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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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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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效率差了一点,现在不着急,反而卢象升他们不会永远在这里,以后就会破碎机,效率更高。

    把土豆砸成糊糊状,然后放在水桶里,加水搅拌,让土豆的淀粉与水加速分解,然后澄清、直到桶里的水开始饱和,这样用细布进行过滤。

    将土豆皮、土豆渣一遍遍过滤出来,这样就得到大量的潮湿的淀粉。

    卢象升看着众庄户的操作,这样也是为了测量出粉率,每个人都是一百斤二十五到三十斤湿粉。

    全旭苦笑道:“最后一步,其实也是最难的一步,就是脱水了,将过滤出来的淀粉尽力压榨,去掉水份,然后倒进篾制的类似于蒸笼那样的容器里,送入烘干房烘干,这样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了。”

    “为什么不能切片晒干舂碎,然后放到石磨里磨?”卢象升有些好奇的问。

    全旭大院就有一个磨坊,当然这不是水力磨坊,而是畜力磨坊,而且做了十几盘磨,无论是用牛拉磨,或者是骡马拉磨,全旭都不缺牲口。

    全旭耐心的解释:“土豆这东西与红薯不一样,红薯可以放在阳光下暴晒,土豆却不能暴晒,一晒就变质,这样做出来的土豆面吃了会出人命的!”

    经过测算,一亩土豆,按照五千斤湿土豆计算,可以获得大约一千斤左右的土豆淀粉。

    卢象升看着土豆渣道:“这些土豆渣就可以喂牛或者喂猪?”

    “其实,还是可以吃的!”

    这些土豆渣就是后世一种垃圾食品的主要原料,就是薯片的主要原料,很多人以为土豆片就是土豆切成薄片,然后经过油炸而成。

    事实上,这并不是那样。而是土豆打成碎泥状态,过滤掉淀粉后,然后再砸成饼状,经过油炸而成。

    全旭让人按照后世的方式,把土豆渣与少量土豆粉混合在一起,搅拌,然后放上盐、味精、鸡精等调料,统一放在油中炸。

    很快就得到了香脆可口的薯片。

    比后世的口感差一点,虽然是两个世界,成年人对于这种食品不太感冒,可是小孩子们却非常喜欢。

    全旭也干脆将做出来的一百多斤薯片送到了金梯书院。

    卢象升在全旭大院住了五天,最终他还是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全旭给卢象升以及所有官员,送上了一份土特产,每个人拉两车土豆、红薯和玉米,经过这些官员的宣传,未来想种土豆、红薯和玉米的人,肯定会很多。

    在目前为止,他们想要获得土豆、玉米和红薯的种子,只能找全旭,全旭通过种子贸易,就可以赚上一大笔钱。

    随着众官员的离去,全旭的收割这才进入真正的高峰期。

    放在仓库里的爬山虎就可以出动了,利用爬山虎在前面犁地,后面的百姓则开始收取红薯和土豆。

    短短二天时间,三万余亩土豆、三万余亩红薯,加上玉米,不仅收割完毕,还把土地翻了一遍。

    在化肥的保证下,全旭就可以一年两季种地,不需要休耕,也不需要一年一季。

    虽然是秋收期间,全旭的城堡建筑速度相当减缓,不过,工坊生产倒没有受到影响。

    这段时间,最让全旭刮目相看的人是汤邱氏,一直以来,汤邱氏在全旭大院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偶尔才能看到她去拉汤四喜放学回家。

    自从被全旭认命为富民街居委会主任,汤邱氏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全旭曾经以为,汤邱氏肯定是七个居委会主任里,最困难的一个,毕竟,不善言辞的汤邱氏,性子还有些柔弱,她所管理的居委会,反而是人员最复杂的一个。

    可是,让全旭没有想到的是。

    汤邱氏居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不再唯唯诺诺,反而非常犀利,手段果断,把富民街那些刺头商户和泼妇、治理得服服贴贴。

    此时的汤邱氏,就像一个高傲的王。

    她每天吃完饭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红袖章,开始巡视富民商业街道,在商业街道巡视完毕,就接着巡视居民区域。

    全旭曾经默默计算过,汤邱氏这么一圈走下来,差不多相当五六公里的路程,她每一天要走至少两遍。

    在短短几天时间,她就将辖区里的百姓混熟了,谁家媳妇贤惠,谁家男人有不良癖好,喜欢喝酒,打媳妇,她都摸得一清而楚。

    全旭看在三娘的面子上,给了汤邱氏一座商铺,全旭以为汤邱氏会租出去收租,毕竟那样一套商铺,一年的租金也有二三十两银子。

    钱虽然不多,足够汤邱氏与四喜生活,甚至她想请过丫鬟,也都过得滋润。

    不过,汤邱氏却没有这么多,她是带着一帮辖区内的妇女,开了一家足衣店,也就是袜子店。

    无论是干活的劳力,或者普通家丁兵,对于袜子的消耗还是蛮大的,在穷的时候,老百姓不舍得穿鞋子,袜子更是奢望。

    然而,问题是,他们都有工钱可以拿,没有袜子,太过伤脚,反而影响他们挣钱。

    汤邱氏的足衣店刚刚开始有十几个女人打工,慢慢的产能越来越大,以廉价、质量过硬闻名,口碑出来,汤记足衣店的工人就越来越多。

    那些经常受气的妇女,都被汤邱氏招募过来,每天在足衣店里干活,可以赚上二十几文钱。

    他们赚得钱虽然不多,不过,却可以大大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可以解决家庭矛盾。

    穷人家庭里的矛盾,百分之八十都集中在柴米油盐上面。

    汤邱氏身边慢慢多了几名跟班,都是富民社区有名的悍妇,她们治理辖区的环境卫生、家庭纠纷方面,做得非常到位。

    全旭有些感慨。

    汤邱氏其实不算是普通民妇,她的丈夫是镖师,走南闯北,家里就一直是她在支撑,个性要是弱了,还真活不下去。

    原本,她对生活已经失去了信心,慢慢的,开始脱变了。

    “汤主任早!”

    “汤主任好!”

    “汤主任吃了没,俺们家里刚刚煮的红薯,尝尝!”

    ……

    全旭看到汤邱氏的变化,从内心里也为她高兴。

    同时,汤邱氏的脱变,也给全旭开启一扇窗户。

    明末的衣服、布帛、整体价格比后世要贵很多,他虽然可以从后世采购衣服、鞋子和布,可关键是,远远不如从后世采购设备,利用明朝的廉价人工。

    汤邱氏看着全旭和二娘在散步,急忙上前施礼:“全爷好!”

    全旭笑道:“你最近干得不错,到年底,咱们几个社区要进行评比,优秀社区主任,可是有十两银子的奖励!”

    汤邱氏的目光落在二娘身上,有些吞吞吐吐。

    “有事,但说无妨,二娘也不是外人!”

    “全爷,昨天有过山西商贾想要见您,找到老身这里,你看……”

    山西商人最有名的莫过于晋商八大家,这么快他们就盯上自己了?

    全旭想了想道:“左右无事,让他来见我!”

    现在虽然还在收获的季节,可问题是,全旭不用亲自干活,特别是土豆磨成粉虽然有些复杂,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悠闲。

    “好的,老身马上去安排!”

    仅仅到了晚上,全旭还没有见这个所谓的晋商。

    他却收到了晋商送来的见面礼,让全旭非常无语的是,这个见面礼居然是一树金灿灿的摇钱树。

    全旭拿着摇钱树上下打量,最终确定,如假包换,真是出自全旭之手,九块九超市里水晶工艺品,不过,却换了一个紫檀木的漆盒装着。

 第一六四章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三更)

    第一六四章你的面子比卢大人还大?

    全旭看着这个摇钱树,有些哭笑不得。

    这算不算物归原主?

    他卖出去的摇钱树,哪怕最便宜的也超过一千多两银子,最贵的却高达六千多两银子。

    可是事实上,这个东西真不值钱。就算是这个紫檀木漆盒,都可以买一百颗摇钱树。

    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晋商的心意。

    晋商与徽商、浙商不同,他们的崛起时间很短,就是趁着明末清初,依靠通敌卖国起家,当然,有钱人很会洗白自己的祖宗,晋商八大家族现在看,他们的发家之路,都属于典型的创业奋斗史,励志典范。

    呸!

    把黄河的水抽干,也洗不白他们,晋商与后金建奴勾结,后金杀烧抢劫,所得金银财物,都经过晋商换成战略物资,从粮食、盐、茶、铁、火药,送到建奴手中。

    这事是任何人洗不白的。

    对于这个不速之客是什么来意,全旭还真不知道,小心无大过。

    全旭安排了城管大队一个哨,以及家丁兵调过来两个哨。

    一百五十名武装人员在周围,对方就算想做什么,也做不了。

    等到对方来的时候,全旭看着对方的护卫,足足十几人,虽然穿着布衣,没有携带任何兵刃,手掌上全是厚厚的老茧,肌肉发达,眼神凶悍。

    全干压低声音在全旭耳边低语:“手上都有人命。”

    陈应冷笑:“没有人命也没有充当保镖的资格!”

    全旭问道:“他们来到咱们这里有多少人?”

    全干想了想道:“总共五十七个人,其中正常的生意人占大约三分之一!”

    “看紧点,不要放跑一个人!”

    “已经安排妥当了!”

    为首的一人,年龄莫约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须飘飘,长得白白净净,眉宇之间透着一股书卷味,商人身上特有的铜臭在他的身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令人心生好感。

    “久闻大名府全公子点石成金,富甲一方,介休曹宁这厢有礼了。”

    “客气,客气,里面请!”

    全旭伸手一指东暖阁,率先进入厅内。

    全旭向卢象升兜售的循环经济理论,其实这一套最早就是介休曹氏第一代家主曹三喜发明的,他先租地种蔬菜和大豆,然后开豆腐店,将大豆变成豆腐,又用豆腐渣养猪,使豆腐渣变猪肉,猪粪又作肥料再种菜、大豆和高粱,如此不断循环,他的财富就大量增值,积累了资金后,又投资开杂货店、典当行。

    当然,如果是正当生意,他就算再怎么赚钱,也不可能资产一千余万两,雇佣三万七千员工。

    曹宁其实并不算是介休曹氏嫡系子弟,而是一个远支。虽然姓曹,却与曹三喜并没有血缘关系。

    他负责曹氏钢铁生意,偶然听到大名府有廉价又质量上乘的钢铁,他就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全旭的产业是如此惊人。

    最让曹宁意外是这种亩产两三千斤的玉米,亩产四五千斤的土豆,还有亩产七八千斤的红薯。

    曹氏在关内、口外虽然数十上百万亩田地,如果可以吸入这样高产的种子,对于曹家而言,绝对是一大助力。

    曹宁几乎没有费力气,就在富民街打听到,现在的富民街居委会主任汤邱氏,就全旭小妾的母亲,看样子这个小妾非常受宠,她的母亲居然可以管理数百上千人,放在曹家,这简直就是二等大掌柜的级别。

    曹宁通过了汤邱氏的关系,给全旭递上话。

    “上茶!”

    全旭现如今的茶,已经不再是后世的廉价茶叶了,女人坊的货物虽然大都是廉价货,可是提供的免费茶水,可全都是上等的茶叶,既有西湖龙井、大红袍、以及君山小种之类,也有堪比黄金的好茶。

    “幽香扑鼻,沁人心脾,还没有喝便已经口舌生津,浑身舒坦了,好茶,真是好茶。”曹宁喝完了一杯茶,依依不舍的将茶杯放下,啧了啧嘴:“真没想到大名府这样的小地方居然也有如此精通茶道的妙人,全公子,宁走眼了!”

    全旭没有接曹宁的话,虽然女人坊和全氏银行的待客茶是好茶,可是他这里却没有太好的茶,现在这里的茶叶,还是贸易公司客户送的,撑死也就几百块钱一斤的货色。

    曹宁也在暗暗奇怪,虽然说这个房间装修得不错,可是,这里的家俱都是松木制成,没有一件属于昂贵的木材,如果放在普通人家,还算不错。

    可是,与全旭的身家相比,这有点太寒酸了。

    特别是前来送茶的丫鬟,模样倒还在端正,只是非常可惜,走路没有走路的样子,还手忙脚乱。

    全旭笑了笑道:“曹先生是介休曹家?”

    “是,主要以贩粮为主,典当、盐业等行业也有所涉及,不过没什么名气!”

    “介休曹氏可不是没有名气,介休曹氏家资亿兆,店铺数千,十数万人跟着曹氏混饭吃……”

    “曹家生意虽然不少,算不上经商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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