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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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5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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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泄毓娑6。从至元八年(1271)籍户时的条文看匠户的构成主要指“系官诸色原籍正匠”与“改色人匠见入局造作者”另有“已收额当差”的“放罢贫难正军”和已有“上司改拨充匠明文”的附籍军民人等;属于壬子年籍户时在投下当差的“畸零无局分人匠”以及未附籍于各路的“投下蒙古户”与“寄留驱口人等习学匠人”如已具备用自己的“物料”或在本投下五户丝内“关支物料”从事手工业生产并向投下缴纳手工业品或钱物的匠人也在这次籍户时被确认为正式工匠反言之在这次籍户前尚有一批人员并不符合上述条件另包括自行“投充人匠”的漏籍户以1分见《世界征服者史》上册《征服世界的汗征讨算端的国土和讹答剌的陷落》、《撒麻耳干的征服》、《马鲁及其命运》。

    2刘因:《武遂杨翁遗事》《静修文集》卷二一;《元史》卷一一九《木华黎传》卷一五o《何实传》。3胡祗遹:《德兴燕京太原人匠达鲁噶齐王公神道碑》《紫山大全集》卷二六。4姚遂:《怀远大将军招抚使王公神道碑》《牧庵集》卷二一。

    5刘因:《武遂杨翁遗事》《静修文集》卷二一。

    6如成吉思汗十九年(1224)在河南各地俘获了七百余名工匠孛鲁驻兵邢州时即从中“分织匠五百户置局课织”(《元史》卷一五o《何实传》)。壬子籍户时的有关名目可从至元八年籍户时的条文中窥中一班(《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系官诸色元籍正匠并改色人匠”、“诸投下壬子年元籍除差畸零无局分人匠”、“诸壬子年附籍军民人等别无上司改拨充匠明文”)。及“民匠打捕鹰房诸色附籍人等户下人口析居者”都投入了工匠之列不过这次籍户时都应改为普通民户充当政府差役1。

    忽必烈即位以来曾多次招收漏籍、哈赤(蒙语牧人)民匠和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习学织造等事此后大规模籍招工匠有四次:至元十二年从招收的三十多万户江南工匠中“选有艺业者”十余万2;十六年三月“括两淮造回回炮新附军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能造炮者”(《元史·世祖纪七》)至大都年终又“籍人匠四十二万立局院七十余所每岁定造币缟弓矢甲胄等物”3;二十四年又“括江南诸路匠户”(《元史·世祖纪十一》)。以上是系官工匠与军匠的主要来源。此外贵族和少数功臣投下所拥有的私属工匠他们来自朝廷的赐予和战争俘掠再就是拘括。民间工匠“轮次应当”徭役这可能是地方官府手工业工匠的一个主要来源。在庞大的系官工匠和军匠队伍中直接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提供服务特别是从事军器制造的能工巧匠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他们之中有一批人升为匠官或受到奖赏而绝大多数普通工匠的地位前后有一定变化。蒙古国及元代早期收编的工匠中的驱口身份虽为数不很多但他们离乡背井强行迁徙往往转死沟壑处境相当艰难。随着统治的稳定与户籍制的逐步完善匠户的处境也有相应改善。就待遇而言元政府对系官匠户实行“给之食、复其户”的1政策。“给之食”的待遇最迟始于窝阔台时期中统初始见具体记载但数额有些差别每名工匠有的月支米四斗、盐半斤有的仅得粮二斗五升2。至元二十五年又进一步作出较全面的统一规定:男、女十五岁以上为“大口”五至十四为“小口”五岁以下不在支请之列3“每户多者不过四口少者验实有口数正身(指当役工匠)月支米三斗、盐半斤。家属大口月支米二斗五升家属小口并驱大口月支米一斗五升;驱口小口月支米七升五合”4。至于“复其户”基本精神可能是“一丁入局全家丝银尽行除免”5但和雇和买及杂泛差役却不得免。包括匠人在内的投下民户最初可“不纳系官差”6但如按照大德七年役法的规定投下匠户亦须承当和雇和买与杂泛差役。系官匠户入局造作“皆须视其时月计1《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2《元史》卷一六七《张惠传》。

    3王恽:《大元故正议大夫浙西道宣慰使行工部尚书孙公神道碑铭》《秋涧集》卷五八。1《经世大典·序录》“工典总序”《元文类》卷四二。

    2王恽:《乌台笔补·论肃山住等局人匠偏负事状》《秋涧集》卷。3《通制条格》卷十三《禄令·大小口例》。

    4《通制条格》卷十三《禄令·工粮则例》。

    5王恽:《乌台笔补·论肃山住等局人匠偏负事状》《秋涧集》卷。6《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其工程日验月考”7并且匠户后代不得更籍其身份是世袭的但另一方面工匠并不是长期被拘禁于局院之中而是有自己的家庭和独立经济;在完成规定造作之外亦可用自己的工具和原料制作产品出卖以弥补官府供给之不足。

    投下私属匠户和军户的隶属关系基本与系官户相类但符合匠人身份条件的“畸零无局分人匠”及“诸投下蒙古户并寄留驱口人等习学匠人”在履行向所隶属的贵族权豪缴纳手工业产品或钱物的义务后可“自备物料”或“于投下五户丝内支取物料”从事独立生产1他们与“轮次应当”差役的民间工匠类似人身依附关系相对要松弛一些。这里应进一步明确的是:所谓“匠户”系指怀有一定技艺的工匠所属的民户(“工”是一般生产者)工匠本人必须是编入中央各部门所属局院(其上往往设有“提举司”之类的行政机构)并入局从事生产的人员;因本人全日承当了国家匠役因而他和他的家庭才享受规定工禄待遇;这类局院一旦罢归地方匠户也就随之转成一般民籍(可轮番入局应差)而不享有原有的工禄。就总的情况而言匠役固然不甚自由工匠们多设法回避这项全日制徭役但若失去匠籍身份即“无既禀之给”所以这类工匠最终还是愿意“世为邑民奉公”2因而相对而言匠户的生活一般有低限度的保障。

    属于国家管制的还有下列手工业工匠。

    一、盐户亦称灶户、亭户、晒盐户。生产者称盐丁、卤丁、灶丁。北方地区因历经战乱佃户逃散盐户主要靠签和招募旧户复业;南方则大都由原有盐户从事生产缺额时靠签以作补充。盐户立有专门户籍不得改业;除刑事案件外其余由本盐司审理。盐场的基层组织是团、灶。每灶由若干盐户组成每团各围以矮墙有固定的居住与生产区。国家对盐户实施“依验多寡俵付工本口粮”即放“工本钞”以维持其最低生活和从事再生产的必要经费盐户则要向国家缴纳成品盐最终又免除不了科差、税粮甚至杂泛差役的负担。他们被严格编管起来立有专籍不得改业固定在盐场上作业地位与农奴相近。盐户有五万二千之多他们之中贫富差别很大:“富上盐户”要向封建国家承担义务但自己并不直接从事生产而是雇佣贫苦盐丁从事制盐;政府还利用他们控制、管理“贫苦灶户”因而后者承受双重盘剥几乎完全丧失独立的人格地位遭受相当严重的剥削与压迫。

    二是茶园户。元代属于国家直接经营的茶叶生产机构之一“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领有二万三千多“茶园户”1其中无疑包括一批从事茶叶制7《元典章》卷五八《工部》一《造作》一《段匹·至元新格》。

    1《通制条格》卷二《户令·户例》。

    2《至顺镇江志》卷六《赋税·造作》。

    1《元史》卷八七《百官志》。

    作的手工工人。

    三是冶户。冶户有窑户、矿户、炉冶户、铁冶户、银冶户等多种称谓但从事炼铁的专业户占据多数太宗窝阔台八年(1236)始立炉于西京(治今山西大同市)州县“拨冶户七百六十煽焉”。至元四年(1263)又以漏籍户一万一千八百、附籍户四千三百“于各处起冶”2。冶户隶于洞冶总管府、提举司或都提举司至元、大德年间顺德等处都提举司辖下有六千冶户是见于记载最多的一处铁矿区3。农具主要由政府生产营销因而各地也有一批从事该项生产的作坊与手工工匠1。

    2《元典章》卷二二《户部》卷八《课程·洞冶》;《元史》卷五《世祖纪》二卷七《世祖纪》四。3《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

    1如至元四年五月礼部尚书马月合乃以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元史》卷五《世祖纪》二)。阿合马当政时曾“议括民间铁官铸农器高其值以配民”(《元史》卷一五七《张文谦传》)。

    第二节元代的官私手工业官府机构官营手工业主要包括工部将作院、大都留守司、武备寺等下属诸系统(含直接管辖的路织染局、杂造局等)和地方官府系统。

    工部“掌天下营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材料之给受工匠之程式铨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所属生产性机构主要有:诸色人匠总管府“掌百工之技艺”。其下置有专门从事雕绘佛象、制蜡铸造、制作金银器皿、镂铁、琢磨玛瑙木石和髹漆等司局。

    诸司局人匠总管府主要“掌毡毯等事”。辖有大都、上都和隆兴等四处毡、染局和剪毛花毯蜡布局。提举右八作司生产项目有“造作镔铁、铜、钢、鍮石”。诸路杂造总管府后改名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有帘纲局。茶迭儿局总管府“管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有诸司局。大都人匠总管府辖有绣局(“掌绣造诸王百官缎匹”)、纹锦总院(“掌织诸王百官缎匹”)与涿州罗局(“掌织造纱罗缎匹”)。

    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初“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后隶工部有织造人匠、杂造人匠、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各一和大都等处织造提举司(后者“管阿难答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户”)。

    提举都城所置左右厢“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

    受给库“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

    符牌局(“掌造虎符等”)与旋匠提举司。

    撒答剌欺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由练人匠提举司改组以札马剌丁率人匠与丝䌷同局造作。别失八里局“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

    晋宁路织染提举司有提领所一织染局共十一分布晋宁、云内、河中、襄陵、翼城、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处。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真定路织染提举司下辖开除局与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

    此外大都地区有窑场、皮货所四处;另有织染、纹锦、毛段等局近三十个主要分布于河北各地少数在山西、山东。

    将作院“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所属生产性机构有三: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辖有玉局提举司(置和林)、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阳山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鞓带斜皮局、瓘玉局、浮梁磁局(“掌烧造磁器并漆造马尾■籐笠帽等事”)、画局(“掌描造诸色样制”)、妆钉局、大小雕木局、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温犀玳瑁局、上都金银器盒局、漆纱冠冕局等。

    异样局总管府领有异样纹绣提举司、绫绵织染提举司、纱罗提举司。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领备章总院、尚衣局、御衣局、御衣史道安局、高丽提举司、织佛象提举司。

    中政院“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所属生产性机构有中瑞司“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以供膳服备赐予”。领尚工署(“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其下又设玉列赤局(“掌裁制缝线之事”)、赞仪署(“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另有掌怯怜口民匠“岁办钱粮造作”的翊正司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下辖“掌织染岁造缎匹”的织染局、有关打捕民匠或怯怜口民匠的机构多处与金银场提领所下辖的银场、■炭场七处。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中统五年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习诸色匠艺”立府管领生产性机构有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金银器盒局、染局、杂造局、泥瓦局、铁局、上都葫芦局、器物局、砑金局、鞍子局、云州管纳色提领所、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领双线局、大小木局、盒钵局等)、成制提举司(“掌缝制之事”)以及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领大都软皮局、斜皮局、上都软皮局、牛皮局、金丝子局、画油局、毡局、材木库、玛瑙玉局)、上都异样毛子局、上都毡局、上都斜皮等局、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真定路翼州杂造局与珠翠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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