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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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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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练也难免受伤,残废了就会被淘汰,这些人找不到下家,我们只能养着,十几年下来,人数是越来越多了。”军官跟汤森解释说:“剑士营的人都不肯吃白食,不能用武器了,但弄几条小船下海也能养活自己。““王子殿下仁慈。”汤森回了一句,这是他内心真实想法,淘汰但不抛弃残疾奴隶,这不是一般王室自勺做法。

“愿王子殿下一切如意!”军官严肃的回应一句,似乎有点不满汤森语气里的恭敬不够。

但汤森什么人?汤衙内还没名字时,就敢在红色帝国最高执政的怀里撇尿……恭敬?不好意思,他脑袋里没这概念。

他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了。

(未完待续)

第六节:被包围了(上)

汤森的目光已经放到远处,在他的目光里,一个奴隶背靠门框而坐。

这家伙脸如铁铸,只看得出五官轮廓,表情可以说阴森也可以说是漠然;穿着宽大蓬松的皮袍,头上戴着一顶艳红色的帽子。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惹眼的是,他帽子上缠着一条小蛇……活的,还在扭来扭去。

他四肢健全,而且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老态。

“这个人,”汤森问军官:“好像不是残疾。”

“他呀。半年前护航舰队打海盗救下来的,属于很少见的种族,原以为能顶用,也确实可以用,但习惯很不好,不让他穿袍子戴帽子就要跟我们拼命。”军官是一脸的无奈:

“就是把他关在水牢里,那帽子上的花样每天也能换七八次……这是军营啊,那能让他乱搞?””不过这种打扮我喜欢,够新鲜”汤森很感兴趣:“不如让给我?”

“你能用就带走,我还得谢谢你。”军官说:”就算在这他都不受欢迎,那张脸太吓人。”

汤森走过去,站在奴隶面前,挡住了照在他身上的阳光。

奴隶缓缓的抬起头来,汤森终于看清他脸,那应该还是血肉,只是皮肤像被凝固住了,变成类似岩石的状态,根本不能有任何表情变化一一但他帽子上的小蛇却昂起头,“丝丝”的吐着信子,十分凶恶。

“住在这开心吗?”汤森蹲下身去,和颜悦色的问。

奴隶漠然很久之后,摇了摇头。

“跟我走,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你想戴什么就戴什么。”汤森脸上带着点微笑:“然后,帮我打架,帮我欺负人。”

奴隶看着汤森,目光依然漠然。

在汤森耐心的等待中,奴隶伸出手,把小蛇从帽子上取下来塞进怀里,却又掏出来一只大蛤蟆放上帽子。趴在帽子上,大蛤蟆立即张开了大嘴,冲着汤森不断开合,明显在嘲笑他。

虽然很诡异,虽然蛤蟆可能在打哈欠,但汤森知道这是嘲笑,而且还没完……果然,奴隶伸出一根手指,点点汤森,蛤蟆笑;奴隶的手指再向前探出一些,点点,蛤蟆大笑!

汤森心中了然,他看出自己易过容。

这奴隶其实在笑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还敢到处招揽人手。真有趣!

“你跟着的是我,这里的我,懂了吗?”

既然被看破易容,那就更不能放过奴隶了,汤森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心口:“跟着我,你就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明白吗?”

蛤蟆慢慢的合上了嘴,奴隶却坐得直了些。他先考虑了一阵,然后深深的盯了汤森一眼,用手指了天空。

汤森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你一一你叫什么名字?”

“鲁一一宾!”奴隶困难的说出一个名字,声带如同撕裂一般。

“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鲁宾,不将鲁宾看成奴隶。”汤森对鲁宾点点头:“到你。”

鲁宾站起来,拿下蛤蟆,郑重其事的给帽子上换了一个泥塑小雕像,用砂岩摩擦般的声音发了誓。然后赶紧把雕像放进怀里,不用别人提醒,很顺从的站到汤森身后。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奴隶们都是一脸快慰,似乎汤森挖走的是个麻烦制造者。

“现在,”汤森转身,面对自己的九个手下说:“全体列队!”

剑士营的奴隶多少受过些队列训练,他们立即就在汤森面前站威了一列,无论体格还是精神,都比当初尖兵队的第一印象好太多了,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我不问你们的过去,我只会说,你们只要跟着我,就不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

汤森伸手解下鲁宾脖子上的铜牌,然后挨着个解下其他人的铜牌:“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长官,只要你们以忠心对我,听从我的命令,我必然善待你们一一这就是我的承诺!”

“是的,长官!”解去身份牌的奴隶们轰然回答。

“从现在起,你们名义上是王子殿下护卫队的人,直属第六护卫队、第三小队。但你们实际上只听我的命令!这是我的副官,我如果不在,你们就听他的。”汤森把老班底之一介绍给手下们:“你们要牢记三条,就是听我说的话!打我要打的人!挣我要挣的钱!”

“明白!”队员们整齐回应。

别的不说,至少他们气势很够。想想也是口网,在哪打架不是打架?而且不用挂着奴隶的牌子,这事一点难度都没有啊。

简单训话之后,汤森走到陪同的军官面前:“就这么多了,最后一个名额等等再说吧。麻烦长官,给他们装备点东西。”

“早就准备好了,城里不能装备盔甲大剑,巡逻的人只能穿布衣带单手剑。”军官点点头:“跟我来吧,有加料的东西给你们。”

不大一会,第三小队就穿戴整齐出了剑士营,除了汤森和鲁宾之外,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半旧卫士制服,背后斜背一柄单手剑。

因为队员们奇特的长相,所以这支队伍看上去很有震撼力。并不是说银色海岸军队里没有特殊种族的士兵,只是这些士兵在银涛城很少见,大概因为这是首都,怕影响市容和贵人们的胃口吧。

军官所说的加料名副其实,配给大家的剑,只是远看像单手剑,实际上已经加长加厚过,就像根打扁的铁棍,手柄很长,除了剑尖部位外别处没有开锋,某种程度上能用大剑技法。

其实当棍子也行,一剑砸下去,还真是手来手断、脚来脚断、脑袋来了稀巴烂。

“长官,我们怎么不选够人?”新提升的副官对队员们的实力很满意,在奎尔萨北方可找不到这种魁梧的战士:“我看很多人都符合要求啊。”

“我们要清理帐篷区,简单的说就是跟街头团伙打架,一味蛮干可不行。”汤森说:”所以最后一个名额,不能留给冲锋陷阵的战士。”

“那要留给谁?”

“我们还需要一个狗头军师,就是满肚子坏水那种。”汤森说:“知道哪有识字、狡猾、熟悉本地情况却找不到饭吃的人吗?”

“还真有,”副官一拍大腿:“海边荒滩上就有!”

“海边?荒滩?”汤森暗暗惊异,识字的人放在哪里部算宝贝吧?怎么会跑去荒滩上?

副官带路,一行人从高高的崖山上转下来,抄小径穿过卸货码头、商贸港口和威片的造船作坊,最后到达一片乱石嶙峋的岸边荒滩。果不其然,在那些黑色礁石间,三三两两的躺着些人,披着看不出本色的破布袍子,各种年纪都有,他们一边避着风,一边晒太阳捉虱子。

“我们前几天就是在这睡觉。虽然冷点,但是安全。这些人只是嘴巴厉害,一动上手就耸了。”副官说:“我问了几个人,他们都是跑来银涛城考异能学徒的外地人,钱用完了不找正经事情做,招摇撞骗倒是拿手,名声渐渐坏了,偷鸡摸狗又干不过流民,过得很惨。”

“缺的就是这样的人啊,”汤森非常满意:“去,找个顶尖的出来!”

副官敢带汤森来这里,很明显是在某些人手上吃过苦头,而且一定是刻骨铭心那种。

合适的人很快就找到了,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家伙,已经在银涛城逗留了十来年,除了在最初半年里考过几次学徒之外,余下的日子就混迹在帐篷区和这片荒滩之间。因为常在帐篷区捞外快,所以常被几大团伙的人揍到半死,最后,他索性就给这些人揍然后敲诈医药费了。

之所以还拿到医药费,是因为他还在备考名单上,受异能师公会规童最基本的保护。

站在汤森面前,此人虽然一脸菜色还带着伤、脚下也跟踩着棉花似的发飘,但嘴里说出的话却能吓死老百姓:上至异能师公会会长、下至守城门的小兵部足艮他是好盆友,汹涌外洋喝过水、当红头牌亲过嘴,名气如日中天、混迹于此只是寻求异能突破云云…对这种嘴巴天花乱坠的人,暴力破解最有效,副官把匕首架在他脖子上,他就顿悟了。

“我不追究你为什么混到这种地步,我也不在乎你以前干了什么,我只问你,有没有本事帮我把帐篷区搅个鸡飞狗跳?”汤森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跟我做事,有钱拿;以前的烂事一笔勾销:以后惹了祸我也能给你摆平。”

“多……有多少钱?”对方根本没听进去钱之外的话,他舔着舌头问汤森。

“哗啦啦……”一袋金币被汤森倒在礁石上,几十点金黄光芒在黑色的背景上跳跃着,发出动人心魄的声响。藏在石缝里的闲人们疯了一样冲出来,无视护卫们的武力开始争抢,虽然鬼哭狼嚎、爪挠嘴咬,但都是些战斗力只有二的废材。

但站在汤森面前的这个家伙,他从头到尾连手指头部没有动过。

(未完待续)

第六节:被包围了(下)

“你吓傻了吧?”副官拍拍他的后脑。

“不要拍我!”他突然发怒了,拨开副官的手。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饶恕你冒犯他的罪过。”汤森微笑起来,阳光下,笑容有点阴森。

“撒金币这种事情……”他的嘴唇抖动着,后半句话犹如恸哭:“我当年也干过啊!”

“好理由。”汤森点点头:”还想干吗?”

“你是傻子?王八蛋才不想干呢!”这家伙连呼吸都不均匀了,跟狗喘气一样。

“好,你以后就跟着我干了。”汤森拿出一面代表奴隶身份的铜牌,二话不说就给他套在脖子上:“熬过试用期,这个就给你解下来。”

好不容易,汤森把十个人凑齐了。但他不能马上把这些人拉出去打架,无论白道黑道,做事情都不能心急,这东西有讲究的一一白道上阵之前要开誓师大会,黑道侧要实际一点,要大吃大喝,条件允许的话还要寻花问柳振奋士气,就是条件不允许也得打白条。

从荒滩上去之后,汤森包了个帐篷,酒肉管够,顺便给大家起了通俗易懂的绰号。

出身剑±营的队员听懂命令没问题,但说话却不怎么样,所以汤森起的绰号比较简单,除了副官和鲁宾,其他人从二到七跟兄弟似的。

荒滩上拉拢的落魄落选学徒是另一个例外,他被授予“老滑头”的光荣称号一一虽然副官没跟大家说在他手里吃了什么亏,但从副官的神情当中,大家都知道老滑头不是个好鸟,甚至是个少见的烂人。

老滑头很老实,也没反对汤森给自己挂奴隶牌子,因为汤森的身份和实力他无法抵挡。

汤森识字,这至少说明他也有异能背景,况且这牌子只是挂着,又没在政务厅报备….他现在穿着护卫队制服,腰里挂了一圈异能道具袋,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他段位很高。

酒酣耳热之后,大家也就熟络起来,话也渐渐多了。一顿饭下来,大家伙都记住自己人的口音和长相,这是先吃饭的目的之一,因为打起架来场面比较混乱,分不清谁是谁就惨了。

汤森再简单安排一下前冲后退的站位,说明几种简单手势的含义,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

结账之后,趁着骄阳,第三小队开始逛街了。

这时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帐篷区从头到尾都很热闹,做生意的人群熙熙攘攘,客人们往来穿梭,捞偏门的也如鱼得水一一但很少有人敢像第三小队这么嚣张,连将带兵十一个人全走在路正中,完全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气概。

“长官,帐篷区有很多团伙,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团伙能做主,他们做的坏事简直说不完。”

老滑头跟在汤森身后,把自己知道的内幕不断往外抖,也许是脖子上挂着的那面奴隶身份牌,他说的很仔细:“最大的那个叫六月太阳大,呸,其实我们都叫他们鸟蛋。他们是在帐篷区街面上收钱的,这里所有做生意的酋长,都要按月给他们交钱,跟王室税一样的数目。”

“六月太阳大?没文化真可怕啊。”汤森不咸不淡的评价:“这么多酋长,收得过来吗?”

“他们掌握了很多中小团伙,按片划分的,一级级收上去,他们拿大头,其他人只能喝汤。”老火头赶紧解释说:“另外一个大团伙叫血色佣兵团,呸!没文化真可怕,我们叫他们杀鸡团,他们管着帐篷区所有的小偷和诈骗团伙,丢了东西找他们准没错,不过要给钱。”

“原来一个管固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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