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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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心术-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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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勾肩搭背的,他忍不住缩了一缩身子,总是觉得有些不习惯被人这样。


第114章 香雪之海.三十三天
  那马大爷红著一张脸笑道:“小兄弟,做哥哥的不是说你,你也是来帮薛大侠的对不对,那金万来鱼肉乡民,各种恶事干尽,哥哥我早就想要出手教训他一顿,只是总是没有机会,他那金府下人众多,哥哥还没冲进去便被他乱棍打了出来,没有法子,不想这薛大侠这一招倒是高明,让他出来,这哥哥可就不怕了,就他那样子,不是哥哥吹牛,三拳五拳下去,就将他打得在地上满地找牙……”
  “咱们既然都是来帮助薛大侠的,自然也是兄弟。”这时那店小二刚才拎著一翁酒,看见他们对打,吓得脸都白了,半天不敢过来,直到此时,见他们似乎和好了,并且还好得不能再好,这才小心翼翼的过来,将酒坛放在桌上,急忙退开了。
  马老大一掌拍开封泥,登时酒香四溢,这烧刀子虽不如纷酒好喝,却烈性非常,是他们这些马帮里的人最常喝的酒,拿过两个大碗,手一翻,就倒满一琬酒,“砰”的一声将酒坛拍到桌上,倒吓了那黑衣少年一跳。
  只见那马老大捧著一大碗酒递到他面前,笑道:“是兄弟的,自然就要干了这杯酒。”他右手端酒,左手把胸脯拍得震天价响,豪爽说道:“今天这酒,我请了,小兄弟尽管喝,不够再要,等下薛大侠过来,一定要将那金万来打得找不著北,乖乖掏出五十万两银子,这天寒地冻的。可够寒掺人呀,有了这千座粥棚,这京城四周的穷苦百姓与乞儿都能挨过这个冬天去了,薛大侠此举,实在是功德无量。”
  那黑衣少年面上不知怎地突然红了一下,他其实本不善饮酒,就算有时小酌,那也是江南春酒,何曾闻过如此厉烈的酒气。扑鼻而来,闻了一下他差点就要晕了过去,但是看著那马者大一脸真城的看著自己,心中一阵热血涌起。竟然真的接了过来,说道:“好,我喝!”
  仰起头,咕喽咕喽的一口气灌了下来,面上瞥得通红。只觉喉中一股辛烈之气猛然涌上,头晕脑涨,他此刻早已不知道这酒是什么味道了,简直和吞火一般,坚持著把这碗酒喝到一大半,他打了一个饱噶。
  站起身来,摇晃了两下,面皮早已紫胀,“啪”的一声,拿不住酒碗。
  摔到地上,酒水四溅。口中喃喃道:“好酒,好酒……”
  那马老大急忙伸手扶住他,这才知道面前这少年虽然热血沸腾,和他一样是来给薛大侠帮拳的。但是酒量实在是不怎么样,扶著那黑衣少年重又在椅子上坐倒。那黑衣少年醉眼朦胧,看著马老大,伸手揽住他肩,凑尽他耳边,神秘分分的说道:“看你这么……这么热心帮忙的份上,我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知不知道,今晚这么多江湖人到这里来,是干什么?”
  那马老大虽然不是武林人物,却也是经常四处奔波地人物,各处听过不少的传闻,疑惑的道:“不会真的是有什么神器出世吧?”
  那黑衣少年打了一个酒噶,勉强咧了一下嘴,笑著露出一口雪白地牙齿,笑道:“当然,是……真的,呃,那个,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这把宝剑,就是我……”
  下面的两个字那马老大没听清,勉强听出好像是什么魔门八宗之一,什么未央宗的镇宫之宝,绝世名剑——长乐未央。
  这时周边几桌的人听到他说及今夜玄武湖宝藏地秘密,登时凑了过来,那马老大不知道魔教八宗是什么东西,听名称好像是个大得不能再大的组织,也不知道比他马帮大不大一些,马帮遍及天下,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地方头领,从来以能到马帮的总堂堂口去看过一眼为荣,那里简直是人间天堂,那气势,那么多的人,简直让他为之瞪目结舌,他一生的目标,便是有一天,能成为站在马帮总堂口地一员小弟子。可惜的是,这个愿望却一直从来没有实现过。
  他想,难道这个魔教能跟自己的马帮相比吗,可能要差一些,听小兄弟的口气,倒也不小,有机会倒要去见识见识。
  他不知道魔教八宗是什么东西,其他人可未必不知道,只要在江湖中混的人,谁不知道天下武林,有三大至尊,那便分别是正道宗主玄教、魔道宗主魔教以及世外奇门莫愁湖,魔教是天下魔道领袖,总坛所在,无人能知,极其神秘,有人传说建在极西地大雪山之巅,有人传说在极北的九重冰天,而魔教总坛出来的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在江湖中掀
  起一场腥风血雨,要不然薛临凡也不会让世人如此惧怕了,因为魔教弟子这四个字,简直就是一道魔咒,扣在天下人头上。
  魔教八宗:天魅、如意、冥神、莲花、血池、明月、未央以及魔命。常人口中纷传的多是血池与魔命两宗,一般江湖中人知道的也就是天魅宗,但是另外几宗,却极少有人知道,莲花、明月、未央三宗,从不出世,只是魔教八宗地宝物,世人却大都耳熟能详。
  这便是天魅宗的天魔相舞、如意宗地如意美人、冥神宗的冥神宝衣、莲花宗的七心海棠、血池宗的血鬼幔、明月宗的明月心宝镜、未央宗的镇宗之宝绝世名剑——长乐未央,以及魔命宗的天魔绸。这八样东西称之为魔教八脉。而未央宗的镇宗之宝——长乐未央。正是天下两大神剑之一,被称之为魔道第一神剑。那正道的第一圣剑“玄剑”并列于江湖传说之中。
  论武功,未央宗远远比不上同为魔教八宗之一的魔命宗,便论宝剑,魔教八宗之中,却无人可有那它相抗衡之物,传说其中蕴含著巨大的秘密,只是这把剑一直没有现身过江湖之中,若是有缘得到此剑,更有可能从中发现一个绝大的秘密。
  那就是一张藏宝图。据说这张藏宝图之中,就是通往三十三天的地图,三十三天之内,不但金银财宝无数,武功典籍不穷,天材地宝漫山遍野,像百宝香这种两间灵物,就只有三十三天之内和传说中的西域圣地香雪海之中,可以找寻得到。
  百宝香并不是一种香木,而是一种必须生长在万花丛中,吸引日月精华的一种花,这种花晶莹剔透,光彩流传,听说每隔半个时辰,便会变换一种颜色,通体透明,赤时如珊瑚,白时如如截肪,黑时如泽漆,青时如翠羽,黄时如黄金,光明洞彻,若当月圆之夜,更是散发出一种七彩的神光,变幻无穷,瑰丽神奇。
  这种花三百年才开一次,开过不到片刻,便会调谢,之所以叫它百宝,便是因为它几乎可以调治百病,是所有医者梦魅以求的神物。可惜天下还无人采摘过一株,只有香雪海里面,有那种东西,三十三天则根本就没有人想过自己有机会能进去。
  因为香雪海虽是西域圣地,极难寻找,但毕竟尚在凡间,而三十三天,却是传说中的天界。纵然不是真的三十三天,但那里,也终究不是凡人能够进去的地方。
  但传说在长乐未央之中,就有著通往三十三天的地图,所以这许多人前来,倒并不一定是冲著宝剑而来,许多其实更是冲著那张藏宝图而来,刚才蒋琬等人遇到的三位皇子,以他们的身份,怎么可能觊觎区区一柄宝剑,大内之中,虽然没有可以媲美长乐未央的宝剑,但他们却也不一定非要得到它不可,宝剑虽利,终究只能挡得一人之敌,而李轩阁所需要的,却是能当万人故的东西,那就是财富。
  当听到长乐未央剑中有通往二十三天的藏宝图时,他就心动了,因为假使他能够得到长乐未央,就有机会找出那张三十三天的藏宝图,如果得到了那张藏宝图,他就能找到三十三天,得到其中的所有宝藏,到时候,再争权时,他就再也不用惧怕太子李温了,有了那些富可敌国,无穷无尽的财富,招兵买马只不过是下莱,用它来获得大多数人的忠心,却是毫无疑问的。
  有了它们,就等于手中随时握著数十万大军,朝中的大半官员,不论是朝中还是军中,都将无人可以那他相匹敌。
  这种关乎他命运、江山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不尽力,这才动用了母后交给他的一支王牌——‘观瞻寺’方丈悲禅大师,据说他武功高得离谱,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母后会认识一个和尚,但他却没有多问,带著玉佩,那悲禅大师看到玉佩,呆了一呆,随即叹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既是故人之子,有还恩玉佩在,者僧自当尽力!”


第115章 不堪一击.胜之不武
  听到长乐未央剑中,居然还有一张通往三十三天的藏宝图,而且里面就有百宝香,蒋琬的神色微微动了一动,随即平淡下来。
  情儿却著急的道:“公子,这把剑我们一定要得到,你不是还缺百宝香一样吗?有这机会,等下我让她们散布各方,夺取宝剑。”
  蒋琬却淡淡摇了摇头,止住她道:“绝对不能,今夜玄武湖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各方武林高手不计其数,别说是里面还有三十三天的地图,便是没有,单伤长乐未央这把魔道第一圣剑,也不是我们所能够夺得到的,分开可就更危险了。”
  “像这种已经通灵的宝剑,都会自动择主,与也不是随便想争就能争得到的,所以我们不要著急,一切都等晚上神剑出世之时,再随机应变吧,我原也没想到一把宝剑,居然有如此多的势力掺杂其中,朝廷、各大皇子、武林势力甚至他国高手……我们实力太小,暂时还不能那之争锋,因此今晚,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离开我身后一步。违著永远开革出我们的凤凰山庄。大家都记住了没有?”
  众女本来均磨拳擦掌,想要今夜一展身手,为公子抢夺到这把宝剑,此刻听以蒋琬如此严厉的吩咐,身子都不由得颤了颤,虽然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只得说道:“是!”
  只有几个人心中,却并不这样想,心想等我拿到宝剑,再献给公子。若能治他公子的眼晴,便算丧命,那又算得了什么?
  蒋琬自然不知道她们心中所想,见她们答应。心底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说真的。收养这些女孩开始他完全只不过是因为一时怒火焚烧之下,作出的决定,但经历过“死域”与宛国之事后,他地性子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原本他并没有现在这样冷,这样孤傲,甚至在前世官场之上。为了替朋发报仇,他已经忍受很多,违背自己的性子,忍让屈膝,逢迎接纳,做出许多心中不能容忍的事情。
  但他知道,他地性子执拗与孤冷,从小就有人说他生地不是时候。
  如果在古代,他应该是天资过人、隐遁山林的高人,但却不适合现代这种人与人之间千差百错的关系,没有人能脱离别人而生存,而这。跟他的性格,却是那样的激烈冲突。
  从小到大,母亲、老师们说的东西,他不同意,却从不辩解。嘴里答应,转瞬之间便抛到九霄云外。而他坚定的东西,却从来没有变过,一直从小到大。
  他地性子淡泊冷漠,那世界都已隔绝,极难有人能够走近到他的身边,正因为少有,他外表上与人极为冷淡,心中却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看重友情,为此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官场,是蒋琬心底永远的一个痛,那里的东西,让他作呕,却又不得不百般忍受,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最后,他竟然被自己最亲最爱,花费无穷精力,救出来的人,逼到只有自杀一途。在天涯绝壁,面对着数十挺微冲,无奈之下,不愿死于人手,母亲与朋发,都已离他而去,这个世界,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再值得留恋的东西,跳下万丈绝壑。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没有死,虽然因为过去,使他的心变得死灰槁木,性格也变得更为偏激,他再也不肯去救任何人,他认为与这个世界,自己是多余地,没有资格管这个世界的任何事,但直到怜诗诗的死迅传来,他才知道,被人背叛固然痛苦,然而失去亲人,那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
  有些东西,真的只有失去之后,人才会懂得珍惜。为了报仇,来到京城,但再入官场,他却已不愿那前世一样,卑躬屈膝,死亡已经不再可怕,他还畏惧什么,这个世界,本来便于他毫无关系,再死一次,那也没有什么。
  生有所恋地人,对于死亡,都是那么的恐怖,但当你死过一次,就知道,其实死亡,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原本是想利用这些女孩,却给他做许多他不能做的事情,然而自从“死域”回来之后,他却已隐隐不愿再利用她们去达到自己的目地了。
  莫名的对于前世,那些方法那技巧,他都生出了折斥与厌恶之心。
  就在此时,猛然间“砰”地一声,酒楼之上一个人撞破屋顶,直往楼下黑衣少年那一桌砸来,一个声音冷冷的道:“薛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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