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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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奇迹-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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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出现后面故事的伏笔,也就是死神也是可以被杀死的,关于这个,莱姆将为我们亲自讲解。
解释笔记对使用者的影响和第一话中流克的出现,对月的影响就是——看见流克,吓了一大跳。

15、死神可以通过在死亡笔记上写名字延长自己的寿命,但人类却不能。
16、自己可以在死亡笔记上写自己的名字以缩短本人的寿命。
17、死亡笔记的持有者可以用自己剩下寿命的一半跟死神交换一双可以一看到人的容貌就知道其姓名和寿命的死神眼。
18、即使用刀或枪攻击死神的脑袋以及心脏也不能伤害到死神。不过也有一个极少数死神才知道的杀死死神的方法。
19、死亡状况的设定必须符合常理,必须是该人能力范围以内的事情。
死亡笔记最基本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让笔记PowerOn的规则。有了这五小条说明,新手们就可以上路了。
月在第一话就根据这些规则使用了笔记。我们知道名字的月笔下的第一人是音原田九郎(42岁),因杀人后劫持幼儿园被新闻报道,被月好奇地作为笔记的试验品。而贡献了自己的生命帮月真正上路的人是涩井丸拓男,一个骚扰女性的街头流氓,也是在这次,月第一次写上了死因——事故死。

20、连死神也不知道死亡状况能否实现的详细范围,所以必须自己去验证。
同样出现在第六话,这两条规则实际上不是流克告诉月的,而是月用罪犯试验出来的。利用六个罪犯,月摸清了自己究竟可以操纵人的死前行为到什么程度。
其实也难怪死神,写笔记只不过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写上去了,死了人了,拿到寿命了,任务也就完成了。流克开始的浓厚兴趣之一就是看笔记居然还能玩出这么多花样来。

21、死亡笔记的一页或一小纸片,都具有死亡笔记的所有性质。
22、只要可以写出字迹,无论任何道具都可以来写死亡笔记。即便是化妆品或血等东西也没关系。
23、有关死亡笔记,即使是宿主死神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这条可是笔记的重头规则之一,身上藏一片纸可比揣个笔记本方便的多,而且假装是记录便条而写下笔记内容……我们可怜的南空直美就这样的……成为了死不见尸的失踪人口。21+22两小项最经典的代表就是月与L成功诱捕火口,月恢复记忆时藏在手表里的那一小片笔记碎片和一根针~,杀火口取回笔记所有权,这一切可都是在L的眼皮底下进行的呀~!月这手玩的真的是“帅到掉渣”。
23小项其实想想也就知道,死神们都有死神眼~杀个人跟捻死个蚂蚁一样,谁没事去研究那花活呀~!

24、先写死因和死亡状况,后写名字一样有效。不过这期间不能超过人间单位的19天。
25、即使不是死亡笔记的持有者,无论谁只要想着某人的样子并在死亡笔记上写他的名字也一样有效。
这条规定,又给笔记很大的收缩性。经典代表是雷依,那个可怜的FBI,被月玩弄在股掌之间,成为继月之后第一个在笔记中写下姓名的人。导致其他12个FBI惨死。不过由此为因果~~L大人才会正式露脸。
使用过死亡笔记的人死后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堕地狱……那么雷依现在在哪儿呢?

26、对出生未满780天的人,死亡笔记无效。
27、想着同一个人的样子,但四次写错该人的名字后,死亡笔记对其失效。
780天,2岁零50天。到底有什么含义在里面目前还不知道,也许2岁前的孩子没起名字属于正常情况吧。话说回来,笔记规则里出现了好多的数字~不知道作者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也许……抓阄来的吧~。
4次写错人名笔记就会无效~~这么说来,松田被火口写错两次了~再写错两次的话~就会成为“超越神的存在”啦~
也许有的大人会问:“为什么那个开始的时候被月干掉的街头流氓(涩井丸拓男)被月写了7次,笔记还是有效?”
实际上,月虽然写了7次,但在第一次就写对了。

28、“自杀”也是有效的死因设定。几乎对于所有人类来说,自杀不属于没有被考虑过的范畴。
29、不管是自杀死还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导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状态将会导致第三者的死亡,那么被写下名字的人只会在不导致第三者死亡的状态下心脏麻痹死。
自杀这条狠~看过基努。里维斯大人的《康斯坦丁》的人都知道,基督教里说自杀的人不能升天堂的~~死神一定跟阎王有协议……29项定的好~~要杀人必须直接杀~否则的话,随便操纵个松田就毙了L,故事就没意思了~!
十一
30、写好名字、死亡时间和死亡状态后,在那6分40以内可以随意更改。当然,必须是在其死亡之前。
31、要在那6分40秒以内更改死亡时间或状态的话,首先在想改动的地方划两条横线。
32、虽然死亡时间和状态可以在上述范围内更改,不过一旦名字被写入到死亡笔记上,就肯定会死,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取消。
写错了还能修改~笔记也比较人性化,不过……毕竟是死神界的东西,怎么改无所谓,只要给我死就成~
十二
33、死亡笔记丢失或被盗后490天以内不取回的话,自动丧失所有权。
34、交换了死神眼的人,在失去死亡笔记的所有权后,有关死亡笔记的记忆和死神眼的能力都会消失,但失去的寿命却不归还。
笔记的所有权可是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呢~!我们可怜的海砂,却因为这条的第34项只剩下剩余生命的一半的又一半~~!尽管海砂的剩余寿命很可能成百上千……
十三
35、只要自己还有所有权,可以出借死亡笔记给其他人,二手出借也没问题。
36、宿主死神不会凭依借去死亡笔记的人。死神由始至终都只凭依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借用死亡笔记的人不能交换死神眼。
关于笔记所有权的规则,为月拿手的笔记大转换做了铺垫~72话里月就彻底舍弃了笔记的所有权,就要使用权~!
十四
37、在死亡笔记被出借期间,如果死亡笔记的元所有者死亡的话,所有权会自动落在当时持有死亡笔记的人手里。
38、死亡笔记被盗的话,如果盗窃者杀害了死亡笔记的所有者,所有权也自动转移到盗窃者手里。
还是关于所有权的定义,经典代表还是月和L连手诱捕火口后月成功利用手表中藏的笔记碎片和针,在L的眼皮下杀了火口取回了笔记所有权。可怜的L様之后因此而丧命……默哀……
十五
39、如果同一个人的名字被写到两本或更多的死亡笔记上,跟记入的死亡时间没关。只有最先写的那本笔记有效。
40、如果同一个人的名字被写到两本或更多的死亡笔记时的时间差不超过0。06秒,那么该人不会死。
随着剧情的推移,流落在人间的死亡笔记也有三本了~!规定下优先权也好。不过谁那么背……被几本笔记同时写名字……他一定欠死神很多钱。
十六
41、死神本身必须要持有一本死亡笔记,那本死亡笔记既不能给人类也不能让人类写。
42、死神之间可以交换死亡笔记,也可以使用对方的死亡笔记。
死神嘛~~总要留点家底的~不然像斯度那样被人类利用……实在是死神界的悲哀呀~!
第42项嘛,还是用于了月的那次笔记大转换上~~直接导致雷姆,L的死亡~!
十七
43、如果死神对特定的人持有好感,并为了要延长该人的寿命使用死亡笔记杀人的话,死神会死亡。
44、死神死后消失,但笔记会残留。其所有权通常会转移到捡到该死亡笔记的死神手里。但常识上应该将它交还给死神大王。
唯一的,杀死死神的方法,错就错在让月知晓了,于是……我们死神界的大美女雷姆小姐……就这样的去了……而海砂,竟然让两位死神为其送命,到可以说是“死神界的基拉”呢。
十八
45、即使是同样持有死亡笔记的两人,在没有接触到对方的死亡笔记的情况下也无法识别对方死神的音貌。
46、拥有死神眼的虽然可以看到其他人的寿命和姓名,但是因为只能看到被取命者的寿命,而笔记持有者的身份是取命者而非被取命者,所以不能看到包括自己在内的拥有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的寿命。
47、死神不能告诉人类别人的姓名和寿命。以免在人间界引起混乱。
不能看死亡笔记同事之间的寿命~月因此被海砂识破为基拉,M的隐藏地点也是因此而找到的~!伏笔埋的还真不少呢~!
至于死神……还是在旁边静观的好,其实硫库实在不成到可以来个姓名寿命交换苹果的举动呢~!
十九
48、在人间界被使用的死亡笔记,最初必须是活着的死神的意志让人类使用才能生效。
49、虽然很难想象凭依的宿主死神会死,但如果死神死了,其落在人间界的那本死亡笔记的效果不变。
人死留名,树死留皮,死神死了……留笔记。唉~死了死了,还要留下笔记本祸害人间,不愧是死神们呀~!
二十
50、用死神眼看别人的姓名和寿命时,必须看到人脸的左右一半以上;上下的话,必须看到头顶到鼻子的部位,如果只是看到眼睛以下部位的话,无效。另外,眼睛、鼻子、口等其中一个部位被遮掩起来的话,也可以看到。至于被遮掩的部分占脸部的百分之几才会看不到姓名和寿命,这就有待死亡笔记的主人自己去验证了。
51、在上述情况OK的前提下,无论是多久远的照片和录像也可以看到该人的姓名和寿命,但根据大小和清晰度也有可能会看不到。另外,不管多么仿真的绘画也是无效的。
好复杂的一段文字~其实也没什么难理解的~~只要记住,也有死神眼看不到姓名寿命的情况就好了。至于什么时候看的到什么时候看不到的……那不就大肠的一句话么?
这一条解释了为什么美砂不能通过梅罗的画像看到他的真名……
二十一
52、持有死神眼的人类,不管之前视力是多少,一概变为3。6以上。
日本的视力记法可是1。5的那种。3。6……乖乖~~千里眼嘛!换言之……瞎子们到是可以用自己余下的一半寿命来换取复明的机会呢~!
二十二
53、丧失死亡笔记所有权的人,关于死亡笔记的记忆会随之消失。但并不是指持有死亡笔记期间的所有记忆全部消失,自己的行为只是以跟死亡笔记没有牵连的自然状态继续存在。
所有权连带记忆~~月可是玩这个的高手。记忆全部消失之后的表现~~那是在如何高超的演技都比不了的。就算是L,也没办法让一个没有记忆的人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情。
二十三
54、如果持有两本或以上的死亡笔记的人,放弃其中一本后,会再也感知不到该死亡笔记的宿主死神。但只要手上还有一本笔记,有关所有死亡笔记的记忆不会消失。
也就是说,比如月手上有两本笔记,一本是硫库的,一本是雷姆的,他要是放弃硫库的那本笔记,会看不见硫库,但是因为还有雷姆的笔记~~所有有关笔记的所有事情,包括硫库和他那本笔记的记忆都完全记得~!真不晓得笔记到底是什么做的……互相之间还连着网呢。月在后期~~充分利用这些所有权的规则玩阴谋~!
二十四
55、死神不能无端滞留在人间界可以留在人间界的条件如下:
I。将自己的死亡笔记渡让给了人类
II。物色死亡笔记渡让的人类对象,本应在死神界做,但若是在82小时之内,也可在人间界进行。
III。以要杀某人为目的而进一步观察该人时,也可在人间界凭依其最多82个小时。
1的代表是硫库,成天泡在人间界吃苹果看大戏。2的代表是雷姆,当初拿着笔记寻觅到了火口。3就不知道谁那么狠,惹的死神能如此对他苦大仇深的。估计前世不是一端孽缘就是欠了死神很多钱……
二十五
56、死神在人间界直接渡让死亡笔记时,不可直接将其交予人间单位不满6岁的小孩。
57、虽然死神不可直接将笔记渡让给未满6岁的小孩,但当笔记被掉在人间界时,就属于人间界的一部份,任何年龄的人使用的效果都是一样。
6岁的孩子……会写字吗?大概……能写出自己的名字吧~~我想,6岁的孩子会把笔记整本叠飞机,小青蛙玩呢吧~~!不知道了~自己离6岁已经快20年了~
二十六
58、若只写上〃事故死〃的死因,而不写详细死亡状态的话,受害人会在6分40秒之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死于自然意外。
59、在“事故死”的情况下,即使当时只有被写入名字的人死亡,但是造成极大影响而事后牵连到他人死亡的话,也被视为违反规则只会死于心脏麻痹。
怕麻烦又想自然的杀法~~就是第58小项规定的人类的两大死法之一的……“事故死”。多简单~~貌似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死于事故~~不会有人在乎多出几个的吧~!
59小项的伏笔也好深呀~~一直埋到第2部里的美国总统去了~!核弹……那可不是闹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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