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我欲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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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我欲成神-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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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倒也不是。”尸尸抱着胳膊,斜眼看他:“子辛不受魅惑的话,是能轻易诛杀妖狐的。”
  “看我干嘛,你不是说我只是转世,不是子辛吗!”真是的,关键时候还说这些废话。
  根据尸尸的推测,妖狐还会在那个范围蛰居五六天,吸足了妖气才会开始作乱。也就是说他们还有一周的时间来想办法,如果不能阻止妖狐,她就会把末日带到人间。一旦幻术解除,妖气就会四散,感染的速度会非常惊人。
  他不甘心地继续搜索有用的信息,尸尸则打了几个哈欠,靠在他肩上闭目养神。
  又过了个把小时,网吧渐渐热闹起来,逃课来打游戏的学生一直在大声喧哗。门口有个馄饨摊,也一碗接一碗地下馄饨,热腾腾地送进来,空气中都是浓浓的面香。
  “活着真好。”尸尸垂着眼,有些伤感,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也许再也看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12点之前更新的,恩,我日更了!话说,大家脑补一下姒乙,是情敌哦情敌……


☆、前世是个人渣

  “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我们阻止不了这场浩劫,以后该怎么办?”其实他对未来不抱多大希望,要是在网上找点八卦消息就能阻止妖狐,那才叫做天方夜谭。
  比起拯救世界当超人救世主,他更在乎用什么方法才能保护尸尸和亲人。至于别人,那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与他无关。他泄气地在各种垃圾信息里面筛选,一回头却发现尸尸根本没在听,神游天外的样子。
  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馄饨店的老板正在忙碌:“想吃馄饨吗,我去叫。”
  尸尸不太好意思地点点头,脸颊微红,满脸期待地看着水汽弥漫的馄饨摊。见到他这种反应,陈凌岳才觉得本座和吃货真是一个人,对吃的执着都从骨子里透出来了。
  “慢点吃,小心烫。”满满一大碗鲜肉馄饨,还冒着热气,尸尸迫不及待地吞下一个,立刻露出被烫着的表情。
  “又没人跟你抢,急什么,真是饿死鬼投胎!”嘴上虽然骂骂咧咧,还是一把抢过勺子,细心地吹冷了才喂到尸尸嘴里。在人来人往的网吧做这种喂食的亲密动作,免不了被人围观,但陈凌岳一点都不在意,倒是尸尸一直红着脸。
  一碗馄饨下肚,网吧提示也显示预付时间已到,需要续费。见找不到有用的信息,他不打算继续花钱了。
  他们放弃了摩托车,买了回家的车票,留在这里也没有用,不如先想办法安顿好家人。从这里返回他所在的城市需要转车,整个行程超过七小时以上,为了避免尸尸在旅途中□,他买了很多食品。虽然空间里还有很多存货,但外面的世界人来人往,要是莫名其妙地消失,可能会被抓到什么超自然研究所去解剖。
  把尸尸安排在靠窗的位置,陈凌岳靠在椅背上才算舒了一口气。这几天他完全没有休息好,神经一直处在紧绷状态,疲倦异常。
  窗外阳光明媚,汽车没有停留多久就上路了。
  在摇摇晃晃中,他的头靠在尸尸肩膀上,毫无防备地睡着了。
  他的脑海中再次出现一些奇怪的画面,感觉像梦又不是梦,每个画面的异常清晰,仿佛是记忆深处的片段再次播放。
  首先看到的是个身材高大,长相俊美的男人,正是上次产生幻觉时见过的,赐毒酒给尸尸然后自焚而死的王。王怀里搂着个娇小的美人,一颦一笑皆有倾国倾城之姿,魅得人骨头都酥了。尸尸跪在下方,似乎是受了刑,耳鼻流血,被两个侍卫押着。
  “大王,姬师分明是西伯昌派来的细作,你非但不杀他,还养在后宫里供着,是何道理?”那美人生得面若桃花,肤白如雪,娇滴滴的摸样确实能魅惑众生。
  看到这里,陈凌岳也明白了,这不是什么梦境,而是属于他的前世的记忆。
  那个美人,不用猜,也知道就是祸国殃民的妲己。而高高在上的王,自然就是子辛……
  “你若是嫌他碍眼,杀了就是,何必往死里折磨。”画面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他的思想而停顿,尸尸的眼神既绝望又无助,看得他好生心痛。只见王叹了口气,吩咐左右给他松绑,解除了束缚的尸尸立刻倒在地上,看来伤得很重。
  他似乎想爬起来,挣扎了半天,一口黑红色的血液从嘴里喷涌而出。
  妲己立刻露出厌恶的神情:“真恶心,污了我的寝殿。”
  “既然恶心,何必看他。来人,把他拖下去。”子辛抬手,目光从头到尾都落在妲己身上,对尸尸的死活似乎不太关心。
  “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装得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是想救他一命。你怕我把他给折磨死,是不是?”妲己媚笑,纤细的手指在王的胸膛滑过,动作暧昧:“大王,你既然舍不得他,妲己自然不敢怎么样,不用在我面前演戏。”
  “美人何出此言,天下都可以送给你,何况一个过气的男宠。要怎么做才能让你高兴,都随你。”看来妲己在王心中有着特殊的位置,不然也无法让一国之君说出这种话。
  倒在地上的尸尸,由于负伤说不出话来,眼睛却死死地看着子辛,一刻也不肯离开。
  妲己冷笑一声,也不反驳,眼睛盯着他看了半响,才不紧不慢地提出要求:“既是如此,那我们就当着他的面行那床笫之欢,好叫他认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皱起眉头,子辛显然不喜欢这个建议,但他最终还是妥协了。
  红鸾帐中传来两人愉悦的喘息,夹杂着千回百转的浪·叫,律动的肉体从薄薄的纱里透出来,若隐若现。尸尸咬着嘴唇,双手抓在地板上,竟然用力到指甲破裂。他痛苦地梗咽,泪水横流,嘴里喃喃地说:“子辛,杀了我……”
  一个急刹车,陈凌岳猛然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前方有一群不怕死的鸭子,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司机不耐烦地骂骂咧咧。他惊魂未定地坐在座椅上,尸尸绝望的眼神像一把利刃,深深插在他的胸口。
  他开始感到恐惧,对自己的前世。
  那样残忍地对待尸尸,让他遍体鳞伤,折磨他的肉体和心灵。
  “子辛对你很不好,你为什么还愿意和他一起死。”在他的记忆中,失去民心的殷纣王,最终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只有尸尸愿意为他殉葬。他不明白,这样一个该被人唾弃的渣滓,为什么还能获得尸尸的爱,对他死心塌地,不离不弃。
  尸尸楞了一会,大概也猜到他潜意识里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他微微一笑,很是坦然:“因为我爱他。”
  陈凌岳发现,每当提到子辛时,本座尸尸就会用“我”来称呼自己。
  只有这时,他的身份不再是大商世宗的巫觋,不是为西伯昌卖命的细作,更不是在权利漩涡中沉浮的男宠。
  他只是他,很简单,很单纯,爱着他的子辛。
  “那子辛爱你吗,书上说他是个暴君,我看一点也不假,怎么能这样对你?”尽管这个话题很残忍,但他还是忍不住开口:“就算他是我的前世,我也要说,他根本不值得你付出这么多。你在古墓里孤独等等待了三千年,最后他也没有来救你,为什么你这么傻。”
  尸尸没有说话,只是笑:“我们应该停止这个话题,不然别人会把我们当怪物看。”
  汽车里没有什么私密空间,人和人挨得这么近,就算小声说话也很容易被人听到。他们要一直说什么古墓前世几千年的等待,怕是要被人当成神经病。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陈凌岳有些尴尬地坐正身子:“抱歉,我太激动了。”
  “你刚才都看到什么了?”虽然想停止这个话题,可尸尸还是很好奇。从短暂的相处中,他已经摸清了陈凌岳的性格,这个人不是什么侠义之士,也不是好人。他的一切都是以自己为出发点,根本不会管别人的死活,能让这样的人如此气愤,估计是看到相当过分的场景。
  尸尸张着眼睛看他,眼神很纯真,充满了阳光,完全无法和刚才的绝望重合在一起。
  可以说吗,陈凌岳犹豫了,因为他不希望说出那些伤人的过去,让他再痛苦一次。
  “是把我的指甲全部拔掉,还是打断两条腿,我记得有次用烧红的铜针插到骨缝里,真是痛不欲生。”见他半天不说话,尸尸干脆自己猜测起来。似乎天下间最残忍的刑罚都在这个柔弱的身体上用过,听得人浑身发毛。
  “别说了!”陈凌岳捂住他的嘴,一句也听不下去。
  他向来不是个好人,人品也够低劣了,却没想到子辛比他更渣!
  “不要再说了……”他痛苦地捧着尸尸的脸,他不应该吃这么多苦,受这样残忍的折磨:“你给我听好了,快点把这个混蛋忘掉,把他从你记忆里面彻底删除。从今天起,我不许你再想这个人渣,不许!”
  作者有话要说:美女需要对比,人渣也是,其实陈大叔还是很温柔的~对了,当时起这个名字是因为纣王自焚在摘星楼,其实和全文没多大关系。准备改个名字,不死和我欲成神,大家觉得哪个好。


☆、霍少

  “不想他,难道想你吗?”尸尸仰起头,似笑非笑,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本座虽然是个男宠,但也知道从一而终。”
  和吃货完全不一样的语气,带着诱惑,让陈凌岳再次感到不适。他有点怕这个时而冰冷时而妖艳的男人,本能地想疏远。再次往旁边挪了一点,浑身都不自在:“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别逗我了。”
  明明是一摸一样的面孔,他还是无法把本座和吃货看成一个人。
  本座尸尸在吃东西方面,也会流露出一些似曾相识的气息,但他们完全不一样。吃货很蠢,举手投足像个未经世事的孩子,不会微张嘴唇挑逗他,更不会露出双眼迷离的表情。而且,就算经过这几次的相处,已经不再反感本座,也还没有到喜欢的程度。
  他心痛他受过的折磨,大部分是因为这个身体里有他怜惜的吃货。他甚至希望本座尸尸继续说谎,这样他就可以见到傻乎乎的小笨蛋。
  不过,本座似乎不想给他这个机会,这一次他一直没有说假话。
  陈凌岳的拒绝让他稍微露出一点失落,不过很快调整过来,靠在椅背上看风景,不再说话。他不开口,另外一个也不便继续,两人在行驶的汽车上缄默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深夜了,就算是盛夏,夜风还是有些凉。尸尸抱着胳膊,在微微发抖,陈凌岳便不动声色地把外套披在他肩上。
  “谢谢。”本座低下头,又密又长的睫毛像一排小扇子。
  “你饿了吗,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气氛变得莫名其妙的尴尬,只好胡乱地找话题。长途客车站周围还有通宵营业的小饭馆,他摸了摸兜里的钱,足够尸尸大吃一顿。
  酒足饭饱,便带着尸尸走小路回家。
  一路上蹑手蹑脚跟做贼一样,就怕路上埋伏了讨债公司的打手。这些人大部分都是社会上的混混,专门负责追讨欠款,从中谋利。陈凌岳可是吃够了苦头,好比被迫贴上一张狗皮膏药,撕也撕不下来,硬拽还会扯掉一身皮。光他一人还好说,带着尸尸,担心会吓着他。
  幸运的是,途中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平安无事地摸回父母居住的小区。
  门铃响了很久,才传来母亲睡眼惺忪的应答。
  “妈,是我!”他挺激动地大喊一声,毕竟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又受了惊吓,就觉得家里格外最温暖。
  漂泊在外的人就是这样,骨子里都有故乡情结。
  逃债的这段时间,他几乎没有回过家,就怕连累家中的亲人。但现在浩劫难逃,他不得不赶回来为他们安排一个安全的住所。本座尸尸说过,可以找一个有地热的地方把父母安顿好,他就能借助周围的环境设下保护屏障。这个东西虽然对付九尾妖狐无效,但足以抵挡丧尸,保证他们的人生安全。
  不过,要怎么劝说父母,并且让他们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是个大问题……
  “我儿回来了!”陈妈妈拉着儿子,上上下下检查一番,才算放心。大概做父母的都是如此,先确定孩子好不好,才会注意周围的一切。过了几分钟,她才发现站在角落里的尸尸:“这位是?”
  “战友的弟弟,来找工作的。”胡扯了几句,他没办法和母亲解释原由,说了她也不会相信:“妈,先让我们进去吧,站在楼道里算个怎么回事。”
  “我都老糊涂了,快进来!带你朋友去擦把脸,妈给你们下酒酿汤圆吃。刚刚包好的汤圆,新鲜。”不顾陈凌岳的反对,做母亲的立刻当厨房忙碌,听到声响的父亲也从房里走出来。和护子的女人不一样,男人只是拍拍他的肩,从柜子里拿出一瓶老白干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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