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啸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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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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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病变轻重程度划分:角膜呈白色明亮翳,属“如冰如瑕”;角膜呈白色如浮云,属“云翳”;角膜色白如瓷,为“厚翳”;角膜色白带黑为“斑脂翳”……而阿离的双瞳,正是明显的“云翳”,属中等病变,大概是拖延了两年所致,但只要从现在开始有针对性的治疗,有望在数年之内好转,甚至完全恢复视力亦非不可能。

    听完张放的解说,未等阿离与青琰有何表示,韩骏与韩重这对兄弟已噗嗵跪下,激动恳求道:“请小郎君大发善心,一定要治好阿离的眼睛,阿离她,太可怜了……”

    青琰也跪下,一言不发,但那双细长的眼睛,却也是第一次露出恳求之色。只有阿离呆呆站着,眼泪扑簌直落,亦悲亦喜。

    张放双手虚抬,示意三人起身,望向阿离的目光柔和,声音同样温和:“护目先护肝,护肝先养身,身体若不能调养好,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今后我若给你什么吃食,不、可、拒、绝!”

    阿离下意识点头,随即脸蛋羞红,便如正午的艳阳。

 第十五章 【属国三水】

    (感谢大盟一如既往的支持,顿首)

    ~~~~~~~~~~~~~~~~~~~~~~~~~~

    夏日炎炎,尘土飞扬,一条坑坑洼洼的官道上,走来七人。均戴着蒲草编成的斗笠,背着狭长草筒,推着两辆辘车,骨碌碌的木轮响声,在荒野上回荡。

    走在中间的一人,抬手顶了顶草笠,露出一张满是灰尘被汗水冲成一道道印子,却仍难掩俊逸的面庞,正是张放。

    屈指算来,张放来到青溪聚已经十余日了,尽管生活条件很艰苦,但在张放看来,大不了就当是回到大学时代下乡支教好了,也并非不能忍受。只是生活条件差点没啥,背后却有一群亡命之徒,如附骨之蛆,时刻盯住自己,随时要取小命却又算怎么回事?

    历来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连睡个觉都不踏实,生怕有命闭眼没命睁眼。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极短时间就能补充精力,估计不用别人动手,自个早就崩溃了。只是这样拖下去终究不是个事,不收拾掉这伙亡命之徒,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经过三次失败的刺杀之后,这伙人已变得十分谨慎,很长时间没见动静。张放觉得,是时候主动出击了。在此之前,他需要做一些准备,而这些准备工作,在青溪聚是无法完成的。

    “我要去一趟附近的城邑。”张放一大早就向韩父说道。

    “附近的城邑?”韩父欲言又止,期期艾艾道,“西边倒有是一处城邑,距此不过五十里,只是……”

    张放眉毛一扬:“有何不便之处?”

    “城邑名为三水,乃是匈奴属国。”

    “什么?匈奴……属国?”张放直眨眼,这不是大汉的地界么?怎么扯到匈奴去了。

    在韩父的解释下,张放这才明白,这匈奴属国设置,最早始于武帝时期。彼时匈奴浑邪王率四万众降汉,武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即设五属国以处之,并置都尉治之,这样的城邑,就叫属国都尉。其性质,类似于今天的民族自治区。在帝国的西北,就有不少这样的地方,而三水(今宁夏同心县),便是其一。

    当然,以韩父的见识,不可能说得那样条理清晰。以上内容,是张放根据韩父所说的关键部分,大致推导出来的。

    在张放所处的时空,匈奴人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绝迹,对于这个历史上声威赫赫的民族,说不好奇是假的。既可以瞧瞧匈奴人的模样,又能顺便把事情办了,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好,就去三水。”张放说这话时很是兴奋,丝毫不在意韩父那张苦瓜脸。

    于是,在韩氏三兄弟、青琰、石牛等一众青壮的护卫下,张放一行,出现在去往三水属国的路上。

    五十里路不算远,但步行也够戗,尤其近半路程都是山路。张放这段时间虽然加强锻炼,毕竟时日尚短,光是这陀螺山二十里山路,就累得够戗。石牛让他上辘车推载一程,但张放拒绝了。他虽是少年之身,却有一颗成年坚韧之心。

    前方,一个人影远远奔来,青琰眼尖,欢声叫道:“渠良回来了。”

    这群人中,去过三水的,只有两人,一个是韩义,一个叫渠良。其余诸人,生平从未走出青溪里方圆三十里。便是韩义与渠良,也有好几年没去过三水了。为防走岔道,张放让渠良先行出发,打个前哨,余人远远跟着,一旦有误,就地折返,不致于跑冤枉路。

    顶着烈日走了大半天,来到一处半干的小河旁,韩义与渠良都认出这是一处叫“七里河”的所在,之所以叫七里河,正因为此地距三水恰好七里。于是让渠良前往打探——毕竟是匈奴人聚集的地方,心里不托底,余人就地休息。

    韩氏兄弟、石牛等人走到河边掬水洗一把脸。张放与青琰原本也想洗脸,但望着浑浊的河水,眉头直皱,互相看了一眼,还是老老实实从辘车上取来饮用的木筒水,倒出一小捧,慢慢擦拭面孔。

    韩义看着泥浆似地河水,抬头望望炽热的烈日,摇摇头:“前几日到聚邑上买粮时,那粮商就有言,今岁已旱旬月,收成怕是难好。现下看这七里河如此,只怕是……唉!”

    就在这时,渠良回来了。

    “我看过了,没事,可以带兵器。”这是渠良带回的消息。

    张放的历史虽然不是很好,却也知道,一帮挟刀持剑的人,公然出现于闹市,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过对于属国却是个例外。对匈奴人而言,刀剑弓马,就是他们的生命。据韩义与渠良说,三水是不禁止带兵器入城的,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为了保险起见,必须先行确认。

    渠良带回的消息,令众人大大松了口气,要是兵器不能带进城,可就麻烦了。

    “你们猜,后面会不会有人跟踪我们?”青琰突然冒出一句话。

    韩重搔搔头皮,道:“我一直很留意后方,却无发现……”

    韩骏嘿了一声:“没发现,并非没有。”

    张放目光向道旁两侧杂树林一扫,淡淡道:“这般地形,要跟踪一群人而不被发现,太容易了……不必在意是否有尾巴,走吧,进城。”

    ……

    张放自降临到这个时空起,就一直在陀螺山转悠,这是第一次来到一个能够称之为“城”的地方。

    三水,在辟为匈奴属国之前,是一个县城。眼下行政级别是上去了,但规模仍然是县级。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三四米,俱为夯土垒成。城墙上插着各色幡旗,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穷裤,绑脚,手持长戈的大汉卫士。夏风吹拂,烈日高照,那一张张黑红的脸膛,汗珠流淌。

    张放伫足于城下仰望,久久无言。这就是大汉的军士?没有头盔,没有甲裙,没有佩刀,没有盾牌,没有军靴……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样啊!嗯,似乎汉朝的郡国兵装备是最差的,京师兵与边防军大概会不同吧。

    入城之时,众人心里仍有些惴惴不安。细论起来,他们七个人,却拥有一把剑,三把刀,一柄短刃,一副角弓,只有渠良空着手。尽管兵器全塞进草筒里,粗看并不显眼,但明眼人只看外形,就能猜到是何事物。

    令众人庆幸的是,他们所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在渠良手捧十钱,笑咪咪交到城门守卒手中后,守卒点点头,大手一挥,放行。

    一进入城内,扑面而来的是夹杂着人体与牲畜所混合的难闻异味。入目所见,草棚鳞次栉比,棚下有卖瓜果的、有卖各种骨制器的、有卖活羊死狗的、更有卖奴隶的……街上行人,多是髡头结辫,胡须纠结,面孔黑里透红,身材矮敦粗壮,穿半截羊皮袄,肉袒半臂的胡人。狭小的城池里,人声喧哗,牛马嘶鸣,更有羊驼的哞哞之声,此起彼伏,令人头大如斗。

    韩骏、韩重、青琰,包括石牛在内,生平从未见过如此繁华热闹场景,一时间看得呆了。

    在张放眼里,这个县城,比诸后世最落后的小镇都不如:街道窄小,房屋低矮,芦苇为顶,夯土为墙。牲畜粪便满地,蝇蚊牛虻乱飞,各种脏乱差……这哪像一个县城,简直就是一个大型牲口交易市场。

    如果不是确有要事,张放会毫不犹豫转身,从哪来回哪去。眼见韩氏兄弟,甚至青琰眼中都有种跃跃欲试,想投身人群的意思,张放立即按住肚子,高声道:“走了大半天,早晨那点油水早化了。你们去哪我不管,我只去吃食。”

    这一刻,能将韩氏兄弟、青琰与石牛等人从逛街的强烈欲望中拉回来的,也只有这两个字——吃食。

    果然,张放话一出话,韩氏兄弟、青琰、石牛眼里逛街的渴望立马转为对食物的狂热。

    当下由渠良带头,一行穿过人群,往城东而去。

    这等小县城,并无几家食铺,仅城东、城西各一家而已。从外表上看,除了门前挑出一方白幡,上书“酒肉铺”三字,表明是个食铺之外,还真看不出,这占地达三四亩的大院子,竟是个食铺。

    张放一行进入食铺时,已过饭点,店铺内人不多。举目所见,食铺很宽敞,至少有三百平米,分上下两层,只是缺少窗户,显得颇为阴暗。店内分四排共摆放着四十多张几案,案后置席。在店铺东北角,摆放着一排足有半人高、双手合抱的大缸。据渠良说,那是酒樽,内盛各种酒,想喝的话,自行取瓢舀饮即可。

    张放七人各寻几案入坐——汉朝此时还是“分食制”,即每人一桌,而不是后世常见的围成一桌宴饮。

    店铺的保佣(即店小二)上前,殷勤询问吃什么,众人以目视张放。

    保佣颇有眼色,立即知晓付账的主儿是谁,当下点头哈腰来到张放面前。此时张放正好将斗笠摘下,那保佣一见,眼睛顿直——这边鄙之城,何时竟现如此俊雅人物?

    能够在这鱼龙混杂之地当保佣的,都是心思机敏之人。虽见张放一袭布衣,却仪容不凡,一望可知非等闲之辈。当下不敢多言,只问吃食。

    张放饶有兴趣地询问都有什么吃食,保佣板着手指,一一细数,诸如汤饼、胡饼、饵饼、麦粥、甘豆粥、羊、马、狗肉羹、肉脯、枸酱等等。酒类有黍酒、清酒、稻酒、马奶酒、醪糟等等。

    详细询问之后,张放点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一魁(一种平底的罐,主要用于熬汤菜)狗肉羹,再来一壶醪糟。而韩氏兄弟同样也来了一大碗汤饼,加大块肉脯及枸酱。青琰则只要了一碗汤饼、一碗甘豆粥及半斤肉脯。

    张放等人都点了的“汤饼”,实际是一种“片儿汤”,托面团往汤锅里撕片,类似刀削面,也可以说是面条的雏形。而醪糟则是一种低度米酒,口感微甜,类似后世的甜酒。对于诸人都喜欢的肉脯,张放则敬谢不敏。这肉脯是一种微带臭味的腌制品,之前韩氏父子就曾大量购买,张放也吃了不少,实在受不了那个味,只是比吃杂粮野菜好得多,不得已下咽而已。如今有了大把选择,打死都不会去碰这烟熏肉了。

    张放与青溪聚诸人,生平首次可以放开肚皮大吃大喝,七人相互举碗致意后,立即埋头大嚼。空旷的食铺内,回荡着吸面吞食的咂嘴滋溜声及箸碗磕碰之声。除了张放与青琰饮食举止尚算克制,其余人等的吃相之难看,令店主与保佣都直撇嘴。

    正吃得兴头上,蓦闻一阵人声喧嚣,店门涌入十余人。

    张放目光一闪,但见来者俱是髡头结辫、深目卷须、皮袄左衽、腰插短刀的胡人——准确的说,是匈奴人。

 第十六章 【暴 行】

    (感谢大盟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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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首的匈奴人,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保佣一见,立马挤出笑脸,急趋相迎:“嗳呀!卜骨须当户,有一阵没见了,是否又得骨都侯赏赐?”

    那个叫卜骨须的匈奴当户(相当于小部落头人)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板牙,大拇指向后一挑:“赏赐倒是有,不过不是骨都侯所赏,而是裨小王所赠,倒是细皮嫩肉,想不想尝尝?”

    这匈奴当户舌头生硬,说起汉话很是费劲,听着也费劲,竖着耳朵仔细分辩,勉强能听清。

    张放一行及保佣的目光一齐顺着卜骨须的拇指方向看去——但见在一群髡头披发,恶形恶状的匈奴人中,一对少年男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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