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采冶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的历史前提。然而根深蒂固的维护封建经济的重农抑商政策和长时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加之各级封建官府的腐朽无能和对回族的歧视、压迫使得回民正常的贸易经营受到极大的禁锢并屡遭摧残。道、咸以后随着各种矛盾的激化西北、云南城乡回民竟面临着一场空前浩劫的命运。
文化在文化主义和民族同化政策严酷统治的环境中清代回族文化上的成就不甚显著。回族固有的伊斯兰文化同中国传统文化经过元明数百年的接触和较量到清初有了进一步的结合在不同地区这种结合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内地特别是东南沿海回民较少的地区读书、科举从而接受以儒学为标志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现象在回民中较为普遍。清嘉庆十三年(18o8)续修的泉州回族《郭氏族谱》把这种现象叫做“回而兼儒”并以包括李卓3乾隆《宁夏府志》。
吾在内的元明以来的回族学者为例说明“回而兼儒”有两种情况一是“或回而兼吾儒之道”即回族人兼习儒学;一是“或从儒而存乎回之教”是指以儒为主但还没有完全丢掉回回的民族意识。这说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这些地区的回回中愈来愈占上风而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则明显地趋于淡薄。明清以来这些地区还出现了不少回族科举世家如福建福州萨氏、泉州丁氏、郭氏、李氏云南保山闪氏、元江马氏等等。清代回族在文学艺术上较有成就的一批人也都成长在这一地区如浙江仁和(今属杭州)丁澎原是泉州丁姓回回后裔是清初著名诗人与弟弟景鸿、荣皆有诗名号称“三丁”。江苏溧阳马世俊书画都有名著有《匡庵集》。著名画家改琦江苏华亭回回擅长于人物画特别是画仕女形象生动逼真色彩鲜艳雅致又擅词颇受推崇著有《玉壶山房集》。河南固始回族学者蒋湘南著述丰富有《七经楼文钞》、《春晖阁集》及《全陕通志》等七部志书对农田、兵法、钱谷、宗教、禁烟等都有论述。在云南有昆明人孙鹏著《少华集》、《锦川集》、《松韶集》;大理人沙琛著《点苍山人诗钞》。在西北回民聚居地区伊斯兰文化在回民中的影响要浓郁深厚得多“其习教护群之念则牢不可破”1。文学艺术上却甚少名家。在民间至少在清代正是回民聚居的河州地区成为别具色香的民歌“花儿”的故乡回族人民为培灌这支极富魅力的艺术花朵倾注了汗水和智慧。西北回族在民间剪纸、刺绣、雕刻等艺术方面包括清真食品制作方面也都有创造和颇具特色。由于经商等原因河州回民去西藏者颇多其中有民间艺人乾隆年间在拉萨结合藏族民歌音调创造出一种称作“囊玛”的民间歌舞艺术。经专家考证“囊玛”一词系由阿拉伯语“纳赫玛”演变而来意为“歌曲”1。“囊玛”可以说是以藏族民间音乐为基础吸收了汉、回民族音乐文化而形成的一朵奇葩。
在西北回民也有读书习文者但并不普遍。封建官府出于“用夏变夷”的考虑特意在回民聚居的城乡设立一些回民义学、回民社学用以“化导”回民。比如兰州雍正初年就在南梢门设养正义学乾隆五十年即在镇压了苏四十三、田五起义之后将“南梢门义学改为回民义学又添置海家滩回民义学仍五处每岁馆师修金在兰州道署支”2。甘肃狄道州回民当时曾被誉为“素称知礼”也“知教子读书”3。在陕西渭南嘉庆时在回民聚居的“仓渡兰家、仓渡马家、乜家滩、马家滩、双井禹家、七岔口李家、铁李家、乔店马家、杜化镇、舍家寨共设义学十处专为化导回民”4。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付》民族类回族项第1674号同治元年九月二日《恩麟奏片》。1至今拉萨街头囊玛艺人据说仍多回族。此事曾请教中央民族学院音乐舞蹈系糜若如同志特致谢。2道光《皋兰县续志》。
3道光《兰州府志》引《狄道州续志》。
4光绪《新续渭南县志》。
在咸宁县(今属西安)渭水之滨有九个村子的沙河回民也是“设条教立义塾涵濡既久蒸蒸乎响化焉”5。但是像这样教子读书、涵濡响化的并不是多数。当时在回族中曾广为流传着“多读书即远教之由”6和“官到二品即反教”等说法对于回而兼儒和疏远教门的现象流露出担心乾隆时西宁府回民就是“多习回经而不读书”7这在西北回民当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不读书”是对清廷“化导回民”的民族同化政策的抵制而这种消极抵制势必助长回民群众的长时期愚昧落后“多习回经”又势必要求助于宗教教育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伊斯兰文化对回民的影响。
明末清初在陕西、河南、山东、云南等地回民中开始兴办经堂教育也称寺院教育是指清真寺内由阿訇招收学生传习伊斯兰教功课培养宗教人材的一种教育。
与经堂教育兴办的同时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开展了伊斯兰教经典的汉文译著活动这是回族宗教学者为了适应中国的环境和维护伊斯兰教的地位而从事的一项有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6续问世的汉文译著主要有:王岱舆的《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张中的《归真总义》、《四篇要道》刘智的《天方典礼》、《天方性理》、《天方至圣实录年谱》金天柱的《清真释疑》还有云南先是马注的《清真指南》、后是马复初的一批译著。译著活动中回族宗教学者对儒家思想采取了求同存异力求调和的态度。
明末清初在回民聚居的甘肃河州、狄道一带出现一种称做“门宦”的伊斯兰教派别形式这是国外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与我国西北回族地区封建经济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封建特权制度。门宦是沿袭“道门”、“宦门”而言标明宗教头人的高门世家。原来城乡回民十几户、几十户或几百户围寺而居形成教坊教坊既是宗教组织又是回族社会的基层。随着经济展清真寺和教长的天课收入相应增加在天课转化为土地、地租的过程中原来的教坊范围被突破教长由聘请变成世袭教长也渐渐成了地主教长甚至大地主教长。
明末到清代西北回族地区先后形成大小门宦三十多个在基本信仰上并无不同只是在教规和宗教仪式上标新立异争立门户。有的门宦、教派主要受国外阿拉伯地区神秘主义思潮影响信奉宗教奇迹崇拜教主教主被认为是真主在人间的代表;有的门宦、教派又受国内儒家乃至佛、道诸家的影响实行出家、修道、坐静等项功课。
门宦的形成往往伴随着各不同门宦、教派之间的对立甚至流血斗争不5嘉庆《咸宁县志》。
6米万济:《教款微论》。
7乾隆《西宁府新志》。
仅严重影响回族内部的团结便于清统治者的分化、利用和屠杀甚至教派斗争有时会伤害当地汉族劳动人民的利益给西北地区的民族关系带来不利影响。
第五节维吾尔族统一回部“维吾尔”这一族名是维吾尔族的自称一般认为是“联合”或“协助”的意思。在汉文史籍中对“维吾尔”这一族名有多种写法清代写为“回部”、“回民”、“缠回”、“回子”、“回人”等。
清初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由蒙古人后裔建立的叶尔羌汗国继续统治了三十多年。在这期间哈密、吐鲁番曾向清政府朝贡归附清。顺治十二年(1655)叶尔羌汗国的最高统治者阿布都喇汗恢复了与清的关系。康熙十七年(1678)叶尔羌汗国被准噶尔汗国(蒙古人建立)噶尔丹率领的十二万骑兵所征服从此维吾尔地区与清的关系也随之中断。
准噶尔贵族对维吾尔族的统治是十分残酷的。他们委任维吾尔族的大封建主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使他们“总理回地各城”、“为准噶尔办理回务”。将维吾尔族人民作为“阿拉巴图”(奴仆)岁纳赋税任意驱使1。他们每年向维吾尔族征收大量的贡赋其种类繁多皆有定额。如对叶尔羌一地每年缴纳贡赋十万“腾格”(一“腾格”值银一两)。这是将维吾尔族人民应缴纳的白米、米、棉花等实物、各种劳役以及酒肆、园林、碾磨、金银、贸易、缎布、牲口等税全部折成现钱来计算2。但是实际征收的贡赋远远出了规定的数额。据记载:“回地当准噶尔横肆之时闻于积成之后辄遣人向回城征收赋税。每回男一人谓之一户。每户于八栅尔(集市每七日一市)一次交布一匹或羊皮数张或猞猁狲皮一张。通年计算逐次索取。所种米谷菽麦眼同收刈先与平分而后用十分取一之法重征粮税。差来之头目人等日奉以酒肉、妇女去仍多索赆遗。少不如意辄纵其从人恣行抢掠。”3准噶尔贵族除了向维吾尔族人民大肆勒索外还强迫他们迁居伊犁耕田种地服劳役充当农奴。
乾隆二十年(1755)清廷出兵平定准噶尔的叛乱彻底摧毁了准噶尔的统治维吾尔族人民才从准噶尔七十多年统治的桎梏下挣脱出来。
乾隆二十二年(1757)维吾尔上层大小和卓即波罗尼都和霍集占将清政府派去做“招服”工作的副都统阿敏道及兵丁百人杀害霍集占自称“巴图尔汗”正式树起了叛清割据的旗帜4。
霍集占建立的“巴图尔汗国”代表了宗教大僧侣和大封建主的利益1椿园(七十一):《西域闻见录》卷6:《布拉敦霍集占叛亡纪略》第1页。2《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77。
3《西域闻见录》卷7第28页。
4《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39、49。
是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因此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乌什、阿克苏等地的大封建主因自身的利益也不支持霍集占的叛乱活动。乾隆二十三年(1758)夏清廷出兵平叛派遣大军讨伐大小和卓。
经过了“黑水营”激战先后攻占了喀什噶尔、叶尔羌摧毁了大小和卓的叛乱中心。大小和卓携眷属及旧仆三四百人逃往巴达克山被巴达克山领捕杀将小和卓的级献给清军1。
清廷平定大小和卓的叛乱得到了维吾尔族人民及上层人士的支持。哈密的领玉素卜主动参加平叛吐鲁番领额敏和卓任参赞大臣直接参加了清军作战。库车领鄂对因反对大小和卓叛乱其家族惨遭杀害他积极向清军献策使清军在和阗、库车狠狠地打击了叛军2。
清廷平定准噶尔和大小和卓两次叛乱的战争是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祖国统一的正义战争既适应了当时维护统一的历史趋势也符合各族人民要求统一的共同愿望得到了各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这一时期维吾尔族地区的农奴制度获得了充分的展大小封建领主占有数量不等的农奴和世袭领地大的封建主占有的土地往往过十万亩农奴数以千计。如吐鲁番的额敏和卓占有土地十万四千余亩农奴一千六百余户3。农奴完全依附于封建领主从封建领主那里分得一小块份地终年为封建领主服劳役称为“燕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可以连同土地一起被出卖或者随同封建领主一道迁徙。
为了维护封建主对农奴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作为政治制度的伯克制度起了保证的作用。“伯克”是突厥语的音译有“王”、“领”、“统治者”、“头目”、“官吏”以及“老爷”、“先生”等多种意思。伯克的名目繁多有三十多种。伯克都有一定数额的亲随或家仆为其服役。他们的土地全靠征派无偿劳役来耕种。对劳动人民的苛捐摊派钱无定数。他们还把持水利囤粮贵卖、私用肉刑、妄杀人命、奸占妇女等等无恶不作。
清廷在平息叛乱统一了天山南北以后在新疆采取了一系列的军事、政治、经济措施进一步巩固了祖国的统一。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对新疆实行军府制度在伊犁惠远城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是清政府在新疆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将军下设都统于乌鲁木齐设参赞大臣于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其他地方设办事大臣和领队大臣等。
对新疆原有的政治制度也作了改革。变革后的地方制度基本上有州县制、札萨克制和伯克制三种。对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虽然保留了原来的伯克制但是废除了伯克的世袭制度改为任用定以三至七品的品级还1魏源:《圣武记》卷4。
2《回疆通志》卷2、4、5。
3《新疆识略》卷3。
限制了伯克占有土地和农奴的数额分散和削弱了伯克的权力。
在经济方面主要是兴办屯田举办商业、鼓励贸易降低赋税等。这些措施使新疆各族人口增加促进了农牧业的展。一些经济贸易中心也随着出现如乌鲁木齐“字号店铺鳞次栉比市衢宽敞人民辐辏”、“繁华富庶甲于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