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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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3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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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七年(1o74)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这一次围攻得到了仁宗曹后、英宗高后和神宗向后的支持。以太皇太后曹后为的外戚参与反对变法不能不对神宗产生巨大影响这是因为英宗、神宗一系实非仁宗嫡嗣只是由于仁宗无子才把英宗选为皇储最后继承皇位所以仁宗的曹后和神宗之母高后对神宗有较大的威慑力量。神宗由是开始动摇。当王安石对所谓的“天变”据理反驳时神宗不再听从王安石“天变不足惧”的解释了相反他认为“天变”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1。四月神宗终于在曹后、高后再次流涕向神宗哭诉“安石乱天下”的情况下罢王安石相改知江宁府使变法遭受挫折。虽然熙宁八年(1o75)二1《宋史》卷314《范纯仁传》。

    2《宋朝事实类苑》卷5《神宗圣训》。

    3《续资治通鉴》卷67神宗熙宁三年。

    4《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1《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月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但随着守旧派势力的增强变法派内部意见的分歧神宗对王安石专用信任的程度大大降低“王安石再相上意颇厌之事多不从”1变法不能推进。熙宁九年(1o76)天上出现彗星守旧派又以“天变”对变法提出非议神宗更加动摇。他对王安石说:“闻民间殊苦新法”。十月王安石不得不复求罢相出判江宁府。

    王安石两次罢相都是神宗向守旧势力妥协的结果。神宗的政治目标是希望通过变法富国强兵的但他一怕得罪两宫太后二怕出乱子。当“人情咨怨”、朝议汹汹变法碰到较大阻力时他就退却了。他要调整政策相对平衡地对待要求变法的新党和主张守旧的旧党两股势力。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方面则仍然体现了自宋太祖起就有的“异论相搅”的传统家法。其实在神宗全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时候就注意抚慰旧党中罢退的元老重臣以示恩眷。韩琦罢退河北上疏反对青苗法神宗虽然最终没有接受但一开始仍夸奖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2熙宁七年八月则特遣宦官李宪往相州赐韩琦诏书和汤药3。熙宁六年(1o73)文彦博罢枢密使便诏与其子孙推恩特表恩宠4。元丰三年(1o8o)文彦博朝觐神宗“赐宴琼林苑两遣中谒者遗诗祖道当世荣之”1。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神宗任用貌似“中立无与”实际上则为守旧势力的吴充为相。又先后重新起用曾被罢退降职的旧派人物吕公著、冯京、孙固等以平衡新派、旧派的力量。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2。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神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神宗对在外地任职的王安石也多有关照如熙宁十年(1o77)以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元丰元年(1o78)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元丰三年改制则以王安石为特进改封荆国公。

    元丰年间神宗亲自主持改制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础上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进。他绕开容易引起争论的理财问题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顿冗官和强化军兵保甲问题上。冗官冗费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宋初太祖、太宗二朝为了加强皇权广授官职以分宰相和省、部、寺、监之权授官制度复杂有官、职、差遣之分造成机构重叠闲官冗费等弊端。元丰三年八月神宗正式启动官制改革他先从积弊最深的差遣制度入手诏令撤销只领空名的官职原作为虚职的省、部、寺、监各官皆实际任事。并采用旧文散官的名称编成官阶作为官员俸禄及升降的品阶标准。元丰五年(1o82)以《唐六典》为蓝本颁行三省、枢密、六部新官制。元丰年间中央官制的改革虽然局限性很大但表现了神宗维持新政继续改革的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8熙宁九年。

    2《宋史》卷312《韩琦传》。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5熙宁七年。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熙宁六年。

    1《宋史》卷313《文彦博传》。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3熙宁七年。

    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初以来混乱的官僚体制奠定了北宋后期和南宋中央官制的基本构架。

    神宗在元丰年间强化军兵保甲的措施目的在于对外增强对辽、西夏的战斗力并镇压各地的武装反抗巩固统治。但是这些措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没有任何实际效果。在熙宁变法期间王安石任用王韶为秦凤路沿边安抚使出兵抗御西夏拓地五州形成对西夏的包围史称“熙河之役”。元丰四年(1o81)西夏皇室内乱神宗以为有机可乘遂出兵五路进攻西夏围灵州城(今宁夏青铜峡东)十八日不能下深入夏地各军因粮草不济冻馁死伤先后溃退无功而返。元丰五年(1o82)神宗又听给事中徐禧之计筑永乐城谋攻占西夏横山地区进逼西夏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西夏3o万大军围攻永乐城城陷徐禧等战死。宋军两次战败损失军兵、民夫及助战的羌兵数十万人。神宗闻永乐城陷“早朝对辅臣恸哭”1。至此神宗希望攻夏雪耻节省“岁赐”白银7万两、绢15万匹的计划彻底破产。

    元丰八年(1o85)三月神宗病逝。死后葬永裕陵。子赵煦嗣是为宋哲宗。神宗在位十七年“不治宫室不事游幸”2致力于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他支持王安石变法抑制了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使自耕农的生产条件得到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大改善。在守旧势力的反对下神宗虽然摇摆于新旧两党之间但他维持新政、坚持变革的决心不变确是宋朝有抱负、有作为的皇帝。

    1《续资治通鉴》卷77神宗元丰五年。

    2《宋史》卷16《神宗纪》三。

    第三十七章王安石章惇第一节王安石(附吕惠卿)

    王安石王安石(1o21—1o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父王益大中祥符八年(1o15)进士历任州、县官天禧五年(1o21)任临江军(今江西樟树西南)判官时王安石出生于官舍。王益于宝元二年(1o39)死于江宁府通判任上1故江宁为王安石第二故乡。

    庆历二年(1o42)王安石进士及第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其时文坛领袖欧阳修不仅积极创导古文(散文)还与范仲淹、胡瑗、孙复、石介等人对传统的儒学“汉学”进行革新是创导新儒学“宋学”的先行者“自欧阳子(修)出天下争自濯磨”2。王安石在扬州的此后数年中致力于学术研究蔡卞称:“自先王泽竭士习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王)安石奋乎百世之下”“著《(淮南)杂说》数万言其言与孟轲相上下”1开始了“宋学”三大学派中最早形成为学派的“新学”学派的创建活动。庆历七年(1o47)初王安石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当年即出巡视水利修建情况“凡东西十有四乡乡之民毕已受事而余遂归云”2。他在任时期“起堤堰决陂塘为水6之利”;又曾“贷谷与民以激奔竞之风俾新陈相易邑民便之”3。这些措施可说是为以后进行变法改革积累了实际经验也是新法中农田水利法与青苗法的先导。历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嘉祐元年(1o56)归朝任群牧判官时声名已著。欧阳修早年创导古文后名家辈出王安石是早期追随者之一。翰林学士欧阳修于同年七、八月间向朝廷推荐人才时对王安石作了全面评价:“太常博士(寄禄官称)、群牧判官王安石学问文章知名当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论议通明兼有时才之用所谓无施不可者”4。极其称许王安石的学问文章。次年欧阳修主持科举考试以古文录取进士“场屋之习从是遂变”5。其中苏轼、苏辙即是批以古文考取进士者之一。被后世称为“古文运动”的文学改革终于取得胜利。王安石也被后世列入以韩愈、欧阳修为核心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三年(1o58)十月王安石历任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之后归朝任财政机构三司中管理国家财政收支的主要属官度支判官使他得以进一步了解到当时国家财政的实际情况于是针对当时弊端向宋仁宗上了著名的万言《言事书》极陈当世之务。他全面阐述改革的思想要求及早进行改革。但是既没有被宋仁宗采纳也没有引起执政大臣的重视。

    1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71《先大夫述》。

    2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苏轼:《居士集序》。

    1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4下王介甫《临川集》。

    2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35《鄞县经游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3《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4《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o《再议水灾状》。

    5《宋史》卷319《欧阳修传》。

    嘉祐六年(1o61)王安石任知制诰(属舍人院)参与起草一般诏制(外制)。后又兼纠察在京刑狱纠察都开封府及三司、三衙(殿前、马军、步军司)等机构判处徒刑以上误判的案件并对死刑犯进行录问。嘉祐七年(1o62)生有人饲养的斗鹑(鹌鹑)其同伴想要在主人不给的情况下强行拿走主人追到时踢了一脚导致偷者死亡事件。开封府判鹑主人死刑王安石复审后认为:“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乃强携以去乃盗也;此追而殴之乃捕盗也(盗)虽死当勿论。(开封)府司失入平人为死罪。”开封府不服后经审刑院、大理寺复议以开封府所判死刑为是。王安石即因复审失误而被认为有罪宋仁宗下诏“放罪”不予追究。按惯例王安石要到殿门谢恩王安石认为自己按律复审没有错不肯去谢恩“执政以其名重释不问”1。这是王安石次要求依法审案的事件虽然失败但王安石要求依法办事、依律审案的思想贯彻了他后来整个执政时期对推进与确立封建法治具有重大意义。十月王安石改兼同勾当三班院参与考核、除授低级武官。

    嘉祐八年(1o63)三月宋仁宗去世英宗即位。同年八月王安石母亲去世归葬于江宁王安石辞官守丧一面进行学术研究同时聚徒讲学传播他的学术观点。治平元年(1o64)阐述了他学术观点:“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于人心”并且叹息道:“呜呼;道之不一久矣。”1期望他创导的道德性命之理有助于“道一”。

    治平四年(1o67)正月宋英宗去世太子赵顼(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在即位前为淮阳郡王、颍王时韩维任王府记室参军;立为皇太子后韩维又任太子庶子每逢赵顼称许他的说法时韩维说:“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2又推荐王安石代替他任太子庶子赵顼对王安石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位后随即命王安石就近出任江宁知府。九月即被召赴京任翰林学士担负起草重大诏令(内制)。

    熙宁二年(1o69)二月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相)与知枢密事陈升之(旭)一起兼领新创设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以之作为推行新法的指导机构进行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变法改革。陈升之于同年十月升任次相(集贤相)后枢密副使韩绛接替陈升之兼领制置三司条例司。七月颁行第一个新法“均输法”采取节省运输费用、降低购价、有计划地调运的原则既保证了官府支出又节省了开支。九月又推出青苗法是由农户自愿向官府借贷加息二分或三分粮食收获后纳税时归还以免借贷地主、商人的高利贷。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用以奖励各地官府、农户开垦荒地、兴修水利。

    熙宁三年(1o7o)五月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其职权收归中书(宰相府)。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同日升任宰相。此前二日颁布《畿县保甲条例》在都开封府的属县试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副保正主、客户每户二丁以上抽一人任保丁每一大保每夜轮差五人巡警保内实行联坐法维护地方治安;对保丁进行训练部分地代替军队以达到减少军队节省军费以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7嘉祐七年十月甲午。

    1《王文公文集》卷34《虔州学记》。

    2《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后推行于全国。同月还在开封府属县试行免役法(募役法)向原服差役的农村上三等户征收免役钱向其他户及原先不服役的官户等减半征收助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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