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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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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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爷!”

    “坐吧,吃饭了没有,要不一起吃点!”

    陈应看着暖阁里的辛月,辛月眼睛一瞪,有些气愤的离去。

    “你来得正好!”

    全旭不等陈应开口,就率先说道:“在咱们大院西南角五六里地的样子,有一座废弃的窑厂,这不,马上就要开春了,这个院子的院墙实在太薄了,我准备修建成砖石结构的,房子也推倒重修!”

    陈应明白过来:“全爷的意思是,要把那块地买过来?”

    “没错!”

    全旭本来想让袁世卿处理这件事,不过因为有了陈应,由他出面绝对比袁世卿更加轻松,毕竟对于衙门,陈应像逛自己后院一样轻松,可是对于袁世卿来说,他却有些底气不足。

    “我要用的砖还不少,金悌书院我们慢慢扩建,最终不低于三百亩的规模!”

    全旭笑了笑:“你也知道,这个院子,我准备修建成坞堡,那个窑厂周围的地都买下来,能耕种的就耕种,不能耕种的,那就用来挖土烧砖!”

    “那一片地可不少!”

    陈应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道:“一万多亩的样子……”

    “不是一万亩,再大!”

    全旭肯定不是为了种粮食,只是为了下面的石油资源:“要更大,我这个庄子有了一千多人,以人均一百亩耕地,至少需要十万亩地,将来人口更多,所以,需要的更多!”

    “这地价可不便宜!”

    白银在后世的价格非常便宜,不到六块每克,约合每两银子一百八九、两百块钱的样子,哪怕是明末上好的田地,每亩十二两银子,如果从后世购买工业银,大约需要两千六七百块钱的样子。

    两千六七百块钱连县城的土地都买不下来,普通农村用地每年的租金都涨到六百多块了。

    以全旭的身家,轻松购几百吨白银,完全不成问题,趁着这个时候,春耕还没有开始,完全可以以几十万亩的方式,把周围的土地购买下来。

    “钱的问题,你不用考虑,最多半个月,我可以搞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两银子!”全旭轻松的笑道:“没有这个底气,我还开什么银行啊!”

    陈应这才恍然大悟。

    全旭有钱,那事情就好办了。

    全旭并没有黄立极的权势,不得以势压人,只能以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好在这里距离大名府城相对有些远,距离东昌府也有二百多里,属于偏远地带。

    这里又是黄河冲积平原,如果干旱一些,倒没有什么,可是一旦黄河发水,这里什么都不会剩下,谁让这里距离黄河太近了呢?

    “全爷,这事暂时不急!”

    陈应脸色变得非常凝重:“黄府出了大事!”

    “哦!怎么回事?”

    陈应缓缓道:“就在昨天夜里,位于盘营镇上的五柳黄府被来历不明的强人攻了进去!”

    陈应其实并不知道,所谓的强人,其实就是刘侨他们。

    他们在除夕之夜,打着与黄府交换人质的名义,带着黄立极,直接抵达黄府。

    黄府虽然被全旭指导刘侨,干掉了五十多名家丁兵,可是黄府的家丁兵还有三百多人,加上青壮仆从和丫鬟仆役,足足七八百号人,没有理由畏惧刘侨区区五十余人。

    黄大公子自信满满,他认为只要刘侨等人进了黄府,他们就是插翅难飞,可惜,他忘记了刘侨拥有黄立极这个人质在手,黄府的人手再多,他们又怎么反抗?

    刘侨先是命黄大公子解释黄府三百多名家丁兵的武器,然后将所有的武器、包括刀枪、棍剑、以及各种火铳,全部堆在大院里,然后把青壮家丁兵用绳子捆起来。

    黄大公子只当是刘侨是为了方便自己逃跑,不让他派出家丁去追,事实上他也做了准备,给刘侨准备的大小十几辆马车,车轴全部锯断了一半,只要刘侨驾驶马车逃跑,他们肯定跑不了多远。

    十几万两银子,扔又不舍得扔,带着他们也背不动,最终还是会被黄府的家丁兵追上来。

    结果,黄大公子想错了。

    刘侨勒索钱财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目的则是为魏忠贤出一口恶气,目的不是一样的,所以黄大公子完全就是错误的判断了形势,于是,黄府开始悲剧了。

    自毁长城,自废武功的黄大公子,马上就偿到了自己酿造的恶果。

    刘侨让人将黄府的家丁兵推到了外面的冰天雪地中,饱受寒冷的折磨,仅仅半个时辰,不能动弹的黄府家丁兵只能眼看着,刘侨用迅雷铳对准他们,迅雷铳虽然射速有限,可是对付这种不能动弹的固定目标,简直就是一打一个准。

    整个黄府七八百人在刘侨的火铳之下,不敢反抗,他又命令黄府的仆从收集黄府里的蜡烛。

    黄府的阔绰可不是全旭可以比的,仅仅牛油蜡烛,他就收集到了两三千支,这些牛油蜡烛放在大铁锅熬成蜡油。

    刘侨亲自动手,用烧开的蜡油,直接灌入黄立极的嘴口,将黄立极活活烫死。

    这就完了吗?

    没有,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刘侨让人用一只一人高的大木桶,装满了蜡油,再将黄立极的尸身放进木桶中。

    等蜡油冷却,再取下木桶的木材,这样以来,黄立极就变成了一个蜡人。

    当着黄府所有人的面,刘侨让人点黄立极这个巨大号的蜡烛,逼着黄府七八百人观看着黄立极被燃烧殆尽。

    结果,黄立极的大儿子,直接被吓疯了,而二儿子虽然没有疯,但是也被当场吓尿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刘侨的为人,他肯定是要斩草除根。

    是夜,刘侨尽屠黄府满门四十七口人,包括黄飞虎在内的家丁兵三百余人,尽数绑在外面,活活冻成冰雕。

    然后,整座黄府被刘侨一把火烧了,当然等四里八乡发现黄府走火,赶到现场的时候,这才发现黄府里那些被吓得发疯的丫鬟和仆从……

    听到这个结果,全旭也吃了一惊。

    他没有想到刘侨居然这么狠,直接一下子将黄府赶尽杀绝了。

    随着加入全旭府上,陈应渐渐发现全旭的实力,全旭的实力其实不见得比黄府弱。

    不过,他也知道,全旭并没有动手,全旭手上所有的人手,都在昨天夜里庆祝新年,喝得七荤八素,就连全旭本人也喝得大了。

    要不然,整个全旭府上所有的少年,都被全旭赏赐了新年红包,多的比如华安这个小神童,居然拿到了十八两八钱银子,少的也是一两多,至于那些家丁兵,仆从,工匠,人人有份。

    仅仅一夜之间,全旭就赏赐出去了足足六千多两银子,这种手笔,比黄立极还要大方。

    全旭苦笑道:“恐怕卢大人有的忙了!”

    “我的意思是,黄府如今没人了,黄府的店铺、田地,还有……”

    全旭摇摇头道:“我对黄府的地没有兴趣,重点是这边的地,你可以与大名府的士绅们商量一下,谁如果缺银子,可以找我借,前提是拿地契或者是其他等价值的东西做抵押,我的利息不高,年息两成,窑厂附近的土地,我可以适合的出高出市价一成,直接用现银交易!”

    陈应一脸惋惜:“全爷,黄府的产业可都是肥肉!”

    “你可以放话给他们,我不与他们竟争,那些旺铺、良田,随便他们分,我只要安安稳稳躲在乡下当我的土财主!”

    陈应想不明白全旭的真正用意,不过,他只是银行的CEO,并不是董事长,在董事长决定了大致方向,他不需要再提意见。

    全旭开始准备返回后世的准备,这次准备加大物资采购量,而且要以炼油设备、原油储备设备、工业白银以及机械设备为主。

    就在全旭为了返回后世准备的时候,位于后院汤邱氏隔壁的活动板房里,辛月与姐姐辛圆也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你为什么要害老爷!”

    辛月的目光有些凶,不过她脸上带着婴儿肥,属于奶凶奶凶的那种凶,一点儿也不让人感觉害怕,反而感觉可爱。

    辛月掐着腰,伸手指着坐在床上的辛圆道:“自南城布庄的冯掌柜的儿子,再到咱们邻居张大哥,还有东城卖油李的儿子,你已经害了三家,十几个人都是因为你而死,你也不想想,咱们老爷是多好的人啊,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好的东家,他要是被你害死了,咱们这些人怎么办,怎么办?”

    辛圆有气无力:“我能怎么办?我推不开他,我都把他的胳膊抓花了!”

    辛月气愤:“你就不该去,你就想享福……你就……”

    不等辛月的小嘴吧啦吧啦说完,辛圆从床头拿出一罐银耳羹,朝着辛月扔过去:“吃东西,堵上你的嘴!”

    其实,辛月别看人小,有一部分她是真说对了。

    辛圆也是半推半就,如果她配合,全旭半点办法都没有。

    不过,她与辛月这个傻丫头不同,她隐隐知道全旭的能力,全旭会千里传音,不出面就可以与三娘说话,这是行走在人间的神祗,对付一个区区凡人,应该不在话下吧?

    辛月喝着银耳羹,看着身上穿的保暖内衣,还有屋里花花绿绿的丝绸、首饰,她隐隐感觉,现在似乎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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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六章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第八十六章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辛月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有吃的东西给她吃就行了。

    银耳羹这种东西在后世非常常见,然而,真正买来喝的人却不多,大部分都是用来送礼。

    这主要是,作为营养补品,这里面加入了大量的添加剂,比营养的角度,远远没有自己熬的要好,如果说方便,那就不需要营养。

    至于在口感方向,却又不如酸奶或其他奶制品。

    然而,辛月却非常喜欢,她在品尝到第一口的时候,眼睛已经笑成了月牙,也顾不得在埋怨辛圆。

    “呜呜……好喝!”

    或许是有过挨饿的痛苦经历,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把食物吃进肚子里。

    作为全旭的丫鬟,全旭的剩饭,向来都是她在处理,无论全旭剩下多少饭菜,她都能吃完。

    喝着银耳羹,对于辛月来说,简直是人间最美的享受。

    事实上明朝人对于甜味的食物或者其他东西,都着难以形容的热爱,可惜,全旭并不喜欢甜品,他所采购的甜品数量少,品种也少。

    一听银耳罐头喝完,辛月小心翼翼地拿着这个罐头盒,准备收起来。

    “拿过来!”

    “什么!”

    “那个盒子!”

    “凭什么,你给我的,我就不给!”

    辛圆倒是没有去抢,她知道辛月喜欢什么东西,一包蜜枣、两包核桃酥,辛月就将手中的罐头盒子递给了辛圆。

    辛圆接过罐头盒子,直接当着辛月的面,放在地上踩扁,然后直接扔进火盆里,随着木炭的烘烤,印刷在罐头盒上的字体和图案,就慢慢消失,直到罐头盒子变成漆黑一团。

    辛圆这才拿着夹子将这块铁盒子夹出来,放在一边冷却。

    事实上,全旭自己不会注意食品上的厂商和厂址,他只会关注生产日期,在后来送来的那一批食物,很多都是杞县生产的。

    时隔六百多年,杞县这个不起眼的小城县,已经成为开封地区经济强县,作为中原的粮仓,杞县的畜牧养殖业发达,食品制造加工业也相当不错,仅仅一个县城,就拥有一千五百多家食品加工企业。

    辛圆识字,并不像她自己对全旭所说的那样,读过两三年书,事实上,她从六岁开始,跟着母亲辛方氏读书,直接八年前,她的母亲去世,她读了十二年书。如果她是男儿身,考上秀才绝对不成问题。

    然而,她只是一个女人。

    辛圆早就发现,全旭送来的食品包装精美,而且关键是很多地址,有些她知道,最巧合的是,万福食品厂的地址,就在她母亲的老家。

    有没有这样的工厂,她非常清楚,这样让她非常疑惑,特别是罐头的包装盒子马口铁,以及玻璃,这种东西,杞县绝对没有。

    全旭有着太多的秘密,不过,辛圆也没有点破。

    她只是默默帮助全旭清理痕迹,食堂里所用的咸菜、罐头、火腿肠、真空包装的腊肉、烟熏肉,等等,所有的包装,几乎都是三娘与她、最多加上不识字的辛月与罗何氏。

    到了晚上的时候,辛圆身上的疲惫之感渐渐消失,不过她只要运动,仍旧有些不适合,好在,她是一个艰难的女人,自从家变之后,多大的痛她都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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