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w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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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where-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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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应该会在农历年后。周越说,他还准备回国去办个答谢宴。哎对了,他问我要了你的电话号码,说会打电话给你。我这人忍不住,先打电话和你唠唠这事,哈哈……真是个大喜事!”
  李广榆挂了电话,只觉得天旋地转。中午吃进去的食物一股脑往上来涌,他冲进洗手间,吐了个天昏地暗,出来时只觉得地板都是棉花做的,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他挣扎着走到自己的办公桌边,写了个留言条,告知同事他要暂歇一天,然后拖着双腿往回走去。


☆、第四十一章 往昔(一)

  从办公室到家里的那段路,他从没觉得那么远过。身体一会儿轻飘飘的,一会儿又如灌了铅般沉重,明明平坦的路走起来却像是充满了坑洼。他强迫自己一步不停的向前走,往事如同海浪,冲刷着他的大脑,耳中全是轰隆的巨响。
  认识周越,是在学校的辩论大赛上。周越率领着医学系的辩论队一直进军决赛,同在医学系的夏静非拉着李广榆去看决赛,那天,在人头攒动的大礼堂里,李广榆就那么远远的看到了周越。
  那么远的距离,加上自己的近视,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看清周越的长相。只记得为了舞台效果,其他几个男生脸上都搽了粉化了妆,唯独周越黄黄的一张脸,在四个人中十分显眼。夏静是医学系学生会的干事,她告诉李广榆,那个黄脸的家伙非说辩论是听他口才的,与他的长相没有关系,坚决不让任何人动他的脸。
  个性十足的一个人。
  比赛结束,医学系获得了冠军。所有人熙熙攘攘涌向辩论队的成员,夏静也兴奋得不得了,非拉着李广榆也去挤不行,等到人群散去,医学系的学生会要去校外举办庆功宴,说是要不醉不归,夏静硬要拉李广榆一同去,拽着他的袖子不放。
  “我就不去了……都是你们系的人,我去算什么?”李广榆想从夏静手中夺回自己的袖子,然而夏静拽得死死的,不让他走。
  “哎呀广榆哥!你没看见化学系那些刚刚的手下败酱都被邀请去了吗?这是我们医学系的气度,胜者的气度,也是他们败者的气度!”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不是胜者也不是败者,我又没参与比赛……”
  “怎么没关系!”夏静使劲摇晃他的胳膊,“你是胜者的好朋友!这个关系还不够大吗!”
  这究竟算是什么关系……李广榆腹诽道。他和夏静从小青梅竹马,自知辩不过这个小丫头,便也不愿多说,只是扭着身子不愿前进一步。两人站在礼堂的舞台下正在争执,忽然有个声音从头上传来:“嗨,夏静,干嘛呢?”
  夏静抬头一看,笑着道:“哎,周越!”
  李广榆也抬头,便看见周越站在舞台边上,蹲下来,笑眯眯看着他俩。其实那一张不上镜的黄色的脸十分英俊,离开了舞台灯光后,其实还算白。周越仍然穿着比赛时的白衬衫,袖口解开,挽到了手肘处,代表反方的蓝色领带被他扯松了,衬衫最上面的纽扣也解开,露出一点点锁骨。那时,可是冬天。李广榆仰头看着他,瞬间只觉得心如擂鼓,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是他的初恋,就是那一天,他似乎很确信的明白,自己是喜欢男人的。
  夏静拉着李广榆,向周越介绍:“这位是物理系的李广榆!广榆哥,这是我们系的才子,周越!”
  周越一手支着舞台,轻轻跳了下来,笑道:“原来这便是有口皆传的李广榆同学?夏静,在入校最高分的面前称我才子,我无地自容啊。”
  他伸出手来,李广榆犹豫了下,才伸手握住。周越的手很大,修长而薄,带着让他觉得发烫的温度。周越捏着他的手轻轻握了握,李广榆只觉得自己的心又忽悠了一下子,连周越的脸都不敢看。而周越似乎没觉得不对劲,笑着看他,道:“久仰久仰。”
  “还说呢!”夏静总算放过了李广榆的袖子,气鼓鼓道:“大才子不肯给我们医学系这个面子,我让他去参加我们的庆功宴,他都不肯!周越,你快劝劝他!”
  “哦?”周越看看夏静,又看看李广榆,笑道:“你这个大美人都劝不动,我能怎么办?”
  可是说完,他还是非常诚恳的,微微欠着身,直视着李广榆的眼睛,道:“李同学,赏个光吧?我想肯定有许多人都想认识你。”
  他最终还是去了。在食堂里,李广榆的出现成了大亮点。那时的大学,还是成绩好的人就是明星的时代,李广榆进校考试时是最高分,还作为学生代表在入学仪式上发过言,许多人都对他耳闻已久,都过来围观,李广榆就好似成了珍稀的大熊猫,被看得窘迫不堪。周越站在他身侧,用身体护住他大半个身子,招呼所有人落座吃饭。那时的大学生普遍都不阔绰,大家好不容易放纵一次,都说要不醉不归。喝了两杯,有人居然搞来了手风琴,就在那家食堂的大厅拉起了著名的苏联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周越在一旁清唱。李广榆虽然知道这歌的调子,却是第一次认真听了歌词。
  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
  默默看着我不作声
  我想对你讲
  但又难为情
  多少话儿留在心上
  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
  衷心祝福你好姑娘
  但愿从今后
  你我永不忘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他躲在角落里,偷偷去看周越,看他青春洋溢的脸,宽阔的肩膀,优雅舒展的双臂,自信的步伐。怪不得他不肯化妆,这个人真的不需要任何的粉饰雕琢,已经就是完美。
  他的眼睛无法从他身上挪开。
  那个时候,李广榆是以为周越喜欢娇小漂亮的夏静的。他确信自己要陷入一场苦恋,忽然觉得十分恐惧。
  那一首歌。他终生难忘。
  后来不知哪个好事的人起哄,说李广榆是夏静的对象,非要两人喝交杯酒,而且不依不饶,不停的灌夏静酒,闹得夏静没处躲。李广榆自己酒量很一般,但还是替夏静挡下了所有的酒。喝到后面,他只觉头晕的厉害,便坐下来,一边的一个男生还在喊:“哎哎哎,李广榆,你还欠着一杯呢!”
  他低头看看放在自己面前的那杯酒,顺了一口气,正要端起,只见旁边伸过一只修长的手来,拿走了他的杯子。
  是周越。李广榆抬头,只见周越笑眯眯看他,将他那一杯酒倒进了自己的杯子,冲着对面的人晃晃:“这杯,我替他喝了。”
  李广榆愣愣地看着周越一扬脖,喝了那一杯,然后在他身边坐下来,问:“没事吧,李同学?”
  他默默点了点头,一旁的夏静也担心的看着李广榆,替他倒了一杯白开水,抱怨:“怎么都灌我酒,讨厌死了!”
  周越笑着道:“傻姑娘,带个异性朋友过来还想逃掉这些酒,你把咱医学系的人想得太善良了。”然后他看着李广榆,道:“你也别再喝了,再喝我看你是要醉了。我先去那边一下,再有人找你喝酒,你就装醉。”
  李广榆愣愣点头,看着周越冲他笑笑,然后站起来走了。
  结果那天他最终还是喝醉了。他实在不知道如何才能装醉蒙混过去,结果反而被加倍灌酒,再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他醒来时,已经是躺在宿舍的床上。
  “醒了?”室友关切地看他,“真是难得,你居然会出去参加联谊,还喝酒。”
  他揉着太阳穴,问:“我是怎么回来的?”
  “一个不认识的男生送你回来的。好像是医学系的,高高的个子。”
  “哦……”
  他低下头,若有所思。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他正在图书馆排队,身后有人轻轻道:“李同学。”
  是周越。他转头,点个头算是问好,问:“也来看书?”
  周越摊开空空的两手:“刚看你走进来,我也就跟进来了。下午没课?”
  “嗯……”他不善言辞,犹豫了下,才道:“那天,谢谢你送我回去。”
  周越愣了一下,道:“你怎么知道是我?我没跟你室友说我名字啊。”
  “……我猜的。”
  周越有些意外,却仍然点点头,道:“不愧是大才子,猜得真准。”
  李广榆有些不好意思,低头道:“不知该怎么谢你。”
  “谢我,很简单啊。”周越笑着看他,“你今天下午没课的话,陪我出去逛逛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有点BUG,我下周修……3。22
  修毕。——3。25


☆、第四十二章 往昔(二)

  他其实不大想跟周越扯上太多关系。
  在学习之外,李广榆是一个十分木讷的人,十几年来,除了夏静因为是父亲世交家的女儿,而且从小与他同班,姑且还算个朋友,其他大部分时间他都是独来独往。他不知道要如何谈恋爱,更不知自己为何会喜欢一个同性。他只是在第一时间感到,这不对劲,也不正常,如果不加以克制,只怕会难以收拾。
  他怕他会越来越喜欢这个人。
  可是他拒绝不了……也不想拒绝。
  周越有一辆非常老旧的黑色永久,他让李广榆在图书馆门口等着,自己去宿舍区把车子骑过来,然后载着李广榆出了校门。他们穿过大半个的市区,穿过国道和铁路桥,一直出了柏油路的界限,骑上了砖砌的小路。其时正是冬天,李广榆坐在后座,看着周越呵出的白气,只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已被他覆盖。他紧紧抓着自行车座,强迫自己不去看周越的后背和脖颈,四处打量。
  周越的声音从前方头顶传来:“知道我要去哪里吗?” 
  “……不知道。”
  “我记得你是本地人啊,没去过芹榆水库吗?”
  “……哦。小时候去过。”
  “去春游?”
  “嗯。夏静拉我去那里钓鱼。”
  周越笑道:“你和夏静很要好,我听她一直叫你哥。”
  “……嗯。”
  “经常听她提起你,而且,她很以你为傲。”
  “……”
  “喂,能不能说两句话?你总是不说话,我骑着自行车可要睡着了,多危险。”
  “哦……”他应声,想了想,有些窘迫,“说什么?”
  周越笑起来:“好吧,我还是不难为你了。夏静说,你是个别人不找话头你就永远不知道该说什么的人,看来还真不是夸张。好好坐稳了啊!”
  水库已经完全封冻,四周都没什么人,风从没有树叶的树林中穿过,发出空旷的沙沙声。周越把自行车停在路上,两人步行走到水边,踩上冻得硬邦邦的冰面。周越在冰上跑了两步,然后蹲下,向前滑行了老远。他回头看李广榆,笑道:“我是南方人,来了松榆以后,最喜欢的就是这边的冬天,什么都能冻住,什么都不能幸免,残酷而又强大。”
  李广榆看着周越,他倒不觉得松榆的冬天有什么特别,但他喜欢听周越说话。周越似乎已经习惯了他这敲不响的性格,也不要他回答,只管自己说。他和李广榆讲他的家乡,讲他的专业,讲他的同学。李广榆这才知道,原来夏静和周越并不是同班,两人都在学生会,所以才比较熟。
  “夏静的性格太开朗,和谁都能称哥们儿讲义气,我总觉得她没心没肺的,怕她碰到居心叵测的人会吃亏。她叫你哥,你们也亲近,你有机会也劝劝她。”
  李广榆想起了上次聚会被灌酒的夏静,点点头:“我会和她谈谈。”
  周越道:“那就好。”他踩着一块石头,向前一甩,石头滑出老远。“想想看,我还真是个好人,居然这么为自己的竞争对手着想。”
  “竞争对手?”
  “夏静没和你说过吗?医学系下届的学生会长,候选是我和她。”
  “哦……”
  “你说,我要不还是直接弃权好了?这样显得有绅士气度,会不会比较好。”
  “……”
  李广榆忽然停下了脚步,低头看着脚下青灰色的冰面。周越也跟着他停下来:“嗯?怎么了?”
  “你……”他想了下措辞,最后还是选择了最直白的那种。“你喜欢夏静?”
  下一刻他看到周越不自觉的站直了,微微低头看着他,眼睛亮得吓人,像是要看进他内心去一般,反问:“你觉得呢?”
  这真奇怪,我该怎么觉得,我觉得怎么样重要吗?李广榆有些不知所措,他干脆自暴自弃,语无伦次道:“我是想说……那个……如果你……你们其实挺合适的,我……我也许可以帮得上忙……”
  他说话的时候目无焦点,说完才慌乱的看了周越一眼,只见周越微微笑着看他。李广榆只觉得脑内轰得一声,脸烧了通红。他低下头,简直无地自容。
  然而周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不劳你费心了。我和你一样,只把夏静当妹妹。走吧。”
  为什么,他就知道自己只把夏静当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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