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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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世家- 第9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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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陵虽然是禄东赞的爱子,但是在那几乎完全以部落形式构成的吐蕃国中。
  从来没有去到过这种类似的娱乐休闲楼堂馆所,更不消说,在家风严谨的禄东赞的教育之下。
  思想还偏于保守的钦陵,反倒是从一开始的期待与期盼,到现在显得有些揣揣不安。
  钦陵听着那马车外面传来的莺莺燕燕,欢歌笑语之声,内心在骚动之余,却不禁有些担忧。
  亲爹万一知晓自己跟大唐的吴王殿下这么不正经,这下场怕是有点那啥。
  “殿下,要不,咱们还是回吧……”
  听到了这话,李恪直接就爽朗大笑出声来。
  “哈哈……贤弟你不必如此,你这样的心态,为兄甚是了解,第一次嘛,都有些放不开,甚至会紧张到语无伦次……”
  “有为兄在,定然不会有什么问题。更何况,来这里的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已,你且放心就是……”
  “这,这实在是有些不太妥当,小弟我担心有个万一……”
  “好了好了,来都来了,咱们总不能就这么回去吧,放心吧,为兄我也是个正经人。
  咱们在这里,就找个正经地方,好好的喝点酒,听听曲子,不干别的。”
  看到跟前的吴王殿下一脸正气的模样,钦陵暗松一口气的同时,却又不禁生起了一丝失落,自己是不是拒绝得太果断了,万一那什么……
  就在钦陵胡思乱想之时,马车已然拐进了一条小巷子,来到了一处侧门。
  然后,钦陵就听到了马车外面传来的对答声。
  “哎哟,原来是李大哥又来了啦,公子在里边是吧……”
  “莫要多问,赶紧开门。”外面传来了李恪的护卫头子李德显得十分正气凛然的说话声。
  “哎哎哎……对了李家大哥,还是照老规矩?”
  “嗯……先照老规矩,一会有什么,我家公子自会吩咐。”
  “好好好……”
  听着那马车外面传来的对答声,看着在跟前从容自若的吴王殿下,钦陵突然觉得心中安稳了许多。
  就像是自己登上了一辆开往欢乐天堂的车辆,看到了驾车的是一位经验丰富到单手纵缰都可以的老司机。
  作为乘客的自己,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来都来了,难道还能半道跳车不成?
  ……
  等到钦陵从马车中下来,看着那清静优雅的亭院,还有那即便是在冬日里,仍旧显得那样的美伦美奂的各种纸花彩带。
  还有那些眉目如画,风含情水含笑,肤白貌美的小姐姐们,显得那样的知性与优雅。
  或持扇而摇,或水袖翩翩,或慵懒斜卧观书,或是作俊俏男儿装扮落笔,无一不灵动,无一不美。
  这让只能呆在部族里边,顶多也就跟眉清目秀的小侍女那个啥啥啥的吐蕃童(亦或铁)男子钦陵直接就感觉自己仿佛来到了仙界一般。
  看到了钦陵这位小年轻那副仿佛被花花世界迷花了眼的模样,一旁的李恪份外地得意。
  大巴掌牵住了钦陵的胳膊。“走,随为兄同往,哈哈哈哈……”
  吴王殿下与钦陵,消失在了思恭坊中最高档的一家青楼馆阁深处,至于正经还是不正经,呵呵……
  ……
  不过此刻,程三郎正一本正经地打量着跟前的高原大豪商尼玛。
  看着他那副既紧张,却又充满了渴望,还有杂夹着野心的表情。
  倾听着他在跟前喋喋不休的陈述,如果不是为了大唐的整体战略,以及为了让那高原之上,形成双雄争霸的局面。
  程处弼才会按捺住内心的不耐,表情很是郑重地倾听着尼玛那显得有些语无伦次的表达与陈述。
  时不时,很有耐心地提点一下对方,给这位前半生扑在生意上的精明男尼玛斧正一二。
  足足陈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的时间之后,口干舌糙的尼玛,眼巴巴地看着跟前的程三郎。
  目光里边,充满了忐忑,也充满了期待,希望从笑得意味深长的程三郎脸上,得到提示。
  “看来,你果然有野心……”
  “……”


第1922章 代笔写血书,这是什么意思?
  听到了程三郎那句话,尼玛有些不知道应该说些啥。
  很快,又听到了程三郎开口言道。“不过,我很喜欢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连这点野心也没有,怎么可能成功。”
  程处弼看着这位高原大豪商尼玛,想不到,自己与他的缘分,在姚州的剑川城相遇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不说其他的,凭着他象雄国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敌国的豪商身家。
  就已经让尼玛这家伙拥有了一个十分稳固的基本盘,若是再有大唐愿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觉得,那样一来,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原双雄争霸内卷,指不定真的会成为现实。
  唯一有个不太确定的因素,就是那个倒霉的象雄国主李迷夏,那个满脑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国主。
  这货要么就赶紧死翘翘,要么就直接失踪都行,这才最利于象雄国复兴。
  偏偏这家伙还活着,还被吐蕃给囚禁起来,这才是最操蛋的。
  不过,这样的小瑕疵,倒也无妨,那李迷夏也就是个倒霉催的,日后再想办法解决。
  看是想办法救出来,还是直接让他成为象雄国的英雄,成为象雄国的无数英勇智士们追随和效法的英灵。
  嗯,反正程三郎也就是自己想想,能不能成为现实不好说。
  但是,对于尼玛这位在高原上左右逢缘的大豪商,程三郎觉得自己可以给他吃上一枚定心丸。
  “尼玛,你会写字吗?”程处弼笑眯眯地看着尼玛。
  尼玛点了点头,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道。“小人只能说是粗通文墨而已,不知小程太保需要小人写些什么?”
  “会写就好,来来来,那个邓称心,过来,你给我去后边,搞只羊宰了,接一盆血给接过来。”
  “???”邓称心与尼玛一脸懵逼地看着程三郎。这是想要做甚?
  就看到了刚刚吩咐完的程三郎眼珠子一转。
  “羊血的味道较膻,容易让人看出破绽,要不你这样,再弄只兔子,还有一只鸡。
  三种动物,每一种都要二两血,搅合在一起端过来。”
  “公子,你这是要干嘛?”邓称心一脸懵逼地扫了一眼一旁同样也很懵逼的高原红男子尼玛。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这是想要干嘛,三种血搅合在一起端上来,难不成这是高原纯爷们的一种饮料?
  “当然是请这位尼玛大掌柜,为他们的象雄国国主李迷夏代写一封血书。”
  “!!!”尼玛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铜铃,直勾勾地看着跟前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极致,下颌骨都险险脱臼。自己代笔写血书,这特娘的是什么鬼意思?
  “愣着做甚,还不快去。”程处弼瞪了一眼邓称心,邓称心赶紧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至于这位表情夸张到已经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玛,让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这么帅气,你特娘的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就要有面对惊涛骇浪,也能够谈笑从容的心态。”
  “可,可是小人觉得这事……”尼玛心里边卧着槽,结结巴巴地想要劝这位程三郎的操作能不能别那么骚。
  程三郎大巴掌一抬,不容置疑,斩钉截铁地道。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事我觉得可以这么办,那就这么办。”
  “……”
  ……
  没有等太久的时间,邓称心就端着一个铜碗赶了过来,恭敬地摆放到了案几之上。
  然后又十分麻利地在那里开始准备笔和纸张,不过程三郎却叫住了邓称心。
  “不要用纸,也不能用笔,若是拿这些玩意写,很容易漏馅,被人看出真假好不好?”
  程处弼走了过来,指了指那案几上的纸道。“这纸是程家纸,这笔是上好的毛笔。”
  “我这是要让尼大掌柜代他们国主写血书,如果连纸笔都能齐备,怎么能够显得他们的国主如今的处境艰难困苦?”
  听到了程三郎这话,便是对于此事心生忐忑的尼玛也忍不住满脸敬畏地朝着程三郎看过去。
  怎么感觉这位小程太保搞这些歪门邪道似乎都十分熟练的样子。
  “尼玛,还愣着做甚,赶紧过来,来来来,赶紧把你的衣服脱了。”
  尼玛顿时菊花一紧,好在程三郎下一句话就让他放松了下来。
  “你身上有哪件衣服最旧?自己翻翻,然后撕下一条布条来。”
  “记住了,不能用刀,只能拿手撕扯下来,而且要挑你身上最旧的衣物……”
  作为大唐最优秀的赝品炮制专家程三郎的指导之下,尼玛这位一向都很诚实守信的高原大豪商,开始笨拙的弄虚作假。
  而且他第一次弄虚作假,就搞出了好大的事件:象雄国国主李迷夏血书事件。
  ……
  尼玛战战兢兢地由着程三郎在旁边给自己进行写作指导,不但字句要够短,而且要足够简练,并且还要突出象雄国主因为王妃与臣子的背叛,而被吐蕃狗贼生擒的那种愤忿与憋屈。
  同时,还要透露出他那极不甘心,意欲求生的渴望,并且,还要能够用打动人心的字句,表述出他对于伟大而又高贵的大唐皇帝陛下的敬仰之情。
  以及他十分地渴望能够获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帮助,不论是名义上的还是实质上的。
  希望大唐皇帝陛下,能够让高原双雄之一的象雄王国,能够继续在高原之上昂起自己的头颅。
  另外,象雄王国愿意永为大唐蕃属,而不是当吐蕃的走狗。
  这一篇文章,真心不好写,毕竟既要通俗易懂,还需要十分的简练,并且还需要符合象雄国主李迷夏的心态。
  好在,程三郎不愧是大唐最有文采的武家子弟,先后出版过大量的艺术巨著,包括但不限于:《顺溜之百家姓音谣》、《程三郎剑南道演义》、《洛阳牡丹亭记》等一干文学作品。
  并且多次在《长安旬报》这样的国家级刊物上,频频发表文章,获得了大量的拥趸。


第1923章 就不信这血书不像经历了艰难困苦
  在艺术创作中汲取的丰富的经验,让他可以去构思一份最适合当下被囚禁于高原上的象雄国主李迷夏的血书。
  经过了与有象雄国王族身份的尼玛的反复沟通,程三郎呕心泣血地三易其稿,从天明,一直鼓捣到天黑。
  终于在漫长的时间里,炮制出了一份声情并茂,字字泣血的血书。
  然后,让尼玛执笔,哦不……执手,开始在那撕下来的布条之上进行书写。
  由于第一次用手指头在布条上写字,这让尼玛这位平时都很少动笔的高原豪商吃尽了苦头。
  可是在那程三郎的鼓励,或者说威胁之下,他只能含着委屈的泪花,一遍遍地写着。
  哧啦一声,又是一条布条被递到了自己的跟前,尼玛之前脱下来的那件旧衣,已经都快要看不出衣物形状。
  两条袖子和前襟都已经被撕成了布条变成了书写的载体。
  就在尼玛觉得自己的手指尖已经火辣辣,好像已经磨破了皮,终于听到了程三郎用很勉强的口气道。
  “罢了,就这一份吧……”
  听到了这话,将手指头上的用来书写的动物血擦去之后,看到了指尖处,那已经蹭掉了一块皮,正在冒血的手指头。
  尼玛的眼眶直接就红了,含着泪花,看着手指头。
  此刻真的很想用关中话说上一句尼玛,当然不是深情的呼唤自己的名字,就是纯粹想要发泄一下,说说垃圾话。
  不远处,程三郎已经将其他那些写废的布条都扔进了贞观炉中,让他们尽化灰烟,毕竟这玩意。
  “看看,你也算是为了象雄国的复兴流过血的义士,称心,来,给他包扎一下。”
  “虽说那些动物血都是新鲜的,可也保不准会不会有寄生虫,又或者是细菌什么的你还是包括一下比较好。”
  尼玛捧着那包扎好的手指头,一脸说不出是期盼,还是吡了狗的表情,悄然地离开了。
  至于那封血书,留在了程三郎这里,不过天色已晚,程处弼觉得自己应该明天再送进宫去。
  就在程三郎美滋滋地看着那份还算符合自己心意的血书的当口,亲二哥程处亮已然从屋外溜达了进来。
  “老三,折腾啥呢,爹叫你赶紧去用晚餐。咦,这是什么东西?”
  二哥程处亮凑到了近前打量了两眼,不禁满是嫌弃地道。
  “三弟啊,你的书法也太退步了吧,写得这么丑,而且居然还写在布条上……”
  程处弼不乐意地赶紧卷了起来收入了怀中解释道。
  “二哥休要胡言,这可是一份足以动摇吐蕃一统高原的好宝贝,再说了,也不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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