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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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7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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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明的等级化阶级社会。

    中国的等级化社会与西方等级化社会的一个明显区别是中国很早便开1王毓铨:《〈中国历史上农民的身份〉写作提纲》《莱芜集》附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2《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二洪武三十四年四月癸巳。按:史缺三十年数字若以洪武二十六年为据全国总户数减去云南、两广、四川户数为949o713户;以浙江等九布政司及应天十八府州户数相加为949o213户微异。今取前数。

    1贝琼:《清江集》卷十九《横塘农诗序》。

    始了科举考试的文官选任制度从而使得社会等级的形成较前有所变化增加了等级的可变因素。明代的文官制度确立经过了大约半个多世纪的时间直到宣德年间才真正确立下来。但是文官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旧有的一成不变的等级制度它所体现的仍然是相当鲜明的等级社会特征等级身份成为整个社会阶级结构的主体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准则。这种传统化的情形到明中期以后才开始生了变化。这也就构成了明代社会结构的另一个更为主要的特征而这一特征才是真正前所未有的。

    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先应当归功于明中期以后商品生产的展。随着商品生产的展金钱开始对于社会结构产生了愈来愈大的作用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的宏观决定作用开始得到了明显的体现。

    大约从成化年间起旧有的社会结构开始生了变化。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官僚队伍中骤然间混入了一大批三教九流之辈。他们以传奉授官的形式很快居于高位并且掌握了朝中的相当权力。以往的史家们大都将此作为成化弊政的代表因而孝宗即位后裁汰传奉官也就成为了“弘治中兴”的德政。但是这里面同时还存在着另一种社会因素即旧有的等级社会开始生了变化只不过这种变化未及展开来便由“弘治中兴”的君臣们拉回了原有的轨道之上。但是商品生产对于旧有等级社会的冲击却并未因此而停止孝宗时已感到了改变这种社会趋向的困难待到孝宗死后武宗即位这种社会的变化便如溃决的洪流愈加一而不可收。因此明朝人也就将正德、嘉靖前后作为了这种社会变化的转折时期。

    正、嘉以前南都风尚最为醇厚。荐绅以文章政事、行谊气节为常。求田问舍之事少而营声利、畜伎乐者百不一二见之。逢掖以哔帖括、授徒下帷为常投贽干名之事少而挟倡优、耽博奕、交关士大夫陈说是非者百不一二见之。军民以营生务本、畏官长、守朴陋为常后饰帝服之事者少而买官鬻爵、服舍亡等、几与士大夫抗衡者百不一二见之。妇女以深居不露面、治酒浆、工织纴为常珠翠绮罗之事少而拟饰倡妓、交结姏媪、出入施施无异男子者百不一二见之。1这种变化的社会表象是竞奢之风而它的内涵则是商品化展对于传统观念的冲击传统等级社会开始生了动摇。隆庆、万历年间经济比较达的苏松地区这种变化尤为明显当时人管志道曾说:“开国以来之纪纲唯有日摇一日而已于是民间之卑胁尊、少凌长、后生侮前辈、奴婢叛家长之变态百出盖其所由来渐矣。”2而商业达的徽州地区商人地位亦有明显提高。汪道昆便将学儒与经商看作是一种人们自己的生活道路选择他说:“古时右儒而左贾吾郡或右贾而左儒。盖诎者力不足于贾去而为儒赢者才不足于儒反而归贾此其大抵也。”3当金钱对于人们的吸引1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正嘉以前醇厚》。

    2《从先维俗议》卷二。

    3《太函集》卷五四《明故处士溪阳吴长公墓志铭》。

    力在相当多的情况下过权力的时候旧有的等级社会便开始瓦解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曾经说过:“商业到处对于各种已有的在它们不同各种形态上主要以使用价值为目标的生产组织都多少生分解的作用。对于旧生产方式它有多大的解体作用先是依存于旧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4明中叶以后各级官吏利用等级制度所赋予的权力去攫取财富以满足其日益膨胀的已经展到了惊人的程度传统政治日趋。旧体制的内部结构被它自身破坏了。商业的展吸引了更多的人从事于经商活动这便更加剧了对旧体制的破坏。于是在明朝隆、万以后出现了一种过去许多人不能理解的现象:一方面是传统政治的日趋一方面则是社会经济的日趋繁荣。这其实正是一种体制转换过程中的必然。当然我们不是说明朝中叶以后已经由明显的阶级社会取代了原有传统的等级社会而只是强调了传统等级社会中的这一变化这在明朝中叶以前从未有过如此的突出因而构成了明代社会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随着这种社会变化仍然维持的传统等级自身也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王毓铨教授指出:“不是政治倒是商业和商品生产逐渐地推开了封闭的凝固的自然经济结构破除了贱商的政策和习俗打破了传统的等级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从此各地商帮会馆也成了举子的旅舍商人成了许多地方文化事业的经济支持者。”1过去一些学者曾经试图从明代雇佣关系中去找寻农民或者手工业者身份的变化。一个重要的例证是明万历间公布的将短工由雇工人等级确定为凡人等级的变化。他们的研究成果为明代社会等级的变化提供了论据但是社会等级的变化并不能完全体现出等级社会的根本变化而只是一些过去地位相对低下的社会等级地位相对有所提高而且他们所能够找寻到的材料还都无法证明旧的体制已经生了根本的变化。事实上这种变化更为突出表现在当时的社会上层即剥削者当中也即王毓铨教授所说的商人地位的提高。这种变化才直接冲击到了旧的社会阶级体制使得上层社会等级失去了昔日的光彩。至于说到社会下层的小民却并未体现出地位上的明显变化。明代中叶以后的社会还没有脱离开等级社会的结构只是对于旧的等级观念生了一些改变。

    4《资本论》第三卷第411页。

    1王毓铨:《中国历史上农民的身份》写作提纲。

    第二节宗室与勋戚明代作为等级社会它的最高等级是皇帝以及与皇帝有关的各种特殊身份的人主要包括了宗室、外戚和功勋贵族。

    中国封建社会的突出特点是家国同构的社会政体。朱元璋从建立明朝的第一天起便构筑了一个家天下的模式。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他自己即皇帝。皇帝的继承人是皇太子。朱元璋所选定的太子是他的长子朱标至于其余的诸子则都分封为亲王并且封往各地作为藩王以屏藩皇室。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1这些宗室构成了有明一代一个庞大的贵族核心。

    在明洪武时除太子之外藩王是封建等级中最有权力的等级。他们不仅拥有封藩所在地的统治权而且拥有相当实力的军权和所在地方官员(包括王府官员和地方官员)的控制权。朱元璋的这种做法目的虽然是为了维护他家天下的构想但是实际上却因此而开启了“藩衅”并最终导致了他的后代们对皇位的争夺。皇太子朱标是先于朱元璋而死去的朱元璋按照嫡长子继承的原则重又选定了皇孙朱允炆为皇储。于是他原来设计的诸王屏藩皇帝的构想失去了旧有的平衡。这种内轻外重的局面展到朱元璋死后最终引了燕王朱棣夺位的事件。这场朱氏家族内部的皇位之争使明代宗室的地位受到了第一次严峻的考验。建文帝朱允炆的削藩与成祖朱棣夺位后所推行的再次削藩开始改变了藩王们在太祖时期所形成的地位。

    永乐元年(14o3)十一月因为代简王的违法行为成祖特诏命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听者治之。”1此时的诸王已经渐失其旧日的权势逐渐由屏藩王室的实力型贵族转化成为了寄生型贵族。宣德元年(1426)汉王朱高煦起兵夺位失败后这种局面被进一步确立下来。

    洪武、永乐以后宗藩虽然失去了参与军政的权力但是他们仍然是等级社会的最高层是具有贵族身份的大地主。他们因为贵族的身份而取得了其他地主所无法与之相比的经济地位。王毓铨教授专门研究明代的王府庄田并通过对清初更名田的统计由此对明代王府庄田作了大致的估计结论是大约在二十万顷以上。明代的藩王通过给赐、奏请、侵夺、投献等各种方式从民间获取了大量田地。明代藩府的庄田动辄上万顷其中最为突出的1《明史》卷一一六《诸王传序》。

    1《明史》卷一一七《代简王传》。

    当属隆庆间景恭王和潞简王的赐田均达四万顷之多。而万历间的福恭王奏讨的田地亦达二万顷天启间瑞王的赐田达三万顷。郡王比起亲王来说占地量当少一些但数目也仍然相当可观从现存的零星记录来看郡王的占田也常在数百乃至千顷以上。而按照洪武间的定制郡王诸子也有定额赐田:“郡王诸子年及十五每位拨给赐田六十顷以为永业并除租税。诸子所生之子唯世守永业。”1这当然不能满足日益展的宗藩的需求有力量的宗藩必然会竭力去侵夺展。到嘉靖间明代宗室造入玉牒的共有四万五千多人。隆庆初见存的亲王、郡王、将军、中尉以及未名未封者共计二万八千四百九十一人这还不包括皇族中的女性公主、郡主、县主等等。这样一个庞大的寄生集团对于当时社会所构成的压力之大是不难想见的而在这样一个庞大的贵族集团内部也必然会出现分化同样都是太祖的子孙景况却大不相同了。势力较大的亲王、郡王享受着政治经济上的特权支系较远的宗室则不得不过着平民般的生活。尤其到明朝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展那些破落宗室所能够保持的政治地位已成一纸空文他们如果无法改变自身的经济地位便只能像平民一样去谋求生路。于是宗室的地位生了新的危机。

    天启二年(1622)壬戌会试始开宗科准许宗室成员同平民一样应试科举通过做官来谋求生路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中叶以后宗室贵族的旧日地位的进一步变化。法定贵族地位的丧失是等级化社会向单纯阶级化社会转变的重要体现。

    在明代的贵族阶层当中除去皇室贵族之外还有由勋戚也就是驸马、外戚和功勋贵族们这些异姓贵族构成的贵族阶层。

    明建国之初对于异姓贵族的限制是十分严格的。驸马都尉欧阳伦因违法而罪至于死而明代的外戚则素称“循理谨度无敢恃宠以病民汉、唐以来所不及”1。明代的功臣在太祖时每每无端获罪身家不保。明初分封的公、侯、伯被牵入到“胡蓝之狱”中的很多还有些被以其他罪名赐死除爵。能够保全下来的勋臣已经不再是国家政治的参与者而是皇权的附庸。但是这些勋戚贵族同宗室贵族一样是明代等级社会中的特权等级并且利用这种政治上的特权取得了经济上的特殊地位。

    明代的公侯勋臣在分封时如同亲王一样要赐给庄田和佃户。这一制度从洪武初封功臣的时候便已确立下来了:甲辰中书省奏公侯佃户名籍之数:韩、魏、郑、曹、宋、卫六国公延安、吉安、江夏、淮安、济宁、长兴、临江、六安、荥阳、平凉、江阴、靖海、南雄、德庆、南安、广德、营阳、蕲春、永嘉、豫章、东平、宜春、宣宁、汝南、中山、巩昌、河南、颖川二十八侯佃户凡三1《明太祖实录》卷一o四洪武九年二月丙戌。

    1《明史》卷三oo《外戚传序》。

    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2这于是成为了有明一代的定制。这些佃户所耕种的官田地也就成为了公侯们的赐田。除去赐田外勋戚们还通过奏讨、侵夺和投充等形式取得更多的官民田地。这些洪武初封的功臣到后来多获罪夺爵田地没官。但是勋戚赐田的制度并未有所改变其后所封勋戚也都有大量赐田和奏讨田地所以清初人说:“前朝之滥恩也功臣外戚利民间膏腴之地巧言奏请乞为庄田朝廷夺民地予之而即以地主为佃户畿府苦之。”3朝廷虽然屡有禁约而不能止。这些勋戚贵族在政治上享有特权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他们中间大多是世袭贵族是社会的最高等级他们是维护等级社会的基础。

    这些勋戚贵族不仅占有大量田地成为当时最大的一批贵族地主而且往往插足于商业兴贩与民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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