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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便是当初老族长选择樱默的原因,樱默喜欢锦瑟,所以不管他人如何,樱默都绝对不会背叛锦瑟。然而无论她如何深情,忠心,在锦瑟心目中,她都不可能被放在恋人的位置上。
她大概也是知道的,却依然无怨无悔地付出,甚至连自己的爱意都不曾表达过,从始至终,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沉默地,爱着。
当化为原形的樱默被像丢垃圾一样丢回狐族时,华罄抱着它在地上跪了一天一夜,从那之后,华罄就慢慢有了变化,冷静沉着起来,或者说沉默,甚至某些时候会让人觉得阴郁。
然而这些,似乎在锦瑟面前都烟消云散了。
“我真不是个合格的族长,什么都没做,却连累了这么多人。”沉默了半晌,锦瑟略带自嘲地说道,“这几百年,辛苦你了,华罄。这些本该是我来做,却都交给了你。”锦瑟充满歉意地看着他。
“别这样说,你现在不是回来了吗?我也该把这些交还给你了。”华罄避开他的目光,强笑了一下。伸手把桌上放着的折子推了过去。
自从樱默死后,便没有人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名字,但如此不代表那些伤痛就可以减轻,现在旧事重提,华罄难免情绪低落。
锦瑟摇了摇头,“不,我只是回来看看,我不能留在这里。”否则会让重绝以为他很在乎狐族,从而更加招来他的威胁,并且也将狐族至于危险的境地。
华罄闻言非常惊讶,“为何?你好不容易回来了,怎么能离开。”
“我留在这,会给狐族带来祸事。”
华罄很快便明白过来,“我就知道你不可能什么事都没有便回来。他威胁你?他有什么目的?”
“华罄,这些是我的事,不能把你们牵扯进来。”锦瑟拍了拍他的肩膀,“狐族就暂时交给你了,我知道你能做得很好。”如果他没猜错,那么这件事与狐族本身并无关系,只是因为他的身份而连累了狐族。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疏远狐族,什么都不告诉他们,这也许是能够保护他们的方法,也是他能为狐族做的。
华罄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锦瑟却不给他这个机会,转身消失在了原地。
小院重新恢复平静,却突然有一种人走茶凉的悲伤淡淡萦绕。华罄神色平静,望着锦瑟消失的地方。
北方,雪域,临苍峰。
银色长袍划过流水般的光泽,不知名布料织就出柔顺光滑的视觉和触感,包裹着有力的身躯。轮廓分明的英俊面容一片冷然,灰色双瞳注视着远方。
“主人,您为何不直接抓几名狐族相要挟,就这般轻易放他走?”宫殿外,重绝负手而立,他的身后站着一名阴郁的黑衣男子。
“有些人,不能逼太紧,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就如同风筝,该松手的时候就要松手,而往回收得时候,也要慢慢来。”他低头看着自己手掌,眼神冰冷,“既然他想走,我又何必拦着,只要那根线在我手里。”
“主人是说狐族?”黑衣男子问道。
重绝不屑地冷笑一声,“狐族算什么,当初那样做不过是怕他们被其他势力吞噬打破平衡。如今锦瑟定然不会留在狐族等着我去要挟,而我如果依然步步紧逼难免弄巧成拙。”
“那主人是想……”说到一半,黑衣男子忽然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
“最容易控制的,就是被感情束缚的心了。”重绝极尽讽刺地笑了笑。
离开狐族,锦瑟心情很是沉重复杂,悲伤仇恨在胸中膨胀,脑海中始终回荡着华罄所说的一切,以及那些逝去的容颜,最终,定格在无念身上。
是啊,怎么能如此便宜了他,怎么能因为他死了便轻易地将过去一笔勾销?若不是他,自己怎么会被重绝带走,樱默也不会为了救自己而命丧黄泉,亦娄更不会在与归真宗战斗中重伤而死,还有自己因此失去的功力。
尽管他并不知道这一切只是阴谋,可他的举动却让之后的一切都顺理成章地发生,他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这个责任!所以他们还不算完,他们还有如此多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怎能如此简单便不再相见?他要找到他,在他没有罢休之前,他不能死!
还有重绝,所有的起因皆是因他,又怎么能轻易如了他的意,轻易放过他?自己如今的一切,可是拜他所赐!
蓦然间,锦瑟周身爆发出强烈的杀意,目光暗沉,如血般深红。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九章 桃花源镇
世人皆有死亡,但那并不代表结束,它是终点,亦是□□,入了轮回,便又是一个新的人生。
然而世间亡灵无数,投生到何处却是未知,从没有规律可言,若要寻找一个人不啻大海捞针,更何况每一世容貌皆有改变,也许你要找的人从你面前走过你都不知。
从当年至现在已经过了五百年,无念也定然轮回了数次,如今的他该是何模样?又是何身份,是何住处?锦瑟一无所知,也无法推测,便也无从找起,一时间很是茫然。
但是坐以待毙更不会有收获,总要有所行动,尽管如同无头苍蝇一般。而就在这时候,那名跟在重绝身边的黑衣男子出现了。
天气晴朗,碧空万里,繁华喧嚣的街道,形形□□的路人不曾停歇,一个个擦肩而过,不知这里面,可有前世的恋人,或是今生求不得的爱人?
人群中,锦瑟看着挡住自己去路的男子,笑意慵懒,“大老远跑来找我,不知有何指教?”
男子冷冷地看着他,不苟言笑,“主人让我告诉你,你要找的人在南方名为桃花源的镇子里,他帮了你这个忙,你不要忘记报恩才是。”
锦瑟目光一闪,无端透出几分寒意,神情不见改变,“我怎么只记得我们之间有仇,没有恩?”
男子没有说话,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消失。就这般毫无顾忌,也不管是否会吓晕别人。
尽管知道重绝告诉他肯定没安好心,也大概能猜到他打的什么主意,但不去就能避免之后的一些事吗?不能,所以锦瑟还是去了。
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远望去,桃花源镇被一片嫣红围绕,含苞待放的杏花种满街头巷尾,连镇子外面也满是娇柔艳丽的杏花,清新淡雅的香味远远地便能闻到。
走在被花树围绕的街头,闻着空气中飘荡的花香,耳听着周围传来的喧闹,也许是被这个安宁祥和的小镇所感染,心情竟无端地平静下来。
锦瑟变幻了容貌,那样的发色和眼睛,怕是会引起恐慌,毕竟人们对于妖总是惧怕的。然而即便如此,那好似敛尽世间芳华的绝色容貌依然惊艳了无数人的眼,惹得路边一众少女们春心萌动。
锦瑟已经在这个镇子转悠了两天,毕竟要找一个人,确实没那么容易,更何况不知姓名,不知相貌。
路过一个拐角,锦瑟忽然转了进去,果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近这里,他踏前一步,不偏不倚地挡住了那人,“为何跟着我。”与常人无异的黑色眼瞳直直地看着对方,唇边一抹习惯的笑意,看上去慵懒无害,不同于以往冷色的衣衫一身红艳更是多了几分张扬的魅惑,给人窒息般的美。
女子被吓了一跳,捂着胸口退了几步,神色惊慌地看着他,还有一种被人发现得窘迫。但观其衣着神态,却不过就是一名普通女子,怎么看,也不似心怀不轨之人。
锦瑟就这般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也许正是因为知道她没有恶意,才没有其他动作。
女子被看的脸红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公、公子,你是在找人吗?我、我可以帮你,我对这里很、很熟悉,我叫阿、阿樱。”语无伦次,那不敢与之对视的目光里分明闪烁着倾慕。
锦瑟知道她已经跟了自己两天,本不想理会,但被人跟着多有不便,此刻一看却是知道了她跟着自己的原因,“不用了,多谢。”说完便要离开。
阿樱急忙开口:“公子!那个……这里离我家不远,如果公子不嫌弃,不如,不如去我家喝杯茶再走吧。”明丽的双瞳闪烁着希冀,竟是说出了这般大胆的话,倒让锦瑟有些吃惊,毕竟人类女子都比较矜持。
“你让我去你家?”锦瑟挑眉,重复了一遍。倒是名极单纯的女子,也不管对方什么人便要往家里带。
阿樱似乎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脸顿时变得通红,急忙摆手道:“公子不要误会,我没有其他意思,我只是想……”却是张了几次嘴都说不出口,急的脸通红。
锦瑟看着阿樱明亮的大眼,以及眼中的神色,无端想到了樱默。她一直喜欢着自己,最终为自己而死,但自己却什么都没有为她做,也不曾回应过她。对于樱默,自己终究是亏欠的。
“你家在哪?”
正在阿樱苦思冥想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时,突然听见锦瑟这样问,不由得惊讶抬头,瞪大了双眼,“公子,你……”
与樱默这般相似,也许就是她的转世也不一定,就当是……对她的补偿吧,“你不是要请我去你家吗?”
阿樱眼中闪过狂喜,忙不迭地点头,开心地说道:“公子请随我来。”
看着她的笑脸,锦瑟也笑了一下,跟着她去了。
走过一条街,便到了一间普通的小院前,果然跟阿樱说的一样,她家就在附近。阿樱推开柴门,领着锦瑟走了进去,“我们这种平头百姓住的地方,委屈公子了。”阿樱一边走一边说。
“既然来了,就不怕委屈。”锦瑟随意扫了一眼,虽然朴素,却并不寒酸,生活应该并不拮据。
进到屋里,阿樱把凳子擦了擦才让锦瑟坐下,然后便去准备茶水。
“家里只有你一个人?”锦瑟感觉到这屋里没有其他人的气息。
阿樱的声音从外间传来,伴随着清洗茶壶的声音,“不是,还有我弟弟,他还没放学,不过快了。”
锦瑟没有再问下去,从她的言语以及屋里情况来看,大概只剩下她和弟弟了,既然如此,又何必揭人家伤疤?
阿樱将泡好的茶给锦瑟倒上,苦涩的味道便随着茶水的流泻飘散开来,几根茶叶杆子漂在黄褐色的水面上,阿樱有些不好意思,“我们这种人也喝不起好茶,这一点粗茶,还请公子不要嫌弃。”那眼神很是忐忑。
锦瑟当着她的面把茶端起来抿了一口,异常苦涩的味道在舌尖弥漫,真的是……难以下咽,但锦瑟依旧一副随意慵懒的神情,没有表现出半分,张口转移了话题,“你这两天一直跟着我,就不怕你东家打骂你?”未曾见到她家里有什么生钱工具,应该是给别人做事吧。
阿樱摇了摇头,“我这几天有点不舒服,所以小姐让我回家休息,本来昨天好了就应该回去伺候小姐的……”说到这却停了下来,脸色微红。
是啊,本来昨天应该回去,却因为见到了锦瑟……如她这般大胆的女子真是少见。
锦瑟假装没发现,转过头看向屋外。原来是给人当丫鬟的,难怪家境还算凑合。
“姐,我回来了!”突然,门外传来一道充满朝气的声音,一名布衣男孩跑进了院子,还不忘回头对着门外摆摆手,“夫子再见!”
“嗯,再见。”一袭不曾改变的白色衣衫,恍惚还是百年前,却因为唇边的微笑,而变得不再冰冷。淡漠的眼神被温和取代,周身上下散发出的,也是普通读书人该有的气质,不再那么清冷孤高,处处透着疏离,与以往的他判若两人。而唯一不曾改变的,是那飞扬的眉,深邃的眼,以及线条流畅的英俊相貌,那样轮廓分明,俊美无俦,好似时间在他身上根本没有流逝,仍停留在五百年前。
锦瑟怔怔地看着,忘记了周围一切,眼神惊讶而不可置信,同时,还有一丝一缕的痛苦挣扎慢慢爬上眼底,萦绕不散。
你在留恋什么?放不下什么?为何轮回了数次依旧是这幅相貌?难道你就是为了这一天,故意让他难过的?那你错了,他不可能,不可能再如以前那般了,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不复从前,伫立在其间的人,又怎么可能一成不变?
人间有死者在轮回前要喝一碗孟婆汤,从而忘掉前尘开始新生活得传说,但是,真正地轮回是怎样的,却没有人知晓,因此,也就不知道,其实孟婆汤,根本没有这么神奇。令亡魂忘掉一切的,是轮回道的力量,也正因为忘记了过去,每个人投胎后的性别容貌才不一样。
但是,如果亡灵对前世有极深的不舍,或者执着于某事某人,这份执念强大到令轮回道的力量也不能完全洗刷时,那么这个人就会带着那残存的记忆投生,长相也会根据情况改变。记得越多,变化越小。
但是即便记得很多,对于投生后的自己来说那也不过是一个极模糊极模糊的片段,偶尔出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