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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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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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影视寒冬。

    超过三分之二的影视项目被砍,近二十万龙套演员狼狈离开各大影视城,近半的影视公司倒闭,想要出手道具、服装甚至拍摄器材的不知凡几。

    这个道具库有十几名保管员,还有每年多达三百余万的租金,这对于任何一家影视公司而言,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沉重的包袱。

    由于是拍戏的道具,都是现代仿制品,只有外形,没有内在,无论是坦克车或者飞机,只是一个壳子,根本就不值钱,卖废铁,估计还要赔上运费。

    趁着这个时机,全旭也在疯狂抄底。

    原本价值几百万的光学镜头,用零头就可以买下来,九成的轨道几乎以废铁价拿下来,还有调色用的工作台,美国进口的,新价十几万美金,几乎按照二手旧电脑的价格买了下来。让后期制作的马姐开心的跳了起来。

    任何时代,凡事都要从两面看。

    为什么全旭一次请客吃饭的炒作,就可以吸引大量的剧作、演员、导演和制片过来碰运气,主要是在行业寒冬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要付出比平时多几十倍的努力。

    位于一楼的仓库内,存放的则是全旭购买的五百吨粮食,其中包括三百吨大米,一百吨小麦,一百吨面粉。

    当然,还有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这些活动板房也是一个破产倒闭的房地产企业卖的破烂,被林薇薇用了十万块钱给收了过来。

    林薇薇拿着物品清单:“全董,所有的物品已经入库,也已经清点完毕!”

    “干得不错!”

    全旭想了想,掏出手机,直接微信转账10000元。

    林薇薇吃惊的望着全旭:“全董,你这是……”

    “是这样的,我还想送别人化妆品!”

    全旭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不太懂这个,所以,请你帮忙。”

    林薇薇有些失望,她还以为全旭是单身,看样子也是名草有主了:“全董,您现在就要吗?”

    全旭抬头看了看时间:“如果能半个小时送来最好!”

    林薇薇苦笑:“咱们这里偏,我就是飞……时间也来不及!”

    “那你明天再买吧,我好像听说这种东西价格悬殊非常大!”

    这些化妆品除了送给三娘之外,似乎可以拿着这些东西去赚女人的钱,自古以来,女人的钱最好赚。

    想到这里,全旭道:“不用太奢侈的品牌,就是你平时用的就行,那个香水……气味不错,我喜欢!”

    林薇薇的脸瞬间就红了。

    全旭有些尴尬,不会是又想歪了吧。

    林薇薇点点头:“好的,全董,我明白了,明天,我会把这些东西带到公司!”

    “嗯!”

    “你先忙吧,我到处转转!”

    “好的!”

    等林薇薇与采购部的员工离开后,全旭望着仓库保管员道:“那个!”

    “全董,我叫沈向明!”

    “好,沈向明,你把钥匙给我!你们今天全部下班吧!明天准时上班。”

    沈向明等众保管员面面相觑,不过,他还是把钥匙交给了全旭。

    等所有人走后,全旭四处查看一番,发现确实是没人。

    全旭将所有的物品收录在自己的脑子里,仰天嘶吼:“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他陷入了昏迷。

    ……

    “哇!”

    全旭再次醒来,他感觉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耳朵嗡嗡作响,胸膛急剧起伏着,喉咙发甜,一阵烦恶感从胸口一直冲上喉咙,他张开嘴,一口血猛的喷了出来。

    全旭的身上冒出冷汗,一个劲的猛喘粗气。

    这时,他依稀听到一声惊呼,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迷迷糊糊中,有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到底怎么样了?可别吓我!”

    三娘都带哭腔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再次醒来,他费力的盯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温暖的床上,一名穿着长袍,须发皆生的男子,闭着眼睛,伸手正搭在他的脉上。

    全旭的嗓子有些难受:“我……我……这是……怎么了!”

    “谢天谢地,相公,你终于醒了!”

    三娘扑在全旭的胸前,呜呜的哭了起来。

    那名须发皆白的男子,脸色怪异:“怪哉,怪哉,全身无伤,怎会气血不足?”

    朗中缓缓起身,将空间让给三娘与全旭。

    三娘昨天晚上发现全旭躺在雪堆里,一身吐满鲜血,虽然全旭周围摆放了粮食和各种物资,她当时吓坏了,也顾不得其他,急忙背起全旭来到屋里。

    此时的三娘虽然没有钱,但是她有粮食,有人手。

    三娘让罗世明连夜进城,前往大名府请郎中。

    罗世明等到天亮才进城,请到郎中以七钱银子的价格租了一辆马车,带着郎中来到金堤。

    全旭挣扎着爬起来:“我,这么说,我昏迷了一天一夜?”

    “嗯!”

    三娘虽然不在清楚全旭为什么变成这样,她猜测到可能与那些粮食有关,她甚至在猜测,全旭的可能是偷家里的粮食,被发觉了,然后被家人打得吐血。

    “相公,粮食咱们不要了,现在咱们有吃的就行了!”

    全旭苦笑,他现在明白了,自己的穿越带货的能力是有限的,五百吨粮食加上其他货物,特别是那一万四千平方的活动板房,总重加起来绝对不会低于五百五十吨。

    “相公,你放心,粮食我已经让人埋起来了!”

    全旭好想睡觉,他疲惫的道:“三娘,我想睡会!”

    “好!”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穿越有风险,穿越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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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全旭受伤了!”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卢象升正准备歇息,无意间听到杨陆凯提到这事,他惊讶的问道:“怎么回事?”

    “具体什么事情,卑下不知!”

    杨陆凯苦笑道:“卑下得知,全公子门下罗世明,城门刚开的时候就进城,从春芝堂请了坐堂朗中顾惟忠前往金堤去瞧病!”

    卢象升皱起眉头,脸色阴沉的可怕:“你去查查,看看是谁做的手脚!”

    也不怪卢象升会如此猜测,官员和士绅,要么串通一气,狼狈为奸,要么就是站在对立面,针锋相对。

    就像这此灾民入境,卢象升召集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募集资金捐款。对外宣称,各士绅深明大义,乐善好施,不忍灾民生灵涂炭,纷纷慷慨解囊,与大名知府共济危难。

    可是,事实上过程却不那么和谐。

    卢象升在知府大堂设宴募捐,一百多名士绅,来倒是来了,迫于情面,你一两,我三两,募捐不到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银子,甚至不够他们喝一场花酒,然而让他们赈济灾民,却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卢象升的脸色都气得铁青,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翌日一大早,大名府就展开了崇祯元年的第一次严打。

    各种城狐社鼠,各种妓馆、赌坊被抓了大一批。

    要知道这些城狐社鼠,多少都有那些士绅豪门有些关系。对于豪门大户来说,城狐社鼠就是他们夜壶。需要用他们干一些脏活的时候,会用到他们,不需要的时候就丢在一边。

    随着这些城狐社鼠被抓,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们只是按照习惯性的操作,派出管事或者代表,去衙门里把各自的人捞出来。

    可是,没等他们捞出人,一大批原告苦主,纷纷状告各大士绅欺压良善,逼良为娼,草菅人命之类的案件。

    卢大知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开堂审理,然后派出人把被告抓起来,一下子整个大名府牢城,顿时人满为患。

    这下,那些士绅豪门琢磨过来味了。

    如果是其他屁股不干净的知府,士绅豪门有的是办法逼知府低头就范,然而问题是,卢象升该吃吃,该喝喝,该拿的拿,但是不该拿的他一文钱都不碰。

    这个时候,士绅发现要想对付卢象升还真不容易。

    没有人愿意与钱过不去,明明可以破财消灾的事情,没有必要搞得双方都下不来台。

    抄家县令,灭门府尹,自然不是吹出来的,随着这一系列的重拳出击,大名府的士绅顿时认怂了,纷纷慷慨解囊,捐献了足足七万八千余两银子,包括三千石粮食。

    卢象升并没有大意,他知道这些士绅豪门肯定没憋好屁,果不其然,在捐献之后,大名府的粮食价格从每石一两三钱银子,迅速涨到每石一两七钱银子,而且每天一个价,更让百姓恐慌的是,粮食限量供应。

    若非卢象升抄了一个贪污腐败的粮长,暂时稳住了粮价,恐怕大名府的粮价就彻底失控。

    这边他与全旭刚刚谈好外地输送粮食,然而没过几天,全旭就重伤,据春芝堂的跑堂伙计诉说,罗世明的描述是全旭呕血不止,吐出来的都是黑血。

    这是非常典型的内伤。

    能会这么巧合吗?

    当然不会,卢象升相信绝对不会这么巧合,士绅豪门都是地主,他们掌握着多余的粮食,也掌握着大名府的命脉,被卢象升摆了一道,他们自然不甘心,所以明里暗里要与卢象升掰掰腕子。

    卢象升能怎么办?

    如果没有苦主原告,也没有他们之前做下来的恶事,他拿士绅豪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如果真是欲加之罪,他们这些士绅也有办法让卢象升摘下乌纱帽。

    卢象升亮起板子打在士绅身上,让他们有苦说不出来,就是因为他们犯错了。现在他们做得更加隐秘,粮商涨价虽然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可是幕后主使的却是他们。

    现在卢象升从全旭那里弄来粮食,这就等于断了大名士绅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这下,全旭的伤,八成就是大名士绅搞的鬼。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大名士绅却有犯罪的动机,这就够了。

    杨陆凯毕竟不是锦衣卫,他只是扑风捉影,得到一个市井八卦的消息,却没有查到详细的结果。

    卢象升摆摆手:“准备一下,明天天亮咱们就去金堤!”

    ……

    当全旭醒来,发现屋外已经出现灰蒙蒙的青光。

    三娘正趴在全旭的胸口上,做着美梦,仿佛在吃着什么美味的东西,她一边嚼着,一边露出享受的表情。

    全旭胸前的羊衫,被三娘的口水染湿了一大块。

    “哎!”

    全旭伸手,胳膊一阵酸麻。

    三娘的睡觉非常轻,马上就醒了过来,她看到全旭胸口的湿痕,有些不好意思。

    “相公!”

    “起床,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你没事吧?”

    “我的身体好多了!”

    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不过,此时他的衣服已经不是后世的休闲服了,而是换成了明朝流行的直身袄裙。

    这种棉衣长约四尺六寸,约合一米四七,双层,填充棉絮,远比全旭弄来的军大衣更长,全旭穿着这件青色的直身袄裙,几乎可以垂至脚面。

    这件衣服的外形,仿佛像道袍,当然,与道袍还有明显的区别,既两侧开叉,方便行走。

    当然,衣服的形式与名字无关,道袍并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道士穿的衣服,就像旗袍,那也不是旗人穿的袍子,只是一个称呼。

    明朝的道袍,交领右祍,琵琶袖,白色的护领,衣身左右开裾,丙侧各接内摆,是流行的一种常服,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都穿这种衣服,区别是材质不同而已。

    全旭戴着一个瓦楞帽,这是明朝富户的标配。

    此时的全旭终于像一个明朝人了,只是周围的灾民,不准确的说是全氏佃户们,反而除了发鬓之外,更像现代人。

    全旭顾不得吃早餐,他指着罗世明道:“罗世明,你过来,带几个人!”

    罗世明带着几名军大衣,这是全氏一门比较有地位的管事标配。

    “这是铁?”

    罗世明望着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目瞪口呆。

    也难怪他会惊呆,明朝钢铁非常贵,很多人家连菜刀都不起,很多农民的耕地用的耕犁却是用木质的,不仅费力,而且效率更差。就算普通的铁,一两银子最多可以买八九斤,如果是钢,那么价格更贵。

    一柄雁翎刀,总重不多三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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