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第一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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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第一卧底-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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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我有宝刀价一金
  “不是!您小点声!”老板一看见店里面的其余的几个顾客扭头要走。不由得气急败坏地说道:
  “哪有这样的事?这把刀是小店里的精品,怎么可能像您说的这么破烂?哎哟,我服了你了!一两半就一两半!”老板眼瞧着这帮人再闹下去,自己这半天的生意就要砸锅,于是他赶紧答应了沈墨的报价。
  “谁说一两半了?你这把刀越看越差,一两三钱!”在大家惊异的目光下,沈墨居然还在往下讲价!
  “那也成!”只见这位老板都快哭了,他跺着脚说道:“赶紧给钱,您拿刀走人!”
  “可是我今天只带了一两银子!”等沈墨的手伸进怀里以后,他又理直气壮地说道:“要不然你把进货单子给我看看,你这把刀到底是多少钱进来的?”
  “一两就一两!”只见这位老板满腔悲愤地跺着脚喊道:“赶紧给钱吧!我的活爹!”
  “行行行,给你一两!”这时候沈墨的手终于从怀里掏出来,只见他手里攥着一锭十两大小,明晃晃的银子:“赶紧找钱!”
  “噗!”的一声,后面的一帮人全都笑了出来,那个莫小洛更是笑得直打跌。
  那个老板像活见了鬼一样,飞快的给沈墨找钱。然后给他拿了刀鞘,赶忙把这些人恭送了出去。
  “兄弟,我得说一句公道话。”出了兵器铺之后,江城就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沈墨。
  只见他感慨的拍着自己腰间的宝剑说道:“这银子要是到了你的手里,就像是宝剑到了剑客的手里边一样,真是让你使得出神入化啊!”
  沈墨买刀的这段经历,还有他那把正好价值一两银子的刀,现在已经成了起威四剑心中的笑料,这几个年轻人现在是一看见他腰上的那把刀就想笑。
  原本买了刀之后就应该走的,可是沈墨又在兵器铺的旁边,一家熟食店前面停了下来。
  在那里,沈墨买了四坛玉贡春酒、两只烧鹅、四串红糟鹌鹑,外加一大块卤熟的牛肉。他跟店家说了起威镖局的地址,让店家给莫总镖头送过去。
  刚从人家求人办事出来,回头就给人家送了些吃食美酒。沈墨这么做也算是礼数周全了。
  可是这一次,江城再看沈墨的时候,眼睛里却带上了一丝奇怪的神情!
  怎么这位沈捕头,就在这一亩三分地儿磨磨蹭蹭的?买了这个买那个,说什么也不肯走?
  不但江城,连起威四剑都看出了情况有些不对,大家心里面觉得沈墨的行动,似乎是隐隐带有深意,一时之间笑意倒是收敛了许多。
  就在这时候,从旁边的一家小铺里门帘一挑,走出来一个人。沈墨一见到这个人出来,立刻快步跟了过去。
  原来沈捕头在这里和兵器铺的老板乱开玩笑,强买人家的宝刀,又在熟食店里面磨磨蹭蹭,还真的是另有原因!
  ……
  孟三儿从赌房里面出来,脸上是一脸的晦气。
  一般来说,赌钱的人有几种。抱着来玩儿的心态赌钱的,叫做赌客。而一心想要赢钱回家的,叫做赌徒。
  像孟三儿这种不输光了死也不肯走的,那就是赌鬼了。
  孟三儿此刻脸上的状态,就连傻子都看得出来,一定是输得像个血人儿相仿。一般来说在赌场里,这种人专有个称呼,叫做“明灯”。
  所谓“有灯不跟,输到卖身”。往往有经验的赌客,就会专门盯着这些输到欲罢不能的赌鬼。他压小你就压大,他压大你就压小,保证你赢钱。
  正因为他们完全起到了一个指路的作用,所以这些人才会被人叫做明灯。
  今天的孟三儿一看就输的很惨。只见他脸上一片灰败之色,垂头丧气的就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可是,他在街上还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他的前面。
  目光朝着个人脸上一打,孟三儿的全身上下立刻就是一激灵!他赶紧把自己的眼光挪到了地面上,死也不肯再往上抬起来一寸!
  你现在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敢再朝着这个人的眼睛看上一眼。因为对面的这家伙,就是那个疯子一样痛打过自己一顿的沈墨!
  更何况,他听说人家现在还升任了钱塘县捕头,比以往权势又更重了许多。现在沈墨已经是他完全惹不起的一个大人物了。
  只见沈墨信步走了过来,用手里的刀鞘一勾,勾着孟三的脖子,两个人就向一个僻静的小巷里面走去。
  孟三儿就像一个被狐狸阿姨搂住的兔宝宝一样,只知道胆颤心惊的跟着沈墨往里走。
  等到了巷子尽头,孟三儿老老实实的弓下了腰,一双眼睛只顾盯着自己的鞋尖,心里就想着沈默会如何发落他。
  “我问你个事,你要是不知道,你就死定了!”孟三儿只听见沈墨的声音沉默了一会之后,缓缓地说道。
  “您……尽管问!”孟三儿战战兢兢的回答。
  “知道鬼樊楼吗?”
  “啊?”
  ……
  沈墨在街面上磨蹭。确实是一直在等着孟三儿出来。毕竟它身上穿着捕头的公服,这副打扮冲进一家赌坊去抓人,实在是有点不合适。
  沈墨是在见到孟三儿的那一刻,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这个“鬼樊楼”三个字,好像是根本就没人知道。不过看到孟三儿的时候,沈墨才想起了一件事,他当时在崇福候府问起这三个字的时候,当时可满座都是高官显贵!
  要是万一这个鬼樊楼是个下作隐蔽的去处,那么这些高官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在事后,沈墨也对自己衙门里的捕快问过这鬼樊楼三个字,他们也都完全不知道鬼樊楼是什么意思。这就说明,在市井的老百姓里也没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不问问这个街市里面最下作的一类人?万一他们这些人要是能知道呢?
  ……
  等到沈墨悠哉悠哉的从巷子里面出来,他身后的孟三儿就像一只中了箭的野狗一样撒腿就跑。只见沈默把他新买的宝刀双手举到了头顶,眼睛看着中午的太阳,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
  “鬼樊楼,这下可算是找到你了!”沈墨如释重负的笑着说道。


第76章:污秽之地鬼樊楼
  听到沈墨这么一说,江城和起威四剑连忙围拢过来,赶紧问他这“鬼樊楼”三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今这三个字已经成为了临安城里的梦魇。只要是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崇德侯府死去的那个年轻官员曾经在临死之前,用自己的血写下了这三个大字。
  所以,沈墨一说他找到了鬼樊楼,这些人顿时就兴奋了起来!
  然后沈墨一边走,一边就跟着他们这些人,说起了他刚刚从孟三儿那里打听到的消息。
  原来,在临安城始建之初,为了怕江水泛滥淹没了城池。所以在临安城的周围一共修了八道用于泄洪的鸿沟。
  因为担心城里发水,所以这些宽大的沟壑挖得又高又深。它们就在临安城外的各个方向修建着,就像是八条小型的山谷一般。
  不过经过百余年来的淤积,如今这些沟壑已经差不多全都被淤泥填满了。
  其中只剩下一条,就在临安城的城北方向。这条人工开掘出来的大沟却依然存在。就在这条沟里面有一个所在,被人称作“鬼樊楼”。
  由于这个地方位置偏僻、地势隐秘,很少有人知道。所以那里一来二去的,就成了临安附近的藏污纳垢之所。
  在那里面,有窃贼在里头销赃,有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在那里交易,还有逃走的罪囚重犯、通缉的江洋大盗也都隐匿在那里。
  就因为这个,也就难怪沈墨在崇德侯府问那些人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鬼樊楼在哪里了。因为这地方除了罪犯,就连普通的老百姓都没人知道!
  “那为什么要给那个地方,起个名字叫鬼樊楼呢?”这个时候,莫小洛向着沈墨疑惑地问道。
  “在那里面,有不少拐卖来的妇人女子。”沈墨对着莫小洛答道:“那些人贩子在卖掉她们之前,觉得给她们饭食养着她们是一种浪费。所以就在那里面做起了妓院的生意,好诈取她们的身上的最后一点价值。”
  “那些人把这桩皮肉生意,自比为临安城最大的青楼‘樊楼’,所以那里才有了鬼樊楼之称。”
  “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时候,只见江城若有所思的在沈墨旁边说道:“那个死去的年轻官员陆觉晓,他写下了这三个字,就是为了要告诉我们,他被人害死的原因就在那里?”
  “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沈墨耸了耸肩膀,然后他顺着街道走了出去。
  “那个鬼樊楼,你打算怎么办?”江城又接着追问道。
  “咱们当然得过去看看才行啊。”沈墨一边说着,一边朝钱塘县衙的方向走去。
  ……
  沈墨带着人一路回到钱塘县衙,和卢县令汇报了今天一上午发生的这些事。卢县令听到他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鬼樊楼的线索,不由得大喜过望!
  然后,沈墨让那个年轻小伙子,叫做长恨剑赵锦屏的,给起威镖局的莫总镖头送信。让他再派六个身手好一些的镖师,来贴身保护卢县令的安全。
  因为他这次去鬼樊楼,打算带上钱塘县所有的捕快。这样县衙里面就变成了一座空城。这个时候那黑衣人要是来行刺,卢县令就妥妥的完蛋了。
  赵锦屏飞快的去了,而这边沈墨也给吕强下了命令,让昨天晚上没受伤的捕快,全都到衙门外面集合。
  沈墨脱下了一身公服,换上了常服。然后把腾龙刀再次围在了腰间。就在他换完衣服之后,他一抬头就看见外面有个人,在探头探脑的往他屋里看。
  沈墨一瞧,只见那位“大名模”飞花剑莫小洛,犹犹豫豫的走了进来。
  “莫姑娘有事?”沈墨看见莫小洛的脸上好像是带着几分尴尬,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模样。他笑着向姑娘问道。
  “沈捕头……”只见莫小洛亭亭玉立的站在厅堂里面,两只手在背后紧张的扭了在一起,她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说道:“今天您说的那首词,您……能帮我写下来吗?”
  “哦!”沈墨这才明白,原来她是来干这个的!
  沈墨面前的这个女孩,在年纪还不大的时候就失去了娘亲,从小到大就是跟着镖局里面的男人一起长大、一同练武走镖。
  如今她听说自己“飞花剑”这个名号,不但是她娘亲给取的,而且还是取自一首缠绵悱恻的诗词。对于这个姑娘来说,这是大概就是他娘亲留给她最宝贵的东西了。
  所以,她一定很想亲眼看看这首词,到底是什么样子。
  “这有何难?沈墨笑了笑,在桌子上找了一张诗签,提笔在上面写下了这首《临江仙》:”
  “斗草阶前初见,穿针楼上曾逢。罗裙香露玉钗风。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
  “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沈墨站在书案前挺直了腰背,纯以悬腕书写。为了让莫小洛能够把每一个字都认得清清楚楚,他特意用了瘦金体的楷书,一次次的回锋顿笔写得分外认真。
  在他旁边,莫小洛屏住了呼吸,眼也不眨的看着沈墨的笔墨在纸上流动。
  只见沈墨的一笔一划灵动飘逸,似乎带着一种神奇的韵律,笔致转折如意,细微之处无不随心。看起来真是让人心旷神怡!
  这才是真正的本事……莫姑娘看着眼前的这首词就在沈墨的笔下慢慢完成,觉得真是心驰神往。
  写完之后,沈墨把诗签吹干。然后他又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皮护书,一并交给了莫小洛。
  “你要是想经常看看,就把它带在身上。”沈墨对着莫小洛说道:“把诗签放在这里面,可以避免损坏。”
  这皮护书的大小和形制,很像是现代的长版钱夹。一般来说,把银票和重要的文书折叠一下就可以放到里面。莫小洛一见之下,立刻惊喜的把这两样东西接了过来。
  “能看得清楚吗?”沈墨笑着向举着诗签,正在仔细看的莫小洛问道。
  “我……我不认识字。”莫小洛一个好好的女侠,脸上此刻却是羞怯的像个小女孩儿一般。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既尴尬又沮丧,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没事!以后有空的时候,我慢慢教你认字,很快你就能把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认全了。”沈墨说到这里的时候,朝着莫小洛摇着头笑了笑:“真是羡慕你!”
  “你还羡慕我?”莫小洛的一双大眼睛忽闪了一下,好奇的看向了沈墨。
  “你还有个喜欢你的爹爹,大概在你的心里面,还有小时候跟娘亲在一起的记忆。”说到这里的时候,沈墨苦笑了一下:“所以说我羡慕你。我从小被我父母遗弃,就连自己爹娘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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