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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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1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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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2;“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3。魏源关于漕运改革的考虑已经突破漕粮本身而与河工尤其促进“通商”联系起来。通过实行南漕的商运、海运增加南北物资交流物资交流有利1包世臣:《中衢一勺·庚辰杂著四》卷3。

    2《道光丙戌海运记》《魏源集》上册第416页。

    3《海运全案序》《魏源集》上册第411页。

    于商物价下降则有利于民。

    经过长期争论在鸦片战争前一部分漕粮从官运改为商运、海运。

    2。鸦片战争后的漕粮改折。

    鸦片战争的爆迫使清廷增加军费开支战争失败清廷又被迫支出大量赔款。道光二十一年(1841)1年内国库存银就减少了34%。道光三十年(185o)国库存银1o5o多万元咸丰三年(1853)减至29万元不仅不能及时提供急需的军饷连朝廷官吏、工役的薪俸都难照常支付。

    清廷为应付财政危机除了采取一些节约开支措施外主要用增加旧税、创设新税、向富人开捐、向外国人借债这4个办法增加收入。

    道光二十二年(1842)以后田赋与漕粮的定额没有大的变动。从田赋方面增加收入的办法主要是通过地方政府增添田赋附加和漕粮改折。

    咸丰二至三年(1852—1853)太平军进军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河南等有漕粮任务的省份并占领南京、长江中下游和镇江等运河口岸南方数省漕粮北运无法照旧进行京师所需之粮已供不应求。清廷除留一部分漕粮就地供应军队外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以解京师所需:一是江、浙漕粮均改由海运;再就是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五省的漕粮“变价解京”由征收实物改为折征货币称为改征折色简称改折。大体上漕粮正额1石折银1两多附加征实物的也折成货币。这样传统的实物地租进一步货币化这是清代田赋制度的一大改革标志着土地税从实物地租变为货币地租的过程已进入后期阶段。

    货币地租的出现意味着商品经济有一定展因此漕粮改折仅反映在商品经济冲击下封建自然经济开始分解后封建地租形态的危机。

    漕粮改折土地税由实物折征货币就有一个折价的问题。地方政府借口银钱比价变动不定提高折价贪污中饱。漕米石折色后照时价往往过2石甚至高达4至5石当时人称“勒折”。清廷也借漕粮改折之机加厘金勒折浮收。同治、光绪之际由于国际国内各种原因出现银贱钱贵的趋势。原来每两银合铜钱约24oo文同治末年后降到只合12oo至13oo文顶多15oo文左右。许多地方在征收地丁、漕粮时从原来的收银改为收钱而且故意提高银钱折价。如河北冀县每两银只能折钱15oo文但征粮时却要按每两合钱24oo至25oo或3ooo多的比例收钱。光绪十四年(1888)时江浙一带每两银折钱16oo文但官府却按每两24oo至25oo文收钱。这种受到清廷法令保护的对农民经济强制的搜刮使农民过着贫穷困苦的生活。漕粮改折将征收实物地租改为征收货币地租从形式而言无疑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展变化但这项政策的出台更是封建统治者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漕运无法维系而采取的一项应对之策它从根本上代表了封建统治者的利益。而且在施行过程中统治者更有意抬高折价将严重的财政危机转嫁给广大农民这种残酷的剥削引起了全国各地的抗粮斗争。

    票盐制的推行1。淮北率先改行票盐制。

    对如何改革盐政一般人认为“以缉私枭为治盐之要”包世臣、魏源则指出盐政弊病症结不在于此而在于吏胥的中饱、纲商的垄断、官商的勾结和营私舞弊。他们根据“裕课通商”的原则主张改纲盐为票盐。

    包世臣是清代较早提出推行票盐主张的人。他提出的办法主要有三点:第一取消少数纲商的垄断允许任何愿意经营食盐的商人领票办课运销食盐即使一些“担商”也“听其肩挑售卖”。由于增加和鼓励经营者必然扩大了盐业市场。第二放宽对于运销地区、价格等限制“票境之内听其所之不复问其卖价”。这是用放宽价格、扩大经营范围办法扩大市场。第三减税降价以抵私即以低价办法解决走私问题。他认为盐价降低后票商有的可以“获利三倍虽从前枭徒贩私之利不能及此”“枭徒化为小贩”走私现象可以不禁自止了。这实际是利用价格的杠杆作用增加市场竞争。包世臣关于改纲行票的主张实际上是要以普通商人的自由贩运来代替官商勾结的封建性商业垄断并在其中贯以“利商”、“通商”、“用商”的观点。

    魏源在其“改纲行票”主张中突出了利商的思想。他明确地指出:“夫行盐原欲使商获利”1“纲利尽分于中饱蠹弊之人票盐特尽革中饱蠹弊之利以归于纳课请运之商故价减其半而利尚权其赢也”2;并且主张轻税裁浮费这样票商有利可图经营食盐的商人增加了靠价格竞争解决食盐走私国家的赋税也就自然增加了。可见在魏源的关于盐政改革主张中虽然是以增加盐课为目的但明显体现了重视商业资本的思想。

    在经过一段议论和酝酿之后两江总督陶澍在包世臣、魏源等人协助下于道光十二年(1832)先在淮北盐区改行票盐制。规定每票运盐1o引(个别州县以一引起票)任何人只要照章纳税便可领票运输。票法和纲法都是由民制盐、商贩、商运、商销的制度区别就在于纲商垄断并世袭其业而票法则认票不认人一般散商都可以经营无所谓编册世袭的专商。改纲行票之后封建官僚机构对食盐产销的干预削弱了取消了纲商对食盐运销的垄断降低盐税和盐价普通商人经营食盐者多了从而增加了食盐的贸易税官府的税收亦增加了。改革后取得一定效果。姚莹在评论时说:“嘉庆、道光间两淮盐法之弊极矣。淮北无商陶文毅力行票法又转盛”“夫票法之善以去商贩之束缚而民便之也”1。到太平天国起义前不仅淮北盐区的29个州县改行票盐而且在陶澍和继任的6建瀛的推行下两淮盐区都实行了票盐制度无论大小商人只要购盐纳课就可领票转运在所规定的销区自由出售。其中淮南之盐行销于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大地区。

    及至太平军占领长江中下游一些地区后淮盐特别是淮南之盐难以运销票盐制度未能继续推行清廷盐课收入锐减。为解决盐课征收和盐的运销问题清廷于咸丰四年(1854)实行“就场抽税”之法又于咸丰七年(1857)改为“设局征税令水贩就栈采买”虽然有些成效但是收效不大而“以盐抵饷”之法还造成很大混乱。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元年(1861—1862)清军6续控制长江沿岸后有些人随之主张恢复票盐制度。如同治三年(1864)任浙江巡抚的左宗棠就上疏要求在浙江试办票盐第二年任闽浙总督后又上疏请在福建试行票盐。两江总督兼摄两淮盐政的曾国藩则修改盐法于同治二年(1863)核定淮(南)盐运行章程得到清廷批准。后来署两江总1《筹鹾篇》《魏源集》下册第434页。

    2《淮北票盐志叙》《魏源集》下册第439页。

    1《皇朝经世文续编》第51卷第58页。

    督李鸿章于同治四年至五年进一步改变票法以解决盐课收入和运销问题。2。增加盐税是清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盐税是清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而增加盐税成为加强封建剥削的重要手段。除了征收盐税正额外清廷从咸丰五年(1855)开始在全国举办“厘金”共分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土药厘四类。这样关税、厘金与盐税、田赋成为清廷财政收入的四条支柱。盐税与关税、厘金在岁收入中比重逐渐加大并且日益过土地税。

    甲午战争后清廷财政支出恶性膨胀与财政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光绪二十一年(1895)到庚子赔款前每年约差2ooo万两光绪二十八年(19o2)庚子赔款开始后就差3ooo万两以上。为维护摇摇欲坠的腐朽政权清廷加紧财政搜刮。先就是增加赋税向各省分摊。其次就是摊入盐税和厘金。光绪二十年(1894)盐税共收入674万两宣统三年(1911)增加为4631万两约增加6倍。

    清廷主要是通过提高盐价来增加盐税。清代食盐销售实行包销政策盐税由各包销商统一交纳盐价为各包销商所垄断。从咸丰年起清廷就不断增加盐税随之盐商也提高了盐价即盐斤加价。盐斤加价是惊人的;两淮直隶等地咸丰年间一般每斤盐约2o余文后增至3o至4o余文;山西临汾则由16。7文涨到34文;福建由1o文增到2o余文。四川食盐咸丰年间起便销往湖北每斤也从2o余文增到4o余文。河北文定县光绪二十一年(1895)时每斤盐28文宣统元年(19o9)加到44文192o年增至银4分8厘其他地方也都成倍增加。盐斤加价成为增加盐税的直接办法。北洋军阀时期的盐斤比清末更重而且是全国的普遍现象仅四川一地盐的附加税项目竟有26种之多全国盐的正、附税1926年比1913年增加4倍。盐价上涨可想而知。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十五日(19o2年9月16日)《辛丑条约》签订后不到1o天户部为了支付每年要偿还的2ooo多万两庚子赔款本利提出一系列增加捐税的项目其中主要有“盐斤价值每斤再增四文”并且向各省摊派款项。1913年“善后大借款”之后盐厘、盐斤加价则更成为各省军阀进行勒索的重要手段。

    第三节近代河工的衰落鸦片战争后河工费的减少鸦片战争以后清廷本已入不敷出的财政经济更是雪上加霜。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除了增加田赋、盐税之外清廷还不得已削减了必要的开支。因此在鸦片战争前占支出比重第二位的水利费用主要是用于生产性支出的河工费与塘工费比重急剧下降。从同治二年(1863)以后每年拨河工费仅5o至6o万两正常的岁修无法维持只能用于抢修。道光二十九年(1849)长江中下游六省遭受百余年来灾情最重的水灾国家拨出河工与赈灾费用也仅数百万两。光绪十四年(1888)由于黄河在郑州决口并且南侵运河使运河沿岸成灾原定山东河防费每年6o万两结果又改为4o万两。河工费的大量减少加上官员贪污中饱实际用于河工工程的费用就更少这是近代河工衰落反利为害的重要原因。

    地主阶级改革派的努力河工与漕运和农业都密切相关历来受到重视。为革除河工弊政遏止水害包世臣、林则徐、魏源等地主阶级改革派不仅提出积极的主张还身体力行作出一定成绩。

    包世臣指出治水不能单纯地防水患而应该把除水害和收水利结合起来以增加农业生产来治水。这些兴治水利的主张是积极的、建设性的。魏源在诗中写道:“急卖田急卖田不卖水至田成川。谁人肯买下河地万顷膏腴不值钱。”1痛陈水利失修对农田之害。他认为河水为患的原因天灾是一个方面即河政的和豪右的垄断水利则是更重要的原因所在。他指责河吏的管理水利和豪右的垄断水利是“惟许害民不许利民旱则益旱涝则益涝人事突然天则何咎?”2认为改善河政对于解决清廷财政危机和改进农业生产有重要意义“欲兴水利先除水弊。除弊如何?曰:除其夺水夺利之人而已。”3他把兴治水利同革除河工弊政联系起来把展农业生产与社会改革联系起来是切中时弊、有见地的。

    林则徐作为近代中国最先睁眼看世界的地主阶级改革派和爱国者不仅在漕运、盐政等财政经济改革中提出积极措施而且在他担任地方官职的4o多年中积极实践他改革河工弊政的主张。先对河工弊政加以革除。河工用料上贪污是河工弊政主要表现之一。林则徐亲自逐一查看修防、堵口的料垛不仅禁止贪污现象的生也保证了河工用料的质量。他注重工程质量尤其在竣工前总是亲自验收对于马虎从事的属吏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讲情面并且令其重新返工。在河工费的使用上林则徐注意节省杜绝浪费。其次是积极兴治水利尽量减轻水害。林则徐从传统的农本观念出提出“水道多一分之疏通则田畴多一分之利赖”“赋出于田田资于水故水利为农田之本不可失修”。由于河工弊政加上自然灾害频1魏源:《江南吟十》《魏源集》下册第671页。

    2魏源:《筹漕篇·下》《魏源集》上册第4o8页。

    3魏源:《湖广水利论》《魏源集》上册第391页。

    繁当时江南连年水患黄河多次决口并影响南漕北运。林则徐在江苏、湖北任职期间多次组织人力物力疏浚省内河道港汊减轻当地水旱之灾。这种以工代赈的办法不仅减轻人民负担展农业生产也减少了清廷的河工支出。

    但是个别官员的努力并不能根除河工弊政尤其在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下社会生产力展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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