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关支不足再另行措办。该库设掌库太监一员。
乙字库。该库收贮各省解到的军用胖袄、战鞋、军裤、军士裘帽以及官员的奏本用纸和其他公务用纸。乙字库所贮均为成品。该库设掌库太监一员。
丙字库。该库收贮串伍丝、荒丝、吐丝、棉花、布匹。丙字库所贮之物是为“备各项奏讨”。内官监每年维修各种物品需串伍丝一百斤荒丝一百斤。
丁字库。该库收贮桐油、广清漆、鱼线胶、苏木、黄芦木、黄白麻、苎麻、黄熟铜、红熟铜、生铜、熟铁、熟建铁、生铁、铁线、山羊皮、绵羊皮、狐皮、鹿皮、翎毛等。丁字库贮料甚多供给范围也广外织染局所需部分物料京师宝源局铸钱所用铜、油、麻俱从本库支放。
戊字库。该库收贮盔甲、弓箭、腰刀、弦、明弦、撒袋。戊字库所贮军器是供应京营官军的“天下卫所岁造军器在边镇者留本处给军;在腹里3《明武宗实录》卷四五。
1《大明会典》卷一九五。
者解戊字库专备京营官军领用”1。该库所贮是卫所手工业的产品及各布政司所造军器。
承运库。该库收贮各地的岁解绢疋、阔生绢、翠、毛、皮。承运库所贮物料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类赏赐衣冠。《大明会典》载凡赏赐衣服每年两次题造其中各色纻丝由内承运库放支阔生绢由承运库放支。
广盈库。该库收贮纻丝、纱罗、绫绵、䌷绢。广盈库的库藏是供给“上用”的该库的纻丝等织品与承运库的生绢不同是变染的。皇帝用此赏赐内外人等。
广积库。该库收贮硫黄、硝石。广积库的硝石、硫黄规定每十年派造一次每次二百万斤供各边及内府使用。如兵仗局每三年关领一次辽东延绥亦三年一次宣府甘肃宁夏五年一次。这是万历时遵循的规则。
广惠库。该库收贮巾帕、梳笼、刷抿、钱钞。广惠库以收贮钱钞为主。
赃罚库。该库收贮罚没官物和金银钱钞。
内府十库中承运、甲字、丙字、丁字、广惠、脏罚六库是户部属库。乙字库属兵部广积、广盈、戊字库属工部。
内府十库所贮之物的来源主要有四一为贡赋包括夏税和各种名目的土贡承运库的生绢就是浙江、江西、湖广等布政司和直隶等府解纳的数目达十四万八千一百二十九匹。丁字库所贮造箭用的羽毛是江西等处解办的该库的苎麻是山东、北直隶的九十三个州县卫所贡纳的。二为召买广积库的硝石硫黄遇缺即行召买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该库曾请求召买九百万斤硝黄后减半召买。三为实物税丁字库在明初曾自设竹木抽分局以征收实物税的方式采集物料。四为官手工业制造戊字库的军器是由地方都司卫所手工业制造的甲字库的青绿、水银之类的颜料由颜料局、器皿厂等处生产。
诸物料在入库前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许入库。洪武时各处解到物料要原封不动入库至永乐时才遣官查验合格才能起运赴京到工部后要复查结果与初检相同才进库。
嘉靖二十八年为验收方便建造试验厅一所凡甲、乙、丙、丁、戊、承运、广积诸库收贮之物要在此验收合格后给状寄库。
诸物寄库后每月逢九日试验厅官要会同巡视库藏科道官进库验查。明代官手工业受到都察院御史及给事中的监督都察院的福建道协管户部所辖手工业机构及甲字等十库四川道协管工部所属手工业机构及内府手工业;户科与工科对户部与工部的手工业的监督更是分内之事。都察院御史与手工业有关的职责包括巡库、巡盐、监税等;户科给事中掌管盐课、鱼课的账目、勘合的查收注销各库钱物的盘查监收等;工科给事中的职责包括军器的验试、监收工程监工审查账目等。内府十库的验收盘查主要由户科给事中1《大明会典》卷一九三。
负责但其中的戊字库由工科给事中及巡视东城御史、工部官监收。
十库的物料放支手续是严格的。如工部手工业需要攒造某物必须开具所需数目以公文形式转行户部户部再札行该库支给支过后仍要申报户部。
内府十库的管理按照规章1是严格的经办衙门和人员都有相当的权力。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弊端仍然大量存在。这除去人员的因素外管理体制的繁琐也是不能忽视的。
明廷系统的手工业除去工部、内府、户部的手工业外还包括礼部的铸印局等。中央的手工业是官手工业的主体是最重要的部分它基本代表了明代官手工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
1《大明会典》卷二一三。
第二节地方官府手工业地方官府手工业明朝在全国设有十三个布政司布政司下设府(州)县。这些地方政府一般都附属有一定规模的官营手工业。据《大明会典》卷四载布政司的所属机构有杂造局、织染局、军器局、宝泉局府也设有杂造局、织染局各局设大使、副使掌管。实际上并非每一布政司和府都全部设有这些机构如许多布政司就不设织染局。尽管如此地方政府的手工业仍是靠司府下各局支撑起来的它们是明代官手工业的组成部分。
明代地方政府的官营手工业主要集中在织染、铸钱等方面其产品用途一是满足地方的各类官用。明洪武二十六年定各布政司所铸钱数“就于彼处官军收贮听候支用”1。万历四年令云南布政司开炉铸钱“以佐海■之用”2。二是起解赴京归朝廷支配。嘉靖六年令河南及闽、广等处铸嘉靖通宝铸完解京贮内府司钥库。而织染的段匹主要是解京的。从这一点来说地方政府的官营手工业只是朝廷官手工业的生产场地没有更多的自主权。下面就对地方政府手工业作一介绍。
1。织染业。
地方官营织染业大体有两种情况一为常设织染局经营一为临时设局织造。
明代地方上设织染局的布政司及州府主要集中在东南地区其他地方数量较少。《大明会典》的记载是:浙江杭州府、绍兴府、严州府、金华府、衢州府、台州府、温州府、宁波府、湖州府、嘉兴府。
江西布政司。
福建福州府、泉州府。
直隶镇江府、苏州府、松江府、徽州府、宁国府、广德府。
河南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山东济南府。1这些设有织染局的地方每年都有固定的造解定额名为“岁造”。定额之外的生产任务有“坐派”和“召买”坐派是奉旨增派的召买是“一时急缺令部买办者”2。明代的岁造定额是三万五千四百三十六匹一丈六1《大明会典》卷一九四。
2《大明会典》卷三一。
1《大明会典》卷二o一。
2《大明会典》卷二o一。
尺多分别由浙江、江西等处造解。如:浙江布政司造一万二千八百十七匹江西布政司造二千八百零二匹苏州府一千五百三十四匹等等。
织染局的管理由大使、副使具体负责而各司府的掌印官负责督造验查催办由巡按御史掌管。巡按御史除验查段匹的质量外还负责对织染局的工匠和生产状况进行稽考“正统元年令各处岁造段匹等物该府州县官将织染局见在各色人匠、机张及岁办并关支颜料等物数目开报巡按官以凭稽考”3。
地方织染局岁造所需工料及价银的来源主要有:里甲税银。“各省织造银两多出里甲丁田并无碍官银”4。严州府织染局每年在淳安县取银六百八十两多“于夏绢内征解”5。
无碍官银。万历三年九月工部议行应天等处抚按官“动支无碍官银令有司织造九万七千九百有奇”6。
户工二部银。万历三十三年题派浙江各项袍缎二万余匹料价三十八万三千余两“计三分派办户四工六”1共办二十五万五千四百余两浙江自办十二万七千七百余两。
地方主管官员用这些价银购买物料或给予工人。在折价盛行之前各织染局所需工料一般由所属府州县征解本色。
地方织染局规模大小各异较大者有苏州织染局和杭州织染局。苏州织染局在嘉靖时有房屋二百四十五间机杼一百七十三张内分织作、染作、打线作、掉络作民匠达六百六十七人、军匠一千零三名。杭州织染局有房一百二十余间有织作、罗作。2织染局开局时间在五月。严州织染局即如此。织染局的工匠要在局工作月给食粮这是官营的特色。
在一些地方并不常设织染局只是在有生产任务时临时设局织造。陕西的织造即属此类。在弘治以前陕西就有织造任务永乐时成祖因驼毼温暖“令专业者给官料织造五十匹”3。此后岁以为常至正统时才罢止。但当时未见有设局的记载。弘治五年孝宗令陕西织造“各色彩妆绒毷画图”陕西诸司“动支帑银收买物料往南京转雇巧匠、科买湖丝又于城中创造织房”4。自此陕西设局但陕西的织造时停时续其织局也随之兴3《大明会典》卷二o一。
4《明世宗实录》卷一七二。
5《海瑞集》上编。
6《明神宗实录》卷四二。
1《明神宗实录》卷四三一。
2《苏州织造局志》卷三;乾隆《杭州府志》卷十八、十九。
3《明英宗实录》卷十九。
4《明孝宗实录》卷六一。
衰。至万历二十三年八月巡抚陕西兵部右侍郎吕鸣珂言陕西“据停织造二十四年局作机张自己倾废今始葺修。挑花机匠现存无几”5。陕西修葺织局是因为该年上命陕西织造羊绒每岁解进四千匹。至万历二十五年陕西织局额设机为五百三十四张织匠五百三十四名挽花匠一千六百零二名新设机三百五十张织匠三百五十名挽花匠七百五十名挑花络丝打线匠四千二百人其规模极为庞大。
织染业是地方官营手工业最重要的项目也是最受重视的项目因为其产品主要是起运京师的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御用之物。
2。铸钱业。
明代铸钱除两京的宝源局外有时也允许各布政司经营此项手工业布政司所设宝泉局就是此项手工业的职能机构“各行省皆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1。宝泉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负责具体工作。洪武时规定各布政司的钱炉数目和年生产钱数为:陕西炉三十九座半每年铸钱二千三百零三万六千四百文。
广西炉十五座每年铸钱九百零三万九千六百文。
广东炉十九座半每年铸钱一千一百三十七万二千四百文。
四川炉十座每年铸钱五百八十三万二千文。
山东炉二十二点五座每年铸钱一千二百十二万二千文。
山西炉四十座每年铸钱二千三百三十二万八千文。
河南炉二十二点五座每年铸钱一千三百十二万二千文。
浙江炉二十一座每年铸钱一千一百六十六万四千文。
江西炉一百十五座每年铸钱六千七百六十万八千文。
北平炉二十一座每年铸钱一千二百八十三万零四百文。1福建至迟于永乐九年设炉该年差官于浙江、江西、广东、福建四布政司铸“永乐通宝”。至明末宣大、辽东、密云等处也都设炉铸钱。
明代各布政司大规模铸钱主要有三个时期一为洪武二为万历三为天启崇祯。洪武初江西等行省各置货泉局(后改宝泉局)设官铸造此次铸钱至洪武九年罢止。洪武十年各布政司重设宝泉局铸小钱洪武二十六年罢止。同年又令在外各布政司“一体鼓铸”2。此后各布政司的铸钱规模都不甚大如永乐九年江西等四布政司铸“永乐通宝”宣德九年浙江等处铸“宣德通宝”嘉靖六年直隶、河南、闽、广铸“嘉靖通宝”。嘉靖三十四年令云南铸“嘉靖通宝”至万历四年令云南布政司“开炉铸钱”随后5《明神宗实录》卷二八八。
1《明史》卷八一《食货五》。
1《大明会典》卷三一、一九四。
2《大明会典》卷三一、一九四。
令十三布政司所属并两京“开铸制钱”3朝廷“每府旋边样钱一百文直隶州五十文令照式铸造铸完呈样”4。此次铸钱至万历十年停止。天启初“令各省直藩司开炉鼓铸”此次铸钱有的局炉因亏损“报罢”坚持下来只有陕西、湖广、四川等处。崇祯二年各地又开始铸钱“至如南京兵部操江及应天府亦各纷纷铸钱”5。
按规定各布政司铸钱要有工部的公文同时宝源局要委官监督。各局所铸之钱在洪武以后万历以前大多解赴京师从万历开始各局所铸留在地方“与本地方旧钱相兼行使”6至明末更是“自铸自用”7。各布政司铸钱所用物料经费一般由布政司自办如嘉靖三十四年云南铸钱扣留该省盐课银二万两就近买料雇匠鼓铸。
3。制瓷业。
明代制瓷业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