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她就穿著这件狐裘,依偎在蒋琬身边,远远看去,就仿佛两个雪人,只是那个年轻的少女,却总是抬头仰望著身边的少年,而那个少年,则是静静的坐著,偶尔喝一杯酒。
这三个月中,徐老汉依然每隔一段时间给江山令主报告一次蒋琬的行踪,然而这三个月他足不出户,又有什么好传,而且他知道,即使他做得再隐避,那个少年都好像知道,而且从不阻止,最后他干脆也不暗地里放了,竟然当著蒋琬地面,放出信鸽,瞧著信鸽消失在天的尽头,他了由得叹了一口气。
这个主人,他总是摸之不透。
蒋琬忽然起了诗兴,他挥手命情儿拿过纸来,想了一想,把前朝诗人卢梅坡地那首传诵千古的梅雪诗记了下来,随手递给身旁的情儿,情儿凝目看去,只见公子写的是:“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平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离开郎梦郡后,虽然外界从此无人见过惜花主人琬的新作,但蒋琬有时兴致,就会写下一些东西,这里面诗词占了十分之六七,其中许多是情儿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绝世妙作。
她自然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蒋琬兴至之后,撰写的前人诗作,以为全是蒋琬所写,虽然并不传世,她却小心翼翼的将这些都一一整理成集,如今早已积了厚厚一集,她小心翼翼的珍藏著,觉得这些外界不知,只有她一个人才能看到的东西,是她与公子之间,最大的秘密。这本诗集,也成了她最珍贵的东西,绝没有第二个人看到过,便连蒋琬也是未知。
她知道这些东西一旦传出去,将会引起怎样的轰动,甚至就是卖出去,都将会是一个天价,然而情儿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在她看来,这本诗集是她唯一的,能与公子紧密相连的东西,这个世界上,最懂公子的,始终只有自己。
蒋琬从来都是随写随弃,写完即忘,坐上良久,直到冬风更劲,在外面已经感觉到一阵寒意,那份心情早已过了,所谓兴至而来,兴尽即归,也就吩咐情儿收拾好东西,两人相携,回了望晴阁。
春寒料峭,明天,又该进宫去了。蒋琬在“望晴阁”中三月,默默调理著自己的心绪,难得的平静了一回,自郎梦郡后,好久,都没有如此平静过了。
该来的总会到来,怎么躲也躲了掉,那么,就去面对吧。
第100章 天下有雪(中)
这三个月来,北方的长汉之国与南唐屡屡发生交兵,烽火从南唐边境一直燃烧三千里远,北地大将军管齐英勇战死,然而在渡兵水一战,却大败于南唐一个英武的少年,白衣如雪,他一出剑,长汉之将,无人可以当得一个回合。
这个少年,便是风裂云。报捷的谍报早已递上神册帝的案头,镐赏三军的官威使也已于三日之前便已从京城北门点将台上出发,蒋琬知道,这一去,风裂云就会毫无疑问的成为北军的将帅,统领支撑著南唐的三大支柱军队之一,炙手可热,权势喧天。
这三个月来,京城之中,久已没有这么热闹过了,自天降神医,救活青妃,病倒之后,让皇帝、贵妃、公主亲自探望,传得神乎其神之后,继而又有一个少年,凭借著自己不世的能力,快速的得到了京城不少权贵的支持,竟然以难以想像的速度升职到从五品上的太子洗马,得以亲近太子,而且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成为了当今太子爷李温的心腹死党,虽然官职不高,但而在有心人眼中,却再也没有人敢小看这个总是一身布衣的阴冷少年。
太子洗马虽然不大,但得以亲近太子,假以时日,只怕必然成为一方王候。若是太子登基,更是当朝卿相。官职高有什么用,能得太子赏识,那才是最重要的。不久之后,这个少年便被当朝太尉大人穆朝盛选为乖龙快婿,几天时间。这个少年便又攀上当朝权势喧天的世家,李布政的名字,早已无人再敢小看。让京城中无数地人羡慕他的好运气。
然而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当北地度水河一战传来,北军大将军管齐英勇战死,就在南唐面临生死危机之时,一个白衣少年横空出世。以一个小小的偏将身份,带领着手下仅有的三十六骑,斜插入敌阵中心,直捣长汉军大旗,一路之上。长汉军将领纷纷阻挡。居然在他剑下。
无一合之将,直到白衣少年一自砍倒大旗。倒拖而行,长汉军顿时大乱,南唐军士气大震,一路掩杀,竟然赤地千里。致使渡兵水战役的大获全胜。
这一战先是北军将领管齐被敌将所杀,南唐即将陷入一溃千里的局面。不想此刻竟然一个白衣少年横空出世,以区区三十六骑便冲入了敌营,砍下长汉军大矗,竟然无一合之将,这种传奇,更是震奋人心,风裂云地威名,传至京城,被南唐千万军民,视为英雄,一时名噪江南江北,长汉军闻风丧胆,闻者退避。
这个冬天,注定不会太寂寞,南唐帝京,茶楼酒馆,肆业坊间,议论纷纷,谈得最多的,还是渡兵水战役的大胜。而刚开始蒋琬的事迹因此反而淡了下来。不过蒋琬却是丝毫不会在意,反而求之不得。
京城这几月来,都是喜气洋洋,懦弱了太久,这一战事,将南唐的激情与热血彻底地激发了出去,蒋琬走在街上,清晰地就感觉到了这种喜气,只是心中却是不以为意,像他们这样,一旦打了胜仗,就自信满满,自以为天下无敌,一旦打了败仗,就一溃千里,不战自败,靠他们,永远成不了什么大地气候。
不过这些蒋琬自然不会去说,人间的悲喜苦乐,与他都只是一场毫不相关地表演,擦身而过,便已是千年之后,又有谁还记得那么多,经历过一次重生,当不惧于生死之时,世间事也就全都懒得计较了。
情儿挨在他身边,更是不会去注意到这些事情,在她的眼里,就只有蒋琬一个人而已,虽是要入宫,蒋琬还是不喜欢穿上官袍,依日是在冬衣的外面,套上了一件灰色的布衣,显得朴素了许多,没有原来那种儒衣的飘逸,冬雪打在他地眉毛之上,结上了一层冰花,经过这三个月的沉淀,蒋琬病后,面容之上,竟隐隐带上了一股浓浓地沧桑之意。
再次进入皇宫,因为情儿也来熟了,所以没有要徐老汉的陪同,再次来到太医馆,屋内燃上了红红的篝火,暖意袭人,因为没有什么事,所以大家都在一起喝酒玩耍。蒋琬静了一下,情儿见并无什么事,替蒋琬将外面套著的灰色布衣除掉,然后便扶著蒋琬来到一处角落,靠近火盆的地方,找张椅子坐了下来,红红的火光映照得蒋琬的脸宠忽明忽灭。
其他的人只跟他打了下招呼,便也就各自玩各自的去了,这个冬天,毕竟是人们休憩的好日子呀,便是想要上前来巴结一下如今的这位红人的太医们,如今都疏懒懒得动了,毕竟南唐风气,一向比较散漫和随意,注重享受,谁也懒得多动。
外面朔风凛冽,室内却温暖如春,随随便便的坐著,竟然是一种莫名的享受。
情儿倒是很喜欢这种气氛,虽然室内共有十多人,但有的下棋,有的喝着老酒,有的闭目而寐,也没有人管他,或者掏出一本古老残破的医书,半天翻上一页,没有人去打扰他人,只有火盆中松枝木炭烧的“毕毕剥剥”的声音,偶尔爆发出一丝松花,让室内猛然一亮,顿时又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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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不好意思啊,刚才去看嫦娥一号去了,了解了解国家大事嘛,哈哈,中国国力是越来越强大了,为自己的祖国,骄傲一下。
第101章 天下有雪(下)
只是,随著外面一阵踏雪声急促的传来,蒋琬注定是悠闲不了太久,因为正在闭目之中,只听到掀开厚厚布幔的声音,然后几个少女闯进太医院中,小巧精致的鹿皮靴子在地上踢得“蹬蹬”作响。
听到声音,太医院的人忍不住都睁开了眼来,看到那个女子,立即吓得身子一缩,颤颤噤噤,不敢作声,那进来的几个女子为首的那个穿着一袭浅绿色的披风,青色薄底的鹿皮靴子,异常漂亮,手中握著一枚马鞭,进来之后,她扫了一眼屋中,立即看到那个在角落里安静坐著的少年,立即用她那骄蛮的声音,马鞭一指,喝道:“蒋琬,本公主找你有事,还不快快起来!”正是银铃公主李倾城,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在这大雪天的居然还跑来太医院。
蒋琬听到她的声音,到是奇怪了一下,虽然他生性傲慢,却也不能就这样坐著不起来,皇宫的礼仪不允许,那些御医在第一眼看到她进来之时都已经跪了下去,情儿也不敢抬头,毕竟在她想来她本来只是一个青楼的小丫头,哪里有机会或者荣幸接触到这些皇室贵胄,她从来就没有幻想心自己会有一天能够见到当今公主一类的人物。是以每次相见,她都会低下头,不敢望向银铃公主,在她看来,银铃公主就仿佛像一只天上的凤凰,而她,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罢了。
只是她所不知道的是,在从另一个世界过来,根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蒋琬心中,银铃公主只不过是一件稍微华丽一些的外衣,而情儿却是他心中最珍贵的珍宝。任何人也不可替代。
情儿扯了扯蒋琬的衣袖,心中暗暗著急,只是蒋琬虽然知道这些。
却也很难真正的对这个世界地人下跪,他有他的自傲,以及倔强,因此竟只随便施了一礼。便是他最大的妥协了。幸好李倾城正在找他,没有在意到这些。
蒋琬说道:“不知公主找微臣,有什么事?”
李倾城笑颜如花,说道:“等下我们要举办一场诗会,接著便要去西山进行一场狩猎比赛,各王府的公子呀,郡主呀。太子哥哥,所有王子,还有好几位公主,都会去呢,头名可是可以得到我们南唐镇宫之剑‘青冥剑’,本公主找你一起去玩玩,反正我们斗不过那几个哥哥。就当去散散心好了。”
蒋琬淡淡拉起情儿毫不动心地说道:“没兴趣!”
李倾城面色大变,不敢相信的说道:“什么,你再说一遍?”她不能相信,竟然有人敢拒绝她的邀请。要知道这种大型聚会,本来是不允许他这样的人进去的。只是不知怎么,一知道这个聚会,她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蒋琬,那个奇怪的少年,心想。要是有这个人在一起,那么。
这种年年都会举行一次的狞惜大会,就将不会像往年那么样地无聊了吧!有太子哥哥与另几位勇武的皇子哥哥在,她们从来就不可能得到什么头彩,只不心是大家一起结伴出游,体验体脸那种感觉罢了。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少年,竟然,竟然敢……敢拒绝她,这在她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的事情,从小到大,还没人敢当面拒绝她的任何话,可是偏偏,这个少年还只不过是一个刚来宫中的小小的太医而已。在她看来,像他这样地人物,在她眼里根本什么都不是。可是,为了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她又怎么要降下面子亲自心来邀请这样的一个人呢。
蒋琬依然是那幅滴水不惊的淡淡样子,皱了皱眉头,说道:“我说得还不清楚吗,我对那样的游戏,没有一丁点地兴趣,那是公主们的聚会,本不该我这样地一个小小的太医去的。”只是谁都听得出来,在他眼里,他这个小小的太医,却连堂堂南唐皇帝的宝贝女儿亲自来请,都不放在眼里。哪里还有一丝觉得自己是个小太医地样子。
李倾城气得脸色煞白,伸出马鞭指著蒋琬,怒道:“好……好……你不去是吧,那你从今以后也不用来太医院了,你从今以后就给我滚蛋去吧!”
蒋琬的面色毫无觉察地变了一下,只是所有人都没有看出来。听到李倾城的这话,依蒋琬的性子,早已拂袖而去,他根本不在乎什么太医的位子,便是给他一个皇帝做做,他也可以弃之如同敝履,不屑一顾,可是为了那个原因,他却又不得不在皇宫之中,接近当今圣上,以完成他胸腔之中唯一还尚存的事情,没有这件事情,他完全可以拂袖便去,从此携著情儿,踏遍苍山五湖。
只是,终究,有些事,总是会让人不得不为之屈服,他可能放弃这得来来之不易的机会,一旦放弃,也许再要入宫,就是一件艰难到难以完成的任务了,就算他再进入皇宫,有李倾城在,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在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众生平等,他从来不需要用向人低头来换取自己的存在,但这个世界毕竟完全不同,这里等级森严,一个不好,就是随随便便的一句话说错,都有可能导致死无葬身之地,就算你不惹别人,别人也会惹到你的头上。
既然处身这个世界,就要明白这个世界的法则,以蒋琬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性子,宁折匆弯,从不低头,