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张放一头扎进溪流中,水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十几秒后,张放酣畅淋漓地仰起脑袋,左右甩动,水珠四溅。
清咧甘甜,这才是真正的农夫山泉。
张放抹了把脸,双手合成碗状,掬水痛快饮了几口,舒坦地长吁口气。倏地,他的动作僵住,眼睛慢慢瞠大——水面倒映着一张清晰而完整的面庞:头发乌亮、额覆刘海、轮廓秀气、眉毛修密、双瞳清亮、鼻若胆悬、唇若涂丹……这张面孔,俊美得不像男孩,该不会是……
张放冷汗刷地淌下,猛地站起,撩起袍子伸手在胯间一摸——感谢上天!带把的!而且那话儿还不小。从光溜的手感判断,这躯体不会超过十三岁。
能重回十三岁,对于前世已过而立之年的张放而言,本是天大之喜,可是以如此少年之躯,流落到这古代深山老林里,这样真的好么?
张放发了一会呆,突然浑身汗毛炸起,倏地蹲伏,抓起脚旁长剑,铮地拔剑出鞘,火速转身——
“啊!”十多步外,正悄悄接近的三个人,被张放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失惊后退,其中一人更是失声尖叫。
这是三个十来岁的少年,灰布裹头,上身是灰白色的麻布窄袖短衣,下身同色裤子,打绑腿,衣裤裰满补丁。三人差不多高矮,面黄肌瘦,身体单薄。其中两个少年手持自制短弓,肩背斜插着几支羽箭,而正中的少年手中却攥着两块圆石,做势欲掷——那声尖叫,正是此人所发。也正是这叫声,令张放发觉这少年不同寻常。
相比另外两名持弓少年,这少年眉目清秀,脸形轮廓柔和,虽然瞪眼咬牙,却掩饰不住一种异性气韵,加上那一声清脆的尖叫……这是个女孩!尽管她的打扮与另外两个男孩差不多,但的确是个女孩。
身为一名心理医生,观察入微,透过表象看心理,是应有的职业水准,何况只是从外貌判断一个人的性别这种小事。
张放还剑归鞘,双臂张开,展现出一抹迷人的笑容,向这三个少年男女释放善意。
大概是从未见过如此衣饰华丽、风姿俊雅的同龄人,三个少年男女嘴巴微张,动作定格,看得呆了。
“是这样……我的马车在山那边遭到落石袭击,车毁人亡,我侥幸得脱……天色已晚,诸位能否行个方便,容我留宿呢?”张放话一出口,就有种怪怪的感觉。这带着变声期男孩嘎嘎的声音、这文皱皱的说话语气、还有这从没听过的雅言正音……这真是从自己嘴里蹦出来的话吗?
三个少年面面相觑,少倾,左侧瘦弱少年挎弓还背,上前两步,神色有些瑟缩地拱手做了个揖:“这位小郎君请了,能得贵人光临寒舍,我等自是欢迎之致。只是……茅舍寒微,怕是……”
张放展颜一笑:“再怎么样也是房屋不是,总比我露宿野外好,多谢。”
少年满面惶恐,连道不敢。
后面那少女撇撇嘴:“阿舍这家伙,平日里也没见他这般有礼。”
右侧方脸少年憨憨一笑:“平日总见二兄有事没事翻看那破竹简,大概就是从那上边学来的。”
张放抬手齐眉,双肘平肩,左掌叠于右手,合袖为礼——他做这个动做时,自然流畅,一点都不感觉生涩。看样子与语言一样,有些本能并不随着这躯壳的原主人而消逝。
“在下张放,请教三位尊姓大名。”
瘦弱少年恭敬还礼:“小人韩骏,那位是舍弟韩重,那个……”韩墨回头看向少女,目带征询。
少女咬咬嘴唇,将手里的圆石放入拴在腰间的小布袋里,扬起小脸:“我叫青琰。”
张放注意到韩骏这个有些奇怪的举动,随即恍然,貌似在古代,不能随便问女子的闺名,自己那样问,的确不妥。想到这里,歉然一笑,遥遥向青琰致礼。
韩重眼睛有些发直,喃喃道:“这小郎君笑容当真好看……比阿离笑得还好看……哎哟!”却是肋下被青琰用肘尖撞了一下,疼得直抽气,“你干嘛撞我……”
“因为你睁眼说瞎话。”青琰虎着脸道,“以前你说阿离姊是咱们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如今却……哼哼。”
韩重揉着肋骨,苦着脸道:“我没说错啊,阿离是青溪里最好看的女子,这小郎君却是男的……”
“强辞夺理。”青琰乜斜他一眼,转身而去。
“我……我强辞夺理?”韩重愣愣地看了青琰的背影,摇摇头。如果他读过孔夫子的那句名言,一定会脱口而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山里人是热情的,更何况是这样的贵客。在韩氏兄弟与青琰的带领下,张放从上游的独木桥渡过青溪,穿过一片高大的云杉林,进入了这个叫青溪的小山村。在这个时代,这种巴掌大小的村落,叫做“聚”。
沿途所见,每一个见到张放的村民,都会在惊讶之余,敬畏瑟缩地向其行礼。张放初时不觉,其后渐渐明白,原来还是自己身上衣裳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所有人,无一不是麻布葛衣,色泽灰褐,满是补缀,似他这般华服美裳的,绝无仅有。张放估计自己这身体的主人,多半是官宦或大富人家。
此时张放还不知道,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百姓禁止穿各种带颜色的服饰,只能穿本色麻布。对商人的禁令更严,那怕是富贵人家,再有钱也不能穿绸着丝,否则视为逾越,是大罪。也就是说,张放身上华贵的服饰表明,他这副身体,不是非富即贵,而是大富大贵、出身于名门高爵的官宦之家。
以张放娴熟的谈话技巧,三言两语,就基本摸清了韩氏兄弟的情况,甚至连那满怀戒备的青琰,也被他旁敲侧击,套出不少东西。以至到最后,青琰气恼之下,跑到前面远远躲开他。
青溪聚坐落的这莽莽群峰叫陀螺山,属于一个叫北地郡的辖地,从名称上看,似乎是中国的西北方。韩家有兄弟三人,他们还有个大哥叫韩义,家中有老父、长嫂与小侄。韩骏十六岁,韩重十四岁,年龄都比张放大,但三人并肩而行,张放的个头却是最高的。而且无论是体格还是气色,韩氏兄弟与他都没法比。
青琰却是个孤儿,被村里耆老收养,至于年龄,她抵死不说。不过据张放估计,大概是十一、二岁,反正比自己小。
三个新结识的少年男女,韩骏比较机灵,谈吐也算得体;韩重是个闷罐子,问什么答什么,不问则闷声不响;青琰则是个类似假小子的倔强少女,这点倒也符合孤女成长状态。
张放注意到韩重的眼睛不时偷瞄着自己腰间的佩剑,喜爱之意表露无遗。有几次张放差点想将此剑送给他算了,但想想还是忍住,这剑脊上所刻的两个篆字铭文,对他追查“自己”的来历是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张放实在不忍见韩重那眼馋模样,笑道:“你们自己做的弓?手活不错啊,狩猎用的么?”
韩氏兄弟互望一眼,默默点头。
张放目光很自然落到兄弟二人的腰间手上——空空如也,什么猎物都没有。
这山清水秀的,怎么会没猎物?自己可就是被一群豺狼弄得如此狼狈的……
韩骏仿佛知道张放在想什么,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从背囊拔出一支箭,递给张放。
张放接过,知道韩骏此举必有其意,仔细打量这支箭矢:箭杆为坚木所制,笔直滑溜,色泽很深,明显使用了很久;箭羽新而整齐,看来最近刚换过;然后是箭头……张放眼睛一下睁大,不会吧?箭头居然是骨制的,也就是用动物骨头削磨而成。用手指试了一下,感觉也算尖锐,如果弓力够的话,倒是能穿透动物皮肉,但若是个头大些的动物,却未必致命……
“飞禽难射,走兽的话,小个的都被捕杀得差不多了,大个的野兽,用这样的箭头……”韩骏摇摇头,不再说话。
韩重有些难为情解释:“咱们上山,倒不是想捕猎,而是看看捕兽坑有没有猎物掉进去。”
张放默然将箭矢交还韩骏,他现在理解了韩重为什么会用那样的眼光看自己的佩剑。
闷声不响走在前头的青琰微侧首撇嘴:“刨了我们那么多底子,满意了吧?我能否也问你一个问题?”
张放笑笑:“当然可以。”
青琰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如针,薄薄的嘴唇翕动:“客从何处来?”
张放收敛笑意,停下脚步,沉默一会,低下头,双手拨开头发,将后脑的肿包亮出给三人看。在三双惊愕的目光中,平静地道:“车祸之后,脑袋被撞坏了,什么都记不起来——我,失忆了。”
)
第三章 【大汉的天空】
韩氏兄弟的家,安在一个小山坡上。外围篱笆,中有小院,内有三间石块为基、垒土为墙、茅草为顶的茅屋。
推开篱笆门后,听到动静,里屋走出一背着婴儿的妇人。身着裰满补丁,浆洗得很干净的粗布短襦,相貌平平,面色黑中透黄,这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许多。
妇人见了韩氏兄弟,刚笑着张口招呼:“阿舍、幺郎,你们回来了……”突然看到张放,顿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韩骏笑道:“兄嫂莫慌,这位小郎君的车驾在三盘口被坠石击毁,人也……受了伤,阿舍想让他……”
妇人忙合手向天祈祷:“上苍保佑,人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快快请进。”
妇人的淳朴善良,令张放大为感动,山里人就是敦厚朴实啊。
青琰向诸人挥挥手,清澈的目光在张放身上一转,自顾向山下跑去。
天色向晚,韩父与韩义都从田里回来了。他们一路上也听闻了村民说起自家来了尊客,便向各家凑了点粟米,回来后先是谦卑地见礼,然后命其妇煮了一碗稠粥。捧到张放面前,一个劲道歉,说没有肉食招待贵客,实在是失礼。
张放看着手中黑乎乎且豁口的陶碗里黄灿灿的粟米粥,再瞧瞧韩氏兄弟碗里的稀粥混荼菜(即苦菜),一时说不出话来。
韩义是个瘦而结实的汉子,性格与韩重类似,话不多,见张放端着碗不动,搔搔头道:“山里便只有这等粗食,请小郎君暂且食用,待天明之后,小人便上山猎些肉食回来。”
韩重一边稀里哗啦喝着稀粥,满脸享受,一边猛点头:“我大兄可是青溪聚最好的猎手,只要他上山,总不会空手回来。”
张放的肚子确实饿了,但是此情此景,让他如何下咽?
这时门外似乎传来一阵轻声呼唤,听上去有些耳熟。不一会,就见韩义的娘子捧了两个小小的鸟蛋,笑容满面进屋:“是青琰送来的,无肉有蛋亦是好食呢。”
韩重指着鸟蛋啊啊两声:“这是前日青琰从东角那棵大樟树上掏来的,原本说要给阿离……噢,给小郎君正属应当。”
张放摇摇头:“给囡囡吃吧。”低头大口将粟米粥倒入嘴里……
吃罢有生以来最难受的一餐,张放把碗一放,伸手入怀,掏出那个钱袋子。数都不数抓了满满一把五铢钱,朝碗里一洒,递给年不足五旬,却显得老态龙钟的韩父,有些不确定道:“我只有这个,不知能不能抵数?”
却见韩家父子与其媳妇一个个张大嘴巴,呆滞了半晌,慌不迭将碗推还给张放:“小郎君,万万不可!贵客临门,我等却以粗食相待,本已愧煞,岂能收小郎君之馈礼,万万不可!”
一方坚决要给,一方固辞不受,双方一时僵住。
最后韩骏伸手从碗里拈出两枚五铢钱,对父兄道:“小郎君如此诚意,咱们便取二钱,改日买些谷米,送还诸乡亲,也是好的。”
韩父正欲开口,却被张放讶异地打断话头:“这两枚五铢钱,能买多少谷米?”
韩家父子互相看了一眼,心下恻然,看来这位小郎君脑子伤得的确不轻,连米值几何都忘了。还是由韩骏小心回答:“三合米,正好够煮这一碗。”
张放一句问话更令韩家父子及韩嫂子鼻子为之一酸,险些掉下泪来。他问的是:“三合……那是多少?”
连最迟顿的韩重都察觉到不对劲了,生怕刺激张放似地小心从地上抓了一把土灰:“大概这么多算一合。”
张放略微目测,推测韩重手里这把灰土约有二两,也就是说,三合是五六两左右。
张放脑子飞快计算,这碗稠粥大约要用半斤米,两文钱就能买半斤米,换算成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一元至一元二角。即一枚五铢钱,等值于后世五角或六角钱,那么这一把五铢钱,怎么看都不少于二十钱——也就是说,他吃了一碗稠粥,竟给了十元钱,难怪韩家父子死活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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