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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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6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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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但是并没有为众人首肯。从那时开始,就一直存在着“国有”和“私有”两种不同说法,迄今仍无定论。八十年代以后,明史学界在探究明代“江南重赋”的由来和发展时,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研究,但依然不能取得一致的结论。

    伍丹戈在论述明代均田、均粮运动时,对明代官田的起源、发展、种类、科则、负担、数量、比例、阶级关系以及官、民田土制度差别消失诸问题,从官田的变化、理论与实际脱离、官田买卖等方面,对它的所有权问题作了极其清晰的表达明代官田最初(明中叶以前)是“封建国家所有而不是民间私人所有”。然而这“也只是在理论上说得通,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官田如果确实属于封建国家所有,那末它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官田的使用人或占有者决不能将它作为商品出售,也不能独自转让他们的租佃关系;第二,使用官田的人向封建朝廷缴纳的是地租,而不是赋税,这一点应该得到公认,不能认为按照租额征收,就是负担过重。可是这样两个条件,就在明太祖籍没土地、设立官田的时候,在江南的官田上,也没有真正实现,顶多是有过不完全的实现”。“官田使用人将他们所占有的官田出卖,从理论上说,是不合法的,但是实际上他们都用出让租佃关系的方式来实行田土的售卖”。由此可见,“明代的官田,无论是在它的买卖上,或是在占有地租上,都不能充分体现出封建朝廷的所有权。官田已经不能成为这个封建朝廷实现它的意志的专有领域。特别是由于官田冒充民田出售和民田冒充官田出卖,官民田土到明朝中叶已经发生极大的混乱”。“中叶以后,官田和民田在实际上已经不再成为土地所有制上的不同种类,它们已经不能体现所有制上的差别;它们已经只是封建朝廷田赋负担上的不同种类,它们体现了赋役负担上的轻重。尤其是苏、松一带官田问题严重的区域,官田成了沉重的赋役负担的名称或标志”。

    明代官田,各地皆有。而在政治上、经济上影响最大,闹得最凶的是关于苏、松诸府官田的问题。苏、松官田与其他地区官田的区别,主要是宋元两代遗留下来的旧额官田,以及明初新抄没的近额官田特别多。江南,又是明代田赋首重之区。因此,从明初开始迄清初数百年间,朝野各界对这个问题始终吵得不可开交,而争论的焦点还是官田的所有制问题。因而也成为明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和浓厚兴趣,纷纷加入讨论的行列。除上述伍氏一说之外,还有其他多种说法。兹择两种于下一种与伍氏的观点基本相同。认为明代江南官田不是国有土地,是一种特殊的民田。它大量由民田转化而来以后,只是在形式上称为官田,并未改变其原来的民田性质,仍与民田一样可以自由买卖。因此,与其说它是官田,不如说它是具有官田色彩的民田,或者官田化的民田、重赋的民田更为合适。它和民田的区别,仅仅在于税粮科则不同,不在于所有制性质的差别。另一种以为从明初到明中叶,官田的“所有权是属于官府的”,是为国有土地,而非民间私人田土。它交纳的是官租,而不是税粮,或者说是地租和赋税合二为一。自明中叶官民田科则实行合并划一以后,官田的所有权性质才发生改变,大量私有化。

    明初出现的某些买卖官田的现象,并没有改变其国有性质。不能以后期的私有化去否认前期的国有化。当然,也不可以前期的国有化去否认后期的私有化。

    关于其他一些田土的具体形态问题,学界也有所讨论。李文治在《关于研究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的方法论问题》(《经济研究》93年第5期)、《明清时代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经济研究》93年第8、9期)、《从地权形式的变化看明清时代地主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99年第期)等论文中,围绕封建剥削关系这一核心问题,从理论与史实的结合上,深入分析了明代庄田、屯田的属性。认为庄田为土地私有制的一种形式。其中,勋戚庄田是一种具有官田形式的贵族私有制,庄田劳动者的全部剩余产品为庄园主所占有,最后它也向民田转化。

    屯田的情况较为复杂,前后变化很大。虽然后来出现民田化,但总的说来属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95年版),全面论述了明代军屯制度的产生、作用,军屯上的生产关系及其“民田化”的演变过程,体系严谨,史料丰富,论证周密。

    在明代土地所有制形式研讨中,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种种意见分歧,原因伍丹戈《明代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的发展》,福建人民出版社982年版。以上分别参见樊树志《明代江南官田与重赋之面面观》,唐文基《明代江南重赋问题和国有官田的私有化》,同刊《明史研究论丛》第4辑;林金树《试论明代苏松二府的重赋问题》,《明史研究论丛》第辑;郭厚安《明代江南赋重问题析》,《西北师院学报》984年第期。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史料限制与对史料的理解问题。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何理解运用,各人认识不同。三是由于对明代土地问题研究不够深透。据粗略统计,论文仅数十篇,专著则只有数种。自永乐以后至嘉、万以前土地关系演变进程,可以说知之甚少;在地域上又多局限于江南一隅,对黄河以北广大地区的土地占有关系了解得更少;对各类地主和农民阶级各阶层的土地占有量也缺乏定量分析。官田的租佃关系性质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关于明代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是否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这是关系到如何认识明代,乃至中国封建社会形态基本特征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个问题,最早是93年由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吕振羽提出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它被视为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国史学界和经济学界最感兴趣的题目之一,曾经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对外国史学界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从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先后发表了近二百篇学术论文。其中,直接与明代有关的约在百来篇。多数收集在957年、90年分别由三联书店出版的《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续编);98年、982年分别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和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还有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人民出版社985年版)。为了推动研究的深入展开,交流研究成果,980年至98年先后举办了四次以“萌芽”问题为中心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讨论的主要问题有萌芽出现的时间与标志。有没有萌芽?何时出现?其标志是什么?这是讨论的焦点问题。少数学者否认中国产生过资本主义萌芽。而多数学者主张中国出现过资本主义萌芽,只是在时间上有不同见解,有战国说、两汉说、魏晋说、唐宋说、元末明初说、清代前期说,而以明代中后期说居多。他们认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最初出现于明代中后期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依据是,时至明代中后期,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内部已经发生了某些新的变化。虽然封建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是在江南等地,无论是手工业、农业、商业,还是社会风俗、文化生活、学术思想等各个方面,都可以普遍地看到这种新变化的迹象。例如手工业方面,随着十五至十六世纪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纺织业中,织机和织工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工场手工业已经形成,“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业已出现,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矿冶业内部,在嘉靖、万历年间官营矿业急剧衰落,民营矿业迅速发展。在手工业发展的推动下,农村商业性农业开始勃兴,有些地区甚至专门为手工业提供原料,生产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进行交换,纯属商品生产。万历初年,一条鞭法的实行,加快了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过渡,其实质亦是商品经济新发展的一种强有力的反映。私有土地日益扩大,以致出现了“经营地主”。商业方面,商品货币经济更加繁荣,白银广泛使用。具有近代城市性质的新型工商业市镇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国内市场网络开始形成。对外贸易获得新的发展。商业资本家与封建保守派之间在对外贸易上的激烈斗争,实质也是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生动反映。

    五六十年代,对萌芽问题的研究重点放在手工业方面。八十年代以来,更多的是盯住农业方面及明中叶流民运动的社会性质。认为至迟在明代中后期,在江南等地已经产生了农业资本主义萌芽;明中叶的流民运动具有新的性质,带有原始资本积累过程的特征,“应被视为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正式开端”。对这种意见,也有人表示不敢苟同,以为明中叶还没有产生农业资本主义萌芽;流民运动也非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开端,根本没有超越封建生产方式的运行轨道。

    还有一些人对明代萌芽说的种种解说,大不以为然。认为明代不存在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许多“萌芽”论者,都是无视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把非商品生产与商品生产混为一谈;把农奴式劳动当作雇佣劳动;把农村副业和行会手工业当作工场手工业,从商业资本引出了工业资本主义。这些都是片面的,贴标签的基础并不稳固。

    关于明代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六种不同解释()根本原因是由于存在着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它一方面残酷剥削农民,造成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并引起农民大量逃亡,为手工业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从而使生产技术不能很快提高,生产工具得不到迅速改进。另一方面,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使许多作坊或工场手工业主把积累的资本用于购买土地,不能转为产业资本。(2)主要是取决于明朝政府的经济政策。它一方面以抑商、重税,摧残工商业;另一方面用垦荒、赈恤、招抚等手段,使小农经济得以勉强维持下去,保持自然经济结构。(3)主要是由于当时生产发展水平不高。明代旧的生产方式内部结构还非常牢固,小农业与手工业仍然紧密结合;地方性小市场在城乡还广泛存在;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由此形成了从生产、流通到分配的一系列独特的内部结构。没有较高的生产力,就无法使之分解。(4)主要是由于当时封建社会本身的特征所造成的。生产力的发展还未形成突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条件;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落后拖住先进;人口众多的压力,以及封建主义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影响。(5)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封建国家统治力量强大,并有一整套封建主义思想体系。()关键在于旧的生产方式和旧的思想影响太深,而新的因素十分脆弱。以上诸种说法,实质上是大同小异,不过是提法不同,立论的角度与侧重点有所差别而已。

    关于今后的研究任务与方法问题。在讨论中,大家都深深感到明代资本主义萌芽研究,是一个非常有意义而又复杂的课题,非一时所能解决。通过各抒己见、互相切磋,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今后的任务还很艰巨。为使研究进一步深入下去,必须认真分析历史文献资料,避免对同一条史料有多样性的解释;还要努力发掘新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取得更多的实证;尤其要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萌芽”研究,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萌芽研究也就无从谈起。同时要改进研究方法,先从微观做起,把明代的国情、封建主义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明中叶雇佣劳动的性质,特别是江南等地手工业、农业、商业发展面貌,一个一个逐步摸清。对“萌芽”的概念运用,如“资本主义萌芽”、“资本主义生产萌芽”、“资本主义因素萌芽”、“资本主义生产因素萌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等等,究竟何种提法较为确切,最好也能尽量统一起来。因为概念混乱,所以有人以为,与其争论“萌芽”产生在何时何地,远不如探讨商品经济已持续地大发展,何以未能及早地瓦解封建制度,这样一个问题更为有意义。

    对于研究方法问题,不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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