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
“呼,这次请假值了,看晓哥的直播就已经觉得舒适自在,赏心悦目,如今逛着丽江古城,我都不想离开这里了。”
萧钰站在店门口,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细雨扑面而来,忍不住感慨道。
然而,杜琦燕却神情古怪道:“长住吗??小钰你可想清楚了嗷,住在这里明显不太现实,晓哥你觉得呢?”
张晓笑着说道:“长住还是短住?如果只是短住旅游的话不用担心什么,到处走走看看风景体验一下生活在别处。这个没什么好建议的,旅游区都一样,不要贪小便宜,聪明点,到哪里都一样。”
“长住的话,首先你要注意两点。第一,丽江的医疗设施非常不完善,看病是个问题。第二,丽江的海拔比较高,紫外线强烈而且气候比较干燥,有相关过敏症状的请谨慎考虑。另外丽江毕竟是旅游城市,物价还是比较高的。。。。。”
秦寿生见状,嘿嘿一笑道:“是呀,如果能接受慢节奏的生活节奏和民族风情习惯,冬天比较冷,很多北方人来这边都受不了气候,丽江海拔也比较高,你觉得你能适应吗?”
萧钰忍俊不禁的笑道:“噗,我也就是抒发一下感慨,你们至于这么劝退嘛~~”
倒是一旁的简虎,没有忍住心中的躁动直接脱口而出:“长住这里大可不必,不过以后,你若想来短暂的住一段时间散散心,我可以陪你过来逛逛,反正我请假方便。”
也许是觉得,说出这番话气氛有些古怪,他又看向其他人,不好意思的咧嘴一笑,补充了一句:“当然到时候咱们一起呗,来丽江多游玩几次也不至于腻,只要别是旅游的高峰期旺季即可。。。。。”
“哦?”
“我们才不想当电灯泡呢,像燕子姐那样多尴尬呀~~”
当然他们所说的燕子姐,自然是赵一燕了。。。。
“哈哈哈,你们也够了,燕子姐此刻在大理都能躺枪啊~~”
面对他的强行解释,秦寿生和杜琦燕怪模怪样的调侃着。
张晓噗嗤一笑,挪揄的看了这对男女一眼:“看你们自己抉择吧。不过我知道小米和琦燕肯定没时间,哈哈,走吧,咱们继续出发,逛一会儿便去吃午饭。”
此刻已经到了下午,张晓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喝一杯下午茶,晒晒舒服的阳光,但是这琳琅满目的店铺和天南海北的游人真的是让张晓的目光舍不得离开。
“你们知道吗,其实在古城里,我最喜欢的有三条街。或者说,是我最期待的吧。”等雨停之后,他们继续漫步在丽江古镇的街道上,张晓笑道。
陈曦好奇道:“之前听你介绍,丽江古镇内看起来不大,但实际上,三天三夜也逛不完,而这错综复杂的古城内大大小小无数的街巷。那你喜欢的是哪三条呢??”
“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咱们溜达过了这么多城市,认识了那么多新的朋友,从我亲眼所见,最喜欢的就是油纸伞一条街,之前从大理离开之后,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大理古城内的油纸伞。。。。”张晓笑着说。
陈曦想起来之前,在大理古城前往酒吧的时候,那一条油纸伞小街堪称梦幻的场景。
“的确,就像是穿越到了古时候的街道一般,唯美而又浪漫。”陈曦笑着说。
这油纸伞一定要放置在这类具有历史韵味,古香古色的古城,才能真正的让人身临其境,让人们体会到这种味道。
陈曦继续问道:“那第二条呢?”
“第二条嘛,风铃街喽……”张晓缓缓抬起头,望向了雨后初晴,阳光普照的天空。
他们愣住了,风铃街是哪里?
“就是马帮文化一条街。之前咱们不是走过了么?”张晓笑着说。
闻言,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之前他们在那里逛过,陈曦和杜琦燕,萧钰等人还拍了许多美照。另外这条街沿途确实挂满了风铃,主要体现的就是马帮文化,只是没有逗留太久。
从每一家客栈的房檐处,到长长垂下来的无数风铃叮咚作响,甚至在门口河边的树上都挂满了风铃。
每逢沿着小河的微风吹过这一条街,就会发现沿途的一切都在响起悦耳的风铃声,这里可以看到小桥流水,古色古香,夕阳西下的场景。
一串串红灯笼沿着河边的木房子悬挂着,站在斑驳的石桥上,望着流水映着夕阳,看着两岸沿途的鲜花遍地,听着交错的风铃声,真的很令人心情舒适。
“其实云南的历史,和马帮总是密不可分。云贵高原山多路窄,这里的人民只能依靠驮马把这里的茶运出去,从丽江到大理,到香格里拉,再入青藏高原,在世界的屋脊上行走,最后来到尼泊尔、印度等地方,换回需要的物资。”
“至于具体的马帮历史嘛,届时,咱们逛一下茶马古道再了解吧。”
总而言之,陈曦对这里的印象也特别深刻,她笑道:“确实,这里美的犹如江南水乡,那第三条街又是哪里呢?”
“樱花餐厅的那条街,那的老板绝对是一个花花草草的爱好者,那里的多肉和花卉占据的地方几乎要比街道本身还要大,其实还有很多更漂亮的街,就像是大研花巷,像是四方街等等都很出名的,但我觉得吧,这里最吸引人。”张晓笑着说。
……
每个人都有比较吸引自己的一个地方,因为可以感受到纯粹的自然,回归生活的本质。
“对了晓哥,咱们明天有啥安排没?”
张晓想了想,说道:“去蓝月谷游玩一下,山谷呈月牙形,远看就像一轮蓝色的月亮,镶嵌在玉龙雪山脚下,美轮美奂,宛若仙境。重走一番茶马古道,去泸沽湖泛舟品位摩梭文化,如若有机会的话,去玉龙雪山看星星……”
顿了顿,张晓继续说道:“在玉龙雪山之上仰望星空,非常浪漫,据我所知,有一条十分特殊的小路,在一个比较新奇的时间段,咱们去看一下璀璨的群星。。。。。”
“哇哦。。。”杜琦燕便两眼放光,已然迫不及待了:“听起来真的好浪漫!!”
“是啊!!我还没去过雪山呢!!”秦寿生一时间也无比向往,但下一刻,他便无奈的叹了口气:“不知道来得及不,如果现实允许,我真想在丽江多待哪怕一天呀。。。。”
之所以说好了,明天傍晚送他们到机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自己的行程安排,要赶次日早班的飞机。
毕竟基本上都是请假前来丽江的,张晓倒是无所谓,哪怕与他们一起结伴同游一个星期都无妨。
……
众人一直在走着,已经路过了好几家,大众点评之上评分超高的特色餐厅,而且是那种有很多明星网红来打卡过的餐厅,然而陈曦的数次提议,却统统被张晓否决了。
她有些无语,不知道张晓到底要吃什么,不过她对张晓还是高度信任的,只好看他究竟打着什么主意。
“就是这里了。”张晓走着走着站住了脚步。
旋即,几人也停下打量了一番,这里有什么好吃的么?
张晓一抬手指了指旁边的一个立在木门旁边的木牌子,似笑非笑道:“这里阿,陈曦,这不是你一直很想来吃的一家店吗?我看你是大冰的假粉啊!”
几人仔细一看,这一大块破旧的木板上刻着四个红色的大字。
老兵火塘。
而在大门口上的牌子上也有着这四个字。
老兵火塘。
陈曦思索了片刻,顿时想到了什么,有些懊悔的拍了一下自己脑袋。
她暗暗的吐槽自己:“我靠,我这居然都能忘。。。。”
她以前可是很喜欢看大冰的书籍,对于大冰的江湖中形形色色的友人,有一位老兵的形象在陈曦的脑海中印象极深。
不过说来很惭愧,以前她无意之间和张晓聊天提到过,这段时间自己却忘的一干二净了,却没想到张晓一直记着此事,一时间,她的内心涌出了一股暖流。
她暖暖一笑道:“晓哥,谢谢你。。。。”“噗,我看你记性是真的差啊!!”
话说回来,他开的那家老兵火塘,莫非就是这里?
陈曦心情激动,然后看了看老兵火塘旁边的一家小门脸,上面写着兵冰书屋……
这真的老兵和大冰合开的书店?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身后就是大冰的小屋了?
陈曦有些不敢相信,连忙转过身子看了看身后的小木屋。
这身前身后两家店是整个丽江最有特色的两家店了吧?
“晓哥,火塘是什么?”杜琦燕疑惑的问道。
张晓笑了笑:“很多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专用火坑,或者火铺。简言之就是室内地上挖成的小坑,四周垒上砖石,中间生火取暖、做饭。这本是老丽江的传统风格特色。”
“在很多年前的老丽江,许多流浪歌手聚在火塘内,喝着酒唱着歌,各种侃天说地。而现在却因为古城多为木质房屋,怕失火而多取缔了这种火塘风格。而大冰的小屋,是他的火塘酒吧,只能容纳几十人的小房间,大家都挤在一个小坑内,听着歌手坐在你身边唱着歌,只属于丽江的大冰小屋风格,不插电的吉他,讲着故事喝着酒。”
“是啊!!”陈曦感慨道:“那是十几年前的味道。而老兵火塘, 传奇老兵的烧烤店,可能是唯一的丽江火塘饭店了。”
不过陈曦也没想到,张晓竟如此了解这一切,内心震惊的同时,也深深被感动到了。
他难道在来到丽江之前,特意的将自己所喜欢的大冰书籍,不厌其烦的全都看了一遍吗???只是因为自己一句无意的话语,便去主动了解了一番,这些幕后的故事?
可能,只有用情至深的情侣之间,才会如此了吧。。。。
简虎摸着下巴疑惑道:“那为何整个丽江都怕木房子失火而老兵不怕?”
张晓呵呵一笑:“不不不,老兵最怕了,所以才会有民间第一支自我出资组建的消防队,老兵只为第一时间抢救丽江的火灾。真是一代传奇老兵啊!!”
一时间,除了一些看过大冰书籍的粉丝外,所有人都被勾起了浓厚的兴趣。
他们隐约感觉到,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堪称传奇的故事。。。。
“嗯,鉴于很多人还不了解这个故事,那么我简要复述一番吧。”
………………………………
第一百四十六章 传奇人物
“这个故事,来源于大冰的《乖,摸摸头》,如果你们没看过,希望找个安静的时间慢慢看,这是一个值得细读的较长故事,不要着急。”
“怎么说呢,老兵的故事,足以震撼人心。
残酷的边境战斗,每一个人都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你面对的敌人不仅仅是敌人,还有周遭的环境。
怎么办,只有用各种骁勇去面对。
饿了,吃什么?无给养,无后援,该怎么办?
他们竟然吃各种蛇,各种虫子,各种蚯蚓,各种毛毛虫,生吃!
第一次听说了猫耳洞,还有烦人的蚂蟥。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5。28炮战,自杀式炮火覆盖,想想就让人窒息。
或许老兵命不该绝。全队阵亡,老兵竟然活了下来,唯一的一个人。
接下来,各种手术做了七个月。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一等功臣,终身疗养,待遇优渥。
或许故事就应该这样结束。
但老兵却把所有的俸禄捐给了希望工程,然后把拿命换来的荣誉,光环,还有后半生的安逸,全部丢掉,没有丝毫留恋。
然后独行天涯。
老兵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却隐居滇西北多年。
他用自己经营积蓄,竟然建立了一个消防队。
他拒绝采访,不想出名,不想发财。
他有一个让你足够震撼的理由,不肯用兄弟的血给自己贴金。
想到了一个死党讲的故事。
也是一个兵。
他没有百步穿杨或者割断敌人喉管的本领,但有一个长项,挖坑。
每当开始战斗的时候,他开始挖坑,然后他先躺进去。
每次战斗都是这样。
有一次,战斗失败了,敌人打扫战场,敌人为了防止有活口,所有的人都被刺刀再刺一遍,而这个兵身上压了几层的尸体,他一动也不动,敌人的刺刀,竟没有刺到他。
所有人都阵亡,只有他活了下来。
和平年代,他备受关注,他到处演讲,听说政府给待遇也不错。
曾几何时,我和死党都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的处世哲学。
但看到老兵,我汗颜,我真的很惭愧。
这个世界需要老兵这样的人。”
“是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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