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帐目。该职与总理文案合设于同治元年(1862)。与总理文案分开后同治十三年(1874)由雷德(。right)任任稽查帐目税务司。赫德规定:该部门税务司总辖海关之会计并审查各地海关之会计至少每年到各关巡视一次副税务司留驻北京总司署负责审查各关报表。
管理汉文。同治五年(1866)设立专管各关汉文报表与清廷的往来文件。葛德立为任管理汉文税务司。
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同治六年至十三年(1867—1874)hbsp;为中国海关驻伦敦专任代理人。同治十三年(1874)赫德正式在伦敦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金登干为任税务司其担任该职直到光绪三十三年(19o7年)去世为止。该部门专司采购灯塔与航标工程所需器材、北洋海军之军舰军械募借外债招聘洋员等事。金氏驻伦敦凡三十余年还常受赫德之命作秘密外交活动往来欧6各国。
上海造册处。同治十二年(1873)设立任上海造册处税务司为廷得尔(etor)。该部门负责整理各海关汇总来的进出口和转口货物报单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1第48页。
2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第157页。
3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2卷第51页。
4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京史》认为:1865年8月在北京设立了总税务司署署址在金鱼胡同。见该书第291页。
在一定时间内编印成册名曰贸易报告包括年报、季报、月报及各种分类统计表余如通令、通函、密件以及其他公文、规章、报表及调查报告、税则分类等书刊表册。
民国时期上述机构中文名称有所改变:总理文案改称总务科;管理汉文改称汉文秘书科;稽查帐目改称会计科;造册处改称统计科等等。此外总司署还新增几个部门。如:1913年设立铨叙科后改称人事科;1929年设立财务科和审榷科;1931年设立查缉科等等。
2。税务司署。
税务司署为各海关税务行政机关又称征税或税务部门。各关税务行政组织大致分为总务、秘书、会计、监察、查验五科就工作性质来说习惯上称为内班、外班、海班三类分掌行政、检查、缉私等。税务司实为各地海关行政之最高官长。
内班也称征税科专办海关内部事务处理关税、船钞(吨税)的征收及统计、报告、会计、庶务等关务。该科设有税务司、署税务司、副税务司、代理税务司、各等帮办、供事等职。
外班又称稽查科、察验等专任检查船舶、查验货物等事务其地位不如内班。该科设有总巡、验货、铃字手等职。
海班又称巡缉科专任缉私。设管驾官、管驾副等职。
3。海政局。
海政局又称“船钞项下”和海务部门。该系统隶属海关总税务司署直辖由巡工、理船、灯塔、运输四科组成主要工作为测绘及建立各种助航设备、改置浮桩、号船、塔表及料理灯事。由于海关在沿海沿江进行测绘中国海防便无秘密可言。从助航设备的业务性质来说它属交通范围海关本无权过问。
巡工科又称巡工总局。下设:(1)总务股其职务先后设有巡工司(同治九年187o年底裁撤)、各口巡工司、巡工司或海务巡工司。(2)江局职员又称巡工江局设有巡江工司等职务。(3)营造科又称营造处或工程局人员设有总营造司、营造司等职。
理船科又称理船处管理船只进出港口事务其职权分为指泊、巡江、救火三项负责人称理船厅后称港务长。
灯塔科又称灯塔处。设有巡灯司(又称灯塔巡视员)、主事人(又称船主或灯船船长)、值事人等职。
运输科设有管驾官(又称舰长)、管驾等职。
4。其他。
海关行政系统还包括了同文馆和邮政局两个部门。
同文馆分京都同文馆和粤省同文馆。京都同文馆主持人为总教习和暂署总教习下设格物、化学、天文、医学、法文、英文、俄文、东(日)文等教习。粤省同文馆设有英文、俄文等教习。
邮政局脑称总邮政司、邮政局总办、邮政局副总办;各口海关所属邮政局设有邮政司、副邮政司、邮政局司事等职务。
京师同文馆于光绪二十七年(19o1)并入京师大学堂此后与海关脱离。广东的同文馆后来并入两广游学预备科。至此海关的“教育”部门才告撤销。海关邮政总局于宣统二年(191o)改归清廷邮传部直辖。
第二节近代关税制度《南京条约》与关税自主权的丧失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海关征收货税与船钞两项正税。清代海关货税基本上是从量税;船钞按照船只体积大小分等征课。额定正税之外还有“缴送”、“归公”、“行用”等项附加的征课。正税较轻但附加征课有时数倍于正额。这种封建性关税实际上与闭关政策下的限制贸易不能分开多少束缚了国内商品流通和对外贸易的展。西方商人不断向中国当局提出“布价较贱及税高之货不来辄图减其额税”一类的要求1并积极从事走私贸易。
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2。这项规定开了协定关税的恶例。道光二十四年(1844)中美《望厦条约》进一步加强协定关税权规定“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3。同年中法《黄埔条约》亦规定:“如将来改变则例应与佛兰西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4。根据这些条约和片面最惠国待遇规定从此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利。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1843年1o月8日)中英《虎门条约》签订并附有《海关税则》5。这个税则是璞鼎查委派英国怡和洋行职员罗伯聃()拟定的。璞鼎查非常满意认为这个税则“竟比商人们本身所敢于提出的还要更加有力一些”6。
《海关税则》分为出口和进口两大类前者包括61种货物后者包括48种货物。为了征收时方便这些列入税则的商品基本采用从量税率。绝大部分出口货及进口货的税率都比鸦片战争前大为降低。
例如出口货中八角、樟脑、藤黄、大黄、土丝的税率减了5o%左右;三籁、土珠、夏布和冰糖的税率约减65%;草席、南京棉布(紫花布)和黄白糖的税率约减75%;土茯苓、铜器和黄姜约减8o%。
所有出口货中最重要的是茶的税率。鸦片战争前茶的出口正税为每担1。279两银子加上各种附加税实际征收约6两银子1。而《海关税则》则定为每担2。5两银子。
也有少数出口货税率得以提高。例如绸缎的税率增加了差不多5o%;银器和金器的税率提高到3倍以上。
这个税则所载主要进口货物的税率较以前粤海关实征的税率降低了约58—79%。详见下表:1广东省文史研究馆译:《鸦片战争史料选译》第85—91页。
2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32页。
3同上书第51页。
4同上书第59页。
5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43—51页。
6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第1o页。
1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91页。
道光二十三年(1843)中英协定关税前后几种主要进口货物的新旧税率水准2货物单位(1843年)前旧税率(1843年)新税率新税率较旧税率减少百分数棉花担24。195。2棉纱担13。385。5658。45头等白洋布匹29。936。9576。78二等白洋布匹32。536。9578。64本色洋布匹2o。745。5673。19斜纹布匹14。925。5662。73注:旧税率包括粤海关所征正税及各种额外勒索在内为进口货实际负担的税率。新旧税率都是按道光二十三年市价折算的。
一般进口货的税率也都大为降低。例如阿魏、中等燕窝、牛黄、铅、钢、锡和洋青等的税率约减5o%;儿茶、铁、荳蔻、胡椒、木香、藤和毛哗叽等的税率约减66%;槟榔膏和檀香的税率约减75%;上等燕窝、丁香、哆啰呢和冲毛呢等的税率约减8o%;苏木的税率约减87%;荷兰羽缎的税率约减9o%。
税则中也有极少数进口货物的关税提高了。如:呀囒米的税率提高到1倍以上;麻布和水银提高1倍1。
《海关税则》中还规定:凡进口木料如红木、紫檀木、黄杨木等及凡属进口铜、铁、铅、锡等类如白铜、黄铜等“例未赅载者即按价值若干每百两抽银拾两”。此外还规定凡未列举的品目不论出口货或进口贷一律即按价值若干每百两抽银伍两2。这是值百抽五税率在近代中国关税制度中的次出现。虽然值百抽五税率在第一个协定税则中的多数进出口货物中尚未被采纳实行但它却成为列强日后继续压低中国关税的一个基本标准和原则。
总之进出口税率的降低有利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倾销其工业品和掠夺中国的农产品将中国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海关税则》的签订使中国海关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
咸丰八年(1858)的协定税则与同治年后进出口税率水准的变动道光二十三年(1843)中外第一个协定税则产生后尽管税率比前大为降低但西方商人并不满足他们一方面走私逃税一方面继续要求清廷进一步降低关税。道光二十五年(1845)英国驻香港商务监督德庇时(sirjohndavis)就曾与耆英商谈过减轻陶器税又曾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商请将糙木料的关税从值百抽十降低到值百抽五。道光二十五年驻厦门领事巴夏2引自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59页。
1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第11页。
2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47—49页。
礼出面交涉也把樟脑的出口税从每担15oo两银子减至1ooo两银子等等1。咸丰四年(1854)英、法、美等国公使向清廷提出了“修约”要求坚持要“重订税则”2。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关税主权进一步丧失。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第二十六款确认值百抽五的税率为税则的“公平”标准。据此英、法、美等国在上海与清廷分别签定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新订税则明确承认以值百抽五率作为计算各种从量税率的统一标准。
咸丰八年(1858)修订的新税则进口货税目增至83种出口货税目为1o4种许多货品的税率又大为降低。下面选出几项重要进口商品的税率变动加以比较3:货名单位(1843年)税率(1858年)税率(1858年)税率较(1843年)税率减少百分数棉花担6。545。7212。54斜纹布匹7。535。99(续表)
货名单位(1843年)税率(1858年)税率(1858年)税率较(1843年)税率减少百分数斜纹布(美)匹4。634。63…印花布匹14。254。5袈裟布匹1o。684。9853。37棉纱担6。944。8629。97羽缎丈9。466。3133。3o由上表可见重要进口货税的降低是显著的。此外不少出口土货的税率又大为降低。如:白矾从每百斤原课o。45两;樟脑由每百斤原课1。5两减为o。75两;土丝从每百斤原课o。2两减至o。13两;白糖从每百斤原课o。25两减为o。2o两;黄姜由每百斤原课o。2两降为o。1两;茶叶从每担原课2两5钱减为1两即降低了6o%。
《天津条约》签订后4o年间税则丝毫未变。因为对于任何一种货物的关税率的变动非得所有缔约国的同意否则不能生效。但是《天津条约》签订以后实际税率仍继续降低。所以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新订税则绝大部分为从量征税税率水准的高低与进出口物价的涨落作相反的波动。同治后物价的下跌只是短期现象一般情形是物价上涨因而实际税率平均常常不到3%。《天津条约》签订1o年后期满同治八年(1869年)总理衙门与英公使会议于北京改订税则子目1o余项既已签字但英国政府不予批准议案作废。直到光绪二十八年(19o2)因《辛丑条约》强迫清廷1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第14页。
2《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1册第343—347页。
3转引自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59页。
赔款45ooo万两并指定以关税作为赔款基金的主要部分时列强从保障“赔款”出才同意中国“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实际上直到1918年(第三次)和1922年(第四次)修改税则仍然没有做到“切实值百抽五”。详见下表:三次修改税则前后八种主要进口货物的税率水准1按19o2—19o6年平均价格计算所得的税率按1917—1921年平均价格计算所得的税率按1922—1926年平均价格计算所得的税率货物单位1858年旧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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