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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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魅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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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炮灰魅主
作者:灰白点

晋江VIP2014…07…14完结
非V章节总点击数:289216   总书评数:273 当前被收藏数:1163 文章积分:15;565;314

文案:

   凤锦的前世是只九尾,名叫久辛锦之,天之骄子九宫扶桑的爱宠。
这只九尾一直爱恋自己的主人,但是九宫扶桑却是一心得道升仙,对自己的爱宠视而不见。
九宫扶桑飞升后,九尾希望能再见到自己的主人,他离开了九宫扶桑为他建立的美丽宫殿,开始在天山各处流浪,诱惑年轻的修仙者,只要他吃了九个深爱自己男子的心脏,他便也可以得道升仙。


内容标签:强强 宫斗 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洛凤锦 ┃ 配角:白莫闲郑秋钦等 ┃ 其它:穿进小说宫斗穿越时空强强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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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成炮灰

  李洛有些难过,为那个永生永世背负着“悲剧”两字且与他同名同姓的那个他,李洛不是一个爱看小说的人,也是一次无意间看到这篇网络串红小说《皇太子》的男二号与他同名同姓才点击了进去。
  不得不说皇太子是一部剧情非常狗血的小说,讲的就是正宫娘娘所生的血统高贵秉性善良的皇太子殿下大战侍女所生血统低贱阴险狡诈的三皇子,一路大开金手指,妹子小弟多的令人发指,一看作者就是男主他亲妈。
  不过李洛喜欢的并不是那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皇太子李擎;而是那个让他有些爱怜的男二李洛,或许是他的心痛太过强烈,老天给了一个机会——穿越
  李洛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古声古色的房间;他惊呆了,然而上天连他观察的时间都不给屋外就传来了脚步声,李洛的本能让他又躺了回去,刚闭上眼就听到四五个人的脚步声,接着,李洛感觉到有人为他擦拭身体,作为一个从来都是自力更生的现代好青年;李洛那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啊,而且还闻到那股淡淡的桂花香分明是女子,镇定如李洛也不淡定了,特别是那双拿着毛巾的手已经有往腹部下滑的趋势,就在李洛假装要醒来时,那双手离开了,李洛狠狠的松了口气。
  “也不知道二公子什么时候能醒来,这昏迷已经七天了。”
  “可不是吗!还不是那陈家公子害得,他定是嫉妒我们公子才华才将我们公子推进莫愁湖。。。”
  。。。
  听到莫愁湖李洛觉得名字有点熟,只是一会想不起来,当那淡淡的桂花香又靠近过来,李洛也不再想这个,微微动动手指,缓缓颤动几下睫毛做出一副即将醒来的样子,果然重新拿来热毛巾的丫鬟发现了李洛的异样,抬手制止另外几个人的闲聊,并吩咐各自去请老爷和大夫。
  当一坨圆滚滚的肥肉进入视线李洛有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锦儿,你终于醒了,你要再不醒你娘就要哭瞎双眼了。。。”
  李洛只觉晴天霹雳,果然怕什么来什么,他也终于想起莫愁湖来了,那不正是《皇太子》中三皇子李洛被皇太子的情人周绿颖推下去的地方吗!而自己现在的身份凤锦就是三皇子的伴读,炮灰的不能再炮灰的角色,因为一出场就被三皇子直接掐死。
  要不要这么玩啊!虽然他很同情那小屁孩,但是!但是也不能直接把他穿过来给他泄火!!
  李洛深深的吸口气,对着眼前这陌生的男子做出一副二十四孝的模样满是羞愧的说:“父亲,是锦儿不孝,做了这样荒唐的事,让父亲母亲担心了。”
  其实李洛当初看小说的时候完全忽视这个炮灰,所以对他经历了什么并不了解,不过从那丫鬟口中不难猜出,无非就是两自认为自己都很了不起的小屁孩意见不合,大打出手,然后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被推进了湖里,接着一命呜呼,最后他穿进来了。不管当初是谁对谁错,让父母担心就是不对。
  凤越泽——风锦父亲,也是南苍国的侍讲学士听了儿子的话很是欣慰,因为深爱自己的妻子且是老来得子从小就对风锦很是宠爱,也就养成了他嚣张跋扈的性子,本来还担心风锦醒来会吵着要报仇什么的,现在听到儿子如此道来很是满意。
  凤老爷情不自禁的留下来又给凤锦讲了些帝都里最近发生的几件趣事,实则是想让风锦了解帝都的一些局势,让儿子长点心眼,免得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李洛—现在的风锦当然明白风越泽的心思,听得很是认真,现在的他虽然开了外挂对这个世界的发展有所了解,但那完全是围绕男女主一二三的!而且为了赶快知道李洛的结局,中间的大部分剧情他直接跳过。
  花了大概两个时辰,凤越泽将帝都大小事件都讲了一遍,从皇太子仅十四岁就做了如何了不得的诗文到今年弘文诗会哪些贵公子们大方光彩等等。
  风锦听完大感不妙,离李洛选伴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难道老天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让他尝尝被李洛掐死的滋味!!!
  ……
  接下来的几天风锦都是呆在凤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并不是他过于淡定,而是凤锦所穿的这个身体太差,十四岁的年纪走几步就踹不过气。为了不让自己还没死在李洛的手里自己就病死,凤锦这几天不是看书就是锻炼身体,直到十天后凤锦能做上五十个俯卧撑的时候才走出凤府大门。
  听着大街上买卖声,吆喝声,看着只有电影上的出现的各式摊子,凤锦露出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真心的微笑,他现在什么都不想想,只想好好体会一下做一个古代贵公子的感觉,作为一个现在人凤锦的生活很单调,二十一岁前的生活一直在家与学校徘徊,余后的两天也一直工作着,为了早点还清房车贷款,连节假日都是陪着冰冷的电脑度过。
  前面凤锦开心的挑选自己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可跟在后面的小侍从施安就不好过了,不仅要跟着不停的付钱还要拿着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物品。
  就在凤锦为挑选苍龙面具和朱雀面具为难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传来,凤锦第一反应就是剧情来了。果然,回头身后路中央站着一个身穿青衣的小男孩,完全就是作者描写的小号男二!救!还是不救!凤锦的身体比大脑更早作出决定,使出全身力气抱着男孩顺着地面滚了两圈,如果没记错这个胆敢在天子脚下集市闹区纵马奔驰的人,就是当今皇帝第一宠臣郑太师的侄子—郑益。
  闹这一出也并不是巧合,而是一个赌局,一个皇城贵公子哥的一个小小游戏,输的人必须撞倒血统低贱皇三子,无论用什么方法。
  不得不说郑益用了最快最嚣张的方法。
  凤锦突然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不自在,他不是一个坏人,但是他更不是圣母,他为别人所做的一切帮助是建立在不会对自己有所损失的前提下,他刚刚出手相救,并不是出于同情,救,在十二天后的见面中李洛可能看在救命之恩上不杀自己,但是相对的会被皇城贵族划入敌对阵营,两者相对的还是保命重要。
  就在凤锦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时候,完全忽略了自己怀中小孩那狠毒的眼神,那种完全不该出现在一个十一二岁孩子身上的眼神。
  施安看到自家小少爷的英勇事迹很是崇拜,赶快丢下手上的东西扶起自家少爷和另一个青衣小公子,一看之下施安不得不感叹这小公子有一副好样貌,就在施安准备拍拍小公子身上的灰尘时,却被狠狠推开。
  “谁允许你碰我的!”青衣小公子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这也太不识好歹了吧!公子救了他,连声谢谢也不说!”
  听到施安的抱怨,凤锦也很惊讶,在《皇太子》中,对于李洛的描述一直是聪明而狡诈,幼年时他就是帝都的小恶魔,杀乳娘,杀伴读,剪掉自己姐姐香浔公主的头发,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来越玩世不恭和阴暗,他进入邪教,与黑神签订契约,教唆武将反叛,在李洛二十二岁的时候占领整个南苍,用鲜血和黑暗将这片土地覆盖,同时也是在他统治的第二个月的时候被自己的兄长,上天的宠儿,神之轿子的李擎带领庞大后宫以及众多小弟推翻暴君的统治,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皇太子》就是这样一篇雷的让人大口喷血又让人拍手叫好的小说。
  凤锦单手扶额,内心咆哮,怎么就穿越到这炮灰的角色上呢!!!开始的时候风锦还以为自己这副身体的原主人是个骄傲臭屁不安分的主,所以才做了什么激怒李洛的举动,但是看李洛的暴虐史以及刚刚的举动,看来原因怕不止这样吧!
  凤锦并没为这件事忧郁多久,一会就又被一些新奇的玩意所吸引,他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第2章 不想被掐死

  只是风锦没有悠闲多久又见到《皇太子》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那人现在坐在精致的马车上,整个交通轨道已经瘫痪,本来热闹但不拥挤的道路现在连下脚的地都难找,而罪魁祸首就是车上那人,也是大皇子的伴读未来李擎最有利的助手郑秋钦。
  要问凤锦怎么认出他,那就只能怪作者把他写的太骚包,每次出行都会被帝都的少女围堵,为了仅仅是一睹那惊为天人的容颜,本来像他这种会对社会造成困扰的祸害就应该低调行事,但是这货不仅不低调还坐着做工精致侍女环绕的马车。
  凤锦好歹也是见过现代人工美女帅哥的人,对于一古人他还真没什么兴趣,很想远离人潮的他反而被推向马车,微风吹过,卷起车帘,凤锦惊呆了!这!这!此刻他脑子只有四个字——俊美绝伦。
  最后还是帝都的卫兵来组织秩序,才解救凤锦于人肉沙包中,直到回到家中凤锦才缓过来。
  他也终于明白李洛要杀自己和那些侍女的最大原因了,因为嫉妒,李洛和李擎同身为皇子,一个的伴读只是区区一个从四品侍讲学士之子,一个却是当今皇帝宠臣正一品郑太师的嫡长子——郑秋钦,而且没弄错的话李擎在八岁就有伴读,而李洛直到今年十二岁皇帝才想起给他配一个伴读!这怎能让他不记恨。
  估计再加上前凤锦也是个骄纵的主肯定对李洛尊敬不到哪去,也就形成了导火线。
  为了让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好过点,凤锦打算做点什么。
  几天后,帝都皇城,酒楼内。
  “你听说没有,原来凤府的凤锦也是个不容小视的才子啊!”
  “听说是听说过,不过这变化也太大了吧!之前天天逛青楼,现在天天跑诗会,这也太诡异了吧!”
  “兄台有所不知啊,这凤锦是被人推进莫愁湖,醒来之后突然顿悟的,打算不再做一个纨绔子弟。”
  “额,还有这等奇事!那莫愁湖难道是神水?”
  “是不是神水我不知道,但是有不少老爷夫人吩咐下人来运莫愁湖的水倒是不假。”
  ……
  此时,帝都才子们话题的主角凤锦,正站在帝都最大的酒楼花满楼内,这里正举行着一场诗会。
  凤锦白衣黑发,头发用白色绸缎随意扎着,手持象牙折扇,明亮的眼睛令人目眩,较好的唇形出口成章:“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诗会上所有人都为他的才华拍手叫好,但是也就他自己知道他这副伪装坚持不了多久了,毕竟这些古人可是真的寒窗苦读诗书数十年,那是他这个也就读读唐诗三百首的理科生能应付!
  就在他脸上的笑容快要挂不住的时候,诗会总算结束了,这十几天来他也终于迈进了帝都才子名列之中,虽然与太师之子不可比,但是比之前那个只知吃喝玩乐的凤锦要好上很多,以后只要在李洛面前小心行事,性命暂时是无忧了。
  好了,任务完成,现在可以回家吃饭了,只是……
  “凤锦公子,我家公子有请。”
  站在凤锦面前的是一个清秀的小厮,那穿着比一般的商贾还要精致,更可贵的是那言行举止不是一般家奴能有的。
  “你们家公子是?”
  “郑家郑少爷”
  小厮介绍的时候一脸平静,没有丝毫得瑟之意,倒是让凤锦多看了一眼,帝都的人都知道,只要提到郑少爷必然是当朝宠臣郑丞相之子,像这种身份高贵的人家仆也是倨傲的。
  “请带路”
  难道郑秋钦被自己文采倾倒了?真是!真是太开心了!凤锦一直知道自己是弯的,见到像郑秋钦这样俊美绝伦的极品难免会有些心动,只是,《皇太子》中郑秋钦喜欢的是一个叫水之的女子吧!
  哼哼~能扑倒绝不放过!
  凤锦收拾起自己的小心思,一副风度翩翩俊俏小公子的模样,回过神的凤锦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花满楼的内院,白墙红窗的小屋立于繁花修竹之间,小屋修建的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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