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截断了他的抒情发言,“过去的事,老板提它做什么,我们都是往前看的。”
第三方的事情告一段落后,我们继续同蒲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当然,这很可能是表面上的东西,但好歹也有“良好”二字摆在眼前。
这个时候,同于家的的合作,也要真正落实了。但这件事情并不归我管——因为同于家的合作是个大项目,所以交给办事处为此临时成立的小组去办了,只是偶尔有些地方,需要我提点一下,再多的事情也没有了。
我的日子还算是悠闲,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愉快,尽管每每见到蒲南,总要被冷嘲热讽一番——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思。
难道说,揭我的旧伤疤,让我难受就这么有成就感么?
我还不知道,原来蒲南也是个喜欢将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
他变了,尽管过去的他脾气暴躁又有精神洁癖,却不会幸灾乐祸。
人都是会变的,我不也变了么?
第三册 总有瑕疵
第二十三章 死了的我
“朱泊,今天陪我应酬一下。”周江一掌拍在我后背心,我一口水没喝到嘴里,杯里的水却溅了一半出来,他连忙道歉,接着又继续催促我收拾一下,陪他出个饭局。
我晚上也并没有什么事,来N市后已经整整一年,同蒲家的那个项目已经完全结束,所以一直比较悠闲,只做些不大要紧的事情。相较我来说,周江就比较可怜,不仅同于家那个长期项目压在身上不得喘气,周世程又下达了一连串的指令,使他疲于奔命,常喊自己要过劳死。
我放下手中满是水渍的茶杯,点了下头,“什么状况?”
“还不是场面上的事儿,有个酒会,世程让我们过去探探情况。”
周世程决定将办事处升格为分公司,自然要多注意些动向口风,免得情况判断失误。
升格为分公司是办事处的一件大事,听周世程的意思,等到这件事情确定下来以后,还要挂牌剪彩——搞得跟头等大事一样。
这是老板的事,我拿钱办事,无关痛痒。
我取了放在办公室里的那件西装,周江对此很不满意,嫌我对酒会不够重视,“今天有很多重要的人物呢!”他强调着。
我懒得管重要不重要,仍然在洗手间对着穿衣镜整整领口,只要说得过去即可,如今我是跑工地的贫苦人民,不需要太讲究。
周江对我毫不讲究非常不满意,一边说着“诶,我说你这样不行,丢咱们公司的脸啊”,一边将我从那件衣服里拽出来。
那可真的是“拽”,等我被他推上车去商场买衣服的时候,我脖子上的痛感都还没有消除。
我如今不大爱买衣服,这一年在工地上来回跑,再好再干净的衣服,只需要在工地上转一圈就沾满了灰,洗都来不及,后来我就适应了一件T恤穿上两三天,往农民工里一站,绝对看不出什么不同来。不过这样也有些好处,为我增加了点亲和力,有时候问问下面事情,对方也是愿意倾诉的——有一次同几个包工头在大排档吃饭,酒过三巡,也就将话都放开了,有人竟拍着我的肩膀说,“朱总,你成天看着没精打采的,其实脑子里细着呢。”我勾勾嘴角,跟那人碰了杯子。
在工地上,我总是表情严肃——当然并非刻意如此,似乎渐渐的形成了惯性,就好像过去我总是习惯性的带着笑的。这种严肃总是拉开我与人的距离,但事物总有两面,也是有好处的。
好处,自然不言而喻。
我一边揉着脖子走进商场,一边对周江说:“这衣服可是你强迫我买的,你掏钱。”
他一连串的说着好好好,我也就不再说什么。
有人掏钱,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这老抠门竟然慷慨起来,想必是有些事情要说的。
果然在商场转了片刻后,等我手正准备指向估计是那家店面最贵的衣服时,他终于开了口,“今天振业的老总也会去。”
我将那件衣服拿下来,对着镜子比了下,兴味索然的放回去,“怎么?”
“世程想跟这个人谈谈,不过这个老总有点不大近人情。”
“你已经碰过壁了?”
“世程也是。”
周世程那人,长袖善舞,又能将不好看的事情做得格外有情调,这么招人喜欢的人也碰了壁?稀奇。
将面前的一排衬衫看完,也没有什么太合适的,我便转到另一角去看裤子,“哦。”我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句。
周江终于被我堵得有点郁闷了,“别光哦啊,你也说两句。”
“说什么?我也不认识振业的老总。”我随手拨拉着裤子,一条又一条的,款式都差不多,价格却参差不齐,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
没什么看的上眼的东西,我准备再逛逛,忽然看见模特身上那一套,便指着问:“这一身有我的号没?”
等穿着这一身从商场出来的时候,我开了口,“振业是做丝绸的,老板难道想扩大营业范围不成?”
“世程有这个想法。”
胃口倒是大,我想,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但既然有要我做贡献的地方,我也是义不容辞的。
振业的老总,其实也不算耳生,他的工厂颇大,经营皮裘以及丝绸之类,都是些高档产品,有自己的品牌,也为其他品牌做加工。光是他自己的品牌这一块,就订单不断,至于加工贴牌,又更是不愁。周世程若是也想在服装里插一脚,那么找振业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不再做声,一路上想着振业的事情。
真是奇怪,为什么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
我过去总是在得到一样东西的同时盼着得到更多更好的,如今看来,果然既可笑又可悲。
人不该向前看的。
这个酒会相当有格调,在N市知名的酒店租的场子,到场的人士身份高贵,所以食物以及装潢也非常精美,我套着那身从商场里新买来的,却感觉自己像是个十足的土包子。
我端着香槟,被周江嘲笑了一番,说那是女人才会喝的酒,我懒得理会他的取笑,我对酒向来就没有什么兴趣的,只是冷淡的将手伸到他面前,“给根儿烟。”我说。
他一如既往的管着我的烟,不过如今我一人居住,他就是有心也无力,只能将上班时间的我管得滴水不漏,实际上这是我今天问他要的第六根烟,已经超出了周世程规定的数量,但他如今有求于我,看了我半晌,终于恶狠狠地将整整一盒烟递到我手上。
我摇着烟盒对他笑了:“谢谢啊。”
他有些气结。
我出了酒店,一次性将那盒烟抽下去一半,再重新走进会场。
振业的老总为人很是低调,那么大的家业,那么庞大的财产,本该是有点意气风发的,然而我观察了他这么久,他只是同熟识的人聊聊,若是前来寻找机会的人,感兴趣的他聊聊,不感兴趣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并且他十分克制,整个过程之中,他没有对任何事表现出兴趣,即便是食物,他也浅尝辄止没有任何偏颇。
这种人确实难于入手,我想了想,觉得一时半会儿也急不得,等回去看看有什么人可以做为中间人的,这事若是不成,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想到这儿,这酒会对我来说就更没有意义,我意兴阑珊,拍着周江的肩膀:“先回去了,剩下的你看着办。”
周江瞪着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我笑了笑,又拍了他两下,便出了酒店,正要伸手拦车子——我果然也是这种土包子,连辆自己的车都没有,好歹周江是头,我也不好将车开走,让他丢人现眼——有人开了口,“一个人么?”
我扭了头,正见那找不到突破口的振业老总在身后,双手揣兜,尽管这动作有些过时了,却还是有几分潇洒在里面。
我看不出他的年龄来,从面相上来看或许也四十多岁,然而他气质是不错的,带着活泼——活泼,我如今对这词儿都是敏感的了。
我这一晚就没有回自己的住处,跟着振业的老总去了酒店,干什么自然不用说,总归是将事情办成了。
这很像我同周世程最初认识那会儿,也是睡了一觉的。
同样没什么要紧的,我本来就是会去酒吧里坐坐,消遣一下,合适的话找个伴来,不合适的话,就一人回家,在电视机前百无聊赖的摇台,生活也就是如此了,不需要太多的波澜,也不需要太多的爱恨,平静就好。
我开始慢慢的穿那套新买来的衣服,还没将衬衫掖好,那人光着的一条手臂围过来,放在我腰上,手里还有一支烟燃着,烟味很淡,不如我抽的那种烈,“我看见你在门口抽烟,一根接着一根,那样子真是凶狠。”
我扭头看他,也猜不出他要说什么,至于我抽烟的样子我也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反正同优雅沾不上边吧。
我拿开他的手,继续掖着那已经有些皱的衬衫,“怎么?”
“像是要抽死自己一样。”他笑着说,用那条被拨开的手臂撑住自己的腮,趴在床上看我,露出线条诱惑的后背,“你是周家的人?”
看来周江和周世程在他那里费了不少功夫,不然他也不会看出我是周家的人(酒会上,我同周江一直站在一起)。
“其实我同周世程是老同学。”他自顾自的说,“很老很老的同学。”他声音低沉,带有诱惑力,不知多少无知少年迷死在这声线中。
我坐在床边侧身看他的悠闲安适,说着陈年旧事还很是怀念的样子,“都是过去的事了,想起来却还历历在目。”他言语暧昧的说着,也不打算继续叙述下去,仰头斜睨我一眼,笑了:“听说你们老板离婚了。”
“已经离婚很久了。”
他哦了一声,将手里的烟捻灭了,又自顾自的笑了笑,对我说,“你身上有他的味道。”
这个人的做…爱风格同周世程明显不同——长着一副温柔无害的脸孔,床上却异常狂野粗暴,我几乎要怀疑他要把我做死在床上了。
我将手机放在他面前,“你可以给我老板打个电话。”
他有些意外,看着我,似笑非笑,却没有去摸我的电话,“我收回前言,你跟过去的我一样。”
说的好像很宿命一样。
我跟他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关系么,不过是上了一次床罢了。
我将手机收回来,拉开门的时候,我十分好意的提醒他,“他如今最关心的非周昕奈莫属,或许你可以帮帮他。”
煽情的过去,肉麻的旧情人,我笑,拦了出租车回去。
第二日就得到了好消息,说是振业老总想同我们好好谈谈,周江一边高兴的直搓手,一边又奇怪的念叨,“但振业却要求同总部那边合作,这不是绕弯子么。”我继续面对自己的工作,面色冷淡,直到终于忍受不了他的自我刨根问底,“今天的例会你不去了?”
周江一拍脑袋,惨叫一声,他差点忘记了半个月一次同于家的例会。
我们收拾了东西去会议室。
会议内容也没什么,就是说问题,解决问题,还有些零碎的东西,我有些昏昏欲睡,这项目的负责人不是我,所以也不必上心。然而天知道当初对我如何如何都看不对眼的周江,如今却事事将我带在身边,恨不得将我绑在他腰上。
这个项目,于家的负责人是于临安,我一个月最少同他见两次,每次见面自然都如同正常的合作伙伴一样友好。
这样很好,我认为,很平静,不会有什么意外。
工作的这个圈子就这么大,私人场合上不免也要碰见几次,他的男朋友我也碰见过几次,有着兔子一样纯洁可爱的眼神。
果然人人都喜欢干净的东西。
如果正面走过来,就不得不打招呼,我也只是遵循风格握个手,点点头,寒暄几句场面话,就算是过去了。
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好的,反正人么,就是活。
这一日的例会内容少,不过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两方相互握手,便各回各位,我遵照惯例送于家的人出写字楼。
于临安用得仍是那辆我再熟悉不过的奥迪,他开车门前,对我说,“昨天跟振业的老总过的很愉快吧。”
我偏了头,看看他,表情也没什么变动,也懒得回答。
他笑了,那表情讥讽又鄙夷,“我就知道,你总能让自己过好日子,无疑是个俊杰啊。”他感叹一声,便拉开车门进去了,摇上的车窗,可隐约看见他冷漠的表情,他在那半透明的车窗后冷冷瞟我一眼,便伸手一扬,车子就开动了。
我站在写字楼门口,看见那几辆于家的车消失在视线中。
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对于踩踏我的自尊如此乐此不疲呢?
我本就不是很有道德操守之人,重复的指责对他来说真的那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