锝裰挥昧倨呤送蚪铩C磕暧煤炻莸忍抗惨磺Ф侔送蛴嘟锝裰挥冒偻蛴嘟铩8鞴舱省⒂呓巍⒒ㄌ旱认蠲磕旯灿靡虬饲Ф儆嗔浇窬悴挥谩2。其中如光禄寺支用钱粮三万余两仅为明代的八分之一3。然而自乾隆以后随着皇室生活的奢侈腐化皇室经费开支不断扩大。康熙帝时六次南巡往返用度都由皇室财政支付沿途并不铺张所费仅一、二万两。但至乾隆年间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统计仅采办、织造与内务府等经费银已达八十二万一千零六十四两1。另外乾隆帝六次巡游江南每处所费竟在二、三十万两以上与康熙帝相比不啻过十倍。皇室经费的恶性膨胀至乾隆嘉庆后期已成财政痼疾。
官俸之出是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清前期官俸支出包括官吏的俸食、恩赏、养廉、公费等项。俸食是官吏的正薪按爵位、职称大致可分为四种一是宗室之俸共二十等最高者是亲王岁银一万两;世子六千两;郡王五千两;长子三千两;次子一千三百两;镇国公七百两;辅国公五百两;镇国将军一等四百一十两二等三百八十五两三等二百六十两最少者1乾隆《大清会典》卷19《户部》。
2《清朝文献通考·国用考》。
3《清朝文献通考·国用考》。
1《圣武记》下册页476。
是宗室弓骑尉八十五两2。除岁俸银外还给俸米每俸银一两给米一斛3。二是公主格格之俸共十四等。其俸银从岁支四百两至一百三十两不等。三是世爵之俸共二十等。规定公一等七百两二等六百八十五两三等六百六十两;侯从六百三十五两至三百六十两不等;伯从五百三十两至四百六十两不等;子从四百三十五两到三百六十两不等;男从三百三十五两至二百六十两不等;每俸银一两给俸米一斛4。四是百官之俸。其中八旗武官俸九等文职官俸十等绿营武官俸九等外蒙古官俸九等四爵官俸六等。一品俸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五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九品三十三两一钱从九品三十一两半。每银一两给米一斛。在外文官不给俸禄米5。恩赏是正俸之外的临时性特殊支出。乾隆年间曾不定期恩赏八旗驻防官兵口粮每次用银不下三十五、六万两。养廉银则是正俸之外规定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官吏的银钱又称为公廉银。雍正以后养廉银数额也有固定与正俸无异。据统计乾隆间文职养廉银三百四十七万三千两武职养廉银八十余万两1。公费是以办公费为名给各官吏额外补贴的支出。规定按官职每月给公费银五两至一两不等岁额约在一、二十万两左右。清初国家机构较简官俸支出仅二百余万两。以后随着官僚机构的庞大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官俸支出已经达五百四十三万余两约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十八2。军费是清朝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按其性质和用途主要有战争经费和经常性的兵饷。经常性的兵饷包括官兵的年饷、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等费用。清代前期八旗京营合巡捕五营和驻防兵为二十余万绿营顺治初建时有六十六万人康熙时为五十九万余人乾隆二十九年(1764)为六十三万人八旗绿营总兵员数额约八十六万左右3。兵饷依饷章规定高的如八旗亲军、前锋、护军每人月给饷银四两年支米四十八斛;低的如八旗步军月给饷银一两五钱年支米二十四斛绿营步兵月给饷一两五钱月支米三斗4。因此清代每年拨给八旗、绿营的兵饷占每年财政支出的一半。据载清初的岁出二千七百三十八万八千五百八十八两而兵饷占一千三百四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五两5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四十九点二。乾隆三十一年2《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3《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4《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
5《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考俸饷》。
1《圣武记》下册页475。
2《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3《清史稿》卷13o—131《兵志》一、二。
4《大清会典事例》卷254—255。
5《广阳杂记》卷2。
(1766)兵饷增加至一千七百余万1约占岁出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战费的数额也相当大。据乾隆朝的不完全统计准回之役费帑三千三百余万两;两金川之役达八千余万两;台湾之役八百余万两;廓尔喀之役一千余万两总额已在一亿五千万两以上2。这种庞大的军费支出已非常规的财政收入所能承担。清朝往往以开例捐输、商人报效、盐斤加价等办法解决。
工程与驿站经费主要包括河防水利、内廷工程以及驿站交通等费。河防水利原泛指修治河道与海塘的工程费其中主要是治理黄河水患。清初的河防工程多由沿河州县征徭役义务修河并无专项支出。乾隆时河工经费始由财政拨款岁修、挖修经费均有定额约三百余万两;嘉庆时续增至五百万两3。至于大工系指江河大决口的临时性工程往往另行专案奏明办理其经费实报实销。塘工系指江浙沿海一带的海防工程的费用其费用除部分征之于民外尚由田赋地租及各省盐运司拨解支付。驿站是清前期传递公文和军事命令的机构按各地程途远近及冲僻分设驿、站、塘、台、所、铺等4预备人役与车马等交通工具经办交通传递事项。传递文书军报按程途远近分别规定期限如有延误者查明治罪。驿站经费系每年清朝政府分拨给驿站的经费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文件载驿站钱粮约二十万两5。
科场学校经费主要包括科举考试以及各类学校经费。各省举办乡试京师举办会试廷试三年一次这些科场经费各由户部拨解银两。各类学校除京师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及各省府学、州学、县学外各地还有官学、书院、义学、社学等。这些学校的经费来源除学田的地租外也有部分钱粮廪膳津贴费用。科场学校廪膳等银在清前期财政支出中没有固定额数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文件载该项钱粮银为一十四万两1。
在机构与制度建设方面清在继承明代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都察院对财政的审计与监察的权力。雍正元年(1723)合并六科于都察院在都察院统管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与六科分掌监察使之成为负有对政治经济监察与对财政审计、稽查权力的组织形式。
在这种新的财政监察体制下自雍正年间开始都察院把财政审计权与经济监察权力合并在一起加强了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根据清代都道制度都察院在对财政支出的监察方面拥有审查会计注销案卷检核库款监放口粮弹劾官邪以及稽察工程、驿站钱粮等权力。举凡财政会计部门的1《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2《圣武记附录》卷11页47o。
3《续清朝文献通考》卷69《国用考》。
4光绪《大清会典》卷86。
5《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1《清史稿》卷126《食货六》。
会计报告、奏销册必须经都察院审核检查无误方可奏销;凡财计部门所使用的帐簿、册籍、凭证及各项钱粮的出纳都察院均有权过问。如现贪污盗窃事件都察院必须予以弹劾并“会刑部大理寺朝审”2。可见从组织和职权上看都察院的权力大于以往朝代的御史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抑制贪污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乾嘉后期财政的乾隆后期随着清朝封建制度固有矛盾的展与吏治的腐朽都察院对财政的审计、监察也日趋衰败。都察院的御史多以“外放道府”、多攫钱财为目的对财政的审计、监察已多无所作为。一些财政审计、监察御史甚至与户部财政官员里应外合相互勾搭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猛增乾隆时期各地贪污盐引侵占或冒领赈粮嘉庆时期各地虚收税粮冒领库银贪污河工款的案件层出不穷。反映在财政管理上的弊端与矛盾日益突出各项苛征杂敛的搜括形式不断增多暴露了清政府财政制度的与没落。
为了抑制财政现象与贪污之风的蔓延清皇朝曾多次改订和增定一系列惩贪的法律条文。继乾隆十三年(1748)改订贪官《赔偿帑项纳赎例》1后乾隆三十年(1765)又增定《侵盗仓库银钱入已例》明确规定贪污千两以上者仍依雍正“旧例处斩”对千两以下者分别三种情况加重予以惩罚2。针对贪官污吏相互勾结、通同作弊的特点在查处贪污案中还实行了“连坐”之法。乾隆三十九年(1774)甘肃布政使王亶望与总督勒尔锦、知府蒋全迪等相互勾结“折捐冒赈朋分公帑”达数百万两。由于这是一起通省官员多被卷入的集体贪污案因而迟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竟无一人举陈奏”3。当这起大贪污案败露后乾隆帝决定推行“连坐之法”予以坚决打击除总督勒尔锦被“赐令自尽”外总计“处死”“拟死”者四十七人前后参与此案被“革职拿问者”多达八十二人1。这种加强法治、重典惩贪措施对于贪污舞弊之风的泛滥曾一度起到约束与警戒的作用。然而随着政治制度的腐朽乾隆以来清理财政、重典惩贪的措施已难以坚持下去。在贪风日盛“帑项日绌”、“国用不足”的情况下各种苛征杂敛的搜括方式日益增多更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与财政的。“捐纳”原是以授予官爵获取捐款的特殊财政收入可是至乾隆朝已成为常2乾隆《大清会典》卷69《都察院》。
1《清朝文献通考》卷2oo《刑考》六。
2《清朝文献通考》卷199《刑考》五。
3《清高宗实录》卷114o—1146。
1《清高宗实录》卷114o—1146。
例变为户部经常性的专项入款。举凡文武生员、内外官吏及平人均有职衔、加级、记录、封典等的捐纳。乾隆十九年(1754)一年的捐纳银五百五十六万五千六百三十五两约占当时户部全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2。凡遇军需、河工、灾赈清朝又鼓励商人捐输银两称为“商人报效”并也逐渐成为补助财政收入的款项。据载仅两淮盐商江广达、洪箴远等“公捐银两”达一千三百余万两3。“及嘉庆初川楚之乱淮浙芦东各商所捐自数十百万以至八百万通计不下三千万”4。在盐商巨额进贿下又以食盐可以“加价”、“加耗”(增加夹带)5方式把盐税转嫁至广大消费者身上。此外田赋征收中的苛敛也日趋严重。“乾隆初州县征收钱粮尚少浮收之弊。其后诸弊丛生初犹不过斛面浮收未几遂有折扣之法每石折耗数升渐增至五折、六折余米竟收至二斗五升”1。可见田赋浮收日重康熙时的“永不加赋”的税制也已日趋破坏无余。
财政税制的破坏和租赋负担的沉重迫使大批自耕农破产。封建国家直接掌握的纳税丁户急剧减少。流民问题的严重钱粮税源的枯竭又使财政危机日趋激化。及至乾隆末年财政“亏空”已成为矛盾的焦点。据载仅江西一省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后二十余年间已“亏空”银八十三万两2。嘉庆帝继位后对此屡欲“严饬查办”但收效不大。嘉庆四年(1799)大贪官和淮退谰荼始羌窃丶黄浼也那宓ニ赜涤谐嘟鹞灏侔耸蛄皆σ虐偎氖蛄降逼唐呤遄潘氖夭饲в嗲昙捌渌票Φ3。家产总计不下八亿两相当于和比ǘ曛星逭普苁杖氲囊话搿4耸挚浯蟮部杉瞳|赃银之多。嘉庆帝曾想以此为转机把各项财政收入集中到国库的总收入中来以利于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与好转然而在封建末世的经济环境下这种惩治个别贪官的措施已难以扼制贪污的蔓延。籍没大贪官和也笊缁嵘纤溆小昂瞳|跌倒嘉庆吃饱”之说但财政仍未见好转。封建国家的财政“亏空”现象有增无已。据载嘉庆十七年(1812)各省积欠正项钱粮及耗羡杂税达一千九百余万两之多“屡经饬催报解寥寥”4。及至道光十九年(1839)户部查明各省拖欠未解户部的赋税已达到二千九百四十余万两1等于当时每年财政收入的一半以2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3徐世昌等:《清盐法志》卷153—155。
4《清史稿》卷125《食货》六。
5《清朝通典》卷12《食货·盐法》。
1《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2《东华续录》嘉庆11。
3薛福成:《庸庵笔记》卷3。
4《东华续录》嘉庆34。
1《清宣宗实录》卷323。
上。
财政税收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伴随着嘉庆道光时期财政机构的与财税的大量流失已使封建国家的财政处于入不敷出的拮据状态。
第四节漕运明清两代的漕运清代漕运沿袭明代旧制因而明清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