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从献仙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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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从献仙药开始-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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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优化的必要性

    “正当防卫?”

    听到这四个字,蒙毅和一众刑部官员,都微微皱起了眉头。

    虽然从这四个字的字面上,他们隐隐意识到了其大致意思,但仍感困惑。那就是,何谓正当防卫?

    “没错,正当防卫!”

    李阳点点头,解释道:“正当防卫,又可称自我防卫,或自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由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可不负刑事责任。如此一来,便匡正、填补了私斗罪律例的不足和缺陷了。”

    “妙哉,妙哉,哈哈……”

    一语似乎便点醒了蒙毅,使得他顿时便兴奋的猛然拍手叫绝,连呼:“好办法,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好办法啊!”

    蒙毅是又惊又喜,一个正当防卫,可不就正好完美的区分了何为私斗,何为合法反击么?

    而且,这条正当防卫的律法,直接涵盖了各种不同情形之下的反击合法性。这就不必逐一去限定哪种情形的反击,不属于违法了。

    这简直可以说是化繁为简,精妙绝伦之计。一条律法,便使得很多种情形下的反击,变为了合法性。

    高,实在是高啊!

    这一刻,蒙毅看向李阳的眼神都充满了敬佩之意。

    当然,堂下的刑部诸官员,亦是对李阳的才能,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一个看似极为复杂的问题,竟然转瞬之间便可想到完美的解决之策,这份通天彻地的智慧,简直令人惊叹。

    而且从中也可以看出,李阳对法家学说之精通,显然是到了灵活妙用,深不可测之境界了。

    一时之间,众人深深的感到,在律法的应用上,以及律法的制定上,与镇国君相比,自己等人都是自愧不如的。

    当下,蒙毅和一众刑部官员便深深一揖,佩服道:“镇国君真可谓是神人也,神机妙策信手拈来,我等自叹不如!”

    “哈哈哈……”

    李阳大笑一声,摆了摆手,谦虚道:“诸位过奖了,本君岂能跟神人相比,毕竟这个办法,我也是足足用了三个喘息的时间,方才想出来的,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三个喘息……

    听到这话,蒙毅顿时差点被这话给呛到了。

    三个喘息之间,就想出这样一条妙策,他居然还用“足足”二字,这……

    他怀疑镇国君这是故意在装逼,只是没有证据。

    蒙毅表情一呆,只得下意识道:“大人过谦了。”

    “尔等也不必客气了!”李阳很豪气的摆摆手,对于这些马屁,早就不怎么感冒了,不由忍不住感慨道:“还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厉害,本君随便说出个办法来,你们都能拍出一句绝妙绝伦的马屁来,真是不服不行。好啦,不说了,我们还是说正事吧。”

    “…………”蒙毅和一众官员,突然有一种想死的感觉。

    李阳重新正色起来,道:“正当防卫,只是一个概念,具体的细则上,还是需要你们刑部去推敲细制定出相应的解释。比如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女干、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均可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我等记下了。”刑部官员立即应道。

    李阳又道:“当然,一味的追求正当防卫,也是行不通的。总不可能有人先动手打你一巴掌,你就得拿刀反击,捅死人家吧?故而,私斗与正当防卫之间的性质,还是需要明显的区分出来的。”

    众人深有同感的点点头,极为的认同。

    蒙毅道:“这个简单,凡斗气、争执而起的打斗,均可视为私斗。凡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均可视为正当防卫,如此便可分明的将私斗与正当防卫的行为区别开来。”

    李阳点点头:“不错,具体的你们自己去推敲。另外,正当防卫也须有一个程度,比如说,有人行凶伤人,你反击将其打晕了,或者说对方已经失去了攻击的能力,你若还去将对方杀死,这自然不能再属于正当防卫了,而属于防卫过当,所以还须有一条关于防卫过当之解释。”

    众人听完这话,深深佩服的点点头。

    这条防卫过当,可以说是对正当防卫律法的匡正和补充,实在是太重要了。

    说实话,大家不得不对李阳又一次产生佩服之意。

    一条简单的律法,他却能瞬间想到这条律法上面的不足和缺陷,加以匡正和补充,这种能力,大家若不是亲眼见证,都不太敢相信他是临时想到的,而是会以为他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想出来的。

    大家再次带着深深的敬仰之意,看了李阳一眼。原本想再赞叹一句,不过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因为担心李阳又说他们这是在拍马屁。

    看着众人那佩服的表情,李阳倒是习以为然。同时,他又想到后世在律法实施当中,时常存在关于正当防卫难以得到认定的情况,实施当中,偏向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情形相当普遍,很少见到正当防卫的判决,所以李阳不由接着又补充道:“有一点必须注意,正当防卫,一定要界定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更要杜绝‘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现象,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PS:我并无抨击后世律法的意思哦,只是我一直认为,律法是人制定的,所以不可能一定完美,可以接受不完美,但是明知存在争取,存在问题时,就应当需要不断的匡正、补充,使律法逐步优化。2020年9月3日,最高院公布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这就是一种进步。最后,我是一个具有爱国情怀的人,这本里的各种改革手段,其实都是后世的,所以亦代表我认同后世的改革方针。)

    “喏!”众人立即应是。

    到了这时,李阳方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头对在大堂外的女人招了招手,唤其进入刑部大堂。

    女子进入大堂,看到一众官员,自然是有些害怕的。

    不过,救夫心切的她,还是不忘焦急地道:“镇国君,如今已是秋末,我丈夫不久便要问斩,还望镇国君能尽快救救我丈夫。”

    “你放心,此案刑部会令山东那边重新审理的。”

    李阳安慰道。

    这时,蒙毅便对女子问道:“你丈夫的案件是由哪个郡县审理的?”

    女子道:“原是琅琊郡府审理,后转至山东行省衙门审理。”

    “山东行省衙门?”李阳和蒙毅皆是一愣,有点意外,这个普通的案件,怎么会转到行省那里去。

    要知道,在秦国,目前还没有像后世那样,可以上诉的程序。而这个女子丈夫的案件就厉害了,琅琊郡审了,又转到行省去了,然后她竟然还跑到京畿来上诉,简直牛b啊。

    似乎看出了大家的困惑,女子道:“是公输册大人帮民妇丈夫的案情呈送行省衙门的,只是行省衙门亦说律法如此,只得维持原判。最后,公输大人便对民妇说,世上唯有一人可救我丈夫,那便是镇国君。于是……民妇便来了咸阳。”

    听到这里,李阳恍然大悟。

    不过,心里又有些好奇,因为她提到的这个人,李阳自然非常熟悉,就是大秦工程制造署的公输册呗。

    于是赶紧问道:“工程制造署的公输册?你家与公输册是何关系?”

    “是的,民妇丈夫是造船厂的匠人。”女子答道。

    “原来如此!”李阳终于算是彻底的明白了。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公输册出主意,这个女子显然也不会想到来咸阳找自己了。

    这时,蒙毅就问女子丈夫的名字,然后当即写了一道刑部的令信,大致意思就是让山东行省衙门将这个案子暂且搁置,待修正后的新律法出来后,再予定夺。

    写完这道令后,便传来一名亲卫,蒙毅将令信交给亲卫,道:“速将此令传至山东行省衙门!”

    “喏!”亲卫领令而去。

    做完这一切,蒙毅这才道:“好了,我以令山东行省暂且将你丈夫的案子搁置,不日再重审,你大可放心回去了。”

    女子听到这话,大喜,不过还是又问了一句:“那我丈夫是否会无罪释放?”

    蒙毅道:“只要案情如你所言,那么应当是可以无罪释放的。”

    听到这里,女子终于是大松了口气,然后扑通一声,朝李阳和蒙毅跪一下去,拼命磕头,连声道谢。

    李阳赶紧扶起女子,见其抱着孩童,咸阳离山东,相距千里,这母子要想回去,可谓不易,于是便又令刑部安排一辆马车,和盘缠赠予女子。

    就这样,女子的案子,算是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

第三十七十二章 司法改革

    经过此事之后,刑部不日便开始着手,制定出台了正当防卫这一律法,以及对防卫过当的相关解释。

    这一条律法的出台,不仅保障了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同时又震慑了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轻举妄动,更是鼓励了社会每个人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的正义之风,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是大秦法制的进步,亦是属于正义的胜利!

    当然,只有李阳明白,正当防卫这条律法的问世,其实最重要的意义,是在这个时代,大秦帝国对于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认可和保护。

    这可是意义巨大啊!

    另外,此次除了匡正、优化了私斗罪的不足,制定出台了正当防卫这条律法,刑部还对敲诈、勒索做出了进一步的定义解释。

    将投机取巧,以诬赖的形式,进行讹诈的形为,视为敲诈、勒索罪,刑狱半月至七年不等。而且,在大秦律法里,特别解释了一条,那就是以利用他人善心,行投机取巧,以诬赖的形式进行讹诈的违法行为,不论讹诈金额多寡,一律视为情节特别严重,进行重判。

    换句话说,普通的讹诈,比如故意手里拿一个花瓶,让你碰碎,这样的投机取巧行为,可视为情节轻微,刑狱半个月或许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是好心人扶老太太,结果反被诬赖,进行讹诈的形为,无论你讹诈多少钱,哪怕只是一个铜板,那也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直接重判,就是刑狱用年来算了,比如五年?七年?

    总之,这一律法,亦是为了维护及宏扬社会之正义及高尚品德的风气。同时打击诬赖、讹诈行为。

    什么调解,什么讹诈失败就算了,这些通通不存在,直接判刑,往最高的刑罚判。

    用李阳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社会,人人只在乎得失,一个原本良善的人,却不敢轻易帮助他人,一个负有正义之人,见到不法行为却不敢仗义执言,不敢见义勇为,那这样的社会,是极其冷漠的,极其自私的,而如果这一切现象和现状是因律法造成的,那这样的律法就必须是要匡正和修改优化的。

    所以,大秦的律法,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可谓是提前做出了预防。

    李阳要让将来的大秦,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可以放心去乐于施助,去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让每一个充满正义的人,可以大胆的去对恶势力和违法行为说那个“不”字!

    同时,亦让每一个胆敢利用他人的善良,消费善良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相关律法,很快出台,直接便发布大秦各行省、郡县。

    与此同时,于公元十一年,初冬,秦国亦对司法体系进行了改革。

    大秦,原先的官制,地方上,各行省有行省衙门,行省下面有郡县两级,其主要是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郡的长官。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隶属监察院,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自从李阳对秦军改制后,郡尉已经从军队体系脱离出来了,沦为了一郡之治安长官,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市公*局长。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

    也正是因为各地方上的行政官制如此,所以由此可见,大秦地方上的司法体系,是没有独立开来的。司法与行政权力,都是一地长官说了算的。

    比如,在行省,就是巡抚说了算;在郡,郡守说了算;在县,县令说了算。唯有监御史,才是隶属监察院,不受制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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