酒厂根本就买不到,最后还是给楚老板打电话,看在他的面子上才买到一瓶而已。”
隆马趁着老王失神的功夫,立刻夹起一大筷子肉丝,美美地吃了一口。
“不是吧,这么紧俏?给钱都不卖啊?”
老王对于金钱的无往不利已经是习惯了,这有钱买不到的东西还真的很少能碰到,一下就来了兴趣。
“你可以去试试,就在郊外的佳德酒厂,这金风玉露虽然买不到,但是其他三种的稍低一点儿档次的酒倒是买得到。
不过你我这样的人,喝了金风玉露之后,再喝其他的酒会觉得很没意思的。”
这就是隆马很郁闷的地方,其他三种酒在酒厂尝过了,味道跟金风玉露比起来淡了不少,不过好在有胜于无,百无聊赖之下只好买回来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