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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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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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厮脚尖点地旋转身体的技法,倒是有点干盗贼的潜质几个并不精深的猛冲、急转、换位结合在一起,显得非常有效。他三下五除二就冲到最前面,在距离汤森七八步的距离上时,他抬头、两手一伸作势往汤森胸口抓去。

但在抬头的那瞬,他看到一把高高举起的座椅。再凝神一看,他发现这个叫沃尔夫的家伙正擎着椅子,戏谑目光直盯着自己,明显不怀好意。

他的身法再怎么敏捷,也逃不出这把椅子的横扫范围。

“不要——!”倒霉蛋伸出的两手还没来得及护住脑袋,沉重的木制靠背椅就砸到了。

“啪!”大大小小的碎木块四处飞散,被砸中的倒霉蛋一声哀嚎,整个身体先是一震,然后才向后飞倒——无力的身体落地之后还“吱溜”一声滑出去两三米。

“你*娘!”后面接着冲上来的壮汉哪想到还有这种状况?脚下被倒霉蛋的身体一绊,前冲的步伐立即凌乱,结果就踉踉跄跄的打着晃撞向汤森这边。

汤森好整以暇的捡起两根最沉重的椅子腿,正等着他送上门来。

“你敢!”控制不住前冲姿势的壮汉已经看到汤森的动作,但自己现在走位飘忽,这神一样的步伐连自己都预料不到,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他只能呲牙咧嘴的吼叫着,声音里却带着一丝恐惧:“你敢打大爷一下试试?!”

“满足你。”汤森点头回应,然后半旋身体飞起一脚,脚弓轻敲在壮汉耳根后面!

壮汉只是“呃”了一声,二话不说直接躺倒,嘴巴一张,早饭喷了满地。

“你*他*妈*是食草动物啊?”汤森脚下横移,避开这片污秽的地面。

跟在后面冲来的人,是两个更为雄壮的家伙,他们比汤森本人要高两个头以上,上身都只穿一件皮制背心,胳膊上鼓起的肌肉比汤森的大腿还粗。

两人的步伐一致,无论汤森攻击哪一个,另一个都可以顺势把汤森拿下,他们的拳头跟酒壶一样大,被砸上可不是小事。

汤森退了一步,再退一步,趁对方刚刚迈步上前的瞬间回冲,两手握着的椅子腿微微抬起,左右同时刺出,精准的点到对方腋窝下。

冲步直刺!

“嗷!”两人同时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声,一个抚住咯吱窝不住的跳脚,另一个夹住咯吱窝蹲在地上,已经痛得满头都是冷汗。

这三轮豪迈毒辣的打击一过,满厅大概五十人,剩下那些没动手的人不禁面面相嘘。

钱固然是好东西,但跟这种代价相比,是不是有点儿不划算?

他们好像很痛啊……“他只有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总缺不了扇阴风点鬼火的人:“我们一起上啊!”

“呼呼呼~~~~~~砰!”说话挑拨的倒霉蛋被一根飞来的椅子腿砸中面门,鼻血与两颗门牙一起飞出,他的身体筛糠似的抖着,晃了半圈软软倒下。

“没错,我只有一个人。”门边的汤森笑吟吟的看着这些软脚虾:“还有谁想上来试试?”

话音未落,半蹲在地、夹着咯吱窝的那位猛的暴起,从后面扑向汤森。汤森冷哼一声,左手的椅子腿反手刺出,再次戳中先前的位置,这回用力加重了些,收手之前还转了下手腕。

“啊——啊——啊!”偷袭者涕泪横流,饱含着不甘和痛楚倒下了。

虽然没有见血,但如此惨烈的景象让那些跃跃欲试的家伙们冷静下来,他们纷纷停下脚步,惊异不定的相互对望着,很显然,这些人已经失去了上前动手的勇气。

“我再问一次,还有谁?”汤森对身后的惨叫声无动于衷,他就这样随意站着大厅里。但被他那种平静目光扫到的人,眼神都下意识的开始回避。

“因为菲利克斯阁下的提议,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次内部交流,这也是你们最后的机会。”汤森心平气和的开口:“为了避免悲剧,我把丑话说在前面。只要出了这个门,再有人向我伸爪子的话。那就是手来手断、脚来脚断、脑袋来了稀巴烂!你们,可要想想清楚啊。”

“我知道有人心里不服,但我不是你们的家长,你服不服的关我屁事。”汤森笑了笑:“有的人觉得地点不对,有的人觉得时间不对。因为你们有的会下毒,有的会诅咒,有的会用吹箭套索……但我还是那句话,出了这个门向我下手就是找死,不信的话就来试试!”

先前还群情激奋的软脚虾们讪笑着,拘谨的移动脚步,一个个缩回队列里面去了。这部分的人数在三十人左右,如果一涌而上的话,虽不至于能把汤森怎么样,但至少能令他的伪装露出破绽。

但汤森出手刁钻狠辣,专打出头鸟,这份暴虐已经打消了他们那点可怜的战斗意志。

这种景象也说明一个问题,只有这些想抢钱的人,才是真正的地痞混混。后面那些看似老实厚道没打算动手的家伙们,才属于真正的高危人群。

老实厚道?现在跑来参加护卫队的人都生活在银涛城底层,根本没有受过王室家族的正规教育,大字不识几个,二话不说来找会见血的差事,这些人里会有老实的?

他们只是不想太过显眼,遇事会多做考虑,如果大家都上去抢钱他们也会跟随。但事出突然,他们的反应就慢了半拍,这也算汤森帮土贼一个忙……不大不小,但也是个人情吧?

“既然大家都同意我的话,那么咱们就这样说定了。我希望以后跟大家成为好盆友,有钱一起赚,有妞一起泡。”汤森嘴角带着点残忍的笑容:“现在,都给我让开路!”

软脚虾们忙不迭的闪开,让出前后门之间的路线。

“哐当”汤森丢下手里的椅子腿,拍了拍手掌里的灰尘,左手重新扶住剑柄,昂首阔步的从人群中穿出。

——————一下不算字数:

赶了一天稿子,闷热难当,汗如雨下。

希望这集的开篇,大家看得开心。



第二节:装啥是啥(上)

装扮贵族后裔,其实动作习惯并不算最重要,关键是气质要给够。

穿着一板一眼、在人前拿捏姿态还生怕行差踏错的家伙,顶天也就是个管家的命,因为他们不懂“贵”字的含义,或者他们懂,但挣脱不了——“贵”字的存在意义,是与“贱”字对立。繁琐规矩是为贱人而设,贵族有特权就够了,谁见过贵族谨言慎行?

汤森的远古记忆中倒是有,他自己都干过,可那都是公关行为,转过身一切照旧。但此时的沃尔夫?布雷恩应该不一样,他心里会充盈骄傲,还有一种翻身做人的感动。

施施然跨过门槛,汤森两脚并立,背脊挺直,脸色谦和。

他抬眼看了看主楼后面的小广场,发现乡下土贼菲利克斯?波顿已经在正对主楼的树荫下坐着,姿态随意,手里拿一本小册子翻看,面前的小茶几上还摆着几样不算精细的茶点——这家伙似乎不太讲规矩,而且这造型也很像在自家院子里纳凉查租的小地主。

当初叫他乡下土贼吗,还真没错!

汤森如此腹诽着,整理了一下因打斗而凌乱的衣服,然后缓步走了过去,在菲利克斯十步之外站定。如果还不清楚他就是话事人的话,那汤森的观察力也太逊了。

“沃尔夫?布雷恩?”菲利克斯没有抬眼,手指在面前的小册子上翻过一页。

“是的,阁下。”汤森轻声回答:“我就是沃尔夫?布雷恩。”

“籍贯银涛城,原住外城区,无父,幼年丧母。”菲利克斯轻声念着小册子上的记录:“识字,粗通武技,性格奸滑,犯有五十几宗轻度罪行。后离开银涛城去向不明,近期返回……”

听着自己的罪行,汤森脸色很平静。菲利克斯念出的这些记录虽然不光彩,但却是最不容辩解的事实,而且对方现在的用意也不是为难自己……居然有详尽至此的调查报告,看来王子这边也不是全无还手之力啊。

好半天之后,菲利克斯才结束了这种“清算”的前奏,抬头起来瞥了汤森一眼:“以这种平淡乏味的记录来看,你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来。难道在你外出的时候,有奇遇一类的事情发生吗?单手刺剑用得不赖啊。”

“并没有任何奇迹发生,我外出期间所遇见的,不过是更加现实和严酷的生活。”汤森摇了摇头:“我能现在走出后门,是因为我自小就拥有这种能力。”

“如果你之前就拥有这种能力,那么在你最困苦的时候,为什么不见你使用?这里面还有你异常穷困的记录。”菲利克斯合上小册子,终于正视着汤森问:“这种能力,至少可以让你在在帐篷区称霸三条街道,就算外城区也能有所收获,那边某些地段可以算是日进斗金。”

“我同意阁下的判断,但我不能做这种选择。”汤森回答:“显露能力称霸街道,在帐篷区收钱,我非但达不成目标,相反会让我变得出名,永远洗不去的名字……甚至会让我短命。”

“哦?有本事还会短命?银涛城居然如此违反常理吗?说来听听看。”

“很简单,阁下,如果我轻率显露自己的实力,那么别人就会看见。某些有势力的小家族,或者某位异能师的管家招揽我,让我替他们做些阴暗面的事情,例如去做杀人满门这种脏活,你觉得我要怎么办?”汤森用真诚的目光回望着土贼:“有本事的人不一定活得长。”

“那今天你为什么显示实力?”菲利克斯腰身往后靠了靠:“我看你一点犹豫都没有。”

“因为这个护卫队属于王子殿下,在整个银涛城来说,这是最干净也最正统的出路,没有之一。这就是我所说的机遇,在机遇面前,我当然要拼一下。”

“你不担心菲斯特王子派你去做些——嗯,注意我是说如果,你知道,即使是我们的王子殿下,也有不顺心的时候。”菲利克斯问:“护卫队也有可能帮王子殿下处理私人事务啊。”

“既然要向前走,垫脚石就是必须品。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王子殿下这边是正统光明的出路,如果护卫队要我去做这样的事,我会认可,而且愉快的执行。”汤森的话停顿了片刻:“我今天是来接受终选的,如果我不能显示自己的能力,王子殿下怎么知道我能顶用?”

“你很有自信,或者也可以说狂妄。”听了汤森的回答,菲利克斯不禁笑了笑:“好,我们先假定你有基本实力,但你的野心也不小。我怎么知道这样的你会乖乖听话、会顺从的做好分内事情、内心里不会对王子殿下生出别的念头?”

“对王子殿下来说,我无疑是安全的。对阁下来说,我也没有任何威胁,因为我仅是一个查无实据的贵族后裔,只能昂望诸位。”汤森回答:“现在的情况是,我这个小角色的确有点用处,我正期望着用功劳换取王子殿下对我的奖赏,所以我会尽心做事,做到最好!”

“在王子殿下面前,连我也不能说出这样大包大揽的话,你凭什么说自己能顶用?能帮殿下的忙?如果把这样的你推荐上去,出篓子的话我不是要背黑锅?”

“这世上不存在完全没用的人,关键要看上位者把他放在什么位置。”汤森摇了摇头:“另外,一个称职的上官,不是理所应当要为属下背黑锅吗?”

“这说法真新奇,上司背黑锅,属下做什么?”菲利克斯好奇的问。

“做事,专心做事。”汤森两手一摊,神情专注的说:“就我个人而言,我识字,见过血,懂点拳脚,在街头混过,我还熟悉一些别人不会太留心的东西……脑子也比较好用。”

“按道理讲,我不应该把你这样的人留在护卫队里。你内心充满了**,考虑问题十分现实,而且咬紧了就不会松口。”菲利克斯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说:“现在把你丢出去的话,却证明我这番问话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你走运,你觉得我应该把你安排在什么位置上?”

“让我看大门的话,无疑会让王子殿下英名扫地;让我去厨房的话,我打赌大家伙的胃口会变得很不好。”汤森耸耸肩:“还有,我虽然识字,但对数字不敏感,所以别让我去算账。”

“你倒是想得美,这三个地方油水充沛,凭什么让你去?我这边亲戚故交一大帮人早就写条子推荐人了。”菲利克斯冷哼一声:“不过看你这滑头的模样,我倒想起一个适合你的。”

“任凭吩咐。”汤森垂下目光,颇有点荣辱不惊的风范。

“我没有办法给你的贵族身份做证明,但我不反对你是贵族后裔的说法,因为你的确具备一些贵族特征。所以我准备给你一个小队长的职务,至于你的手下嘛,不能在今天这些人里找。”菲利克斯压低了声音,身体向前微倾:“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知道我应该知道的那部分,而且在得到阁下的信任之前不会发问。”汤森低声回答:“阁下的看重令我感动,我很荣幸、很愉快的接受这个职务……那么我挑选手下的标准?”

“用得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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