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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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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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看了看包桌价格,估计二三十万打不住。

    关键是公司没有钱了,全旭朝着大堂经理,一名穿着黄袍马褂的男子招招手。

    “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这里能不能用黄金结帐!”

    “先生说笑了!”

    “没有跟你玩笑!”

    “可以!”大堂经理郑重的说道:“我们店里有职业鉴定师,只要黄金没有问题,完全可以结账!”

    “好!”

    服务员过来躬身问道:“先生您好,请问现在可以点餐吗?”

    “不点餐!”

    “先生您需要包桌吗?我们这里有6666元,9999元12999元、16999元、29999元、66666元、88888元以及99999元的包桌,请问您先择哪种价位?”

    “不包桌!”

    全旭摇摇头,朝着大堂经理招招手:“你……过来!”

    大堂经理满脸笑容:“很乐意为您效劳!”

    “我们这些人,大都没有见过世面,你们这里的特色菜,给我们挨个上,十二桌,全部一样。”

    大堂经理目瞪口呆,众服务员面面相觑。

    “得来!”

    全旭想了想道:“酒水,大家喜欢喝红的,还是白的,啤的?”

    洪海洋扯了扯全旭的衣角,他压低声音:“小旭,你是不是中毒了?”

    “啥中毒了!”

    “你有没有感觉,你现在就像西红柿首富里的王多鱼?”

    “有吗?我像王多鱼吗?”

    “你不是像,根本就是!”

    洪海洋语重心长的望着全旭:“全董,全大爷,我求求你,咱消停一下行不行!”

    “你觉得我是胡乱来?”

    全旭拉着洪海洋,指了指化装普通顾客的狗仔。

    洪海洋顺着全旭的目光望去,只见几名贼眉鼠眼的男子,点了一份宫廷贡米,要了一份最便宜的鸡蛋汤。

    洪海洋恍然大悟。

    全旭这是在造势。

    确实,身为影视公司,而且是一家不大的影视公司,想要上娱乐头条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想运营,投入的成本也不低。

    随便一个搜索,最少都要好几十万。

    然而,全旭却花了几十万,然后,请全体员工大吃一顿,目的同样达到了。

    全旭起身,装着上厕所的样子,然后让司机送到他出租屋,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全旭拿着黄金这边回来。

    此时,大厅里十二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肴。

    “愣着做会什么?”

    全旭望着众职工笑道:“开动啊,我可告诉你们,这样的大餐,吃了这一顿,下次再想吃,就必须是庆功宴,没有一个小目标,我是绝对不会再来这里的!”

    全旭说的是实话,这个逼装大了。

    大几十万,足够他吃好几年的盒饭。

    众人开始吃饭。

    红杏生态园饭菜非常可味,色香味俱全。

    比全旭经常吃的外卖好多了,众人一起开动,服务员轮番上阵,陆续将吃空的盘子撤下来,时刻保持着每桌有十几二十道菜的样子。

    全旭吃得非常开心,他有些肠胃不舒服,起身再次上厕所。

    李思维盯着全旭的目光有些狐疑。

    全旭有些尴尬。

    他很心虚,李大姐这不是会认为我前列腺有问题吧?

    就在全旭从厕所出来,他有些出汗了,毕竟今年吃的都大补之物,佛跳墙、七彩炒鹿丝,罐焖裙边之类,搞得全旭身上有一股火烧一样。

    他坐在卫生间外面的长椅上,拿出一支烟,就在他刚刚点燃的时候,身边响起悦耳的声音:“嗨,帅哥,一个人吗?”

    全旭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来了一位美女,身材高挑,穿着一件紧身的低胸吊带裙,身材妖娆。

    目测某些部位,相当壮观。作为东方女人,胸小是通病,一般而言,能达b已经不错了,而这名美女至少是34d。

    只是不清楚是纯天然,还是人工打造的。

    她戴着一只粉色的口罩,还有一丝深糖色的墨镜。

    全旭微微一笑:“美女,有什么可以帮您?”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却没什么道德洁癖,如果有美妙的艳遇找上他,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当然,拒绝三娘则是因为三娘的年龄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些搞不懂,那些喜欢萝莉的人,萝莉有什么好的,要手感没手感,要情调没有情调。

    “当然有,我有一支法国红酒。”

    那美女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踩着猫步走进了全旭身边,以一个很近的距离朝着全旭说道:“还缺一位男伴陪我品尝!”

    感受着微热而诱惑的气息,全旭明白了,美女是想钓凯子。

    估计,她是观察自己很久了。

    作为红杏最大的包厢,而且不点菜的客人,按照菜单上,这样的客人可是非常罕见的。全旭想着在一百三十号人的恭维之下,全旭想低调都难。

    “哦,那正好。刚刚吃饱,我也需要运动运动!”

    全旭望着公司那边,压低声音:“公司的人在,去外面等我!”

    美女露出会意的笑容,她迈着猫步,悄悄离去。

    全旭回到餐桌前,望着全体员工道:“大家吃饱了没有,没有的话继续上菜!”

    “好!”

    “太美味了!”

    “差点把舌头吃掉!”

    财务部长小心翼翼的走向全旭:“全董我……”

    “今天我来结帐,等会记得问他们要发票!”

    全旭向大堂经理招招手:“结账!”

    大堂经理拿着对讲机:“前台,前台,山水天下的客人结账!”

    “好的,收到,稍等!”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锭,大约三四斤重的样子。

    大堂经理还真以为全旭在开玩笑,当他看到金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

    “不收吗?”

    “收,收!”

    大堂经理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好一会儿,一名鉴定师走过来,他还挂着周大福的胸牌。

    鉴定师掏出仪器和小电子称,一边称重,一边分析金锭。

    由于全旭带来的金子根本就不是千足金,金子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

    全旭用了足足三块金,总算完成了结账。

    在服务员和全体员工诧异的目光中,全旭坐上轿车,扬长而去。

    ……

    谢琳睁开眼睛,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然而,身体的撕裂感以及酸痛,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梦。

    那个人去了哪里?

    全旭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女演员。在十七岁的时候,偶然遇到当时还没有名气的童导,在(追风少年》这部大火的青春偶像剧以巨茹(这也是禁词?)童颜的女二号出道,正式进入演艺圈。

    只不过错过了高考,她的父母妄图以她为摇钱树,不停的接戏。只不过,谢琳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她的接剧,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扑街。

    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的青春期正在消失。她的经纪人兼男友给她联系了一个剧组,让她可以出演女二号,与一名当红二线女星作对手戏。

    但是,前提条件却是,必须参加今天晚上一个局。

    然而,让她没有预料到的是,酒局还没有散场,在酒桌上就动手动脚。

    谢琳非常反感,却也无奈。

    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象,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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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第十七章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杨陆凯满脸堆笑道:“恭喜全公子,贺喜全公子升任粮长。”

    粮长虽然是有权无职,却是一个肥缺。

    要知道,粮长的辖区多者一万石,少者数千石。

    然而,明朝的农税其实非常低,相当于亩收一斗,一万石,也就是相当于十万亩粮田的税中。

    差不多相当于五六个乡里的区域,辖境人口也多达一两千户。

    这里面的猫腻其实很多,用大斗进,小斗出,仅仅税收这方面就可以捞不少油水。

    全旭哭丧着脸,他望着这张委任状,眉头拧在一起。

    如果是其他知府或者委任的粮长,全旭绝对可以从中捞点油水,可是在卢象升眼皮子底下捞油水,绝对会被卢象升挂在旗杆上风干。

    “贺喜个蛋!”

    全旭没好气的盯着杨陆凯道:“杨知事,不是说粮长都是有富户或地主担任吗?你们我,就剩这一栋房子,家徒四壁,只有墙了,我可不是富人!”

    粮长制,明洪武四年由朱元璋创立的制度,他本质是为了杜绝官吏腐败贪污,每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区划分为一区,每区设粮长一名,由政府指派区内田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

    粮长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的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

    当然,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好工作。

    就像大名府到北京城大约一千里左右,然而运输粮食,民夫队每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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