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空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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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空之世-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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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小子哪来这么多疑问?快问。”
  “息怒,那个中宫是谁?”余聊果然还是很在意缭公子的事。
  “中宫?”那老姐一愣,“你说的是中主吧?”
  “他好像叫凌萼。”
  “我记得泺婴从亘府出来的时候,曾经神秘兮兮地和我说过各个宫殿之主的名讳,似乎的确有这个名字。大概就是中主。”
  “那你快说说你所有知道的东西。”
  那老姐想了想,“这个中主,就是凡世的灵王,他才是予帝的老情人。据说当年一起打天下的时候,一个八将军,一个九将军,两人珠联璧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予帝拿了天下,这中主就去了白鹿宫当政,这白鹿宫掌管天下钱财,又称之为中宫。但是不知后来怎么了,就再没发展。”
  “后来两人没发展了?难道是因为予帝被毁了容?”余聊的好奇之心被吊起,暗自得意,这缭公子居然是我的老情人,不对,是这身子的老情人,难怪几次交锋,都放了我一马。想着,他心中又突然一震,这个毁去容貌的女人,独自住在这样一个阴暗的地方,没有铜镜,整日里只看着饰品却不动弹,就连本来的老情人也因为她的变样而远离了她,那时她的心思,该是多么绝望。
  “史书上没写,我自然不会深究。这些事只有泺婴才感兴趣。”那老姐说着话,突然噤了声。
  余聊看脸色,也不再继续追问。
  那晨昏楼里的人,泺婴和他说起时,曾经无数次地描述过那脚步声,只是不曾见到人。那好奇之心彷如千万只虫蚁噬咬般难受。他所信仰的理论早已经崩塌了,倒是很有兴趣见一见这世界的根源。
  
  这几日,临近年礼,洪荒殿恰巧在修葺,余聊便躲在箱子里进了殿内。大概到了晚上,万籁俱寂,又听到三声钟鸣。
  咚、咚、咚。那是三更金钟,钟声长鸣,天下太平。
  余聊这才从箱子里出来,他穿了一身女装,感觉混不自在,抖了抖衣衫,这才发现眼前黝黑一片,幸亏在箱子里呆久了,夜间的视力居然出奇地好。
  大殿的横梁上大概镶嵌了宝物,在夜间发出微弱的荧光,借着这些光亮,余聊循着路走。也不知走了多久,突然看见一束清冷的白光。那是从长廊的纱窗里透出的单薄月光。
  余聊拔下栓子,把窗一开,看到了一个野草丛生的院子,期间隐隐有潺潺的流水之声。余聊爬了进去,拨开杂草,悄悄地往里走。
  一座古楼屹立在草木之间,多处已经破败,在风中发出咿呀的响声。那楼虽破,却可以看出曾经的精致典雅,只是被岁月侵袭,掉了漆,断了一些木栏。但是那楼却干净,似乎有人打扫,没有碎瓦断木挂在那里,也没有朦朦的尘埃。上面的牌匾挂得正,上书:“晨昏楼”。
  已是秋末,院内一片萧瑟,枯黄的干草,光秃秃的树干,远没有泺婴所说的美景。正因为如此,他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草丛里的尸体。有很多,他粗略地数了一下,大约有二十多具。
  余聊的心扑通扑通狂跳起来,他是来引人出现的,所以在尸体上不作过多停留,径直往晨昏楼去。他尽职地表演一个诱饵,大摇大摆地开了紧闭的门扇。
  楼内,一座八角莲花池,居然在秋风中开得旺盛,月光如雨,悄然洒下,仿佛时间已在此处静止。
  莲花池后,有个着装整齐的男子站在那里。他的神色非常平静,姿态安详,只那样站着,俊美淡然。
  冷月作画,君子如玉。
  那人看到余聊进来,似乎一震,然后展颜浅笑,“凌儿,你终于回来了。”
  余聊喉咙嘶哑,好不容易才调整声带发出声音,那是北主亲口告诉他,见到人,只需说两个字,那人的名字,“破晓。”
  
  

☆、番外…破晓…上

  那个时候,凡世还是三国分立的时代。西南的玉国未有称雄之势,东部崎氏和西方王族相峙多年,逐鹿天下。
  那时候的天色是苍茫的,即使如今,破晓一闭上眼,那时弥漫的沙尘,震天的军鼓,明亮的铠甲,仍然历历在目。
  “老三,这一次我回青城调粮,大将军还和我说起了你的事,这么多年了,你也该成个家了。”雄狮背上的老五,还是那年少轻狂的模样,持着大戟,乐颠颠地跟在后头。
  破晓不以为意,“天下未曾平定,哪来的家?”
  老五笑起来,露出整齐的牙齿,“得了吧,明明是老三你眼光高,哪家的姑娘也看不上。”他说着兴奋起来,将大戟换了个手,“这次攻打碧城,也算是为了你。我听说,碧城有位杜若夫人,艳名远播,大将军说了,攻下碧城,就把杜若夫人抢来给你做娘子。”
  “艳名远播?”破晓望着远方的苍穹,被大军行进时滚滚的尘土遮蔽,忽然间一笑,“我倒想瞧瞧。”
  崎氏三将军的威名,哪个敌人听了,不闻风丧胆?
  兵贵神速,佯攻缂城,奇袭碧城。一阵列先锋,后撤引兵出城,轻骑直取城门。碧城的城主连连失误,使得破晓和老五迅速拿下碧城。老五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打听了杜若夫人的住处,一骑绝尘而去。
  然后,闻名天下的杜若夫人被老五接入了驻军的府邸。那时,破晓和众将领正在商议粮草的调动,突然闻到一股异香,抬头一看,一个明眸皓齿的女人正跨入府门。凌波微步,罗末生尘。
  “老三,老三,人我给你接来了。”老五小心翼翼地护着杜若夫人进门。
  那女人趋步行进,来到破晓面前,福了福身子,“久闻三将军威名,今日得见,果然风采神俊,天下无双。”
  破晓神情微动,渐渐再无波澜,道:“老五,好好安顿杜若夫人,再行前来商议。”
  老五一愣,便将人带了下去。
  立足未稳,王族的援军虽来晚一步,但以五倍军力围城,切断粮草。围城之势还未形成,一队人马突然杀入。
  白色身姿翻飞于黑背驼马之上,长剑、勾矛,俯身一挑,立斩敌将于马下。阵型如刀,直插敌军腹中,仅仅几百人,使得几万大军阵脚大乱。
  “阿九,还是这么乱来,盔甲也不穿。老八做她的男人,压力好大。”老五嘿嘿笑着,从碟雉中探出头来。
  攻城的弩箭如雨点般敲打在城头,破晓忙把他的脑袋拉回,“你还记得你以前叫她什么?”
  “什么?九妹?”老五茫然。
  “你以前叫她老八的女人,现在,你叫老八为她的男人。”破晓说着,忍不住露出笑意,“走,开城门,打出去。”
  战甲粼光,沙场薄尘,血雾朦胧,那白色的狂霸之花绽放在最残酷的环境中,挑开一群士兵的围攻,游走在战场,如同探囊取物,实在是美丽至极。城门一开,破晓只觉得热血沸腾,军队士气也是高涨,猛地冲出城去。
  敌军后撤,他首先冲到那疯女人的身边,她杀红了眼,一剑向他刺去,他一枪挑开。
  “凌儿,怎么又不穿盔甲?”
  她一笑,“萼儿从觜城给我捎了件金丝软甲。”
  老五拉着骑兽向前一跃,也是同样问话,“阿九,怎么不穿盔甲,刀剑无情。”
  “穿着身子不灵活。”她扔下剑,扬鞭直指窜逃的敌军,“追!”
  她带来的精锐和出城的军队仿佛聆听神祈,毫不犹豫地急追而去。
  追出二十里,老八领的大军赶到,内外夹击,敌军主力尽灭。
  碧城外,崎氏战王族,以少胜多,荣光无限。
  军中谁都知道,阿九是朵霸王花,而老八是出了名的大美人。一个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一个眉目如画,翩翩美妙少年。这对璧人,若是上战场,则配合得天衣无缝。
  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破晓赶到时,老八已取下脸上的面具,眉头蹙起,“凌儿,我给你的金丝软甲呢?”
  阿九不说话,缓缓地驾着驼马,绕着老八走。那驼马挺着胸膛,金光闪闪。原来金丝软甲,套在驼马上。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刀剑无眼,若是驼马受伤,我便再无上位优势,有金丝软甲何用?”
  听着悠悠软语,破晓不禁哑然失笑。
  老八瞳仁清透,不见一丝怒气,反而宠溺道:“看来要去给你抓一只灵活些的骑兽。”
  这老八宠阿九,宠得全军上下无不愤慨。
  那时候,年少不羁,目空一切。破晓的心思尤为深沉,神色不露一分一毫,照顾得面面俱到,他喜欢的,他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
  烽火不绝,埃尘连天。
  老五精力旺盛,押送个军粮,也喜欢鞍前马后地跑。他心思也活络,看着军前的老三闷闷不乐。破晓本就不苟言笑,这一下,更是冷若冰霜。老五脑子一转,就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几步上去,露出牙齿笑起来,“老三,这次老八调去平城前线,那可是一场硬仗,大将军把大半的亲信都调给他了。那块硬骨头,啃了六年了,一直没啃下来。”
  破晓看了他一眼,回头所望的,仍是远方苍茫的天色,不作回答,“老五,你觉得现在军中,谁的威望最高?”
  “当然是你啊。”老五脱口而出,然后想了想,“还有阿九。不过老三你打的都是硬仗,军功摆在那儿,多少兄弟生死都跟着你。不过阿九也厉害,她擅长智取,居然也能长胜不败,现在兄弟们一见她,就觉得天降神兵,胜利在望。”说到这里,老五兴奋的神情突然僵住,“这次老八调往平城前线,却把阿九调回青城。难道大将军也觊觎阿九?不行啊,老三,你快回去劝劝大将军,可不能做了傻事。”
  破晓仍是不正面回答他的话,“沉关,你喜欢阿九吗?”
  老五一愣,这老三只会在心思沉重时叫他的名字,这次又在想些什么,真是捉摸不透,“说的什么话,你喜欢的东西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喜欢,哪来这么重的疑心?”
  “可是大将军喜欢。”破晓道。
  是个理,这时候谁去劝谁倒霉。老五垂下头,心情低落。该怎么办?大将军不上前线很久了,住在青城的宫室里,喜欢美女珠宝,越来越像个富贵元帅,他不会以为阿九和他宫室里的女人一样,施威恩典,就会低眉顺眼。他陷在思绪中,突然听见老三说。
  “大将军已经多少年没上战场了?”
  老五掰着手指算了算,“大约有五年了吧。”
  “五年了……”破晓毫无意义地重复了一遍。五年了,离开烽火狼烟五年了,离开残酷的厮杀五年了,渐渐习惯安逸的人,已经无法理解享受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人可以有多狠。阿九做事狠辣,而老八也不是省油的灯。
  当年狼傲谷外,老八孤身一人,拖住三万王族大军,这等胆色和本事,要不是他再三推脱军功,自甘掩藏锋芒,怎会被阿九遮盖了光彩。
  想到这里,破晓不禁为大将军捏一把冷汗。
  “老三,我们要回去吗?”老五有些着急,骑兽的蹄声也渐渐不安起来,“谁去劝劝大将军?谁去帮帮老八?”
  “老五,知道我们为什么在这里押送军粮吗?”破晓终于转过身,直直看着老五。
  老五恍然大悟,“难道是大将军支开我们?他真的要对阿九下手?怎么办?”
  “我们不方便出面,但是希仇可以。”
  老五看着老三,觉得在看一件神奇的物件,“你是说小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小六虽小,却喜欢杀戮,经常许于手下屠城。大将军无奈,将他调至青城,眼皮子底下看着。这小六,原是二将军的儿子,二将军被诛杀以后,阿九收养了他,十二岁到十六岁的五年里,正是琢磨世事的时候,又是自我至上,不讲道义的年纪,看惯了杀戮,性子里多了些狠绝。唯阿九马首是瞻,做事干净利落,斩草除根。此时传信让他出面,不是在救阿九,却是在叫大将军防备。
  破晓略一沉思,挥手传来几名副将,道:“逄贝,你挑上八个营,到狐狸原练兵去,堵在那儿,不许平城和青城的人员来往。”
  “销鼎,你领着你的前锋营到平城去,就说我让你们去支援的,但给我好好看着老八。”
  “老三?”老五听出了不对劲,这销鼎的前锋营是老三特意训练出来打探敌情所用,都是个顶个的好手,这摆明了要把老八盯死。
  可是老三并不理会他,继续布置。
  “镇恪,你把白鹤营调出来,到军后挑上一批最近缴获的好东西,给大将军送去。记住,要护着大将军。”
  “老三!”老五急了,这白鹤营是老三的亲兵部队,怎么给大将军送礼去了?他一急,猛地提高了声音,“老三,你想干什么?”
  破晓这才回过身,对着老五道:“老五,你给小六写信,说是大将军要硬娶了阿九,让他进言劝阻。”
  老五听了,气不打一处来,“我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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