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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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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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步兵旅以一千五百余名步骑,一路自大名府沿着太行山道,前往宁夏,同时,原本借道蒙古,绕道遵化的陈应、崔成友等人也接到命令转向,前往银川城。

    崔成友如今成为了玄鹰卫实力最强的一个舵主,虽然没有给他提高级别,但是,他麾下的成员,被全旭戏称猴版六处。

    崔成友对陈应这个胖子非常感激,当初在黄立极倒台的时候,如果不是陈应见多识广,趁机搭上全旭的线,谁能想到短短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全旭从一个庶民,成为如今的辽东总兵、修武伯。

    “陈爷,咱们现在为什么要去银川?”

    “这个问题,某家也不知道!”

    有些人的懒是天生的,比如说陈应,他就是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绝对不坐着。现如今,他就躺在一张运输着草料的马车上。

    蓬松的草料可以稀释一动颠簸的动能,陈应显得非常舒适。

    “全爷的命令,你不用考虑为什么,执行就行了!”

    陈应眯起眼睛,望着崔成友:“老崔,这件事,你可干得不够地道!”

    “怎么不地道?”

    崔成友突然想到陈应的意思,他的脸色大变:“陈爷,俺可没敢多手,多一文钱都没敢拿!所有的缴获,全部入账,请陈爷查看……”

    “谁要查你的破帐!”

    陈应没好气的道:“范家大院可不止有金银财宝,你也没想着把人也弄走?”

    “人?”

    崔成友叹了口气:“范家是有不少人才,特别是那些老帐房,但是,他们……恐怕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陈应抓起一把草,朝着崔成友身上扔过去:“我说的是女人!”

    崔成友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下次一定留意!”

    “幸亏你没动手,要不然,你现在就是一具尸体!”

    ……

    就在陈应、崔成友以及罗世明朝着银川进发的时候,同时,也有一波蒙古人自青海出发,前往银川。

    为首的人是一名二十八九岁的年轻人,不过看着他的样子,说是四十,也没有人怀疑,长得确实是着急了一些。

    此人正是林丹汗的儿子额哲。

    林丹汗是蒙古最后一个大汗,当然,他只是名义上的蒙古各部共主,察哈尔部的主人,立志要统一蒙古各部,重现成吉思汗时代的辉煌。然而,林丹汗却很倒霉,早早就遇上了满清崛起,不可避免地与建奴爆发了战争,然后一次次被打得大败而逃。

    他跟崇祯一样,完全就是皇太极的沙包,心情好的时候捶两拳,心情不好的时候踹两脚。在后金势大的时候他采取了联明抗金的策略,不失为明智,然而在一次次惨败之后竟异想天开的纵兵洗劫大明九边地区,试图从明朝这边得到一点补偿,这种举动只能用“弱智”来形容,非但没能拯救他的部族,相反还把自己变成了后金与明朝共同的靶子。

    别看明军遇上后金,战绩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可是打蒙古,反而像大人揍小孩,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随着三年前,林丹汗在左翼四部叛逃,投降皇太极,他再也无法在河套地区立足,只要向青海远遁。不过,他在青海的日子并不好过,那里比河套更穷,而且顽固不识抬举的人太多。

    就在他每况愈下的时候,玄鹰卫给他送去了一封信,大明修武伯,连败后金镶红旗、镶蓝旗、镶白旗、镶黄旗的大明辽东总兵全旭,邀请他前往银川议事。

    林丹汗自然不敢去,可是他现在别无选择,不敢不正视全旭的提议,为此,他以他的儿子额哲为使,亲率八百余名骑兵前往银川,他自己则带着部落的一万五千余名控弦之士,尾随额哲,以防不测。

    谁要说蒙古人笨,全旭会跟他们急。

    崇祯三年九月初八,额哲这一路过来也是吃了不少苦头,大草原永远是充满敌意的,亲附后金的蒙古部族要拿他的脑袋去向后金邀功,中立的部族看中了他们的人丁和牲畜,瞅准机会就扑上来咬他们一口,在穿越河西走廊的过程中,他折损了不少人,等他跌跌撞撞的来到银川时,已经熬得不成人样了。

    原本已经废弃的银川城,此时已经大变了模样,原本破破烂烂的城池,已经被修缮一新,城门楼上挂着一面大旗。

    上面绣着两个硕大的字——公平!

    随着全旭派出人在这里立足,只要银川稳定下来,朝廷肯定会过来摘桃子,于是全旭为了掩人耳目,让罗世明自号公平王,其麾下就是公平军!

 第三四六章可以收服林丹汗的机会(为盟主炸锅皮皮虾加更)

    第三四六章可以收服林丹汗的机会

    所谓的公平军,其实就是全家军的第六独立旅,第六独立旅下辖步兵第三十六团、第三十七团,骑兵第六团,炮兵第七团,全旅共计两千六百余人马。

    招募的流民共计十五镇,两万三余人,对外诈称十万。

    罗世明虽然占据了怀远镇,也就是银川,却没有对外冲州撞府,而是带着百姓开始了疯狂的基础建设,严冬即将到来,如果没有足够的房屋,那会冻死很多人。

    三边总督杨鹤,认为农民叛军应该安抚,可惜崇祯没有钱粮给他,只给他两万石粮食,这场招抚,注定会失败。

    看着罗世明这个公平王非常识趣,杨鹤倒没有主动派兵马攻打罗世明。

    明朝的农民是非常朴实的,怀远镇周围就是荒芜的荒原,野草都长成半个高,罗世明针对这些无主的土地,自然是非常大方。他按照每户五十亩,直接分发了下去,同时,以公平王的名义,将这些土地,分发给这些流民。

    颁发的田契与明朝朝廷的制式田契一样,区别就上面的盖章是不伦不类的公平王。罗世明想要在怀远镇立足,没有外援,是肯定无法站住脚的,这就需要与林丹汗联合,双方各取所需。

    在额哲还没有抵达的时候,这座荒废的怀远镇已经被修缮完毕,同时,新设立的十五镇,则沿着怀远镇城为中心,如同梅花状摆开,他们以树枝为筋骨,以泥巴为墙,修建了一座座简单的小泥房。

    与当初全家军在遵化城的地窝子差不多,这种小泥坯房高不过五尺,深约八尺,以杂草为顶,暂时栖身。

    现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等到来年开春,这些百姓才会被分散开来,进行垦荒。

    公平王还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公平施粥,人人都是大锅饭,除了公平军单独吃自己战饭以外,其他流民百姓都跟着公平王,吃糖咽菜。

    罗世明手中的粮食只有五万余石,人均不到两石粮食,只能节省食用,如果让全旭这样吃糖咽菜,他肯定会发疯。

    可是,公平王罗世明本来就是苦惯的人,他可以吃苦,反而让流民对他非常拥戴。

    额哲看着公平王的旗帜,微微有些发呆。不是与大明的辽东总兵、修武伯谈判吗?这个公平王是谁?

    在一队骑兵的接应下,他终于见到了公平王,此时的公平王罗世明正打着赤脚,踩着一团烂泥,他一边踩,一边教导着周围的百姓:“这泥里一定要放草,要不然建的房子不结实,房子要是塌了,那一切都完了,明天大家伙开垦荒地,本王每亩地只收一斗粮食,剩下的粮食,你们一天吃八顿饭,黑天吃,白天吃,怎么也吃不完!”

    额哲一脸呆滞,这是公平王?还是一个普通农民?

    就在他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的时候,罗世明转身望着额哲:“林丹汗呢?”

    额哲本想说,我父汗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只不过,话没有出口。

    远处的公平军骑兵,举着公平军的战旗,浩浩荡荡冲了过来,马上骑士手中拿着强弓,背后负着一袋白羽箭,配着一把刀身修长的马刀,身披钢盔铁甲,装备十分精良,身手更是极为矫健,显然都是弓马娴熟的骑手。

    他们那标志性的黑色披风大旗般飞扬起来,那种大漠风起般的可怕气势排山倒海的压来,额哲麾下喀尔喀那帮武士心中骇然,说笑声戛然而止,努力挺起干瘪的胸膛,挺直腰杆。

    谁都是有自尊的,他们的部族现在可谓狼狈困顿到了极点,几乎就是落水狗了,但是在公平军骑兵面前,他们仍然下意识的想撑起那早已不复存在的尊严,免得被人看扁了。

    所有公平军骑兵一声不吭,迅速排成两排,动作迅速,队列整齐得跟一条笔直的线一样。没有横眉怒目,没有杀气腾腾,举手投足间,强军的气势自然而然的释放出来,令人不敢稍有轻视。

    随着骑兵两边分开,一阵阵整齐而有节奏的脚步声传来。

    更远处的公平军步兵,背着火铳、举着长刀、提着破军刀,整齐跑步而来,他们整齐抬腿,整齐落下,步履之间,有一种节奏,让人心跳加速。

    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公平军都如同一人。

    只要见过全家军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全家军与眼前的公平军训练方式一样,装备一样,人员的气质也是一样。

    公平军将士身上散发出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气。

    “我等拜见公平王!”

    此时的罗世明,挽着裤腿,打着赤脚,脚上沾满了泥巴,脸上和手上也有不少泥巴,然而,无论是额哲,还是那些蒙古骑兵们,再也不敢小视这个看似憨厚,如同农夫一般的男子。

    额哲急忙翻身下马,向罗世明施了一个贵族礼节:“呼图克图汗之子,孛儿只斤·额哲,参见公平王!”

    “小王子免礼,免礼!”

    罗世明装模作样的道:“小王子,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公平王国国相,江湖人称赛武侯陈应!”

    陈应长得白胖胖,塞上的烈日虽然酷烈,却没有把他晒黑,他越晒越红越白,这让罗世明感觉有些气愤。

    陈应朝着额哲道:“小王子,远来辛苦,边地穷困,用度缺乏,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招呼小王子,只能敬上一坛美酒,聊表心意了,来,先干为敬!”

    这种坛子是非常小的小坛子,大约可以装两斤酒。陈应拿了一坛带着二十度的酒,自己喝了起来,另外递给额哲的则是六十度。

    陈应仰头喝了将近一半,他笑眯眯的望着额哲。

    额哲拍开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看着酒水清如清水,毫无杂质,他舔舔嘴唇,一脸兴奋:“全记二锅头?”

    额哲喝得非常开心,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小王子真是海量!”

    “哪里,哪里!”

    额哲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将半年,滴酒未沾,这日子,生不如死啊!”

    罗世明道:“里面请,咱们今天不醉不归!”

    崔成友仔细观察着额哲的八百亲卫骑兵,这些骑兵虽然人人披甲,不过全部都是牛皮铠甲,而且大部分人的铠甲都磨得发亮,还有不少带着黑紫色,显然是被血水泡过。

    至于刀,都是用劣铁铸的,又钝又软,砍劈几次就报废了,如果仔细看,还会看到上面有不少缺口,很难相信这是一个王子的卫队的装备!

    显而易见,那些由牧民客串的骑兵不可能有更好的装备,难怪林丹汗对上后金每战必输,这样的破装备怎么跟兵精甲利的后金打?

    听到崔成友的汇报,罗世明微微皱起眉头,他不免有些失望,全旭想把林丹汗拉过来当盟友,一来免却林丹汗对银川平原的骚扰,二来也多一分对抗那多如牛毛的蒙古部落的力量,没想到林丹汗的实力却这么弱,真是划不来。

    罗世明叹了口气道:“就这样的装备,三个察哈尔和喀尔喀骑兵都打不过一个建奴骑兵啊,跟他们联盟真不划算!”

    陈应笑了笑道:“你不觉得现在正是收服林丹汗所部的最好时机吗?锦上添花,莫如雪中送炭!”

    罗世明盯着陈应:“陈先生,你莫不是喝多了,收报林丹汗?”

    “我没有喝多,我现在非常清醒!”

    陈应摇摇头:“现在林丹汗已经山穷水尽,他们缺粮,缺盐,缺铁,缺少盟友,他想过联明抗金,但是,因为华阳社的原因,他的想法被全盘否决,也就是说,除了我们,他们得不到任何帮助,林丹汗这杆破旗,在蒙古草原上,多少还有点影响力……”

    陈应其实是有些急了。

    当初投靠全旭的时候,他是全旭身边的第一人,可如今,他身边的第一人变成了沈明泽,曲靖,包括陈乾那个锦衣卫弃徒,也比自己有影响力。

    在与华阳社的交手中,全记银行损失惨重,虽然不至于血本无归,至少却亏了十数万两银子。

    如果他再没有作为,以为肯定就追不上全旭的步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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