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任命兼议政大臣后因“其在内院办事不宜又在议政大臣之列”方予取消。一些内大臣、侍卫、长史、护军统领如鳌拜、索尼、额尔克戴青、遏必隆等人也被任为议政大臣加上各旗议政大臣三员多达六七十人人数之多成员之广空前绝后。
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职责和权限也扩大了并常与大学士、九卿、翰詹科道联合会议。从其议处的内容看主要包括以下十项。第一审断重大案件。这主要是议处反对皇上的宗室王公及其党羽如追论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谋叛大罪尽夺其母、子、妻封典削爵籍没将其正白旗改隶于皇帝处死其亲兄英亲王阿济格削爵籍没降其亲侄多尼(多铎之子)为郡王斩杀其党贝子巩阿岱、锡翰大学士刚林、祁充格吏部尚书谭泰、内大臣冷僧机等人。
第二议处宗室王公、满洲大臣爵职的袭承晋封。顺治八年正月初十日皇帝“命议政诸王、固山额真、大臣会议睿亲王子多尔博承袭事”(时尚未3《清世祖实录》卷4页3。
4《清世祖实录》卷37页15。
1《清世祖实录》卷37页2—14。
追罪多尔衮)。王大臣拟议其俸禄、护卫名数及诸用物三倍于亲王将其原有百名护卫裁去四十名帝命留八十员。1第三商议军务议定对策惩治败将。顺治十一年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拒不听抚抗不剃皇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密议奏”王大臣会议:郑成功“不降之心已决”请敕该督抚整顿军营固守汛界勿令其兵登岸骚拢生民若有乘间上岸者即时兵剿捕皇帝从其议。后郑成功进攻沿海州县海澄公黄梧奏请诛戮其父郑芝龙部议立即正法皇帝谕“议政王贝勒大臣密议以闻”。王贝勒大臣议奏应将芝龙及其弟、子正法皇帝命免死、籍没流徙宁古塔2。顺治十六年三月经略大学士洪承畴以即将消灭南明永历帝“请敕议政王贝勒大臣密议”进攻之三路大兵“作何分留驻守”兵部议奏“留拨大帅官兵镇守滇南事关重大请旨定夺”。皇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王大臣等议奏平西、平南、靖南三藩内应移一王驻镇云南一王分镇粤东一王分镇蜀中何王应驻何省恭候上裁。皇帝命平西王吴三桂驻镇云南平南王尚可喜镇广东靖南王耿继茂镇四川(后改福建)。3第四复议死囚情罪。顺治十一年九月皇帝谕刑部:重囚犯罪法固难宥但其中若万一有冤枉死者不可复生人命至重恐违上天好生之心。自今以后三法司照常核拟进奏“复批议政王贝勒大臣详确拟议以凭定夺施行。尔部即行传知”1。
第五改定逃人法惩治反对重惩窝主之汉官。顺治十一年督捕右侍郎魏琯请宽已故窝主之家属皇帝痛斥其偏私市恩“著议政诸王、贝勒、大臣、九卿、詹事、科道各官会同从重议处具奏”。王大臣等议奏魏琯应论绞皇帝命从宽降三级调用。兵部议处徇私庇护窝主之托拖沙喇哈番吕献忠一案回奏迟缓皇帝“以兵部堂司官显有受贿情弊下诸王大臣等议处”。王大臣议奏尚书、侍郎及满汉司官噶达浑等应分别降级革职罚俸帝从其议2。不久议政王大臣等又遵旨议定“逃入法”窝主正法有关官员重惩皇帝予批准3。
第六议处蒙藏等少数民族问题。清极重视与蒙古的关系早期特设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改为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处理蒙、藏等民族事务但遇有重大问题仍交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顺治十年五世入京朝贡后奏称水土不服请回西藏。因对的安排关系到喀尔喀蒙1《清世祖实录》卷52页11。
2《清世祖实录》卷87页4、6;卷1o8页19、2o;卷1o9页3、4。
3《清世祖实录》卷124页14、15。
1《清世祖实录》卷86页18。
2《清世祖实录》卷84页3、7;卷85页17。
3《清世祖实录》卷86页5—9。
古与清廷的关系经议政王贝勒大臣议定厚赐财帛册封名号盛情挽留召漠南蒙古各部王贝勒会见。不久清帝赐以金册敕文册封为“天下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嘛”。顺治帝曾降旨召外藩蒙古王所尚五公主及额驸来京科尔沁部亲王吴克善、郡王满珠习礼以公主有病奏请免朝理藩院劾其不恭应催令来京严加议处。皇帝下谕:二王不闻命即至借端推诿“尔衙门会同议政王贝勒大臣议奏”。因满珠习礼星夜赶来免议。议政王、议政贝勒会同上三旗大臣遵旨议奏:应夺吴克善亲王爵降为贝勒罚马千匹皇帝命从宽免革爵罚马千匹1。喀尔喀三部土谢图汗之下索诺额尔德尼遣使进岁贡驼马理藩院因喀尔喀部曾掠外藩漠南蒙古巴林部人畜不敢收受请旨定夺。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王大臣议奏:应遣使往视若已全还巴林之人则可令来使入口进贡否则逐之。帝从其议2。
第七惩治渎职大臣。帝谕吏都原大学士今任刑部尚书图海专擅恣肆“负恩溺职殊为可恶”业已革职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会同从重议罪具奏。王贝勒大臣议拟论绞帝命免图海之死革职籍没家产3。第八议定典章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制度。顺治十年正月皇帝召集议政王大臣、内三院大学士、满汉九卿谕告诸臣:各部院奏事经朕面谕者部臣回署录口谕票签送内院照票批红科这样作错误必多朕日理万机焉能记忆而一一予以改正。前都察院参吏部侍郎孙承泽双耳重听通政使司参议董复年老朕原谕交吏部议覆乃传旨错误致将二人革职。此尚易于改正至于罪人生死性命攸关倘一时误杀悔之何及!今后如何详明无误合于大体著定议具奏。王大臣等议奏:今后部臣照常面奏候上览毕退上批满汉字旨内院转该科。帝允其议4。顺治十八年三月辅政大臣传旨谕吏部等大小各衙门:国家纪纲法度因革损益各代不同必开创之初筹画精详贻谋弘远所定典例可以永行无弊“今应将大小各衙门见行事务如铨法、兵制、钱谷、财用、刑名律例、内外文武各官一应恩恤荫赠谕祭造葬款项繁多难以枚举”“著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会同详考太祖、太宗成宪斟酌更定汇集成书勒为一代典章永远遵行”1。
第十议处特殊大事。顺治十年八月皇帝以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系科尔沁亲王吴克善之女为多尔衮所聘定相处不协谕将其降为静妃改居侧宫。礼部奏谏皇帝命“议政诸王、贝勒及大臣、内三院、九卿、詹事、六1《清世祖实录》卷125页17、18;卷126页9。
2《清世祖实录》卷78页6。
3《清世祖实录》卷125页14。
4《清世祖实录》卷71页8、9。
1《清圣祖实录》卷2页5、6。
科都给事中、各掌道御史会议具奏”2。
顺治年间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对扩大、巩固清皇朝的统治维护满族贵族的利益提高皇权削弱王权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消失顺治后期十名议政王病故五名议政贝勒贝子公中两名病逝两名被处死一人削职。其子嗣袭爵者仅三人奉旨议政议政的宗室王公已显著减少。三藩之乱时郡王勒尔锦、贝勒洞鄂、察尼、尚善贝子温齐以贻误军机削爵罢议政其后亲王岳乐、福全、常宁又罢亲王杰书病故就很少见到王贝勒贝子参预议政了。这一机构也常写为“议政大臣会议”有时也袭用“议政王大臣会议”旧词。
议政大臣的成员也减少了很多。康熙元年(1662)裁去八旗所设固定的二十四名议政大臣八年又因人员繁杂泄漏机密停止王府长史及闲散议政大臣议政。此后议政大臣主要由满蒙八旗都统、尚书左都御史和内大臣三种官员充任了。
康熙年间议政王大臣会议除一般事务外主要议处用兵、民族关系、边界和重大案件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从平定三藩之乱、取台湾、雅克萨之战、三征噶尔丹到征讨策妄阿喇布坦与罗卜藏丹津等等重大战争其决策、军事方略、调遣兵将等等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或参与处理。
三征噶尔丹前后对漠北喀尔喀三部蒙古的安置对青海蒙古各部的争取派官入藏协助拉藏汗册封六世等事亦经议政王大臣商议处理。议政王大臣会议对中俄边界的签定也作了大量工作如议定《尼布楚条约》签定后应行事宜。
平定三藩之乱后对靖南王耿精忠等叛逆的处理对贻误军机之王贝勒贝子公和大臣的处治皆经议政王大臣会议审讯议处。
议政王大臣会议虽然仍在议处一些军国要务但是由于南书房的设立及康熙帝对入值书房大臣的倚任索额图、明珠、高士奇、熊赐履、马齐、张廷玉等先后参赞机密代拟诏稿裁处部务成了真正的宰相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最高权力机构之地位和影响受到了相当的限制和削弱。
雍正初期胤禛充分利用议政王大巨会议来惩治反对派和威胁皇权的大臣谕命王大臣议处廉亲王允禩、敦郡王允■、抚远大将军川陕总督年羹尧等人分别将他们处死、削爵或监禁。
雍正帝为了加强和巩固绝对君权在革除下五旗王贝勒对该旗之旗主权力的同时于雍正七年设立军机处将用兵及与此相关的蒙藏等少数民族事务归军机处办理从根本上动摇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基础不叫议政王大臣2《清世祖实录》卷77页1o。
经理政务。
乾隆前期满蒙尚书、左都御史福敏、纳彦泰(蒙)、鄂善等人仍按旧例列为议政大臣称“议政处行走”但已未见满蒙都统担任此职。议政大臣对一些具体事务尚在集议如祭堂子典礼出师告捷典礼乾隆十几年用兵金川之时它也有所活动但军国大政已由军机处商议报乾隆帝批准议政大臣会议已名存实亡“议政大臣”成为虚衔因此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弘历下谕将其革除谕旨称“国初以来设立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特派王大臣承充办理。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召对承旨遵办而满洲大学士尚书向例俱兼议政虚衔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朕向来办事祇崇实政所有议政空衔著不必兼充嗣后该部亦毋庸奏请。”1议政王大臣会议终于在成立一百五十六年之后正式消失了。
1《清高宗实录》卷1389页26、27。
第三节财政管理清初财政之重建明清之际的社会动乱曾使清初财政濒于崩溃的边缘。据顺治九年(1652)的统计:“钱粮每岁入数一千四百八十五万九千余两出数一千五百七十三万四千余两现在不敷银八十七万五千余两”1。实际上入不敷出的财政困境已难以维持封建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为此清初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财政管理整顿与改善财政状况的措施。
第一建立与完善财政管理机构。清初继承与仿效明代制度中央则政的主管部门为户部席长官是尚书其职责是“掌天下之地政与其版籍以赞上养万民凡赋税征课之则俸饷颁给之制仓库出纳之数川6转运之宜百司以达于部”2户部之下设有十四个清吏司各按省区命名对口考核与管理各种财政的收入与支出事项。在地方以藩司主管一省财政机构上受中央户部管辖、下管道、府(州)分管税粮运输、储存;设盐法道主管盐税征收;设关司道分管关税征纳。道一级的财政长官为分守道掌钱谷征纳与会计府一级由同知掌税征、会计、出纳诸事。州县是地方财政的基层组织除知县负有理财职责外县丞掌粮马、征税、户籍诸职县的属官巡检、课税大使等也为经征赋税、办理财政收支事务官员。这样随着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机构的建立与官员的配置就形成了由皇帝严密控制全国财政收支的组织体系。
第二编订《赋役全书》。从稳定统治出清朝廷通过清理赋役簿籍编订《赋役全书》以整顿赋役制度增加财政收入。顺治三年(1646)“谕户部稽核钱粮原额汇为赋役全书”3此书系以明万历旧籍赋役原额为准编定的。顺治十一年(1654)又“命侍郎王宏祚订正赋役全书”1。在书中“先列地丁原额次荒亡次实征次起运存留。起运分别部寺仓口存留详列款项细数”2。顺治十四年(1657)正式按修订后的《赋役全书》执行。由于《赋役全书》详列地丁原额、逃亡丁数、田亩开垦数、赋役的实征数及留存等内容分别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栏汇编这就使各地在征收赋税时有章可循从而稳定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使各地赋役的征收完纳落到实处清朝还同时编立鱼鳞册与黄册使之与《赋役全书》相互配套利于执行。鱼鳞册即土地丈量册详载田地的形状、大小以及上、中、1《皇清奏议》卷4刘余谟:《敬陈开垦方略疏》。
2《大清会典》卷13《户部》。
3《清史稿》卷12o《食货》一。
1《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2《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下田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