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嘉明沉思了一会儿,道:“这样看来,还是竞争者的可能性最大。你去查那几个投诉人最近的资金流动情况,我让张秘书给我整理整理我们竞争对手的资料。”
“你别动,”宋言书按住欲起身的路嘉明,“我一早上就让人去查了,估计等会儿就能收到结果。你睡一会儿吧,精神不太好。”
“还不是熬夜熬的……”
今天周六,宋言书很守信,只有周三和昨天晚上做了。只是原本以为今天不要上班,因此宋言书格外卖力,似乎是想把其它不能做的时间补回来,路嘉明自然是又被折磨得腰酸背疼。
今天一早各路媒体的报道,让NFC各高层心觉不妙,于是路嘉明他爹和宋言书紧急召开会议。
路嘉明当然是没什么精神应付的,宋言书本不想让他来,谁知对方很执拗。他说,宋言书你别护着我,我自己的工作哪有不去的道理。养我这种话说着玩玩而已,你还当真呐?
宋言书也只好由他去了。其实他倒很希望,路嘉明依附于自己生活,做一个藏在家里的只是自己的路嘉明。可是,那样大概就不是他了吧。
桌上的手机又开始锲而不舍地响起来。洛艾琳叹口气,终于还是接了。
“喂,艾琳吗?我是嘉义。”
“嗯,有事?刚刚出去了没听到铃声。”
“没什么,就想问你明天有没有空。我有两张斯威夫特演唱会的票,你不是挺喜欢她的嘛。”
“路嘉义。”
“嗯?”
“你喜欢我?”洛艾琳冷冰冰地抛出这个问题。
“嗯,从高中开始就喜欢你了。”路嘉义沉默片刻回答。
“所以你约我吃饭,约我看电影,给我买东西?可是,路嘉义,你知道我喜欢你哥吧?虽然他从来都在和其他人暧昧、约会、上床。虽然我从来都不管那些。但是你要知道,我之所以不管不是因为不喜欢,不爱他,而是因为太想得到了。我不想成为他的负担,不想让他觉得我是斤斤计较,让人烦不胜烦的女人。所以我选择看不见听不到。因为我知道最后他肯定是我洛艾琳的男人,不管之前有多少个,最后一个却只会是我。只要他剩下的大半辈子是和我一起度过的,我就没什么好再抱怨的了。”
洛艾琳仍然是用一种不带感情的语调陈述着,好像在讲一个其他人的故事。
“所以路嘉义,你觉得你的这些行为有意义吗?我快要成为你嫂子了。”
“洛艾琳,我知道你喜欢我哥,以前你每次来我们家玩都会问我哥在哪儿,他一出现,你的眼睛就盯着他不放。但我更知道的是,我哥不喜欢你,从来都是。”
“我知道,我不在乎,我们还有后半辈子的日日夜夜呢。”
“你就这么确定你可以和他结婚?”
“订婚他都同意了,他总要结婚的,我是他最好的选择。”洛艾琳的语气了多了些刻意的笃定。
“事情不到最后谁知道结果呢,所以我也不会放弃的,”路嘉义笑起来,然后不经意地提起,“对了,你还记得高中毕业那天吗?”
洛艾琳愣了一下,然后颤抖起来:“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怕你忘了。对了,明天的演唱会你来的吧?下午我去接你。演唱会在上海,晚上来不及回来。你和你爸妈提前说一声。”
艾琳,我也是没有办法。你要知道,你和我哥不会有结果的。
我们都是傻子啊。
结果确如他们所想,投诉的几名顾客最近都有一笔钱进账,数额相等。前去沟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几位顾客并不合作,不愿意去医院进行过敏原诊断。
“现在,只要找到给他们汇钱的人就行了吧?”路嘉明说。
“但关键是,之前媒体的报导已经让我们流失了部分顾客,就算此后证明我们公司的产品是无害的,消费者对我们的信任仍然会有所保留。”宋言书看着气色好了许多的路嘉明道。
“是啊,这也是对方所要的结果吧。不是汇钱的账号已经找到了吗?美国的?”
宋言书点点头,若有所思。
“我总觉得事情好像太过简单了。对方好像在等着我们找到他,银行卡,转账户头都没刻意隐藏。”
宋言书拧眉,显然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嗯,很快就能知道是谁了。美国那边的账户所有人不好太好查,但是既然原本就没想隐瞒,那么估计动动脑筋转转弯也就能查到了。
“嗯,美国那边我托人查了,估计明后天就能出结果。”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家里的事呢。你怎么有了个美国继母,又怎么成了NFC的最大股东的?”路嘉明想起他在美国去世的爸爸时问。
“我爸叫傅青军。”良久后,宋言书说道。
路嘉明“哦”了一声,傅青军他知道,美国一个华裔企业家,NFC美国那边的入股者。突然又想起什么诧异道:“什么?可你不是姓宋吗?”
“嗯,我跟我妈姓。”宋言书笑笑,然后粗略讲述了一下自己的故事。他说得很平淡,听的人却是一时愤慨一时心疼,只恨不得早点出现在他身边。
说完后宋言书笑笑,揉了揉路嘉明的头:“什么表情,觉得我可怜?”
“嗯……不是,我……”路嘉明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确实觉得宋言书可怜,但更多的是爱惜,是对自己出现晚了的自责。
“没什么,都过去了。何况,我现在有你,这就够了。”
“嗯。”路嘉明上去抱住他,歪过头亲了亲他的侧颈。
“我还有一次的吧?”宋言书突然说。
“啊?”
“这周才做了两次。”
……
回到家,宋言书迫不及待地转身将路嘉明按在门后,一边亲吻,一边解对方的西服扣子,宋言书有些不耐烦,直接用力撕扯起来,扣子都崩落了。
那是路嘉明前几天才买的,花了不少钱。这时候却没时间心疼,只抱住宋言书接受他的动作。
战火一直从门口蔓延到卧室,宋言书将路嘉明放倒在床上,低头去亲吻他,从唇到脖子,再到胸前两点,一路往下蜿蜒到私密处。
路嘉明脑中突然闪过了什么,却在宋言书的唇齿到达他的脆弱之时消失殆尽,只余满室的浅吟低叹。
“你以目光感受,浪漫宁静宇宙,总不及两手,轻轻满身漫游……”
宋言书的手机在他箭在弦上的时候响了起来。他低啐一声,定了几秒还是回到□□中来,拉起路嘉明的手慢慢地挺进。
铃声乍然停止,宋言书舒了口气,身下的动作却更大了。直让路嘉明低低发出了类似呜咽的声音。
“你以目光感受,浪漫宁静宇宙,总不及两手,轻轻满身漫游……”
铃声又响起来,宋言书不耐烦地拿过手机,看到来电人时愣了片刻。他将路嘉明翻过来,自己躺下,示意身上的人自己动,然后接通电话。
路嘉明脸上一红,刚刚正是颠倒鸾凤之时,突然间停止的动作让他一阵恍惚。接到宋言书的眼神,虽有些放不开,但想想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这个时候还矫情什么?于是扶着对方的腰轻轻动了起来。
“Hello; Brooklyn。”
“Hello; my dear brother。 Are you satisfied with my present”(哥哥,对我的礼物还满意吗?)
“What is that for?”(你想干嘛?)
“Hmm; I’m here in China。 I said that you can’t leave me alone。 I thought you’d like my present。”(我在中国啦,我说过你不能丢下我的。我以为你会喜欢我的礼物。)
“Does Priscilla know this?”
“It won’t matter。 Enjoyyour sex; and I gotta go。 We’ll see each other soon。”(这没关系,享受你的OX吧,我要挂了,很快就能见面了哦。)
宋言书挂了电话,温柔地看着额上布满细汗,隐忍着不发出声的路嘉明,突然眼神一转,将对方翻到身下,随后把他的惊呼吞到自己口中。
Chapter 10
今天家里来了一个中国人。Priscilla和Fu让我叫他哥哥,可我知道他不是我哥哥,他跟我和Harper一点也不像。不过他倒是很像Fu,我的父亲。那么大概是父亲在外面的什么私生子吧,哼,这样的人也有资格让我叫哥哥?
“喂,中国人,你叫什么?”Priscilla让我们兄妹带他熟悉一下家里的布局。我敢打赌,他肯定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
“宋言书。”他回答,没有紧张无措,甚至没有一点点的情绪波动。这让我既惊讶又恼火。
“哦,别扭的名字,”我念不清楚他名字的发音,中国人的名字永远这样难念,和父亲的名字一样,不过他的声音很好听,但这并不会成为我把他当哥哥的理由,“你妈妈呢?你为什么来这儿?在这个时候?”
我问得很直接,我不喜欢陌生人的突然出现,他能知难而退是再好不过了。
他这次没有回答,而是转过头看我。黑色的瞳仁里映出我的影子,有一种压迫性的东西传递过来。我打了一个冷颤,急急避开他的目光。
“好吧,如果你不愿意说的话。不过,你要知道的是,我不会承认你这个哥哥的。”
“我也不习惯有弟弟妹妹。”
哼,我知道这只是他为自己找的台阶罢了。
他居然要去普林斯顿读研究生!我以为肯定是Fu动用了人脉关系,但Priscilla告诉我他在中国的时候就申请成功了,Fu并没有帮忙。
我还是不信,普林斯顿是我的梦想。但不得不说,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改变了许多,虽然我说不清到底哪里变了。
Fu让我带他去买些入学所需的准备。我并不太愿意,但我不想忤逆Fu的意思。他大概也是一样吧。
他买东西很爽快,不会像有些人挑挑捡捡很久。但我觉得是因为不是他自己钱的原因,我看到Fu给他卡了。
他在一个女士饰品店前面停了下来问:“Harper喜欢什么?”
他要给Harper买礼物?倒是挺会讨好人的,但是你猜怎么样?我并不想告诉他,于是我耸耸肩说:“我也不知道,大概什么都不喜欢吧。”
我以为他会继续追问,谁知道却没有。他买了一顶深褐色的圆沿小礼帽,一个红色的蕾丝蝴蝶节系在上面,帽檐镶了一圈黑色的不规则皮革。
帽子不贵,但我却不知为何觉得Harper肯定会喜欢,它太配她的发色了。于是我在心里偷偷嫉妒了一下,因为他没有问我喜欢什么。
算了,我才不在乎呢。
Song走了一个月了。我拿起他给我买的笔筒看,纯木纹的,真的一点都比不上Harper的帽子。Harper一直在跟我炫耀。
但我还是喜欢。我要更加努力,我在通往普林斯顿的道路上奋力前行。
今天Song回来了。我想告诉他,老师说我有希望进普林斯顿,但是讨厌的Harper一直缠着他。我连插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
父亲去世了。我一直很敬重他,他是个古板严肃的人,但他也很关爱我们。他总是很忙,但在我和妹妹小的时候,他总会抽空给我们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关于中国的故事。我十分感谢他对我既苛刻又温情的管理,否则以我的性子,肯定早就长歪了。我太顽劣,我知道。
然而此时我最想感谢他的是,他把Song带到了我的身边。
Harper说我这样是不对的,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但我就是喜欢他,在他去中国之后,我总是盯着木纹笔筒想第一次见面时,他映着我影子的瞳孔。
我爱他。
但他居然又要走了,他说他要去中国永远不回来了。
我怎么能让他就这么走呢?我跟Priscilla说我要去中国,她好像知道我要去干嘛一样,非常坚决地反对了。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去干嘛,我只是觉得有Song的地方才是我应该在的地方。我离不开他黑色的瞳仁和冷峻的表情。我去普林斯顿之后几乎天天去找他,他却并不同我说什么话,但也不赶我走。
有一次他喝醉了,迷糊之中一直叫一个名字,我猜大概是“陆家民”。我那时已经学了一段时间中文。他醒来后我问他陆家民是谁,他的目光先是闪了闪,不多时又暗下去,然后转过头不说话。我把他的脸掰过来对着我,却猝不及防跌入了一个酝着悲伤的深涡。那是我从来没见过的Song,深沉而凄哀的目光让我瞬时滞了呼吸。
此后,我再也不提那个名字,我不希望他想起那个人。我希望他能偶尔想想我。
我不想反抗Priscilla,尤其在这个时候,我知道她非常爱Fu,但总归有办法的不是吗?我申请去中国做交换生,很顺利地通过了。这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